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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系列3篇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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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事故突发时,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所有重大的事故都应做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系列3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预警级别

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上报气象部门,气象部门综合预报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2、发布规定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播传递”的原则,根据镇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照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发布途径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有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Ⅱ级、Ⅰ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电视台、电台、通信运营商,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电视台1小时内,电台1小时内,通信运营商30分钟内(全网或分区域)向公众用户发送预警信息。

加大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篇2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篇3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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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事故突发时,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急预案也需要我们时常进行演练,写应急预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深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合集3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深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有序、专兼结合”的工作原则,规范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是本区应对气象灾害的区级专项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台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1.3.2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地质、洪涝、森林火灾等灾害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其应急处置按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气象应急服务工作按本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区长任总指挥,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2.1.2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全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区气象局局长任主任,是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2.2.2主要职责:负责《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检查、督促镇街园区及相关单位配套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应急准备、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并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因气象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灾害事故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会商,就监测预警行动、预防控制措施、抢险救援工作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气象服务。

2.2.3 成员单位

(1)区气象局:承担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及时对灾害性天气气候进行监测、预测、预报,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助开展因气象因素引发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效的气象信息服务;根据应对灾情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公安武清分局:负责维护受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社会治安;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监控,做好交通疏导及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按有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区农委:牵头负责农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对各类气象灾害的防御、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评估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4)区水务局:负责水、旱、城区排水防御气象灾害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抢修工作,并加强灾情监控;依据相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水、旱、城区排水等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区林业局:负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易发生森林火情地区及相关设施的监控,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依据相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6)区市容园林委: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加强户外大型广告牌、灯光照明及相关设施的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行道树的防风修枝,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加强清融雪物资、设备的管理,并依据相关预案规定牵头组织做好城区道路的清融雪工作。

(7)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高危行业和重点部位因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依据相关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区各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的措施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在校师生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等活动;按要求做好学生停、复课的组织安排工作。

(9)区建委:负责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并指导受损市政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和灾后的恢复重建;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和危险建筑物的安全防范;依据相关应急预案规定牵头负责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区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因气象灾害被破坏的公路及相关设施,保障主干道和重要公路的畅通;负责运营单位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11)区国土局: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负责组织落实对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及相关设施等所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12)区房管局: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会同有关乡镇街、部门组织做好危房鉴定和解危工作,并指导帮助开展灾后重建。

(13)区供电公司:负责辖区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应急抢修队伍和物资,及时修复电力故障。

(14)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负责提供应急工作所需的通信资源;气象灾害发生时,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要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通信线路的畅通;负责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

(15)区环保局:负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提出防控、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

(16)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灾情相关信息的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会同有关乡镇街做好受气象灾害影响民众的转移安置、生活救济、损毁房屋重建等工作。

(17)区财政局:保障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及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8)区卫生局:负责因气象因素引发灾害事故致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及时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9)区发改委: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组织粮油保障供应;积极争取和安排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加强市场物价监督检查,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0)区商务委:负责灾区肉、蛋、菜及其他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

(21)区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负责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22)其他未列入本预案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经区应急办协调,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持。

2.3应急专家组

区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为本区中长期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气象灾害应对措施等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4 基层应急机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负责辖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辖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要明确责任人,协助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5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

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建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

3监测与预警

3.l监测预报

3.1.1监测预报体系

①区气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以自动观测为主的区域气象自动监测网络,对现有乡镇自动气象站进行升级改造,在农业重点区域建设土壤水份自动观测站,在中小河流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

②各镇街要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确定人员,协助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并与区公安、民政、环保、国土房管、交通、铁路、水务、农业、卫生、安监、林业、电力、保险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制度和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各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以社区、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1)一级预警

发布了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

(2)二级预警

发布了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3)三级预警

发布了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

(4)四级预警

发布了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3.2.2预警发布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区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并报区应急指挥中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区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和管理,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体和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区委宣传部、通信企业积极协同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种媒体要无偿发布预警信息并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常识。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建委、交通、农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及其他重要干道,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2.3 预警行动

(1)区气象局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通报各镇街、园区及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分析会商,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针对性建议。

(2)各镇街、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尽快排查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镇街、园区要确定专人,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向区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通报气象灾害信息。

4.2 先期处置

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和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正常运行,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发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3 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1 Ⅰ级响应

发布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镇街且呈现向全区或周边扩散态势,需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请求市政府支援、协调;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经济特别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市政府已经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3.2 Ⅱ级响应

发布二级或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和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镇街或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需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经济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市政府已经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 Ⅲ级响应

发布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各级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市政府已经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自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4.4 处置措施

4.4.1 Ⅰ级响应

(1)区指挥部总指挥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根据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意见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上报区政府。

(2)区指挥部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启动救援装备、物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并由区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各自应对气象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4)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气象灾害发展动态,必要时请求支援。

(5)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2 Ⅱ级响应

(1)区指挥部根据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防灾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上报总指挥,重要情况要向区政府报告。

(2)区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4.3 Ⅲ级响应

(1)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区指挥部做好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的相关准备。

(3)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视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4.5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气象灾害分灾种响应详见附件3。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一般由灾害发生地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根据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区指挥部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工作。

4.7 响应调整

4.7.1响应升级

(1)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升高,或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增加、影响范围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区指挥部提出提升响应等级建议,区指挥部研判决定响应升级,组织、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2)当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靠政府部门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时,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区武装部、驻地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7.2 响应降级

当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气象灾害影响范围缩小、危害程度减轻,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报告,根据综合分析评估,由启动应急响应命令的领导决定应急响应降级。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应急措施。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灾情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9 新闻报道与公布

气象灾害的新闻报道与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由区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组织。一般以上气象灾害,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报道,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信息。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重大、较大气象灾害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灾情报告、评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情况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

5.2 救济救灾

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3 医疗卫生

卫生部门做好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4 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5 灾害保险

区政府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气象部门主动参与灾害损失评估并科学出具气象灾害受损理赔证明。

5.6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机制保障

6.1.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制度

区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6.1.2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制度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根据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形势,适时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建立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气象部门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应急联系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收集、传递灾情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气象协理员,各社区和村至少设立1名气象信息员。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6.3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合理安排气象灾害防御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一旦发生气象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6.4 物资保障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配备现场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5 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可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6 法制保障

制订和完善本区防御气象灾害的法规、规章,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工作。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责任意识。

7.1.2 区有关部门、区总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其他群众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的人员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7.1.3 区教委要将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纳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大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学校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并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责任人、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进行培训。

7.3 应急演练

7.3.1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专项演练,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

7.3.2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级应急预案或本部门保障预案。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8.1.1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8.1.2 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定期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镇街和部门对预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1.3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8.2 预案管理

8.2.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8.2.2 建立健全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2.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区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武清政〔2011〕22号)同时废止。

深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促进“平安深圳”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预警先导,部门联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自行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公开透明,协调有序。及时、主动地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加强各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1.4 气象灾害特点

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大雾、灰霾、寒冷、大风、冰雹、干旱、火险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深圳濒临南海,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呈东西狭长形,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台风、暴雨影响频繁。影响深圳的主要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大雾、灰霾、寒冷、大风、冰雹、干旱等。

1.4.1 台风

台风可能出现在4-12月,集中出现在7-9月。据历史资料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市的台风4.2个,最多年份9个,最少年份1个。近十年台风有增强的趋势,影响偏早,6月影响我市的台风增多。台风的影响因登陆地点和台风强度的不同而不同,受大风影响最大的地区是东西部沿海一带,降雨主要集中出现在罗湖、盐田、福田、龙岗西部、龙华新区。

