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例

2022-01-16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例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安全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2号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一)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个,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

(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县属企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领导,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移动式特种设备在异地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

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特监股股长

成员:特监股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订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措施;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调用设备和人员;向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z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领导的决策;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办公室设在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锅检股。组成人员为锅检股全体成员。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详细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6、事故原因

7、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

(三)事故现场保护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亡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通过拍照、绘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四、应急反应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政府和县应急救援组及有关人员必须立赴现场,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二)现场指挥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负责,协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组负责抢险救援的指导工作,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抢险救援情况。

(四)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组设立应急值班电话:3z

(五)特种设备安全发生一次死亡3—9人(含9人)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执行《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执行《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配合县局和当地政府进行组织救援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调集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和抢险机械参加现场抢险,并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搞好救援工作。

五、其它事项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构和队伍,保证人员和装备落实到位,要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并将预案报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备案。

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中,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应追究事故单位、当地政府的责任;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03Kkk.com相关文章推荐

资料-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2月16日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组织体系框架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5预警结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3指挥和协调

4.4应急处置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8信息发布

4.9应急救援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6.3资金保障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与演习

7.1宣传

7.2培训

7.3演习

7.4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实施时间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险,尽快排除险情,有效地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资源整合,平战结合,保护重点;依法依规,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xx〕55号)、《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长政办发〔20xx〕39号)、《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浏政发〔20xx〕11号)。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辖区内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生产条件、事故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总工会、应急办、气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等;统一调度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资源,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协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承办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媒体宣传报道。

市应急办: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市安监局:参与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特种设备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有关肇事人员和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处置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协助有关方面统计伤亡情况,及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点、定期进行监测控制;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防止进一步污染;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市民政局:参与事故的社会救助,为受害人提供事故赔偿后仍无力克服困难的社会救助;承办事故抢救中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情形的烈士(牺牲人员)评定的申报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落实。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助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

市消防大队:组织参与各类抢险救援和灾害事故;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清理、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应急救援体系框架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体系、技术支持系统、善后保障等系统组成。

2.2.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2.2.1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单位值班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队伍、医院等)、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市应急办。

2.2.2.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单位立即按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长沙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国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级别的大小,由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

2.2.3应急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应应急行动。必要时,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监测: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3.1.2综合信息监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收到事故或重大隐患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视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办、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报告。

3.1.3信息监测与分析: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要设立并公布接警电话,负责接收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报警。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

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单位、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

3.2.2处警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市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准确、高效。

3.3.2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多种通讯方式,随时保持与市应急办、长沙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

3.3.3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3.4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4.1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

Ⅳ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Ⅲ级预警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确定;Ⅱ级和Ⅰ级级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由同级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发布,并启动应急响应。

3.5预警结束

3.5.1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对预警状态及时观测,建立预警期间预警信息日报制度,每日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3.5.2当预警状况得到有效控制,预警级别可以相应降低或取消时,由发布预警的机构宣布预警级别降低或预警结束。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

根据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一般(IV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事故。

重大(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的事故。

4.1.2预案启动

4.1.2.1一般特种设备事故(IV级):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事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立即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IV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关注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长沙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2较大特种设备事故(Ⅲ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I级):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并报请长沙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Ⅱ级或I级应急响应。

4.1.2.3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

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直接负责指挥全市应急处置工作。

4.1.3救援程序

4.1.3.1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要时请求救援。

4.1.3.2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分析研判,作好相关应急准备。必要时报告长沙市应急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尽快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及本单位的职能开展救援行动。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传输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输需要。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一级质监等部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当即报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2.3现场采集信息

市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4.3指挥和协调

4.3.1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定,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助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市消防大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警戒保卫组: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嫌疑人控制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市卫计局牵头,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次生灾害防治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住建、民政、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等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民政局、人社局及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4.4应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特种设备企业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必要时请求特种设备救护、医疗救护等救援队伍支援。

4.4.2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特种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特别是受伤、被困人员。

4.4.3特种设备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向上一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4.4当特种设备事故严重危及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请求驻长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4.4.5特种设备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以保证应急抢险工作在尽可能安全的环境、条件下顺利实施。

4.6群众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议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下达人员疏散的指令;公安、武警部队具体负责人员清场和人员疏散工作;卫计部门负责人员疏散过程中的医疗、卫生保障;民政部门负责疏散群众的生活救助。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当地政府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信息发布

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按照相关新闻发布规定进行。

4.9应急救援结束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事故应急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5.2社会救助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国外机构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由民政等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严禁侵占、挪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专家组、值班电话、救援队伍等内容在内的通信方案,并予公布。

