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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800字精选

2022-11-30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零思考方案网精选专题推荐:“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灾害无小事,预防要及时。为了能够有条不紊的应对自然灾害,我们需要提前制作好相关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防范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加强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能力,降低伤亡率。

二、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区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后勤人员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干部,安全干事、值周教师,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四川传媒学院

3、教育局。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应急小分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四川传媒学院、教育局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总务处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四、注意思想及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和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小分队队长和成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求助。

4.人员疏散: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各下班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按照疏散的顺序进行疏散,疏散时,无险情的楼层要让有险情的楼层先疏散。各年级负责老师要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确保楼梯口的畅通。

学生应及时到达篮球场或其他安全地带,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求助: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伤病人员临时聚焦点为篮球场。

7、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未经同意,任何教职工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篇3)

㈠预防措施

1、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突发校舍倒塌隐患。

2、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校舍倒塌事故,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若学生在校园突发校舍倒塌事故中受伤,对受伤学生学校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教育局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报告教育局。

3、学校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并立刻向教育局报告财产损失程度,同时做好其他师生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及时做好安顿工作,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突发校舍倒塌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2、事故报告内容:突发校舍倒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并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突发校舍倒塌事故进行处理。

3、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4、进行突发校舍倒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03kKK.Com延伸阅读

项目部坍塌倒塌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荐】


项目部坍塌倒塌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工程名称:

期限责任人:编制人:

审核人:审批人:日期: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外架、井架、塔吊倒塌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为了争取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本项目部高处坠落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1、不论任何人,一旦发现有外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的可能性,应立即呼叫在场全体人员进行隐蔽。

2、现场人员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并打电话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领导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请求分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支援。

3、根据现场情况,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救。应务必讲清受伤人数、地点和人员受伤情况,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同时,现场急救人员在急救车到来以前,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本项目部配备应急急救药箱1只,药箱存放在现场办公室。

4、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5、现场安全员应对脚手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分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6、各相关方联系电话:医院:120公安:110消防:119

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ZZ施工员:ZZ

项目经理:ZZ材料员:ZZ

安全员:ZZ劳动保障部门:ZZ

安全监督站:ZZ甲方:ZZ

监理公司:ZZ

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800字


防震减灾须抓好,社会安定最重要。当一切紧急事故突发之前,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考虑到你的需求,零思考方案网编辑特意整理了“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篇1】

发生事故后,领导小组按以下原则组织师幼进行紧急疏散:

1、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吹哨报警(由负责),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幼疏散逃生。

2、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课余时间各班班主任负责指挥本班幼儿疏散,上课时间由授课教师负责指挥幼儿疏散。

(2)按楼层由底到高的顺序依次逃生:一楼幼儿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到操场,二楼层的幼儿成二列纵队依次逃离。

(3)每楼层安排一名教师维持秩序(值班教师负责)。

(4)操场指挥员:各班班主任

(5)紧急疏散后集中地点:

楼道疏散下来的幼儿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合,但不能影响其它班级的通过路线。

3、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听到幼儿园发出的警报声后,全园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

(2)、疏散集合地点:全部幼儿按做操位置在操场集中。

(3)、疏散顺序:教师指挥幼儿按计划安排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4)、疏散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首先进行简单救助,为伤员包扎伤口,然后安排专人进行护理并送到医院救治。

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一、成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园长

副组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组员:各班教师

二、机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领导小组成员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楼梯口,加强对幼儿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遵守秩序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3、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教学和设备以及场地、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安全。

4、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5、安全负责人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幼儿园,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另外安全负责人,或请其他负责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6、幼儿密集出入时,安排一名教师维持秩序,白天值班教师负责。

三、教师职责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幼儿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

错误行为。

2、教师要对幼儿进出教室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在上课期间,教室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幼儿及时有效地疏散。

4、一旦发生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现场老师要马上报告园长,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5、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定,特别是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幼儿的高度重视。

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教育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最大限度地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责任。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建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平安校园,防止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特别制定本预案。