台风带来的强风、暴雨和风暴潮,影响海陆空交通、港口码头和建筑工地安全,造成树木和广告牌倒塌伤人和城市内涝等灾害。

1.4.2 暴雨

暴雨主要出现在4-9月,深圳每年都有暴雨出现,年平均暴雨日数9.2天、大暴雨日数2.2天;暴雨对全年平均雨量的贡献率约为4-5成,最多的年份为1690.6毫米。深圳降水量由东南向西北大致呈递减分布,东部大鹏半岛一带以及盐田区的年降水量普遍在2100毫米以上,西部和北部的年雨量普遍在1900毫米以下,历史上记录到的最大日降雨量为498毫米。暴雨对深圳造成的主要灾害为城市内涝和地质灾害。如3小时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水,深圳将出现大范围内涝。

1.4.3 雷电

深圳属雷暴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达63日,以6-9月份为最多,月均雷暴日都在10天以上,年平均雷电密度地理分布特点是:西部多、东部少;内陆多、沿海少;珠江口多、大鹏湾少;山地多、平地少。

雷电造成的灾害主要是侵入地面的建(构)筑物、设备造成损坏,击中人、畜等造成伤害。雷灾易发生在电力、电信、建筑、石油、化工等行业和空旷地带、居民住宅等场所。

1.4.4 高温

深圳年平均高温日数为4.3天,高温天气均出现在5-10月,主要集中在7-9月。历史上记录到的最高气温为38.7℃。

高温危害人体健康,包括容易引起人体不适、病患甚至中暑;高温给能源、交通、环境等领域带来衍生灾害,如电网超负荷事故,车辆爆胎、车辆自燃等事故;此外,长时间的酷暑天气还会导致供水紧张,引发海洋赤潮的危险。

1.4.5 大雾

深圳的大雾天气集中出现在12月至次年4月,最多出现月份为3月,最少出现月份为6、7月。深圳出现连续大雾的次数不多,连续的天数也不长,但近年来大雾出现的频次明显增多。

大雾对交通航运、供电系统和市民的身体健康等有危害。

1.4.6 灰霾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灰霾日趋严重。灰霾天气季节差异明显,近10年数据统计表明:冬季(12月-次年2月)灰霾日数最多,占总灰霾日数的36%;其次为秋季(9-11月),占29%;春季(3-5月)占25%;夏季(6-8月)灰霾日数最少,仅占10%。

灰霾直接导致大气能见度下降,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供电系统污闪事故增多;还会造成呼吸系统患病率高、佝偻病高发、传染性病菌活性增强;若进一步严重可能产生光化学烟雾。

1.4.7 寒冷

影响深圳的寒潮集中在12月至翌年2月(较多集中于1月份),平均终日在2月初,寒潮活动时间约1周,约占全年寒潮活动次数的52%。

寒潮通常伴随降温、大风、低温阴雨及“倒春寒”等天气灾害。寒冷低温造成农业冷害、冻害,危害人体健康,给交通物流、能源等领域带来衍生灾害。

1.4.8 大风

深圳年平均大风日数有4天,7-8月出现次数最多,1-4月出现几率最小。短时雷雨大风天气主要集中在7-8月,占全部次数的50%以上。

短时大风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往往伴随暴雨、雷电,甚至冰雹等灾害,造成房屋、临时建筑、棚架、树木和广告牌倒塌伤人,航班延误或取消等。

1.4.9 冰雹

冰雹往往与雷雨大风同时发生,对农业、房屋有一定破坏,但出现的次数不多,对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小。历史资料显示,近30年深圳曾出现过6次冰雹(最近的一次出现在2001年4月9日)。

1.4.10 干旱

干旱是深圳常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虽然深圳雨量充沛、雨季时间长,但受季风气候影响,各个季节均有可能出现干旱。

干旱造成水库库容骤减,对供水造成影响。干旱期间,灰霾天气增加,空气质量下降,市民呼吸道疾病相应增加。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深圳 市行政区域和所辖海域的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大雾、灰霾、寒冷、大风、冰雹、干旱、火险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2 职责分工

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台风、暴雨、干旱、大风灾害防御工作。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是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其他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统一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灾害的实际影响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市应急办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气象灾害的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1 市气象局职责

负责发布气象监测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其防御指引,承担气象监测信息和气象预警信息的分发、传播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市区、政府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等工作。

2.2 各有关部门职责

2.2.1 市三防办:综合协调防汛、防旱、防风应急处置等工作。

2.2.2 市应急办:在防灾救灾期间,配合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协调多部门及交叉行业做好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市领导指示、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定事项。

2.2.3 市经贸信息委: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确保高级别的预警信息全网、免费、快速发布。

2.2.4 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督促海上渔船和作业人员做好台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会同海事部门开展海上受困渔民等的救助工作;负责处置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做好相应灾害预警;做好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2.2.5 市人居环境委: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2.6 市交通运输委: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管辖的道路受灾损坏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

2.2.7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疫情和防治信息。

2.2.8 市教育局:提示学校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防御指引督促学校停课;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有关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2.9 市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2.10 市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难场所,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等手段将临时避难场所开放的信息及时告知公众;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核查灾情信息及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2.2.11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完善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宣传和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在恶劣天气下保护员工安全的意识;引导用人单位将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的停工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以上以及暴雨红色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期间,督促全市技工院校执行停课指令。

2.2.12 市文体旅游局:督促各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及所辖文体场馆采取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预警或响应时,组织各旅游景点、文体场馆、星级酒店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游客安全撤离或转移;指导旅游企业详询气象、交通等信息,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2.13 市住房建设局:指导建筑行业安全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负责组织所辖市政、燃气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组织恢复所辖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工作。

2.2.14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水文监测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组织实施由台风、暴雨引起的洪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和防洪排涝工作;组织抢修被损坏的水利工程设施;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保证在高温和干旱期的居民用水。

2.2.15 市城管局:督促有关管理单位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检查和加固;加强对所管辖区域树木、设施的排查,及时加固或清除影响安全的树木、设施;负责公园、景区游乐设施发生险情、绿化地冲毁、流沙、滑坡等险情、行道树发生断枝、倒地影响交通等险情的协调处理;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森林消防队伍。

2.2.16 市口岸办:根据气象灾害及其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在与港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适时封闭深圳湾口岸公路大桥,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和旅客、货物、车辆等疏导和安置工作。

2.2.17 市建筑工务署:负责所管辖的施工场地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所管辖的在建工地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2.2.18 深圳海事局(深圳海上搜救中心):督促或组织、指挥海上船舶和作业人员采取避风行动,统筹安排锚地;船舶抛锚避风后,关注辖区海上船舶动态;协调救助力量,做好海上险情应急处置。

2.2.19 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必要时迅速参与抢险救灾。

2.2.20 深圳广电集团: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5分钟内,电视台各频道按约定挂出相应的预警信号图标,并按照规定的频率播出相应的预警信息字幕,电台各频率按照规定频率播报相应预警信息。

2.2.21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组织做好通信线路维护,及时抢修或调度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在市气象台发布高级别预警信息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2.2.22 深圳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局、深圳燃气集团等基础设施营运单位:采取措施避免设施遭受气象灾害损坏,调集力量加固、抢修相关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进而保障水、电、气等正常供应。

2.3 基层应急机构职责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分管三防的领导为气象防灾责任人,建立区、街道、社区气象防灾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辖区内自动气象站协同监管、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和灾情报告等工作。

2.4 应急专家组职责

应急专家组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办法提出意见或建议,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3 运行机制

3.1 预防、监测、预警

3.1.1 预防

(1)市气象局对深圳市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2)规划、建设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规划建设,落实防雷有效性检查,从工程措施角度减少雷电灾害的损失。

(3)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4)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市规划编制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5)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当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

(6)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3.1.2 监测

(1)市气象局组织全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2)市气象局与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负责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掌握地质灾害资料和气象资料,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从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

(3)市气象局与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大气成分(灰霾)、城市热岛、温室气体等人居环境气象综合监测网,定期发布相关监测信息。

