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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汇总11篇

2023-01-25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疏于日常防震减灾,等于漠视生命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等工作的效率。我们要做好应急预案提高防范意识。请你阅读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梓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宏仁镇主要生活物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大规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四川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主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绵阳市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梓潼县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宏仁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镇应对大规模疫疫情防控期间为满足城乡居民对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等生活物资和水电气煤油暖等生活要素的基本需求,需要设置多个应急物资接收点,常态化准备和应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镇级统筹、村级负责。加强镇人民政府对生活物资应急处置方案的统筹协调,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应对大规模疫疫情防控期间活物资保障有力有序。

畅通渠道、加强力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优化交通管控措施,确保运输、配送渠道畅通,加强力量组织、充实保障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供应体系高效运转。

组织有序、合力保障。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共同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细则

(一)设置物资接收点

在封控区域内或周边合理设置固定物资接收点,配置消毒、防雨、防潮、转运、安全等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全天候使用,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

镇:设置1个物资接收点于宏仁镇人民政府,设置2个备用点分别位于白云村村民委员会、石香台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情况可适时增加接收点数量(点位负责人:顾川汶、罗正苹、何少平)。

村(社区):由村(居)委会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场地实际,合理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不少于2个。

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工厂、企业等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合理建立和组织应急配送队伍,各村(社区)负责收集备案。

工作提示:各村(社区)于4月29日下午5:00前《物资接收点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送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请后勤保障组李鸿同志负责接收汇总并做好备案。

(二)设置临时取件点

村(居)民小组:根据人口规模、分散程度、场地实际设置不少于1个临时取件点,负责接收村(社区)到组的生活物资。

临时取件点信息及联系人名单,各村(社区)要建立台账(附件4)、实时更新,自行掌握。

(三)储备运输车辆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选择证照齐全、车况优良的货车(不少于5辆)作为储备车辆,建立储备车辆明细、驾驶员明细,落实联系人,确定车辆停靠和中转地点(主要负责镇至村的物资配送)。当发生本地疫情时,应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或承接转运任务时,储备车辆应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前各项准备工作。镇领导小组牵头,储备车辆所属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落实防护服、防护手套、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要提前与县应急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做好衔接,确定应急物资运输物资重量、应急物资运输地点、应急物资运输线路、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应急电话等,确保车辆安全有序。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联系确定多个证照齐全、车况优良的物资运输车辆(各村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数量,主要负责村内物资配送),建立应急运输车辆、驾驶员台账,当发生本地疫情时,应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或承接转运任务时,储备车辆应在1小时内完成集结前各项准备工作。镇域内各村(社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制作和发放由镇领导小组统筹。

工作提示:请各村于4月29日下午5:00前将《应急运输车辆台账》(附件2)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

(四)建立应急队伍

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热心群众等担任“配送员”、“搬运工”,建立“专业运输团队+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

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厂、企业等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合理建立和组织应急配送队伍。

(5)村(社区)、居民点。由村(居)委会牵头建立应急队伍台账,主要由村(组)干部、党员和志愿者等构成,原则上每30户配备不少于1名配送人员,各村应急队伍台账要明确配送人员区域。

工作提示:请各村于4月29日下午5:00前将《应急队伍台账》(附件6)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

(五)启动响应措施

1.稳定市场:镇领导小组要强化对生活物资生产供应情况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变动情况,出现供应不足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供应。各村(社区)每日监测辖区内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对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上报镇领导小组予以重点研究,分析涨价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镇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要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请各村(社区)组织超市、市场经营主体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确保生活物资不空架、不断货,适当增加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镇领导小组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0816-8600001),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畅通通道:镇领导小组为物资运输车辆、配送车辆及重点企业、重点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畅通运输通道,必要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物资运输。

3.末端配送:

(1)封控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应急配送队伍配送上门。

鼓励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人员,由应急配送队伍收集汇总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套餐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

对鳏寡孤独、孕产妇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摸排村(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村(社区)统一对接卫生院、村医生,及时配送。

认真执行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2)管控区域实行人员不出划定的管控范围,划区域、分时段、限人数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用品,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外出。

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必要时可指定保供企业在管控区域内设置临时物资保障点位。

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

(3)防范区域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鼓励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4.生活要素保障:供水站要加强供水生产一线人员管理,确保供水抢修应急人员、维修车辆、抢修物资落实到位。电管站加强电力检修和维护,确保居民可靠用电以及发生故障时第一时间恢复供电,必要时启动有序供电计划,保障民生用电。燃气公司要加强燃气供应巡查巡检和维护,确保突发供气事件迅速到位、立即处置、及时恢复。上述单位均需落实好水电气暖“欠费不停”的要求。