二、拥挤踩踏事件多发地段和时间的预测

1、全体幼儿集中操场时段。如:广播操、大型活动。

2、放学后家长及幼儿涌向班级、校门口时。

3、大型活动前后上下楼梯时段。

三、拥挤踩踏事件的预防

1、教师职责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教师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幼儿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不要跑跳,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正面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时教师要对幼儿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幼儿在经过楼梯发生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应对幼儿园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凡组织大型活动都要经园长同意,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四、成立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

园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五、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事件,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幼儿园领导,再报教育管理办公室(一般事故三天上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2、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

3、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荐】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矿山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矿山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矿山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矿山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矿山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矿山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矿山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矿山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矿山

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矿山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部、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协调市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调查小组提供煤矿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协调各相关通讯公司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12)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5)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7)市人社局:参与矿山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8)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做好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为事故救援抢险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技术指导等信息;参与涉嫌越层越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9)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20)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矿山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协调。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

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矿山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矿山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传真:07148844833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矿山事故救援请求;

(3)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应急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矿山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

矿山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矿山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矿山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协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组织和指导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

4.11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矿山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矿山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矿山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矿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矿山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矿山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护队、武警消防部队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矿山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矿山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矿山数据库,逐步建立矿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矿山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矿山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矿山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矿山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外国语中学校舍楼梯挤踏事故应急预案样板


外国语中学校舍楼梯挤踏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迅速、有序、高效处理好校园楼梯踩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制定学校集会解散秩序要求和楼梯、走廊活动要求,督查各班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情况。制定预防校舍楼梯踩踏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认真搞好各项应急物资保障,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校园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事故处理组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相应的楼梯挤踏事故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楼梯挤踏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警:110、120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通讯组:z

安全保卫组:z

人员疏散组:z

后勤组:z

运输组:z

救援组:z

医疗组:z

根据校舍楼梯挤踏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有在职人员和物资,所有人员和处室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2.各小组及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职责:

引导疏散事件现场周围学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学校操场),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组织维护现场秩序,稳定现场事态,救助现场伤患等。

(2)救护组职责:

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负责联系、安排伤患者住院抢救,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事故调查组职责:

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和责任人,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等。

(4)善后处理组职责:

安抚事故中受害者家属,听取受害者家属意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为其在治疗、赔偿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避免事态恶化和连带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行动

1.发生踩踏事件后,第一个接到报警的教师要迅速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立即进入执行应急任务工作状态。领导小组得悉踩踏事件情况后立即赶赴本校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到学校值班室或附近集结待命,同时通信联络组向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求援。

2.各小组在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应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事件现场的其他学生疏散撤离,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缓解学生紧张情绪。

(2)本着抢救优先的原则,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3)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类联系电话:急救电话120

四、善后处理

1.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镇静、沉着应对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做好事故受害者的安抚工作。

3.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主动配合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汲取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校舍楼梯踩踏工作,要以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此项工作的落实,保证职责清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一丝不苟。

2.要准确把握险时、险段,加强对高峰期学生流动的疏通和管理。

3.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亲自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防校舍楼梯踩踏事件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应急措施

(一)常态管理

1.上体育课、音乐美术课、实验课、活动课、信息技术课等需要离开教室的,由任课教师带领以就近楼梯上下为原则,慢行、靠右。课间值日教师要到位巡查监管。

2.每月一次落实专人检修,发现有损坏的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

(二)应急管理

1.疏散与集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时,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各年级段疏散。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赶往现场,指挥班级学生按指定路线有序下楼梯。

2.紧急疏散路线:进行紧急疏散,按发生火灾时疏散路线既定下楼梯路线行进。

3.紧急疏散时下楼梯的安全管理

(1)教师在组织带领学生紧急疏散时严格按指定楼梯通道、顺序疏散,下楼梯时做到稳而


不乱,不拥挤、不推撞,有秩序地下楼梯。一旦出现学生摔倒等险情,教师马上阻止后面学生前进,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事故。