(4)市气象局与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深圳海事局(深圳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共建共享海洋探测设施,建立智能化海洋气象救援保障服务系统,提高海洋气象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5)市气象局与市水务局负责整合水文气象基础设施资源,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加强水文气象精细化预警、预报、评估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3.1.3 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大雾、灰霾、寒冷、大风、冰雹、干旱、火险等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Ⅰ级预警: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灰霾红色预警信号、寒冷红色预警信号、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大雾橙色预警信号、灰霾橙色预警信号、寒冷橙色预警信号、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冰雹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台风白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雷电预警信号、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干旱预警信号、火险预警信号。

(2)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

①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市气象局负责制作,并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②发布内容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③传播要求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

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在市气象台发布高级别台风、暴雨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工厂、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最后一公里”有效传递。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任何单位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局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市气象台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 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 信息报告和共享

(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续报灾害处置等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害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报告要简明扼要、迅速准确。

发生较大以上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害简要情况,并通报灾害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市应急办、市三防办、市气象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灾害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灾害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对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影响比较敏感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特事特办,不受报送分级限制。

(2)信息共享

市气象台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市三防办、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办以及铁道、电力、海洋等有关部门与市气象台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3.2.2 应急响应

(1)响应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程度和范围,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按照其职责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

市气象台发布Ⅰ级预警(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或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3小时内降雨量已达240毫米时,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重大)

市气象台发布Ⅱ级预警(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灰霾红色预警信号、寒冷红色预警信号、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或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3小时内降雨量已达200毫米时,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较大)

市气象台发布Ⅲ级预警(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大雾橙色预警信号、灰霾橙色预警信号、寒冷橙色预警信号、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冰雹预警信号)后,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一般)

市气象台发布Ⅳ级预警(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台风白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雷电预警信号、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干旱预警信号、火险预警信号)后,各街道和社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深圳实行气象灾害分区预警,预警信号发布的最小单元为街道,市气象台在任一区域(区或街道)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全市按最高级别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市气象台分别发布了不同级别预警,按照最高级别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各类气象灾害分级响应措施详见附录(一)。

3.2.3 处置措施

市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应根据不同天气气候事件种类、预警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3.2.4 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它气象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市控制能力,需要广东省、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国家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市委、市政府报请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3.2.5 社会动员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新区)两级政府可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

3.2.6 信息发布

当发生气象灾害时,市有关部门应通过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并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有效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快速、规范。

市气象台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和发展趋势信息,市有关部门根据其应急职责发布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国家和省的行政机关授权发布的,从其规定。

3.2.7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变更或解除灾害预警信息,相应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受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3.3.2 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气象灾害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公益型团体和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3.3.3 保险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不同群体和人员的需求,开发保额适度、保障层次多样、服务便捷的险种,扩大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担风险机制。

鼓励气象灾害多发地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从事高风险活动的.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鼓励保险行业开展防灾减灾风险管理研究,建立灾害信息数据库,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3.3.4 调查评估

市气象局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灾情核定工作。

3.3.5 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受到气象灾害影响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资源保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积极发挥共青团、义工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经过一定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后,参与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4.2 经费保障

市、区(新区)两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需要,并建立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4.3 物资保障

根据本市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气象灾害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4.4 人员防护保障

4.4.1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和社区应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4.4.2 在处置气象灾害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5 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通讯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讯方式,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4.6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灾时由市民政局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应急避难场所。

4.7 科技支撑保障

针对我市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教育

5.1.1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应当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5.1.2 各类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1.3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气象应急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气象灾害预防和应对、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5.2 培训

市气象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专业救援能力和安全防护技能。

开展应急志愿者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应对基本技能,增强现场组织、自救互救以及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工作的能力。

5.3 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应对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确保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和配合,形成指挥统一、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主管。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互助,实现灾民自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需要实施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2 组织分工

2.1组织体系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市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参见2.3)的负责同志分别为市协调机构成员。

2.2市协调机构

市协调机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市领导任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

市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部署救助准备措施;

(2)监督检查救助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检查、指导区级应急救助指挥工作;

(4)根据灾情派出灾害救助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5)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

(6)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市协调机构在市民政局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机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局领导担任。

市协调机构办公室作为市协调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灾后重建及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协调机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市民政局:承担市协调机构办公室相关职责。负责编制和修订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核定、报告全市灾情;负责灾时指导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和管理;协调、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慰问以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向上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根据灾区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视情况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救灾捐赠活动,统一分配全市性救灾捐赠款物和市本级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指导做好民房恢复重建;储备市级灾害救助物资;统筹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2)市应急办(市地震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开展地震监测及趋势分析,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及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4)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制定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和政策;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5)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供应;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爆发流行;组织开展灾后农牧渔业查灾、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配合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尽快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及时修复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灾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损毁的通信设施,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保证灾害救助全程通信畅通。必要时,启动应急卫星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保障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6)市财政委: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应急资金保障工作;会同市民政部门联合向上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根据灾区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迅速到位。

(7)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会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及时转发国家海洋局关于我市沿海海啸灾害的预测预警信息;组织编制灾后城市重建规划;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优先办理灾后重建用地审批手续。

(8)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一般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灾区环境监测、监控与评估工作;会同市卫生部门做好灾区饮用水环境的监测监督,指导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9)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损毁的轨道、道路、港口、水运、空港、货运等设施;组织协调运力,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灾后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10)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救助工作。

(11)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交通警察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做好灾区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查处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违法行为;督促有关企业灾后清除消防安全隐患;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遇难人员信息核对;组织、指导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12)市文体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指导在深各旅游景点、文体场馆、酒店及相关企业和单位做好游客的安全疏散工作;指导文化和体育场所开放,协助安置受灾群众;负责指导有关企业、单位做好灾后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应急广播体系。

(13)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监测、处置、鉴定评估;负责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做好灾后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燃气(天然气)的抢险、抢修工作。

(14)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和城市供水工程设施抢修工作;负责核定水务灾害损失。

(15)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加强灾区市场监管,保障受灾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灾区市场秩序;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物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灾区药品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灾区药品安全;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灾后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16)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按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7)市城管局:督促有关管理单位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检查和加固;加强对所管辖区域树木、设施的排查,及时加固或清除影响安全的树木、设施;负责公园和景区绿化地冲毁、流沙、滑坡、人行道树木断枝等险情的协调处理;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森林消防队伍;核定林业因灾损失情况。

(18)市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发布及宣传工作。

(19)市法制办:负责灾害救助涉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为事故处理提供法律意见。

(20)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做好自然灾害发生时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协调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并落实有关抗灾救灾金融扶持政策。

(21)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次生灾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2)市口岸办:负责协调各口岸正常通关秩序;组织各口岸灾后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23)市外办(市港澳办):参与处理在深受灾外国人及港澳人员救助等重要事项,协助市民政局接收、管理、分配外国和港澳地区救灾捐赠款物。

(24)市台办:协调处理在深受灾台湾地区居民救助等重要事项,协助市民政局接收、管理、分配台湾地区救灾捐赠款物。

(25)市司法局:负责灾区司法行政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26)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托幼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复学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组织和指导在校师生安全疏散;组织指导学校学生、幼儿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按分工组织落实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27)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技工学校复学工作;监督管理技工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督导技工学校组织在校师生安全疏散;组织、指导对技校学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28)市监察局:负责监察相关单位及人员救灾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29)团市委: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心理辅导等工作。

(30)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区域内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完善本区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配合灾区现场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要求核定和上报灾情信息;推进各项防灾减灾宣传和教育工作。

(31)深圳海事局(深圳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海难搜寻救助、海上救助与抢险打捞、船舶污染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32)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救援和消防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33)深圳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深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34)武警深圳市支队、市公安边防支队、边防六支队、边防机动支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疫区封控;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5)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救灾法规、政策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36)市红十字会:负责在救灾救助中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参与救灾和伤病员的救治(含灾民、伤员的心理救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37)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恢复和电力调度以及电力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受灾期间电力供应。

