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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应急预案精选7篇

2024-03-26
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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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积极处理”的宗旨,牢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处理能力,一切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营造绿色的网络环境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网络安全具体事宜。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三、应急措施及要求

1.各处室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信息化管理员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上网,落实上网电脑专人专用和日志留存。

3.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4.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信息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5.切实做计算机好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非法信号接入。

6.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做到专网、专机、专人、专用,做好物理隔离。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

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一)当人为、病毒破坏或设备损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信息化管理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内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时,信息化管理员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必要时中断服务器网线连接。

(3)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4)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或者已经被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

(2)信息化管理员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

(3)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系统。

(4)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机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它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研究解决。

(5)若情况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4.软件系统遭到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立即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3)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4)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数据库系统数据要进行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信息化管理员应对主机进行维修并做数据恢复。

(3)如果系统崩溃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2)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化管理员予以恢复。

(3)如属于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尽快恢复。

(4)如有必要,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配备相关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判断事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通畅。

(6)如有必要,向信息化小组汇报。

(二)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先保障人身安全,再保障数据安全,最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三)当发生火灾时,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

(1)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扑救工作。

(2)火势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和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

(3)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护数据及设备。

(四)当市电不正常时,采用UPS供电,供电时间视电池容量而定。若超过2小时,则关闭服务器、关闭云主机等设备,等市电供应正常后半小时再重新启动服务器。

(五)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专业的人员。

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事件应急预案 篇3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盗窃事件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立学校盗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保安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组长。

2、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组长、副组长、值周人员通报,并将其带至门卫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扭送派出所。

3、对被盗现场检查,统计被盗财物,并上报组长、副组长。

三、预防和应对措施

盗窃分为内盗和外盗两种,内盗是指由学校内部人员进行的盗窃,外盗是指由校外人员潜入我校进行盗窃。两种情况都是作案者利用学校的麻痹大意进行作案的。因此,我们首先要提高警惕,在重点部位要建立良好的警备措施,要使作案者无机可循,从而降低盗窃案的发生率。

(一)高度重视,积极预防。盗窃案件一般都是由学校和保安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崩紧一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安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个重点部位的位置、存放物件以及可能逃离的线路,尽量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班警戒。作为学校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除了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技术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三)案情设想

1、财务保险柜被盗

2、电脑(服务器)被盗

3、办公场所被盗

4、其它设施被盗

四、盗窃发生后处置办法

1、发现罪犯现场盗窃时,现场教师要本着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的精神和大无畏的凛然正气,尽力将罪犯制服。

2、罪犯逃跑而不能擒获时,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随即拨打110,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3、做好现场保护。

4、受窃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第一发现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一旦接到盗窃案报案后,主管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话,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作案线索,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7、案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被盗案件时,值班人员或第一发现人要注意及时对比我方与罪犯的力量悬殊,如果罪犯人多,力量相差比较大,应迅速牢记罪犯的主要特征,同时大声喝喊,以震慑罪犯,使其逃离现场,随时警惕罪犯伤人,危及自身安全。

2、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脱岗、误岗。

事件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德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

建立广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县应急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

2.2机构职责

2.2.1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应急办:对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启动相应等级预案建议,统筹相关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涉嫌违反相应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8)县水务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县农委: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种植养殖业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事发地乡镇政府:履行辖区主体责任,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和县应急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宣城市政府应急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宣城市政府或市应急办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应急办报告。

6.2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县公安局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向相关企业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根据现场需要,由县应急办负责协调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在县消防大队现场监护下,由专业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县应急办或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解除。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牵头,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

6.5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市政府、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安全防护

,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

7.1信息技术装备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2应急队伍保障

以县消防大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3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5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乡镇(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6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财政局应建立健全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县交通、住建、水务等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应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本级常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7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社区)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调查评估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要成立调查评估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件处置结束后。

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附则

10.1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事件应急预案 篇5

宝鸡幼儿园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理,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公共财产,维护校园稳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园占地6535m2,有教学楼、教学办公楼、后勤楼及家属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7613 m2。位于建国路北端,有东、南两个大门。东门面临建国路,门前畅通;南门面临劝业市场,菜市场等,道路较狭窄。家属楼位于园内,北邻铁路。

二、突发性事件范围

1.校园伤害事故 2.火灾 3.地震 4.幼儿走失事故 5.被盗事故 6.食物中毒事故 7.卫生防疫事故 8.燃气、水电事故

9.停水、停电、停暖气、停天然气 10.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分工

(一)成立宝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后勤副园长)、副园长担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