6.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等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或者与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调动进行救援。

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6.3资金保障

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用于组建专家队伍、组织事故演练、对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及购置仪器设备、抢险工具、交通工具、人员奖励等。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应当针对带有普遍性的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和事故预案处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设备的显著位置公布内部、外部的抢险电话。

7.2培训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督促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进行开展相关人员相关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者撤离、有效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反应的综合素质。

7.3演习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4监督检查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

8.2.2本预案根据应急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和改进。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浏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浏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18日

浏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三)专家组

(四)应急工作组

(五)现场指挥部

三、监测预警和预防预警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二)预警

(三)信息报告与通报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二)响应措施

(三)指挥和协调

(四)应对工作

(五)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理

(一)损害评估

(二)事件调查

(三)善后处置

(四)社会救助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二)经费及装备保障

(三)通讯、交通与运输保障

(四)技术保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三)预案实施

浏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生态强市,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长沙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等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受环境事件影响的行政辖区及时上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4.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6.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资料、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做好队伍经费、装备、通讯、交通、运输及技术保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浏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联线副主任、环保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应急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安监局、城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商务合作局、旅游局、粮食局、畜牧局、外事办、新闻办、气象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地方海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长沙市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4)审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事宜;

(5)组织调查、评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6)承担省、长沙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2)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及监测系统;

(4)指导、督查乡、镇、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建立和管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一网四库";

(6)完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监测和信息的收集与报送等日常工作;开展现场监测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应急管理宣教工作,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牵头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救援物资信息库的编制和管理。

市应急办:督查、指导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电力保障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对遭受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破坏的通信设施进行恢复,保障环境应急通信畅通。

市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截污工程、污水集中处理等引发的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城市道路

应急抢修。

市公安局:负责放射源丢失、被盗案件的侦办工作和放射事故处置现场的安保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临时避难;负责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资;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负责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畅通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收集、消除道路污染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实施和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参与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指导制定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并协调实施。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核定突发环境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

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因栖息地遭受破坏而威胁到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止林业有害生物暴发而引起环境水源污染。

市商务合作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伤残、中毒的医学诊断;负责卫生防疫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城市环境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市旅游局:协助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景区的游客紧急疏散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粮食应急供应。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食、药品及其生产销售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市外事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涉外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指导、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媒

体宣传报道。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核定突发环境事件中畜禽水产受污染情况;负责受污染及污染威胁的畜禽水产的救治工作并组织、指导其处置。

市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的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监测信息。

市供电公司: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正常用电。

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现场火灾灭火与危险化学品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处置;参与并牵头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市地方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收集、消除水路污染物。

(三)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由市环保局负责在环保专家库中挑选资深环保专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进行评估,为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四)应急工作组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相应工作组,主要包括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涉外事务组等,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1.污染处置组。一般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参加。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由市安监局牵头。主要职责是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2.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气象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医疗救援组。由市卫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

4.应急保障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合作局、旅游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是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5.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环保局、文体广电局、新闻办等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局、商务合作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是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7.涉外事务组。由市外事办牵头,市环保局、商务合作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是根据需要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通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协调处理对外交涉、索赔等事宜,必要时申请、接受国际援助。

(五)现场指挥部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政府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事件发生单位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处置工作的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处置原则、要求,及时下达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定、命令;

2.邀请、选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工作;

3.协调、指挥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调度事发地周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5.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程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7.告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的环境安全防护措施;

8.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

三、监测预警和预防预警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网络,明确检测项目,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测

报告和应对建议。

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及有关单位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汇集、储存、分析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实现市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和监测网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3.各乡镇、街道应当在辖区内村委会、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任务。

4.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报告。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四级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蓝色预警:将要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黄色预警:将要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橙色预警:将要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红色预警: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2.预警信息发布

市环保局应当及时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并及时向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向下传达预警信息;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转移、撤离、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同时做好安抚工作;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掌控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威胁饮用水安全时,要做好储水和启用后备水源的准备工作,一旦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启用后备水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同时,通知下游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监控和储水避峰等准

备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应急响应。

(三)信息报告与通报

1.报告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组织核查并向市应急办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报告内容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置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内容:可通过电话直接报告,主要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2)续报内容: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至少要按日进行续报。

(3)处置结果报告内容: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者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置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3.特殊情况信息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的死亡、失踪和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按《浏阳市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浏阳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办理。