2.4专家委员会

市协调机构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2.5各区(新区)协调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参照市做法,建立健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区协调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救助工作。

3 预警报告

3.1预报预警

3.1.1市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预警工作。

3.1.2市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结合受影响区域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视情组织实施必要的应急救助措施。

3.2灾情报告

3.2.1市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市协调机构办公室报告。市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相关灾情报告,向市协调机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按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共享工作。

4 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政府(新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先期救助工作:控制并监测灾害现场,防止灾害继续扩大;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并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放灾区附近的安全应急避难场所,集中安置受灾群众,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服务;维护好灾害现场和救助场所内秩序;按要求收集并报告灾情信息。

4.2响应启动

当自然灾害影响进一步扩大,根据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影响的危害程度,按照我市自然灾害救助Ⅰ级(特别重大灾害)、Ⅱ级(重大灾害)、Ш级(较大灾害)、Ⅳ级(一般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启动应急救助响应。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区(新区)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1)Ⅰ级、Ⅱ级响应。我市发生特别重大灾害和重大灾害,国家、省减灾委分别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发布启动应急救助响应指令。市协调机构及相关单位在国家、省减灾委的统一指导、协调下,组织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2)Ш级响应。我市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接到较大灾害灾情报告后,市协调机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综合评估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认为灾情达到应急救助Ш级响应启动标准的,由市协调机构办公室报协调机构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审核同意后,向市协调机构提出启动Ш级响应的建议,市协调机构主任决定启动Ш级响应。市协调机构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指令。

(3)Ⅳ级响应。我市发生一般自然灾害,受灾区协调机构立即组织本区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并根据灾情研判情况报请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指令。

4.3响应措施

4.3.1发生一般自然灾害(Ⅳ级),由受灾区域的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区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执行以下响应措施:

(1)区协调机构组织区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制定具体灾害救助措施;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要,成立区级灾害救助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相关善后处置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按要求核查灾情,向市协调机构和本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报告灾情;根据灾情的核定情况,协调本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或财政部门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协调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慰问受灾群众;灾情稳定后,组织开展评估、核定损失等工作。

(2)市协调机构办公室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指导、协调、督促各区(新区)落实各项自然灾害救助措施;根据区(新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协调调拨市级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和生活补助资金。

4.3.2发生较大自然灾害(Ш级),由市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市层面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执行以下响应措施:

(1)市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要,成立市级灾害救助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善后处置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市领导带队前往灾区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灾情稳定后,指导、协调各区(新区)评估、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灾情信息。

(2)市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协调机构办公室灾情统计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按要求向市协调机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3)市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灾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视灾情向上级民政、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4)市民政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广泛发动和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收集、汇总、统计灾情数据,及时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5)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武警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市政府运输、发送救灾物资。

(6)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7)规划国土部门协助准备灾区地理信息,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市住房建设部门协助准备灾区范围内工地信息数据。

(8)交通运输部门协助运送救灾物资、救援设施设备,将受灾群众运送至指定的安全救助区域。

(9)市协调机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3.3发生特别重大灾害(Ⅰ级)和重大灾害(Ⅱ级),在国家、省减灾委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市协调机构组织市、区(新区)各有关单位,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执行Ш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执行以下响应措施:

(1)市协调机构办公室协调市、区(新区)有关单位、专家参与国家或省组织召开的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救灾支持措施;协调市领导与国家、省派出的工作组领导前往灾区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在国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或决定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时,组织、协调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要求,全面统计上报我市灾害损失情况。

(2)市民政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平台,引导社会捐赠资源与灾区需求有效对接;指导、监督各级民政部门接收、使用、管理社会捐赠款物;引导社会力量进一步做好群众安置、情绪疏导以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救助工作。

(3)市协调机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和新闻报道;按照国家、省救灾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4.4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救助应急工作结束,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4.5信息发布

4.5.1自然灾害中有关人员伤亡情况、受灾损失数据的相关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办理。

4.5.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政府审核后发布。

4.5.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等。

4.5.4信息发布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

5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原则上,较大和一般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5.1过渡期生活救助

5.1.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市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专家及灾害发生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5.1.2市财政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指导灾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5.1.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协助筹集救灾款物。

5.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5.1.5市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在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5.2冬春救助

5.2.1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由区级民政部门按照冬春生活救助有关要求,核查、确认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5.2.2根据受灾区域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或区(新区)民政部门提出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财政和民政部门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市三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5.3恢复重建

5.3.1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倒损住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统一规划,市住房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相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统一实施。

5.3.2重建资金可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安排项目选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5.3.3市民政部门根据各区(新区)民政部门对灾后倒损住房的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新区)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民政部门。

5.3.4市民政部门联合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下拨重建补助资金。

5.3.5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5.4保险赔付

充分发挥巨灾保险的灾害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作用,由市民政部门和市金融管理部门会同保险监管部门,协调巨灾保险承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及时对受灾群众开展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要为保险理赔工作提供便利。

6 保障措施

6.1人力保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各类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建立涵盖各领域的专家队伍,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网络。鼓励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灾害信息员。各部门和单位视情况给予灾害信息员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费用补贴。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6.2资金保障

6.2.1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6.2.2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6.2.3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捐赠救灾款物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察和审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察和审计结果。

6.2.4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提供保险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建立以巨灾保险为代表的风险分担机制。

6.3物资保障

6.3.1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加强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对救灾物资和储备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6.3.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社会捐赠接收站(点),通过实物储备和商业代储等多种方式,储备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满足各类灾害事故的救助需求。

6.3.3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建立救灾物资代储制度和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紧急调拨、运输制度。

6.3.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自然灾害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6.4设施保障

6.4.1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统一、规范标志,储备必要物资,提供必要医疗条件。要加强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管理,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运输保障系统、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助“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全市及各区(新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交通运输的统一指挥调度。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部门(单位)要确保自然灾害救助人员和受灾人员、救助物资、救助设备优先运输。

6.4.2市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避难场所建设、日常管理、维护等有关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对避难场所的日常运营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保证避难场所灾时的安全运营、物资供应和志愿者服务保障。

6.5通信保障

6.5.1市经贸信息委等有关单位依法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以及受灾区域的通信畅通。

6.5.2加强市、区、街道三级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管理政策,规范救灾捐赠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等各工作环节。完善灾害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6.6.2支持引导具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社会机构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灾情核查评估、灾区需求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预案和操作流程。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社会组织承接和参与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市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

7.2宣教培训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虚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 附则

8.1术语解释

8.1.1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高温、低温冷冻、雪、沙尘暴、重度灰霾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以及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等。

8.1.2本预案所称灾情信息是指灾害已经发生,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及结束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救灾情况。

8.1.3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的分析、评估和预警。

8.1.4本预案中涉及到数量描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区(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3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8.4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8.5本预案由市协调机构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

8.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系列12篇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长期安全的生产需要良好的预防措施与完善的应急预案并重。应急预案需要针对所处地域制定不同类型的应对方案,您是不是不太清楚应急预案怎么写呢?小编搜索并整理了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下是相关内容,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政教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职责。

1.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工作小组由各处室主任担任。

2.学校防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管会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5.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三、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建筑物在自然灾害中发生倾斜、开裂,应该: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4)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路灯、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4.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5.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6.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7.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南亨中心小学

20xx年9月3日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x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x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x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一、制订预案的目的:

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灾害的范围:

校园自然灾害包括:大风、台风、龙卷风,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灾害。

三、预案的启动:

1、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预x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2、发现有别于常规的现象,经验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本预案正式启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防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x

副组长:王x、徐x

成员:张x、王x、白x、徐x

五、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日常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排除隐患工作。