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长(园长):全面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一切事务。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工作,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有关问题。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后勤副园长):与园长共同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事务。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有关后勤方面的工作,组织领导伙管、财务、保健、门卫等人员的相关工作。做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

副组长(保教副园长):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班级幼儿、教师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协助后勤副园长工作;负责组织联系和传递信息。工会主席:搞好交通疏导,保障事件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保教主任:协助保教副园长做好班级师生工作。保健大夫:负责突发事件中的伤员救治工作。班级人员:负责保护照顾好幼儿。

其他各部门人员:按照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校园伤害等事件时,任何人有责任第一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相关部门电话:

经二路派出所:3212841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898669 市教育局24小时公开服务热线电话:3658017 市疾控中心电话:3361329 2.迅速报告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重大不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电话报告市局、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发生经济、被盗、火灾等事件要在1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市局和相关科室。

(二)处理程序

1.接报后,园领导及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在园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事件结束后要向市教育局报告处理结果。

2.处理措施

⑴当发生校园伤害事件时,保安要迅速拉响警报(急促铃声连续三次),教师要组织好幼儿撤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

⑵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好幼儿疏散、撤离工作。报警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单位、路名、门牌、灾害种类、程度、目前状况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等。并及时组织力量控制火源和开展自救互救。

⑶当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如果在室内上课要指挥幼儿迅速抱头、闭眼,躲到桌子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或者洗手间;如果是正在午睡要叫醒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处。第一次震动后,快速有序组织幼儿撤离到操场。

⑷当发生幼儿走失事故时,当事人要第一时间报告园领导,迅速寻找。

⑸当发生被盗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同时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

量,并做好登记。

⑹当发生中毒事件时,由伙管人员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⑺当发生卫生防疫事故时,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⑻当发生燃气泄露事故时,立即关上燃气阀门、组织人员撤离。⑼当发生天然气检修时,由伙管员负责与外联系幼儿用餐品种、数量。

⑽当发生停水时,由伙管员就近联系水源组织人员拉水或联系消防车供水。

⑾当发生停电时,课间操班级自行组织,由职工灶负责烧开水,班级人员按时去提取。

⑿当暖气发生故障,由维修人员及时处置。发生停暖气时,教师要做好幼儿保暖工作,暖气来之后维修人员及时做好排气工作,使暖气正常运转。

(三)疏散、撤离路线和程序

若发生火灾地震等所有人员需疏散至园操场,班级人员对本班负责,行政后勤人员实行联系包班负责制。

1.疏散路线及责任人:

一楼班级直接撤到操场,保健大夫(吴引娟)负责联系西

一、西二班级,保健大夫(张亚玲)负责联系西

三、西四班级,保教主任(张翠琴)负责联系东一班级、楼梯口。

教学办公楼二、三楼及教学楼四层东一的班级从东边楼梯撤离,教学副园长(张少玫)负责联系二楼班级、东楼梯,保教干事(孙彩莲)负责联系三楼班级,(张璐)负责联系四楼东一班级。

教学楼二层西一、四层西

一、西二班级从西边圆弧楼梯撤离,后勤副园长(党涓)负责联系二层西

一、圆弧楼梯,办公室干事(田丽芸)负责联系四层西

一、西二班级。

教学楼二层西

二、西三班级从西边小楼梯撤离,由办公室干事(邢彩娥)负责联系。

教学楼二层东

一、东二班级从东边小楼梯撤离,由办公室主任(董晓红)负责联系。

2.疏散时未在班上上班的教师,要迅速赶到本班一起组织幼儿撤离.3.疏散后各班把幼儿集中在老师周围,立即清点人数,保证所有幼儿的安全。

4.疏散后若有家长接幼儿必须做好幼儿离园签名登记工作。 5.后勤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做好撤离后后续清查工作,确保幼儿无一遗漏。

财务室负责教学楼一楼班级; 伙管室负责教学楼二楼班级;

职工灶负责教学办公楼二楼、三楼班级; 幼儿灶负责教学楼四楼班级; 门卫人员看好大门,防止幼儿走失。

6.若部门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继续履行新任岗位相应职责。

五、其他要求

1.园领导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领导小组要提前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六、本预案从即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事件应急预案 篇6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自:

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事件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等国家和教育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学校或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信息发布内容安全事件的应对,参照有关规定和办法处理。

第三条 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规定,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我校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Ⅰ级):

(一)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遭受特别严重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二)网络病毒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大面积爆发。

(三)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统一运行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被窃取、被篡改。

(四)其他对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Ⅱ级):