(2)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市人民政府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提请长沙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际社会发出求助信息。

4.信息通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及隐患,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或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统归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负责处置工作。

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负责处置工作。

3.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

(7)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

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

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严重污染,或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影响正常取水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启动Ⅱ级或Ⅰ级应响应启动后,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予以协助和配合。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

织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3.医疗救援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初期,根据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监测,并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7.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跨行政区域的通报和协调援助

如需向毗邻行政区域通报或请求协调援助,由同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同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审定后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也可报请上一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出面协调。

(三)指挥和协调

1.指挥协调机制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及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人员赶赴现场,同时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指挥。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再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专家组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事件等级等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时、主动地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基础资料,环保、气象、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单位)及时提供事发前后的有关数据资料,供应急处置参考。

2.指挥协调内容

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疏散、转移群众返回时间;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响应;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单位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四)应对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遭受污染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尽快中止污染源扩散;及时发布污染物扩散可能影响的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等信息;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和生产设备,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环境应急监测机构迅速进入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确定现场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划定污染区域,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数据和污染趋势评估意见。

4.启用应急物资和设备,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尽力抢修被污染或损害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执行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值以内,无继续发生可能;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群众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处于尽量低的水平。

五、后期处置

(一)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二)事件调查

各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

影响、责任、造成的损失及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应急措施和过程等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报同级政府(应急办)和上一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

(三)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四)社会救助

各类社会团体、个人及国外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与分配(监督)。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依托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队伍、企业应急专业队伍、社会力量,培养一支常备不懈、反应速度快、业务能力强、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一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技能和方法的应急队伍,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饮用水源地应急快速监测和救援队伍等。

(二)经费及装备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等应急设备。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及物资的准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通讯、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经信局组织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健全公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市公安局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四)技术保障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环境应急"一网四库",实现信息共享。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环保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环境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应急管理"一网四库":指全市范围内每个应急预案分别对应建立一个组织体系网、一个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一个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一个应急救援专家资料库、一个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库。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人类活动、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意外因素的影响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危及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事件或辐射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是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xx试行)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18日

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为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可能出现的空气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减少危害。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根据我市空气污染程度和特点,建立不同级别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

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和各部门互联共享的信息网络,确保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高效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依法监管、公众参与

加强监管,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的污染排放。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应急机构

成立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联线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应急办、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城管局、商务合作局、气象局、两型产业园管委会、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政府督查室、政府新闻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预警分级及应急措施

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一)Ⅲ级预警(黄色):连续72小时空气重度污染(200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严格实施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建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密巡查频次;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1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见附件)增加洒水不少于2次/日;

3.加强对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厂、水泥厂及其他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巡查;

4.建议市民少开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Ⅱ级预警(橙色):连续48小时空气严重污染(300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在城管执法部门现场监管下进行,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基建工地暂停渣土运输;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2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3次/日;

3.对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暂时限产;

4.建议市民少开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三)Ⅰ级预警(红色):连续24小时空气严重污染(AQI500),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并采取如下应急响应措施: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暂停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基建工地暂停施工;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3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全天不间断循环洒水,保持路面全天湿润;

3.根据气候条件实施人工降雨;

4.对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暂时停产;

5.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除外);

6.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科学防护;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六、启动应急程序及职责分工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预案,向全市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宣布预警和应急响应终止。具体程序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预测向市应急指挥部提请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管理,城区空气质量动态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向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向新闻媒体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和市民注意事项;负责环境监察和执法。

市应急办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与全市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联动与协调。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涉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的监管。

市教育局负责根据相应预警级别做好全市所有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急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各基建工地以及水泥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并按照预警分级发布停工指令。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管理和执法,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黄标车禁行执法,查处涉及空气污染造谣等非法行为。

市财政局提供必要的应急经费支持,确保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所需的监测车、监测仪器等物资和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和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古港镇和集里办事处做好砂石场扬尘的治理、局直属供水单位的集镇消防栓水源保障及浏阳市河道疏浚第六、七标段采砂场扬尘治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市域内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局负责树叶的焚烧及烧荒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合作局负责对全市成品油库及加油站的监督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应急工作相关宣传报道及舆情引导。

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相关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工作,提醒市民重污染天气开展卫生防护。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市管道路保洁和按照预警级别洒水;负责城区垃圾焚烧并联合环保局对城区餐饮油烟进行监督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城区气象保障,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监测、数据分析和气象预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红色预警情况下的人工降雨组织与实施。

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两型产业园管委会、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及相关企业的监管。