2、负责灾害发生时教师、幼儿的组织、协调、监督、转移、逃生等工作。

3、领导小组负责灾害发生后的救治及发生的后果处理工作。

六、防灾害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蔡x:138x44015

徐x:13813x502

王x:135125x18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皮文彬

副组长:许峰、王静、李平刚

成员:李加军、冯万影、史居团等中层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民

副组长:乌东彪

组员:刁维芳等联防队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在街道、教体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园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校园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校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校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校园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校园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校园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校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校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校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校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校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校园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校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校园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校园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校园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校园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校园校长是本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园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8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x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

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x求助。

5、对可预见x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x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山体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教育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年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体育设施,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长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安全处、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宿舍、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及时记录并整改。

5、政教处制定防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并指导校内师生掌握地震逃生知识。

6、成立防地震等自然灾害领导小组。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迅速将学生带领到在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学校无能力处置的,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4、安全处以及总务处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要按照上级指令和预警信号安排学校各项工作,若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地震预警时,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突发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及时上报教育局。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2、政府或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则宣告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针对学生出现的情绪紧张、神情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咨询室立即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舒缓学生震后心理压力。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成员:XXX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成员:各班主任

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系列6篇


树立防震意识,增强防震技能。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你知道怎么写好应急预案吗?零思考方案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1)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在瞬间或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在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一〉、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的措施:

1、施工作业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按方案进行敷设,并办理验收手续,一切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地、零”三相五线制电路中,各种电动机壳、电箱必须按规定接“地、零”,决不允许在同一系统中部分设备接地,部分设备接零。

2、实行一闸、一机、一制、一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滥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3、漏电保护装置,选用规定的合格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不能大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不能大于0.1秒,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4、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5、任何情况下,严禁任何人用手、脚摸试有无电流或漏电。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触电事故是发电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常见的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为及时、有效地应对触电事故,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根据《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总预案》,制定《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供汽、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及在所属企业区域内从事各类生产、作业的外来人员。

2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分析及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触电事故的种类和规律

触电事故的发生多数是由于人直接碰到了带电体或者接触到因绝缘损坏而漏电的设备,站在接地故障点的周围也可能发生人员触电事故。触电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直接与带电体接触的触电事故: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此类事故可分为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单相触电是指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人体某一部分触及一相带电体而发生的事故。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带电体而发生的事故,其危险性较大。此类事故约占全部触电事故的40%以上。

(2)与绝缘损坏电气设备接触的触电事故: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是不带电的,当绝缘损坏而漏电时,触及到这些外壳,就会发生触电事故,触电情况和接触带电体一样。此类事故占全部触电事故的50%以上。

(3)跨步电压触电事故:当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产生电压降,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电压降,即造成跨步电压触电。

2.2触电事故的原因分析

(1)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如:检修不使用工作票;未经验电且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即在高压设备上作业;无人监护情况下,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未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电气安全知识不足、技术不熟练、未经考试的短期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非电业工作人员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2)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如:倒闸操作不使用操作票;无人监护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保护的投退;未经“三核对”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和保护的投退操作;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3)便携式和移动式设备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当等。

2.3触电事故的危害分析

人体因电流通过所受的伤害可分电伤和电击两种,其对人体的伤害如下:

(1)电伤电伤是因为触电而使人体的外表局部受伤,有灼伤和电烙印等。这种触电往往因电火花或电弧的发生而造成,会引起刺痛的感觉。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本预案依据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石家庄供电公司基建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ag亚游集团平台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施工现场处理和应对工程建设中各类触电事故。

三、预案的启动

施工现场由于发生触电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等事件时,可启动本预案。

四、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现场项目部成立针对ag亚游集团平台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相应的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义务消防员:

成员: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

2、各岗位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应急组织的启动;

e、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f、决定应急撤离;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责:

a、协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d、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物资和应急准备状态;

3)现场安全员的职责:

a、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用电情况,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b、按照应急预案和项目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队伍进行各种触电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技能的演练;

c、协助组织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各项应急机制;

d、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完善各项目部的项目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4)仓库保管员的职责:

a、制订施工场区应急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挡案并归档;

b、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到位和变更情况;

c、定期检查、监督、落实过期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达标状态;

d、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5)施工工长的职责:

a、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b、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建立和配置应急救援小组;

c、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d、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6)技术员的职责:

a、根据现场的施工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b、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7)现场应急保卫的职责:

a、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场区内、外的人员疏散工作。

b、保护现场。

8)现场电工的职责:

a、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落实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

b、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现场事故点的电源的切断。

c、应急预案启动救援过程中负责各种救援方案的临时电源接引。

9)质检员的职责:

a、负责救援车辆的调派和接引工作。

b、负责救援车辆通道的疏通。

五、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触电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后保护设备的优先顺序进行,使损失和影响减到最小。具体细则如下:

1、首先查明险情: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提出救护方案;商定抢救方案。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2、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其方法:

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即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4、脱离电源后的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六、应急保障

1、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1)医疗器材:急救箱1个;

2)抢救工具: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及施工现场常备工具;

3)照明器材:手电筒、灯具;

4)通讯器材:对讲机、手机

5)交通工具:工地配备车辆一部;

2、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报警机制由应急上报机制、内部应急报警机制、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和汇报程序四部分组成。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机制

任何人员发现有人触电后,第一时间报告施工现场应急小组施负责人,应急小组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展开抢救工作并立刻向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汇报,由公司应急小组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二、三级应急组织启动,公司办公室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的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二、三级应急组织进入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实施状态。

3)外部应急报警机制

内部报警机制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向已经确定的施工场区周围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

4)汇报程序

按地方政府的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上汇报。

3、通讯联络

1、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剧英利

总经理

xxxxxxxxx

朱映红

书记

xxxxxxxxx

王瑞辰

副经理

xxxxxxxxx

郭英民

副经理

xxxxxxxxx

乔荣录

副总工程师

xxxxxxxxx

刘宝利

安全质量部长

xxxxxxxxx

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马琳

项目经理

xxxxxxxxx

耿青法

专职安全员

xxxxxxxxx

牛雄伟

安全员

xxxxxxxxx

苏征兵

工长

xxxxxxxxx

苏征兵

技术员

xxxxxxxxx

马立峰

质检员

xxxxxxxxx

电工

保管员

物资供应

七、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因突发事件造成事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的基础上,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触电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改进措施

1、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处理后,公司及事故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项目部在及时总结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流程图(见附图)

石家庄电业局基建科

xxxxxxxxx

石家庄供电公司

xxxxxxxxx

石家庄供电公司基建科

xxxxxxxxx

附图

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非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报告人(项目部)

报告人(项目部)

外部救援

消防119

救护120

交通122

匪警110

项目部

xxxxxxxxx

值班电话

xxxxxxxxx

公司办公室

xxxxxxxxx

公司工程部

xxxxxxxxx

公司质量安全部

xxxxxxxxx

事故现场

应急情况(事故)响应报告

指示

应急响应

确认

副经理

处理结果

程序修改维护

程序响应

呈报报告书(上级主管部门)

总经理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4)

1)、组织机构

应急处理总指挥: 经 理

应急处理副总指挥:副经理

善后处理组负责人:财务主管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装卸队长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安全员

通讯联络组负责人:业务员

应急指挥部设在煤场办公室:23533及22874(煤场过磅房)

2)、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制订并批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训练演习;

(3)、保证抢险所需经费并配置必要的物资、设备;

(4)、决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作出请求有关方面援救的决定;

(5)、向上级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总结事故教训。

3)、触电事故现场的应急措施

煤场现场的安全员及业务员在触电事故发生初期、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前,需要完成汇报、实施紧急救护、维护事故现场、维持正常运行等工作,这对后续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具体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 煤场现场的安全及业务员要指定人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应迅速而准确地进行现场急救。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防止造成群体触电事故。应迅速将开关拉开并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如果事故地点与电源开关太远,不能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

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不时出现抽筋现象,或者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人工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方法),并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求救。

(2) 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煤场现场的安全员指定专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严防二次伤害,同时上报应急处理总指挥。