(一)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系统损失,造成系统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二)网络病毒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

(四)其他对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Ⅲ级):

(一)学校范围内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二)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网站)遭受较大系统损失,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

(三)网络病毒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广泛传播。

(四)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网站)的信息或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

(五)其他对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四、除上述情形外,对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Ⅳ级)。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建立与教育部和自治区、市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管理、强化责任。按照分级化管理原则,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部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属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件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件预防、预判、预警工作,加强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控网络安全事件风险和影响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领导机构与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全局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发生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时,成立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件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吸纳相关单位、部门参加应对工作。

第六条 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对接教育厅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情况;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全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工作;统筹组织网络安全监测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校属各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本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承担各自网络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 预警分级

建立学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安全事件。

第八条 安全监测

一、事件监测

校属各单位、部门监测通知的网络安全事件,或通过多种渠道监测、发现已经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将掌握的情况立即通知学校党政办公室及图文信息中心。各单位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工作。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及图文信息中心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二、威胁监测

图文信息中心组织对学校网络安全威胁进行监测,建立多方协作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汇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各单位加强对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对发生的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上报。

三、 预警研判和发布

图文信息中心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对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认为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党政办公室组织研判,确定和发布橙色以下(含橙色)预警,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图文信息中心可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红色预警由领导小组组织研判后,提出发布红色预警,并报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时限要求等。

四、 预警响应

(一)红色预警响应

红色预警响应按照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指示和要求执行。

1.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组织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组织跟踪和分析研判,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2. 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学工处、后勤保卫处按照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指示和要求,实行 24 小时值守,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监测分析和信息搜集工作;开展应急处置或准备、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

3. 图文信息中心进入待命状态,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二)橙色预警响应

1. 学校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2. 图文信息中心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及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3. 图文信息中心技术人员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三)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根据预案,组织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五、预警解除

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初步处置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和事件原因,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等证据。经分析研判,初判为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同时报本地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

第十条 应急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领导小组研判确定为学校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要求以领导小组部署为准。

一、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按照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学校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执行。启动Ⅰ级响应后成立工作组。

(一)启动指挥体系

1. 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的职责。工作组成员保持 24 小时联络畅通,图文信息中心安排人员 24小时值守。

2. 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学工处、后勤保卫处进入应急状态,在工作组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或支援保障工作,启动 24小时值守。

(二)掌握事件动态

1. 跟踪事态发展。事发单位与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保持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2. 检查影响范围。图文信息中心立即全面了解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

3. 及时通报情况。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整理上述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工作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并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等方面及时研究对策意见,对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四)处置实施

1. 控制事态防止蔓延。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2. 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根据事件发生原因,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备份数据、保护设备、排查隐患。对业务连续性要求高的受破坏网络与信息系统要及时组织恢复。

3. 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积极配合本地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 信息发布。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组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新闻工作,指导协调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校属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5. 协调上级部门支持。处置中需要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根据实际,报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持。

6. 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图文信息中心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党政办公室及学校领导小组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 Ⅱ级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的Ⅱ级响应,由学校领导小组确定并发布,或由党政办公室及图文信息中心根据事件性质和情况确定并发布。

(一)响应发布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发单位及时填写《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报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三)处置中需要其他单位和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配合和支持的,有领导小组予以协调。

(四)有关单位根据通报,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造成更大范围影响和损失。

三、 Ⅲ级和Ⅳ级响应

事件发生单位按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

一、 I级响应结束

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提出建议,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二、 Ⅱ级响应结束

学校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根据实际决定Ⅱ级响应的结束。

三、 Ⅲ级、Ⅳ级响应结束

由事发单位完成应急处置后,报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解除Ⅲ级、Ⅳ级响应状态。

第五章 调查与评估

第十二条 特别重大及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事发单位及党政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相关调查总结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网络安全事件总结调查报告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 5 天内完成。

第六条 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 日常管理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图文信息中心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监测预警和通报

建立学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机制。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威胁。图文信息中心应全面掌握本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情况,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及时修复安全威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 宣传教育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将网络安全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突发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周等各种活动形式和传播媒介,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 工作培训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提高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十八条 机构和人员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职能,并将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技术支撑

图文信息中心为学校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和网络安全物资保障,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援工作。

第二十条 信息共享与应急合作

加强与网络安全职能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和教育网网络中心等单位的合作,建立网络安全威胁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协同处置机制。

第二十一条 经费保障

学校应为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监测通报、宣传教育培训、预案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开展。

第二十二条 责任与奖惩

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处理,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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