七、应急终止

根据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现状与趋势,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终止应急行动。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浏阳市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附件

浏阳市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序号重点区域道路路线1城区

西北至西北环线、南至西湖山、东至天马路

2经开区

西至S11、南至G319、东至湘台路、北至捞刀河

分享: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的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岗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应响应及时、快速反应、规范有序、运转高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号令)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特种设备,其中包括:压力容器(反应釜)、电葫芦、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泄漏、爆炸,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以及电葫芦、厂内车辆坠落、倒塌、碰撞事故。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1组织指挥机构:

2.1.1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2.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2.1.3从业人员构成:xxx

A、灭火救援组(21)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提供情况等工作。

2.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2.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2.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2.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2.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2.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发布疏散命令;

2.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2.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2.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程序

3.1报警

3.1.1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立即通知消防安全责任人。

3.1.2到达火警点后证实为火警的,立即用电话通知消防安全管理人。

3.1.3如果火势已经较大,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立即打开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全员。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点的准确位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消除消防车通道障碍并且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4、应急疏散

4.1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得知火场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命令。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启动消防泵;如果是车间发现火警,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启动车间排尘设备。

4.2相关人员通过广播呼喊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指导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让不需要疏散或未到疏散点的人员保持镇定。

4.3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保持冷静,按照指示的疏散顺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注意清点人数。

4.4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5、火灾扑救

5.1安全管理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灭火做到“三查”、“三看”。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哪里到火场最近。一看火、烟定方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战力、定路线。

5.2确定火灾策略、战力分配上做到: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灭火救人同步进行,灭火部分主要把主力用于直接灭火上,同时以小部分力量在可能蔓延的地方,防止火势乘隙扩大,当火势已经扩大,就应以主力用于蔓延火势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的方面。

6、组织全员进行灭火

6.1启动

文章来源物业经理人文章来源物业经理人
消防水泵,满足着火点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视情况布置防水帘分区灭火。

6.2组织全员充分利用现有灭火设施及时开展自救工作,力争降低财产损失。

6.3明确分工,在安全消防灭火总指挥的具体组织下,把责任落实到参加灭火的工作人员,负责引、送、查、接等工作。

6.4在消防队刚到火场之后,全员均要听从消防部队领导指挥,并配合消防部队进行供水、灭火。

6.5以上各项必须在着火后5至7分钟内完成,并在1至3分钟内组织现场人员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

7、应急方案的培训和训练

7.1技检部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应急响应训练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7.2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应急小组成员以及重点防火岗位的人员进行本方案的培训。

8、应急方案评审

8.1紧急事故发生后或演习结束后应对应急方案的适用性进行评审,视需要修改方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8.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故障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精)


特种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范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时间,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品种数量等。

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2、尽量减少或降低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三、危害的预防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3、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4、加强安全检查,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专业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针,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消除错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有效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的操作工必须做到100%持证上岗。

7、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好,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提高预警能力。

8、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每年至少一次,提高实战抢险的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系统及现场抢险救援组织

1、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总指挥:

2、现场抢险救援组织的设置

A、灭火行动组组长:成员:

B、设备抢修组组长:成员:

C、警戒疏散组组长:成员:

D、后勤救护组组长:成员:

3、指挥系统的职责

总指挥是事故现场的最高管理者,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的后果,事故延迟的时间,及时下达对外联系,批准抢险方案,下达救援命令,在危及职工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下达撤退、戒备、紧急疏散的命令。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履行职责。

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模式

1、设定事故

结合行业特点,根据本公司设备存在的弱点或缺点,分析出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形式及事故可达到的严重程度。

组织机构

指挥机构:

环境污染控制部门

安全监督部门

2、制定技术性措施

针对设定的事故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及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等技术性措施。

六、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分析出可能存在危险源的场所或设备)例如:

1、着火

处理措施: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开启消防水泵,组织消防队员,运行抢险人员切断气源和进行灭火,公司内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机动车辆立即撤离到站外,无关人员向站区上风向或侧风向撤离。

2、爆炸

处理措施:

七、通讯联络

1、内部通讯联络

公司电话:

总指挥电话:

2、外部通讯联络

火警:119

急救:120

报警:110

派出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小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荐】


z小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户部小学共有四处完全小学,九处幼儿园,其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五处。

二、学校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乡政府、县教育局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一)组成: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二)学校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安全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3.向教育、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安监等有关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5.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6.根据户部乡中心小学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7.配合户部乡中心小学和相关部门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其职责是:

1.根据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4.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四)日常及节假日值勤人员职责

1.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2.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4.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五)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1.通讯联络组组长:**成员:**

2.疏散引导组组长:**成员:**

3.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

4.警戒保卫组组长:**成员:**

5.抢险救援组组长:**成员:**

6.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六)应急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实施学校应急预案的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工作成绩优良者,作为考核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处罚等措施。

三、应急救援通讯录

应急人员联系电话:(附表略)

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


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监局、省交通厅及省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桥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像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样本2模板


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样本2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梯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公司的质安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邱向华,电话:

83906461,13823156142,质安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九、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高级中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高级中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外师生人身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快捷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和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证教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条款及省、市、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处置安全事故工作的领导,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优势,努力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Z副校长

成员:Z。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判断事故损害程度,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2、接到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处室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内部积极进行前期自救的同时,服从上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伤3人或死1人及其以上或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事故。

5、根据事故损害情况,在有可能发生危及周边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事故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事故报告

一般安全事故,2小时内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镇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镇公安分局等;遇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性疾病,还要加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部门、时间、地址、事发原因、伤亡人数(中毒患病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及采取的措施等。

三、现场处置

领导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立即组织好现场的通信联络保障工作,保证各项指令及时下达,现场情况迅速反馈。

2、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和家属立即进行劝导,及时排除心理障碍,排泄心理负担,做好减压、稳定情绪工作。

3、根据伤情、病情和精神状况,开展现场应急救治,及时联络急救中心,寻求帮助。

4、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封闭,控制混乱局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同时调度车辆、物资,努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救援

(一)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1、发生火灾事故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2、严禁学生进行扑火、救火活动,并按以下原则组织师生进行紧急疏散。

①正确向受灾人员通报火情,防止疏散人员时发生混乱,迅速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对人员的应急疏散开展引导工作。

②疏散引导人员应语气平和、正确引导,做好受灾人员的心理安抚工作,确保安全、有序疏散。

③疏散引导人员应首先组织离安全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地点人员先行疏散。

④待疏散上述人员后,按楼层高低、离疏散出口远近依次安排人员疏散。

⑤火势猛烈,通道狭窄时应组织人员采用破拆门窗、墙壁,利用安全疏散绳索、气垫等设施,创造条件,以利疏散。

⑥紧急时刻,可组织来不及疏散的人员,将现场有效封闭,采用自救措施等,创造条件等待救援。

⑦全力做好安全救护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应急疏散时的平安无恙。

3、逃生自救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睡觉时被烟呛醒,应迅速下床匍匐爬到门口,用手触摸门体,如门体发烫,应改走其他出口。不能逃出房间的,应立即将门窗关上,这样可以起隔烟隔火、延缓火势蔓延的作用。

②不要为了抢救贵重物品而冒险返回正燃烧的房间,这样很容易陷入火海,不要等穿好了衣服才往外跑,此刻时间就是生命。

③当人员被烟火包围在屋内时,应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将其披在身上,尤其包好头部,用湿毛巾或布蒙住口鼻,搞好防护措施再向外冲,这样便不容易受伤,请勿乘坐电梯而应通过疏散通道逃出。

④向外冲时,假如人员的衣服着火,应及时倒地打滚,用身体将火压熄。如果衣服着火者惊慌奔跑,别人应将其拽倒,用大衣、被子、毛毯等履盖其身体,使火熄灭,切勿使用大量水冲洗。

(二)地质、气象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1、领导小组根据地质、气象部门的预报,在将发生气象灾害前通知学生停课在家自习。

2、上课期间发生地质、气象灾害,应立即停课,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就地休息或有组织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3、夜间发生地质、气象灾害事故时应组织学生在宿舍内休整,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安排、疏散。

4、上、放学途中,遭遇地质、气象灾害事故,应按照避险要求,自行避险,不可强行涉险回家。部分滞留路上的学生,学校应组织人员将学生带回学校集中安排疏散。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1、立即停止校内食堂、小卖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售卖食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将中毒师生就近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拨打120

求援。

3、妥善封存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流行性疾病的应急救援

1、发现有流行性疾病症状的师生,应立即安排将其带离学校,送医院诊治,治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校。

2、发现有非典及急恶性传染病症状的师生,应立即将其隔离观察,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请求援助。

3、立即组织病人所在班级及其涉及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接触病人的人员要逐一检查排除。

4、协助配合上级主管的卫生防疫部门的疫情调查处理工作。

(五)校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凡校内在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全面封闭,安装栅栏和警告牌,禁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2、学校要及时维修危房,特别危房应全面封闭或拆除,严禁违规使用。