4)、相关部门的应急措施

(1)值班干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治同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总指挥报告,并应与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支援。

(2)主管安全副经理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进入、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资料,指导外来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电工要迅速处理故障设备和故障线路,严防触电事故再次发生。并正确隔离故障设备,保证其它设备的安全运行。

(4)医疗救护组应根据人员伤害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应正确指导转移受伤人员。

(5)其他专业组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援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受伤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及保险索赔工作。

5)、及时填写《事故处理书》、《事故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演练目的

1、强化全体参演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用电的认知和对触电事故的处理能力;

3、增强员工对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学会使用一定的救援器材;

4、教会员工一定医疗急救知识,为今后实施触电事故救援做好准备;

5、通过演练分析触电应急预案不足与存在问题,为今后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二、演练地点:

车间配电柜旁

三、演练时间:

20xx年10月18日,13:00-14:00

四、参加人员:

管理人员以及员工

五、演练物品:

1、1米电线、干木棍

2、应急药箱1个(创可贴、紫或红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医用酒精、剪刀等)3、应急车辆:1辆4、图像记录:手机1台

六、演练事件背景:

小赵维修钢筋加工区配电柜时导致触电。

七、演练成员以及职责分工

1、总指挥:施灿磊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演练后的点评。

2、现场指挥:张文龙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时的现场全面指挥,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工作。兼任救护车辆司机

3、演练专业队长:李遵义

负责演练具体伤员的确定(1人),抬担架人员的确定(2名),现场维护人员的确定(2名),与现场指挥的配合等

4、现场断电:楚华锋

5、现场急救:孔令刚

6、现场拍照:杜文华

7、时间记录:周豫海

八、演练具体步骤

1、我方技术人员小赵于钢筋加工区配电柜维修电路,不慎触电倒在地上,楚华峰发现后立即切断设备电源,使用绝缘木棍将伤员与电线分离。然后立刻向队长报告并组织所有员工撤离维修区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现场处置小组赶赴现场。

2、队长李尊义带领4名救援人员立即赶往车间配电柜,并同时通知杜文华和周豫海。

3、杜文华和周豫海立即赶往演练现场,查看情况。(要求5分钟内赶到)

4、周豫海立即通知现场总指挥施灿磊。(要求5分钟内赶到)

5、李尊义组织2名救援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封闭现场,然后李尊义、楚华峰看伤者是否还有呼吸,发现呼吸比较微弱,立即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使其就地平卧,松解衣扣,打开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伤者展开全力抢救。经过一系列紧急救治,小赵终于恢复了呼吸和心跳。杜文华和周豫海将灼伤或起泡的皮肤表面用干净布料覆盖伤处包扎,防止伤口污染(3分钟完成)

6、李尊义指挥现场救援人员将伤者抬出加工区。(1分钟完成)

7、张文龙将车停在钢筋加工区门口,救援人员将伤者放进车内,2名救援人员也上车,然后汽车向厂区大门口行驶。

8、安全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取证。(演练中不涉及)

9、事故总指挥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办理工伤保险等事宜(演练中不涉及)

九、触电后处理方法和急救知识

触电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第二步是现场救护。

1、脱离电源发生了触电事故,切不可惊慌失措,要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源应采取的方法:

①就近拉开电源开关,拔出插销或保险,切断电源。要注意单极开关是否装在火线上,若是错误的装在零线上不能认为已切断电源。

②用带有绝缘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③找不到开关或插头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杆等绝缘体将电线拨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④可用干燥的木板垫在触电者的身体下面,使其与地绝缘。如遇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快速切断电源。

2、现场救护

(1)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未停止,此时应将触电者躺平就地,安静休息,不要让触电者走动,以减轻心脏负担,并应严密观察呼吸和心跳的变化。

(2)若触电者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胸外按压。

(3)若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跳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人工呼吸。

(4)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停止,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抢救。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方法:人工呼吸时一手扶住额头,一手向上抬起下颚使伤员呼吸道自然畅通,口与口之间要严密、捏住鼻孔、一次吹气量大约为深吸一口气吹出、吹气结束松开口鼻;胸外按压时要找准部位,一手放在另一手上,手臂垂直,频率每分100次左右,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为30:2)。

触电急救注意事项

1、动作一定要快,尽量缩短触电者的带电时间。

2、切不可用手或金属和潮湿的导电物体直接触碰触电者的身体或与触电者接触的电线,以免引起抢救人员自身触电。

3、解脱电源的动作要用力适当,防止因用力过猛将带电电线击伤在场的其他人员。

4、在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防止触电者被摔伤。

5、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抢救时,不得轻易中断。

一、演练地点:

空压机房

二、演练时间:

20xx 年11月2日

三、参加人员:

苯加氢参与设备开车。

四、演练物品:

1.干木棒

2.应急药箱1个(创可贴、紫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剪刀等)

3.应急车辆一辆

4.担架一付

五、演练事件背景:

操作工在操作空压机时造成触电。

六、演练成员及职责分工

1.参加演练人员:见签到表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王宗强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资源的配备,内外的协调以及演练后的点评。

(2)现场指挥:刘增光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时的现场全面指挥,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工作。

(3)演练队长:李树梓

负责演练人员的确定。伤员一名,抬担架的二名,现场维护人员二名与现场指挥的配合等

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现场断电:张长斌

(5)现场急救:李雪梅、白雪、王国庆、张长旭

七、演练的具体步骤

1.操作工马忠凯在操作空压机时触电倒地,随行员工朱林原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演练队长李树梓。

2、李树梓立即带领四名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同时用对讲机通知现场指挥宋玉军。

3.现场指挥刘增光赶到现场,同时用对讲机通知张长斌切断电源,并通知总指挥王宗强。

4.张长斌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断电作业(用干木棒挑开电线)并切断电源,然后李雪梅、白雪查看伤者的情况,是否还有呼吸,发现呼吸比较微弱,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并做好伤口包扎。同时用电话通知司机李际伟。

5.李际伟立即开车赶到现场,做好送伤员的准备。

6.刘增光指挥现场救援人员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担架上,二名救援人员将伤者抬到车上,然后汽车向医院驶去。

7.车间主任吕凯带领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情况制定出整改措施以及预防措施。

8.安环部按照“四不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9.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目的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作业场地。

三、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本企业有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事故模式和后果

(1)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

(2)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

(3)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五、现场应急措施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设备科或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六、报警与通知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火警电话119或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打“122”急救中心。

七、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1)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拨打119,同时上报安全科或有相关领导。

(2)如有人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安全科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八、防护救援设备

生产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辆。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系列10篇)


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制定应急预案十分考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系列10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四、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五、应急结束

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洪法》与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与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公司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xxx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综合部:

夜间值班:

值班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与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公司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与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公司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公司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与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与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公司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与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公司安排。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我们来看看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借鉴。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曹永红段英俊

成员:高强樊永昌王德锁魏东江陈荣瑞李宏斌陈孝军

何斌社郭婷张鹏亮魏宝江王彦博毛建英曹继平

杨超任云杨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且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且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且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且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且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路南,距离镇政府××公里,全村总人口××人,总户数××户,××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冰雪、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安保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佑俊

副组长:李丽芳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及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五、灾害通信恢复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 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 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六、应急反应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八、附则

(一)

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跟踪管理和修改完善,报省公司批准后实施。各维护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应急预案,报运行维护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9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〇xx年三月二日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做为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系列12篇)


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中国心连心,应急预案需要充分考虑到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因素,你会借鉴优秀的应急预案吗?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安全主任——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园长助理——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抗自然灾害重点地区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七、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潜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状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状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带给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状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带给必须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

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人。

进一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协助国土资源局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潜力,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的“明白卡”发到企业及村民手中。

要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速报时限要求:当接到辖区内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局。