5.区域联保联供: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联保联供区域内调配物资确保24小时内将保供物资运抵目的地。

村(社区)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织紧急调运,在镇内进行余缺调剂。

镇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向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织紧急调运,在县内进行余缺调剂。

6.鼓励捐赠捐助: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捐助疫情防控紧缺生活物资。民政部门根据全镇紧缺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有序开展捐赠工作,协调解决捐赠捐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做好舆情处置:网络舆情组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收集生活物资保障舆情,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反映的诉求,协调宣传舆情组开展舆情疏导。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六)响应结束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镇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司法援助以及常态化疫情预防与控制等事项,尽快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总结评估

及时对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三、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

镇财政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度可使用的己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二)加强防疫支持

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制订的生活物资配送运转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疫情防控支持,确保大规模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企业(基地)、保供企业、运输企业等正常运转,确保保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三)做好专业培训

镇机关、各村(社区)要分别定期对各类保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帮助各环节专业队伍熟练掌握技能,提升实战能力。

(四)常态化开展演练

通过单独组织或纳入疫情常态化防控演练范围,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检验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生活物资保障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

压实属地责任,尤其是压实基层村(社区)单位主体责任。村(社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落实责任分工,本预案未尽之处由村(社区)负责人合理安排部署。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厂、企业等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预案相关规定、村(社区)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人员责任,做到流程可操作,能兜底。

对在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指导,加强横向联动,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解释工作由宏仁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负责。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2

一、确保我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动物疫病。

(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要经费,物质、设备和技术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疫情的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动监所、财政所、交通站、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

(二)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并组织对疫点内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捕杀,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消毒等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金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工作。

4、工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行,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尽快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二)人员保障对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和统一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生后,无条件地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3

为有力地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省防控20号令、21号令,萍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要求严格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特制订我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及蔓延。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组长职责:组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疫情的防治工作。

成员职责:

1、严格落实省防指20号令,21号令,外来人员不得入校,出入学校的老师、员工、学生入校带口罩,测体温,保持一米线,

2、严格执行学校新版疫情常态化管理方案,

3、坚持每日报送疫情防控系统数据,

4、所有学校食堂不得选购进口冷冻食品;

5、常抓新冠肺炎疫情知识的普及教育及冬春传染病防疫宣传工作;

6、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信息,掌握疫情进展,担起防控政治责任,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随时进入战时状态!向学生传授正确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保健知识。每天对学生做好晨午检,并认真填写晨午检记录。疫情流行时,负责对患病学生隔离,并及时上报采取相关措施。同时,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二、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教育。

(2)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好以预防新冠肺炎肺炎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开展爱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3、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4、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5、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6、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午检,把预防疫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

三、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戴上防护设备亲临现场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请示中心校、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并拨打“120”电话,由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1、学校对新冠肺炎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传染源。

3、请示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念。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4

连日来,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生态环境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突出、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部署、科学安排,精准施策,精心推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参与疫情防控狙击战。

快建抗击举措,凝聚全员力气。认真、全面、精准制订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一级紧急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涉及医疗废水处理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单位,以及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和所有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提醒每一名现场检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检查结束要及时清洗、消毒,预防感染。购买应急防化服发放给一线人员用于检查时防护。

搭建组织架构,充实领导力量。作为疫情防控成员单位,第一时间成立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境监测中心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疫情专项防控、信息报送、协调沟通、工作预案、排查预警等制度,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并随时应对环境污染突发状况,进行多次、重点部署。

组建督查队伍,加大监管力度。局领导带队,每日对全县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和医院废水处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督导,确保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规范消毒,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转移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运输、处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彻头彻尾防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二次疫病传播。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组织人员全覆盖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及原则

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能力,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及启动

适用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机构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店长/当班经理

组员:食品部经理、客服经理、行政部经理

2、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研究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制定应急管理措施;现场指挥本单位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供应;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

1、加强重点品种,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品种的日常监管;

2、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对同类不合格批次食品采取暂停销售、召回、封存、退货、销毁等处理;

3、对顾客反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查验产品检验报告、联系供应商及厂家查明原因;对多位顾客反应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查明原因;

4、一旦确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前兆信息时,食品安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总公司、工商、卫生等部门征询处理意见。

五、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果断控制、切断事故危害链。

1、立即停止可能产生危害食品的销售;

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迅速报告总公司、当地卫生、工商部门;

4、确定食品包装开启,顾客的食用时间、保存方式、发病时间、症状等情况;

5、保留、封存顾客食用的食品及工用具,留待卫生机构检验,查明原因;

6、查明引发事故的食品品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次、检验报告、销售者等基本信息;