(2)各楼梯转弯区均安排教师协助维持疏散秩序,确保队伍转弯后仍保持井然有序。

七、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值勤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2.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文明班评比和先进表彰工作结合起来。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采用“一票否决制”。

3.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工作的绩效考核中。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绩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4.违反学校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监护人。

5.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八、其它工作

1.在应急行动中,各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对不认真执行本应急预案的相关教职工要追究责任。

2.要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大力宣传本应急预案,做到人人知晓应急工作责任和应急工作程序,切保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高效运转。

3.本预案由zz市外国语中学制订与解释,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备案。

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


当紧急事故来临时,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要保证最大限度的保护更多的人,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指导思想

针对福州市区可能发生的因震灾、爆炸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建筑物倒塌事故,立足于“打大仗,打恶战”,提高支队在处置各类建筑物倒塌灾害抢险中的战斗力。从支队现有的实力、器材装备和灾害事故发生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以使险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予以处置,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特点

1、突发性强,多伴随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

2、危险性大,救援时间长,救援难度大。

3、处置不当易造成二次坍塌或人员伤亡。

三、灾情设定

福州市某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因底层存放易燃物品爆炸,引起厂房倒塌,周边建筑不同程度倒塌或损坏,厂房区域着火,多名人员被埋。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秩序维护分队:由市公安局负责

3、救护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卫生队及市120急救中心负责

4、交通管制分队:由市交巡警支队负责

5、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6、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

7、专家分队:由消防、人防、化工、防化部队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解决处理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当指挥部决定下决心和实现决心提供科学依据。

(二)消防力量调集程序:

1、第一出动

辖区中队力量:水罐车3辆、抢险救援车1辆

特勤大队:登高车2部、抢险救援车2辆,防化车1部、洗消车1部、照明车1辆,后援车1辆,水罐车4部、挖掘机2部、机器人1个、地震救援器材。

2、第二出动

支队增援力量: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态势调集辖区所属力量到场。

五、扑救对策

1、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及特勤力量出警;

(2)通知邻近医疗机构和110;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带领值班人员前往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火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火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监督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受灾单位负责人。

成员:市、区政府、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监督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战训科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秘书科长、警务科长、监督处副处长、监督处建审科长、指导科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车辆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受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地址:倒塌建筑前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灭火救援。

3、处置程序和措施

1、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指挥人员负责消防人员到场后详细询问倒塌建筑的高度、层数、面积、平面布局、使用性质;建筑内人员数量、在位率;事故埋压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

2、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3、设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负责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若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外泄,现场警戒的范围需根据侦检情况确定。

4、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一块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建筑结构受到影响、并可能倒塌的建筑内部的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塌建筑的水、电、气供应;使用开花或喷雾水扑灭事故次生的火灾。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建筑废墟。

5、现场急救:由支队卫生队急救小组负责协助120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抢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伤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初步处理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医院救治。

6、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战斗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现场指挥部——通信指挥车一部,车载通信器材(指挥员电脑一台、手持台五部)。

中队指挥员――每人手持台一部

班长――每人手持台一部

到达灭火救援行动区域时统一使用一级无线通信组网,与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通信指挥联络。

福州支队现场指挥部与总指挥、前沿指挥部、指挥中心、市局指挥中心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2频点联络,参战单位按照各自频点进行联络。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调集备齐;在抢险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七、注意事项

1、各参战力量应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2、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

3、加强倒塌现场的监护工作,设立监护哨严防倒塌事故的再次发生。

4、为尽可能抢救遇险人员的生命,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现场。

5、处置建筑倒塌事故,一般作战时间都比较长,应组织参战人员轮换,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荐】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

竹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烟花

爆竹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烟花爆竹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指导和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12)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5)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7)市人社局: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8)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19)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负责。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请求;

(3)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应急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烟花爆竹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和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烟花爆竹事故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烟花爆竹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组织和指导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4.11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是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发生事故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护队、武警消防部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烟花爆竹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烟花爆竹数据库,逐步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烟花爆竹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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