2.速报的资料:灾害速报的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资料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1.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监测人员和当地群众对灾情的报告,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的人员财产的转移路线进行撤离避灾,将人员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状况紧急时,能够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和通报。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状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3.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疾病控制、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通信、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4.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能够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正常开展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应急调查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潜力。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民政办、卫生院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2.发生地质灾害时,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或灾害出现地的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号(逐户通知、呼叫、打电话报告等),透过已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网络逐级速报和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同时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地质灾害发生处进行抢险救援,各司其职,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无阻,确保抢险救援顺利进行。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潜力。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区根据地质灾害受灾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本预案印发执行后,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化,结合镇实际状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预案的解释由区管委会负责。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当前,我市普降大到暴雪,气温骤降,结合《xx区教育局关于预防暴雪事故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雪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通知》、《xx区住房保障局关于做好降雪期间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校园内电线、大树、匾牌、房屋等,及时清除积雪,防止发生大雪压断线路、树枝和房屋倒塌等事故。

2、冬季雨雪天气,路上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教育广大师生注意行路安全,加强对师生防范和应对暴雪等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教职工及时清除学生过往通道、楼梯、校园和学校门前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上下学期间安排人员在易滑地段指挥、疏导学生。

4、教育学生不打雪仗,防止意外伤害;不到民心河、公园滑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

5、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因暴雪天气对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我校根据区雪情及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课程及师生作息时间,确保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开展。决定11月11—13日学生在家休息,同时要求班主任必需做到电话畅通。

6、学校施工现场坚持24小时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二、抢险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与园领导及后勤部门联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三、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对物资进行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对价值昂贵、性质重要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等要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四、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保会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树木树枝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绷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2、在有暴风雨的天气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都要有家长接送。

3、学校根据天气预报,安排好放学时间,避免学生在放学路上遇暴雨造成危险。

4、当洪水到来时,指挥员要镇静、沉着靠前指挥,要按照预定的路线、地点转移学生,要注意互相帮助。

5、如果洪水来得太快,来不及转移,可利用准备好的木板、木桌、木椅等漂浮物,尽快指挥学生安全的转移到坚固的房顶、墙上或附近的大树上,等待救援。

6、如果没有以上条件,应指挥学生迅速离开教室,并且每人准备一件漂浮物,借助漂浮物转移到安全地区。

7、水灾发生之初在积极自救自护的同时,由联络人向上级组织汇报险情,并随时汇报抢险情况。

防战时的人身攻击

1、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在家或在教室或其他什么地方,看见外面有坏人在打、炸、抢、枪战时不要好奇去外面玩,以免受到伤害,如果在校时间班主任要禁止学生到外面去。

2、班主任对学生要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使学生懂得在学生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如果遇到坏人在打、炸、抢、枪战时应就近躲进房子里。

3、各责任人要在战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自救,同时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八、抗自然灾害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抗自然灾害通知后,学校召开抗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立即启动预案,迅速部署抗灾工作。

1、安排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各部门人员到位,做好抗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3、如出现紧急情况,学校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请求支援。

4、学校一旦发现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①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并立即向市、区教育局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②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③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④一旦发生灾情,除其他职能小组立即就位外,疏散引导组及人员救护组部分成员应立即到自己规定的岗位。岗位及职责如下:

园长、园长助理——负责指挥园内学生有序排队进入操场,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和踩踏;处理该区域发生的紧急事件。

副园长——负责维护操场秩序,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处理该区域发生的紧急事件。

园医----守侯在保健室(校办、小型会议室)对送来的受伤师生进行紧急救治。

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除其他职能小组立即就位外,各班主任应迅速到自己的班级指挥学生有序排队进入操场,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和踩踏,还应负责协调本楼层师生的下楼顺序、控制本楼的局面以及本楼层人员的安排。原则上下楼的顺序按照广播操下楼的顺序下楼。

⑥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师生一般逃到操场临时避难。

5、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

若发现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

①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②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④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校内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及时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向上级报告。

6、警报解除,各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九、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市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要求

1、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抗自然灾害工作,要以对园内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2、各防自然灾害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情绪。

3、大力向学生宣传抗自然灾害知识。

4、加强对重点防自然灾害部位的检查监督。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有计划的监测避让措施与勘察治理措施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为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厅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武警湖北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市(州)、县(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市(州)指挥部、县(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县(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大局,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局成立“xx县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姚民,副组长:郑兰斌、黄士友、张勇;成员:郭靖宇、牛海峰、冯照文、王玉国、朱军、刘从海、常颍、陈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蒋传俊、黄辉、牛学俊、唐心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黄士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蒋传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系统各单位要对运输车辆、船只、公路、桥涵、渡口、渡船、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拉得出,打得赢。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涵、码头等)进行抢修加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排险除患,一时难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胜利创造良好条件。

2、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计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南照淮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和s102线xx段收费站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设置绿色通道,要保证优先放行,凭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抗旱运输车辆通行证”,免收通行费。

3、配备紧急灾民疏散运输及道路物资运输应急运力,建立汛期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为保证受灾群众疏散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从阜阳汽运集团公司xx分公司确定12辆每辆30座客车为应急受灾群众疏散;省客xx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8辆作为预备队,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从xx宏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汇丰汽运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确定10辆货车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车辆;从鸿运轮船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个托队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船队;

从县地方海事处确定一艘港监艇在汛期对沿淮和颍河渡船及运输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由5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修路工人参加的汛期公路抢修突击队,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保障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质车辆能够通行,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道路畅通;xx公路分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各确定一辆小车在全县境内各条公路上巡查,发现险段、险桥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县海事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交通”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适航的渡船要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乡管员的作用,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汇报。要督促企业和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在汛期,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灾情值班报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上情要及时下达,下情要及时汇报,保障政令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手机不准关机,做到随叫随到。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对在防汛抗旱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值班电话:4412252(白天)、4413446(24小时)。本系统各单位将防汛抗旱和值班电话于20xx年6月1日前报县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8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2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学校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3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9

一、演练目的

为了检验在地质灾害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受威胁住户,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村居、科室、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演练地点:

辖区所有登记备案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演练任务

凤城地区因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和三峡水库蓄水等因素诱发,滑坡崩塌、坍塌等地质灾害有可能产生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由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人员用最快的时间最短的距离快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的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五、演练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村居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干群配合、假戏真做的原则。

六、演练步骤

1、全体演练单位及驻村人员于演练前30分钟集中村居委会,所有参演的工作人员就位待命。

2、村居委会书记演练零时宣布演练开始。

3、村居委会主任演练零时一分接到监测人报告,因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活动性增强,有明显下滑趋势,地质灾害有可能随时发生。

4、村居委会主任立即向村居委会书记报告建议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村居书记批准,于演练零时五分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单点应急预案并通知分别由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和副队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并报告街道地防办主任黄长丰、职能分管领导和驻村居领导。

5、村居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以及自愿者组成的抢险队伍立即赶赴现场,监测险情,于演练零时十分实行交通管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危险区警戒线控制周边区域,阻止非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同时,监测人员佩戴醒目抢险标志,于演练零时十分用话筒根据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通知危险区域的每一个人让群众知晓险情,做好应急撤离准备。

6灾害点监测人于演练零时十五分鸣锣报警。受威胁群众听到鸣锣警报立即按照先人后物,先妇女、儿童、老人后青壮年的顺序开始撤离。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等抢险队员佩戴抢险标志迅速进入危险区按照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对未撤离的人员进行清场,对拒绝撤离的立即按照4:1的比例安排强壮抢险队员依法强制带离。抢险队员要牢记使命、严格履职和避险人员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务必将避险明白卡中人员全部转移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带离到安全区域,做到紧急避险不放弃一人,抢险救灾不放弃一人,真正做到不离不弃(即群众不撤干部不走),真正做到宁愿群众骂不愿群众哭,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夺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