7、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部门的调查,客观公正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情况。

应急处置纪律要求:

1、各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行动迅速;

2、应在5分钟内向总公司品质技术、政府事务、媒体事务、保安、营运等部门作食品安全事故简要报告;

3、应在2小时间内向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波及范围、造成伤害及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等。

4、尽大限度地提供物资保障,抢救病人。

五、后期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

2、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涉案食品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实验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实践,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编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扎实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全片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交通与建设处、政法综治处、资源生态处、农业农村处、机关党委、东庠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各包村工作队、各行政村。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外事)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陈李凯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接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做好境外返乡人员、境外入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岚)人员跟踪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翁文卿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辖区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片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流动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加强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辖区各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片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卫生院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长:施敏

副组长:林黎

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推动。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片区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监督检查组

组长:庄亮

副组长:吴正华、陈李凯

成员单位: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片区各部门、各卫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卫生院的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腾龙

副组长:翁文卿、陈李凯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的储备,落实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7.交通检疫组

组长:程波

副组长:陈国伟

成员单位:交通与建设处、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落实对汽车、船舶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铁中心站、港口码头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会稳定组

组长:林岚华

副组长:薛忠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

工作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动态监测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风险隐患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领域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共设置5个工作专班,分别是: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交通管控(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如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直接顺延,不再另行发文。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社会事业处可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前方工作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会同片区党群工作处,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协调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经费,建立防控工作财政保证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党群工作处:组织民宗领域(宗教场所)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头、作表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社会舆论管控、舆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产生歧视现象。

3.经济发展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急用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群众生活物资的监测、组织和管控工作;组织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全片区各文化机构、民宿、景区、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组织落实文体场所预防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暂停营业、减少集会规定等),视情况予以关闭有关活动场所。指导旅行社严控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来岚旅游和我片区群众出境旅游,跟踪研究疫情对我片区旅游和人员来往的影响;同时与交通与建设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4.社会事业处: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织制订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相关信息。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冠肺炎的具体情况,向实验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发生;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应急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组织以及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各行政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片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各处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5.交通与建设处:配合区交通建设局对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时与经济发展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综治处: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7.资源生态处:配区有关部门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及饮用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死亡或疫症等情况,及时会同动物防疫部门采集检验标本。

8.农业农村处: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特别是涉渔三无船只的疫情管控工作。

9.辖区各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10.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涉领域的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冠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新冠肺炎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负责打击新冠肺炎发生时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药品(药材)、医疗器械和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查处新冠肺炎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12.平潭高铁站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筛检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队:负责完成由片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传、排查、稳控、居家隔离等工作,采取网格化方式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片区指挥部在疫情发生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等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片区社会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林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学俞同志担任,负责全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指导应对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四)防控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辖区内卫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专业技术机构。发生新冠肺炎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君山片区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

根据国务院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卫生健康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重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

1.1区级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1.1.1区级启动四级响应后,片区防控办及相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1.1.2因片区暂无能力与资源进行应对,根据疫情分级管理要求,由区组织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准备相关工作。疫情时,由区建立部门联防控机制,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级防控的总体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1.2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2.1区级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于片区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由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

1.2.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卫生院的指导检查。

1.2.3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整体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法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1.2.4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医护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1.3区级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配合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1.3.2社会防控。片区按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和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防控有关工作。

1.3.3疫情发生地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4区级应急一级响应措施

1.4.1片区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

1.4.2片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村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护人员指导患者、密切接触患者家庭做好通风、预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1.4.3片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5当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或区里尚未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片区管理局党委可根据片区疫情实际,根据需要评估,按以下启动条件,启动片区级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1.5.1片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条件:

1.5.1.1片区内1个及以上村居14天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片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片区管理局党委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1.5.1.2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片区防控办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片区防控办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四、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片区指挥部对接区社会事业局,并结合区社会事业局专家组意见适时决定并宣布启动片区级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按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区防控办报备,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片区指挥部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片区指挥部结合区防控办提出的建议,决定并宣布片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区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片区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片区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应急响应终止后,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应急处置准备

(一)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加强区、片区、村(社区)三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片区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包干责任,村及各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包重点户、重点人的责任机制。落实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干部、村居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员底数,施行分类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消毒处理、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三)强化流调溯源能力储备

充实片区、村居流调队伍,做好备勤,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压实属地责任,片区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确保在区的指导下2天内(应急状态下通过其他片区支援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准备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下,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化系统标准化改造,加强核酸采样、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实时查询、统计结果科学可靠。

(五)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准备100间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人一间”要求,配合区防控办准备足够、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由区防控办对现有集中隔离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对前期摸底储备的备用隔离点进行再次评估,确保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确保一旦有紧急需求可快速启用,并严格完成“三区两通道”改造。

