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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0篇)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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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常生于疏忽,祸患多起于细末, 加强事故处理能力,有助于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应急预防方案的制定可以规范应急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对于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制定来说是否会遇到一些困难?“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请到我们的网站上查看以了解更多信息!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1)

HD县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1.1目的。为建立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农作物冰雹、干旱、洪涝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抓好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自救。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农业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作物栽培站站长、植保站站长、土肥站站长及各乡(镇)农技站站长为成员的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准确做好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传递信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可能减少损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2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测报工作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主要农作物高温热害、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的预测预警,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定专人负责各类灾害的测报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充分调动测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技推广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制定防灾抗灾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2.3经费保障。为保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与防治,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如遇突发事件,相应安排救灾、抗灾、减灾经费。

2.4物资保障。由于高温热害和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灾害具有暴发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县农委应安排好相应的农用物资(种子、化肥等)储备,一旦灾害发生,要及时组织调供相应的农作物良种,确保改种补种需求。

2.5办公室职责2.5.1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等有关部门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应急预案。

2.5.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2.5.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2.5.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2.5.5了解和督导灾区落实农业防灾工作措施。

2.5.6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3预防、预警3.1预警信息。包括县气象局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预警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

3.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

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3.3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由县乡农业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做到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预警报告。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收到气象部门的低温冻害、高温热害预测预报,干旱及洪涝预报。

3.5预防控制3.5.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5.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5.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5.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4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

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

根据受灾程度制定救灾、减灾措施,并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报请县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组织生产自救,减轻灾害损失。

5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Ⅵ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5.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1.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响应行动:

(1)县领导小组启动县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县人民政府。

(2)县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减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Ⅱ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2.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3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Ⅲ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3.2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动态,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要求,提请领导小组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4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5.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4.2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响应行动:

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帮助指导工作。

5.5应急解除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原生性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问和空间,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引发、诱发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三级(I级-III级)。

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地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工作、秩序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重大自然灾害(II级):是指学校内或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并对本校和相邻区域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一般自然灾害(III级):是指对学生、教师个体或局部造成的损害,对教育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构成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灾情信息采集和分析

(1)上级政府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发布自然灾害信息或学院掌握灾害事故信息后,进行分析,启动本应急预案。

(2)出现无预见的突发性灾情,学院教职工有义务迅速通过电话、互联网或其他通讯手段向“110”报警和向上级单位报告,反映灾害事故信息。

2、自然灾害预报后的先期处置

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根据上级单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进入预备应急状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收集和分析灾情信息;根据自然灾害发展的趋势,结合学院实际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行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1)学院根据上级单位的指令,迅速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做到责任人到位,工作队伍到位,后勤保障和抢险队伍到位;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治;及时调请属地民防、公安、医疗、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学院灾情发展情况、险情和伤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学院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维护秩序。

(3)当学院遭受I级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危害时,根据事态的变化与发展,必要时在适当范围实施学生停课、停学的措施;根据上级单位的指令,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场所,以备抢险救灾的急需。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协助政府安排疏散、转移人 员,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1、台风;2、大暴雨;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 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 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 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 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 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xx

(4)信息组:xx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汛期上游泄洪、地震及其它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谷艳民 电话:15127160882

副组长:梁建辉 电话:13700317909

组 员:高田增 谷翠芳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学校的救灾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迅速组建抢险先遣队,直接指挥抢险救灾。

2、向市教育局、镇、市政府报告灾情。

3、及时掌握灾(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4、协调跨乡镇的救灾工作。

5、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行动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急通信联系组。

(二)办公室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成 :谷艳民

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核实、汇总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灾情及已采取的措施,及时提出请求支援的项目和内容;贯彻落实市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灾害过后,上报救灾报告。

(三)抢险救援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成 :梁建辉 高田增 张吉平 程红玉

主要职责:抢救、转移被困师生,组织师生自救互救;抢救重要财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救;在现场救灾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险、抢救队伍。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成: 谷翠芳 米晓霞 程晓华 马翠丽

主要职责: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具;抢救、转运和

医治伤病师生。

(五)应急通信联系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成: 谷艳民 赵善辉

主要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进展情况;经救灾小组领导研究,必要时申请援助。

三、灾情预警和处理

(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学校所处地理位置,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部位做出灾情预警。