7、演练零时三十分务必撤离完毕。

8、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演练零时三十一分到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村居主任组织灾民学习《江西小萍乡鸟嘴岭滑坡成功避险》,并对演习进行点评并进一步完善预案。

9、演练一时村居书记宣布演练结束。

七、各村居将20XX年度备案地灾隐患点演习方案和演习照片或视频于6月30日前报街道地防办。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1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2

省国土资源厅:

芜湖市地处安徽省东南部,属丘陵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特殊的地貌和多年矿产开采,使我市部分地区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针对这一情况,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市编制了全市范围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复杂,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我市已调查发现的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有的隐患点较为严重。而且我市每年汛期降水集中,单位时段降水强度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较以往有所增高。为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群防群测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市共编制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件,各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8件,确保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我市于XX年发布了《芜湖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所辖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结合本县情况,编制县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市8个重点地质灾害点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印发施行。基本形成市、县、镇(办事处)三级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县四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局应急办与各县(区)局(分局)应急办联系逐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更加协调,初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各县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点监测、预防和预警体系,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和负责人,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负责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地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监测结果。

市国土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地质灾害检查和巡查工作,监督“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的发放,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等级。

4、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从核实险情、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医疗救助和治安、通讯以及应急信息速报等各方面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三、存在问题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要求,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备,已发布的各类应急预案需修正完善;二是监测预警能力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专业应急监测网络,预警体系,信息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困难,专业应急队伍数量不足,应急处置技能尚待提高;三是应急演练未做到经常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级和各地质灾害点预案,形成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互联互通,形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统一指挥的协调体系。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对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负责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增加公众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

4、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援演习,根据我市各隐患点的应急预案,适时地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系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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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有计划的监测避让措施与勘察治理措施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为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厅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武警湖北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市(州)、县(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市(州)指挥部、县(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县(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当前,我市普降大到暴雪,气温骤降,结合《xx区教育局关于预防暴雪事故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雪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通知》、《xx区住房保障局关于做好降雪期间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校园内电线、大树、匾牌、房屋等,及时清除积雪,防止发生大雪压断线路、树枝和房屋倒塌等事故。

2、冬季雨雪天气,路上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教育广大师生注意行路安全,加强对师生防范和应对暴雪等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教职工及时清除学生过往通道、楼梯、校园和学校门前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上下学期间安排人员在易滑地段指挥、疏导学生。

4、教育学生不打雪仗,防止意外伤害;不到民心河、公园滑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

5、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因暴雪天气对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我校根据区雪情及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课程及师生作息时间,确保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开展。决定11月11—13日学生在家休息,同时要求班主任必需做到电话畅通。

6、学校施工现场坚持24小时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一)编制目的: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分级启动、科学施救。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预案。

(四)适用范围: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员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灾害发生时,镇、村、组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2、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分局、村建站、教办、水务站、卫生院、电管班、科宣中心、安监站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3、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4、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状况。5、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

(二)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社会事务办: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人员查灾核灾;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2、派出所:负责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3、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险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4、村建站: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

5、财政分局:负责本镇救灾资金安排,拔付和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管。

6、教办: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7、电管所:负责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

8、科宣中心: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9、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10、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在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11、水务站: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或人员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害工作。

(一)抢险救灾人员准备:一是灾害发生地的干部、群众和灾点的企业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部门组成抢险救灾队伍。二是武装部抽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险伤员。

(二)资金准备:1、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筹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项资金。2、抢险救灾资金务必纳入专户管理,严格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三)物资准备:1、民政、卫生、粮食等部门负责储备和筹集粮食,方便食品,帐蓬、衣被、饮水、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等。2、信息准备。镇人民政府建立镇、村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组织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道。

(四)宣传、培训:一是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形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潜力。2、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社会公众,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进行培训。

灾情报告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受灾范围、灾情隐患、初步估算的经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应急救灾措施和抢险救灾需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响应启动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

(三)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组、抢救、转运和医疗伤员。

(四)社会治安、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

(一)经费和物资。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二)生产生活。灾情稳定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督促灾区人民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三)灾情评估。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防治意见:

一、全县地质灾害灾情和年灾情预测

地质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我县地理位置属丘陵地带,多年没有发生,多以预防为主。在汛期( 月)期间,暴雨频发,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年汛期全县降水量580mm,比去年同期1000.4mm有所减少,但仍存在局部地区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受降雨和洪水的诱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随时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掉以轻心,加强预防,避免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如下:

(一)公路两侧因修路造成陡峭的边坡。

(二)各矿山企业因采矿造成不稳定的边坡。

(三)居民、学校附近的山崖、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的乡镇、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健时期,县国土资源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重点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五)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内容落实好。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

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的需要。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必需的应急搬迁、应急治理经费,防范于未然。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局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一、演练目的

为了检验在地质灾害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受威胁住户,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村居、科室、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演练地点:

辖区所有登记备案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演练任务

凤城地区因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和三峡水库蓄水等因素诱发,滑坡崩塌、坍塌等地质灾害有可能产生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由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人员用最快的时间最短的距离快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的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五、演练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村居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干群配合、假戏真做的原则。

六、演练步骤

1、全体演练单位及驻村人员于演练前30分钟集中村居委会,所有参演的工作人员就位待命。

2、村居委会书记演练零时宣布演练开始。

3、村居委会主任演练零时一分接到监测人报告,因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活动性增强,有明显下滑趋势,地质灾害有可能随时发生。

4、村居委会主任立即向村居委会书记报告建议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村居书记批准,于演练零时五分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单点应急预案并通知分别由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和副队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并报告街道地防办主任黄长丰、职能分管领导和驻村居领导。

5、村居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以及自愿者组成的抢险队伍立即赶赴现场,监测险情,于演练零时十分实行交通管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危险区警戒线控制周边区域,阻止非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同时,监测人员佩戴醒目抢险标志,于演练零时十分用话筒根据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通知危险区域的每一个人让群众知晓险情,做好应急撤离准备。

6灾害点监测人于演练零时十五分鸣锣报警。受威胁群众听到鸣锣警报立即按照先人后物,先妇女、儿童、老人后青壮年的顺序开始撤离。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等抢险队员佩戴抢险标志迅速进入危险区按照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对未撤离的人员进行清场,对拒绝撤离的立即按照4:1的比例安排强壮抢险队员依法强制带离。抢险队员要牢记使命、严格履职和避险人员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务必将避险明白卡中人员全部转移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带离到安全区域,做到紧急避险不放弃一人,抢险救灾不放弃一人,真正做到不离不弃(即群众不撤干部不走),真正做到宁愿群众骂不愿群众哭,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夺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

7、演练零时三十分务必撤离完毕。

8、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演练零时三十一分到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村居主任组织灾民学习《江西小萍乡鸟嘴岭滑坡成功避险》,并对演习进行点评并进一步完善预案。

9、演练一时村居书记宣布演练结束。

七、各村居将20XX年度备案地灾隐患点演习方案和演习照片或视频于6月30日前报街道地防办。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幼儿园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幼儿园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幼儿园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园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幼儿园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幼儿园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幼儿园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幼儿园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幼儿园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幼儿园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幼儿园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幼儿园,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幼儿。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应对地质灾害事件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地质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对地质灾害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地质灾害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地质灾害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1、地质灾害预案的起动前提

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地质灾害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判断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适宜性,跟踪应急处理情况,对不切实际的预案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处理完毕后评审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必要时修改文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按预定方案实施救援,遏制事故发展。

(2)事故类型: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2、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执行施工局相关规定。

3、本预案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写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十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害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第三章地质灾害预防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四章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第五章地质灾害治理

第三十四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确定,应当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规模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十七条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十九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

(二)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未按照规定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

(三)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的;

(五)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

(六)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

(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评估费、勘查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

(二)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四)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应当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汇交。

第四十八条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防洪法律、行政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安全主任——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园长助理——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抗自然灾害重点地区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七、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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