(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辖区医疗结构要严格发热门诊“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严格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能力准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辖区消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消毒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九)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接种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强化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十)加强培训演练

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村居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监测预警

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积极拓展公共疫情报告,健全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检测和多点触发预警,确保及时、主动发现疫情线索,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扑灭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强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监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开展监测和跟踪随访。

七、应急处置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后,片区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决策咨询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势,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级工作组抵达后,在区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在区防控办的指导下,迅速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村居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准备。根据防控需求和实际,及时向区防控办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强化片区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输效率,确保疫情、人员等信息及时准备共享到位,及时落实人员协查管制机制。

(二)迅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疫情的同时,由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区防控办、公安局、经发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对感染者(初筛阳性或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2.由区防控办将首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组测序与比对,从分子遗传学角度分析病毒可能来源。后续所有病例应当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基因测序,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迅速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链关系。

3.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反馈复核标本检测信息,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将流行病学调查关口前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人、物、环境同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

(三)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社区防控区域

1.如发现本土散发疫情,片区指挥部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具体管控范围,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村居精准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2.(1)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坚决做好外防输入,避免疫情向外扩散。

(2)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划定。发生本土疫情时,由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阳性感染者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wWW.03KKk.com

③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④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阅、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从严实施村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防控工作由片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在封控区、管控区设立村居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分类实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封控区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若位于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区域,可将区域内村(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一旦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扶梯把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防控办调集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消毒评价。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及辖区派出所要配合区经发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由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封控区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8)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9)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管控区防控措施

(1)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人员协查,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进行清洁消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6)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防控措施

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1)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2)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4)做好人员协查。区域协查专班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阅环。

(5)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6)加强健康教育,片区防控办与党群工作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发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加强疫情区域协查

对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第一时间向流入地进行通报并请求协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关于限时完成涉疫风险人群核查任务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三公(工)”区域协查数据摸排,按照不同类别数据的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

(六)有序推进核酸筛查全覆盖

1.疫情发生当日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负面清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跟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网格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移动检测车和方舱实验室。进行较大规模人群监测时,可采用混检进行初筛,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按风险程度、轻重缓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3.若片区无法按照1天时限独立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由片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并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七)强化医院院内感染防控

1.加强阳性感染者转运闭环。完善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制度,阳性感染者转运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由医务人员伴随,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院感人员指导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并进行采样监测,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问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由区防控办统筹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问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实践、住宿和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疗机构的院感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由片区防控办牵头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在区级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不问断的巡回督导。形成每日问题清单交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转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

(八)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港口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超、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场所,要加强风险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检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严肃新闻宣传和舆论处置工作纪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接受媒体采访的公开表述应与权威部门已发布信息保持一致。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由区防控办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强化疫情医疗物资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片区防控办要及时向后勤保障组提出医疗物资需求,后勤保障组要与区后期保障组协调配合,就近调运、紧急采购,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配合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留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掌控处置违法信息。

八、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党政办公室(财税专班)、经济发展处应根据片区指挥部提出的经费物资需求,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含异地食宿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区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由区防控办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片区防控办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1.医疗物资保障

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区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应急包等必要针对性储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按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片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外事)组统一部署,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加速物资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辖区机关单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轮换。

2.生活物资保障

经济发展处、农业农村处等处室要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片区防控办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导检查

(一)片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加强检查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以及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片区防控办将联合片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各处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进行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村居及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时抽查督导。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片区指挥部。

(二)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片区指挥部报告。

十、奖惩

(一)奖励

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片区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由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各行政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片区防控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片区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7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县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

救治保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xxx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xxx兼任,工作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系统做好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确诊患者所在定点救治医院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我县辖区内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确诊患者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现场及时结报”。

(三)我县异地确诊患者务必在当地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经转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诊手续。

(四)对卫键部门指定的集中收治确诊患者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县医保中心向其预付一定资金,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并及时支付患者医保费用,确保确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控费指标控制。

(六)对于确诊的未参保患者,由各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救治,涉及的乡镇医保办做好后续参保工作。

(七)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若发现确诊病例,要立即向县医疗保障局汇报。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将定点医疗机构报备情况向市医保局进行报告。

(八)上级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县医疗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对此次疫情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县医疗保障局各股室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抓好抓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县医疗保障局是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合作,密切联系,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县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2月x日上午12点前向县医疗保障局上报2月30日24点前住院结算人数。今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每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上周五0点至本周四24点收治确诊参保患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书记xxx担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陈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xx派出所和xx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李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王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由黄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由刘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行政村(社区)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或房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陆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9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2、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3、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10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预案 篇11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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