(二)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人员和财物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学校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三)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学校内的师生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小组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领导小组根据灾情预警,决策是否需要师生休假和需要转移财物。

(五)重点监测部位:教室、围墙、库房、厕所等

(六)在汛期,学校组成排查小组每天对重点监测部位进行排查,一旦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做出决策。

四、 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程序

(一)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召集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通报灾情,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期。

(二)办公室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灾害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三)在应急处理小组的指挥下,各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四)应急通信联系组保证灾害信息及时上报,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抢险行动组组织群众抢险自救。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5)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是一种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经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减少灾害的危害和损失,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份名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细则,以期在灾害来临时能够更加有序和高效的进行处置。

一、预案的制定流程

1. 风险评估: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首要任务是进行风险评估。这个阶段需要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和灾害模型,评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种类、频率和影响范围,以便为预案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 建立应急组织:预案的制定需要明确指定负责预案实施的应急组织。这个组织应该由各有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力量组成,担负指挥调度、救援救助、物资供应等任务。

3. 信息收集与分析: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非常重要。相关部门应该及时收集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息、监测数据、人员伤亡情况等,然后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以便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做出准确的决策。

4. 制定预案:根据风险评估和信息分析的结果,制定出详细的预案。预案应包括各种灾害场景下的预警机制、人员疏散和救援方案、物资和医疗支持方案等。

5. 演练和修订:预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反复的演练来验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1. 预警机制:在自然灾害来临前,需要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通过应急预警系统、气象预报、地质监测等手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以提前预防和减少灾害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对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和措施。

2. 人员疏散和救援方案:人员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因此,在灾害发生时,要制定有效的疏散和救援计划。根据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影响范围,合理划定安全区域和疏散路线,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疏散工作。同时,还需要明确救援队伍的组成、行动准则和任务分工,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3. 物资和医疗支持方案:自然灾害往往导致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瘫痪,因此,在预案中需要明确物资和医疗支持方案。这包括储备足够的食品、水、药品等物资,以及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医疗救治。

4. 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配合。因此,预案中应包括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的内容。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灾害预警、应急措施以及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灾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

三、预案的实施和管理

1. 领导指挥体系:利用应急指挥中心等机构,建立起科学的领导指挥体系。预案的实施需要有高效的指挥机构,能够及时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行动。

2. 应急人员培训与演练:预案的实施需要有专业的应急人员指导协助。对应急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人员疏散、急救救援、物资调配等技能的掌握。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协作效率。

3. 预案的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应急预案需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根据灾害情况的变化和新技术、新手段的引入,及时调整预案的内容和应对策略,以保持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在自然灾害频发的今天,制定和实施一份完善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这能够使各级政府及时有效地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预案的执行需要得到广大民众的配合和支持,通过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的挑战。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障都市型现代农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北京农业造成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3.2坚持生态治理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预防与抗灾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1.3.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抗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4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农业与相关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农业灾害预警水平和应急能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事件等级

依据农业自然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半数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以上。

(2)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且绝大部分可能受灾,大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大范围发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特别重大(Ⅰ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Ⅱ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0%~8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5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灾,少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个小片区域发生并继续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重大(Ⅱ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5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10%~20%。

(2)一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50%,部分地块可能受灾,个别地块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点发生。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较大(Ⅲ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Ⅳ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3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10%~2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5%~1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30%,少数地块有可能受灾;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的传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一般(Ⅳ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害农业生产的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域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北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农委、市农业局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委、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粮经作物管理处、蔬菜管理处、畜牧管理处、水产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村能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急处。

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本区县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农业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做出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的决定;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国家和本市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编制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3.2密切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根据灾情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2.3.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信息及动态。

2.3.4在灾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3.5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分配。

2.3.6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组。

2.3.7督导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3.8负责处理农业防灾减灾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市农委、市农业局办公室:协调委、局各成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自然灾害的有关政策措施。

2.4.3发展规划处:负责了解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2.4.4应急处:承担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4.5粮经作物管理处:负责粮经作物的灾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粮经作物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救灾物资(含救灾备荒种子)的.分配调剂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修复与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2.4.6蔬菜管理处:负责蔬菜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蔬菜作物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7畜牧管理处:负责畜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畜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8水产管理处:负责水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督导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10农村能源生态处:负责与防灾及灾后恢复有关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对因灾损毁农业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生态工程设施的修复。

2.4.11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因灾受损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指导处置。