3、学校在教学楼进行上课和晚自习时,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防治学生下课挤塔发生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附近师生紧急疏散,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援,抢救伤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卫生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5、组织人员封锁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妥善做好善后安抚工作。

(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学校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同时拨打122报警,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3、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举行集体活动前必须制订周密安全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要求携带必要的救生设备和虫蛇中毒药物。

2、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组织现场师生进行救援,迅速抢救受伤学生,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必要时迅速报警求援,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治安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1、做好校园及学生宿舍的封闭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保安队伍,实行夜间巡逻制度。

2、出现外来违法分子寻衅滋事的,学校组织保安人员将其驱离学校,聚众闹事的,要迅速报警求援。

3、对受伤的师生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妥善进行善后处理。

(九)教学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国家安全、法制、治安、消防、卫生等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2、凡需召开大型集体活动,组织者要事先察看活动场所、周边环境、疏散路线,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必要时可联系公安、卫生等部门,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协助,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对容易引发矛盾的人和事,主管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引导、化解矛盾,将事态控制在萌芽之中。

3、实验实习课和体育课及各种业余文体活动中都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演示、操作、练习,防止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4、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向119、110、120报警求助。

5、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家属情绪。

五、责任查究

(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是一项全民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参加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和责任。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少报安全事故和拖延事故的应急救援,如因部门和个人失职造成应急救援无法进行,造成更大伤亡和财产损失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部门和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分享: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


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图: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直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事故现场抢险组

事故现场救护组

事故现场保护组

事故现场同讯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直属项目部应急救援程序图:

略---------------

分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程序图:

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

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公司电话:XX5(白天)XXX(夜晚或节假日)

附件:应急预案演练(案例)

案例:应急预案演练

时间:某年冬夜

地点:某项目部工人宿舍

事件:火灾

深夜两点钟,某工人宿舍员工大都处于熟睡状态中,突然一名工人发现宿舍内一处电线短路失火,顿时火势十分凶猛,这名工人当即发出喊叫。

现场基层应急专业组人员立即按照紧急预案的程序,积极组织自救:提醒大家不要慌乱,互相帮忙,撤离工棚;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切断发生火灾宿舍电源,进行现场保护;迅速向现场内其他宿舍发出报警信号,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拔打110报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救;其他宿舍应急专业组人员获得报警信号后,立即参加援救;在消防车辆到来前,进行道路疏通、照明等救援准备工作。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委派项目部值班员临时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机构报告,并接受了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项目部值班员到达现场后,立即接手现场指挥工作。各应急专业组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事故现场保护组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经清点,发现两名人员失踪,确认他们现被困火场。

事故现场抢险组立即投入抢救被困人员及灭火自救工作,指派出两名经验丰富的抢险队员,佩带防毒面具,身披用水浇湿的棉被冲进火场,将两名被困人员救出火场。其他抢险队员兵分两组,一组人员采用现场备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另一组人员转移附近仓库的氧气瓶、乙炔瓶、油漆、伙房的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事故现场救护组立即开展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对两名已处昏迷状态的受伤人员,采取人工呼吸等方法进行紧急抢救,通过紧急救护两名受伤人员脱离了危险。对其他受轻伤人员进行包扎,因两名工人伤势较重,救护组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向急救中心求援,将两名烧伤人员护送急救中心进行治疗。

消防车辆赶赴现场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各应急专业组紧密配合消防部门投入灭火战斗。通过三十分钟的紧张战斗,大火终被扑灭。随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作好事故现场员工的住宿等安抚工作,安排恢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秩序,配合上级安全领导机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此次火灾事故,因发现及时、指挥统一、措施得当;各应急小组成员职责明确、技能熟练;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从而未造成人员死亡,两名受伤较重员工很快治愈投入工作,将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资料-吊篮架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荐】


吊篮架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由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相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并根据人员进出随时调整。在日常施工中,个应急工作小组应广泛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有效、有序的救援工作。

二、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可能发生一些人员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碾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1/3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并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在拔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是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衣服火着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下,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3、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吸入后中毒。

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4、触电急救

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面如下: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颌向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畅通。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气。吹完气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时伤员胸臂上举,吹气停止后伤员鼻口有气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钟吹气16次左右,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折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1/3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的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5、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带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6、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

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7、眼睛受伤急救

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清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及伤眼为原则。

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治疗。

8、脊柱骨折急救

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员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瘫痪的严重后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