2.4.12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县农业抗灾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参与国家和市政府下达本区县的农业救灾资金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组织重大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2.5 专家顾问组职责

成立农业减灾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

(1)为编制北京农业减灾有关规划和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2)在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协助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判断灾害类型与特点,评估灾害形势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确定预警和响应等级提供建议和咨询。

(3)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技术难点的攻关研究和农业防灾减灾的技术培训等。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农情信息,加强对农业病虫灾害的监测,对农业自然灾害进行适时监测,确保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灾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市农委、市农业局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商灾情;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报告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与区县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采集内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1.2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政府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状况。

(3)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在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详情。

(4)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气象、水务、地质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农情信息部门的自然灾害上报信息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会商和研究灾害形势,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初步判断灾害等级,提出发布灾害预警及其等级的意见。

在灾害发展过程中跟踪采集信息和动态研判,为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和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3.2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确需对外发布的,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发布。

3.3预警的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3.3.1蓝色预警(Ⅳ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或预警信息,事件即将临近,可能造成局地农业受灾,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微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黄色预警(Ⅲ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已经临近,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可能造成较明显的农业灾害损失。

3.3.3橙色预警(Ⅱ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即将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中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蔓延扩展或明显加强趋势,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

3.3.4红色预警(Ⅰ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橙色或红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事件会随时发生;或已重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迅速蔓延扩展或急剧增强趋势,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农业灾害损失。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3.4.1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2预警等级变更

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范围及农业灾情的变化,分别提出预警等级升级或降级变更的意见。

(1)由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升级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或由红色或橙色预警降级为橙色或黄色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2)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或由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4.3预警解除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和范围的缩小及农业灾情的逐步缓解,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等级变更的程序,发布解除较重一级预警并转入较轻一级预警,直至解除全部预警。

3.5预警响应

3.5.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根据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密农情观测,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监测和采集,及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

(3)受灾地区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可能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受灾区县的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并报送至市应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的会商与信息采集,相关农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抗灾或补救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市级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调整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5.4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6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

3.6.1 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风险管理准备。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村干部并动员农户加大辖区农业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评估灾害风险、找出薄弱环节、确定灾害风险对策。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避灾与抗灾能力。

3.6.4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5适时防控

(1)及时组织抢收灾前已成熟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2)根据旱情和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采取中耕、镇压、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议气象部门利用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受涝程度与地形、土壤、作物状况及时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补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根据灾害强度与作物生长状况,必要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或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接到大风、冰雹、大雪等灾害预报后,要对果树和大棚、畜舍等农业设施采取临时保护与加固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受灾面积和紧迫性,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导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1.2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前往受灾区县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区县农业灾情。

(3)根据灾情需要,提出救灾意见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派出专家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4.协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

5.监督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1.3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适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1.4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2响应升级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办或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4.3应急结束

4.3.1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时,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并在1周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4.3.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与民政部门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的农业产量损失、农业设施装备损失的调查评估与核实,准确掌握灾情信息。

5.1.2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农田灌溉、排涝,损毁农田和各类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5.2.1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

5.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5.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生活与生产救助。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根据灾情程度,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

6.2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调运。每次救灾动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内补齐缺额。

6.4应急队伍保障

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消除隐患,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6.6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手机等信息手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科普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7.1本预案中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前者包括粮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园艺作物及食用菌生产,后者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养蜂和其他养殖对象。

7.1.2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冻害、雪灾等)、风雹(含雷雨大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高温(含干热风)、沙尘暴、阴害、重大动植物生物灾害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农业自然灾害中的干旱、渍涝、冷害、冻害、阴害和许多植物病虫害属累积型灾害,并非突发;但在灾害事态严重发展时,同样会出现紧急事态,也应纳入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7.1.4本预案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10%~30%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0%~80%的播种面积。绝收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80%以上的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播种面积地块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编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2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依照本预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预案的衔接

具体灾种的应急响应等级与行动应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中与农业有关的内容衔接,如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北京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7)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8)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X(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XXX(负责教学区物业)

XXX(负责家属区物业)

XXX(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XXX(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XXX(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XXX(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XXX(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XXX(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9)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宣城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旌德县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风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农业信息股、项目办、财务室等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

2.2.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6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7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8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产救灾工作。

2.4.1委农业信息股: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2委财务室和项目办: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3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4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预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篇10)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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