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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场应急预案(汇总4篇)

2024-02-13
沙场应急预案 沙场应急

你有没有在考虑如何编写一份完备的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呢?唤起全民防灾意识,构建和谐平安社会, 切实保护灾区居民,恢复他们的家园,是我们的责任。应急预案要注重救援和恢复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最新有关“沙场应急预案”的范文,轻松阅读愉快分享把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沙场应急预案(篇1)

采沙场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对沙石的需求也与日俱增。采沙场作为沙石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地位逐渐被人们所重视。然而,采沙场的开采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为了确保采沙场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有效的应对和处理,制定采沙场应急预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采沙场应急预案是一套规划和规范采沙场在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该预案的制定旨在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恢复工作。它的目标是使采沙场能够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保证生产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

首先,采沙场应急预案应包含灾害和事故的分类和预警措施。采沙场的灾害主要包括泥石流、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预案应针对不同的灾害和事故类型,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和预警系统,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行动。

其次,预案还需要明确不同灾害和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针对每种灾害或事件的可能发生场景,预案应规定人员针对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撤离路线、紧急通讯方法等。例如,对于火灾的风险,预案应明确各个区域的灭火设备和应急通道的位置,并规定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

同时,采沙场应急预案还应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人员。该中心是针对突发事件的集中指挥和协调机构,主要负责指挥和协调各项应对措施。预案应明确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和成员的权限,以及应急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发出指令,协调各个部门的行动。

此外,预案还应包括采沙场可能出现的损失和恢复措施。突发事件往往会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和生产中断等问题。预案应明确如何评估损失的程度,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恢复生产和修复设备。同时,预案还应设立损失评估和恢复措施的指导原则,以便各个部门能够有序地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所述,采沙场应急预案是对采沙场在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进行规划和规范,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恢复工作。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对于保障采沙场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全面的预案,确保采沙场在面临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做出应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沙场应急预案(篇2)

采沙场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对沙石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因为非法盗采河沙给环境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秩序,许多地方建立了采沙场,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针对采沙场的应急预案,旨在确保采沙活动的合理进行。

一、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采沙场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对沙石的需求,但采沙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比如,河道水位突然上涨、采沙船只翻沉、工人个别行为不当等,都有可能引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必要的,不仅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能提供应对突发状况的指导方针。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制定采沙场应急预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性:预案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合理确定应对措施。

2.依法依规性:预案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沙活动的合法性。

3.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预案应适应不同情况和场景的需要,并且能够在实践中进行有效操作。

4.灵活性和可更新性:预案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并能根据实践经验进行更新与改进。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明确应急指挥部的组建和职责,包括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采沙现场的安全管理等。

2.应急演练: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场景进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3.应急装备:确保采沙场供应充足的应急装备,包括救生设备、通讯设备、防护设备等,以满足突发情况的需要。

4.应急预案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能力,加强事前防护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采沙场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采沙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6.事故救援:明确事故后的救援措施和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救和转移伤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监督

为了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施时需要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和总结工作经验,以便在更新预案时进行参考。监督机制则需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措施,定期检查采沙场的预案执行情况,确保预案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总之,采沙场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合理应对突发状况,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预案内容应具体详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采沙场的安全稳定运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合理开展采沙活动,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双重目标得到实现。

沙场应急预案(篇3)

沙场应急预案:保障全面战争中的应急响应

【前言】

作为一个国家、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事业单位,任何时候都可能面临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对于军队而言,尤为如此。军队作为国家安全和稳定的守护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应对能力。在沙场战争中,来自敌对势力的攻击和其他突发事件都可能给部队带来难以预测的挑战,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沙场应急预案显得极为重要。

【一、背景介绍】

沙场应急预案,顾名思义,是在面临沙场战争和突发事件时,为了应对可能的困难和危险所制定的一套详细指导和应对方案。通过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预案,将有效的应急措施纳入预案范畴,最大限度地保障士兵的安全和执行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预案制定的必要性】

1.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预案能够规范指挥决策和各级部队的行动,并通过检核演练,帮助官兵养成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习惯,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降低军队在突发事件中的潜在风险。

2. 保障军队战斗力:沙场应急预案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官兵的安全,更是为了保障军队战斗力的持续发挥。只有在突发事件中,军队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才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3. 提高全军协同作战能力:预案的制定需涵盖全军的各支部队,并包括联合作战的应急响应方案。只有当各支部队能够有机协同地应对突发事件,才能提高军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三、预案的制定步骤】

1. 分析沙场环境:首先,需要对沙场环境进行详细分析,了解可能面临的各种突发情况和敌对势力的威胁。这一步骤对后续预案的制定至关重要。

2. 制定演练方案: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方案,并确定相应的演练计划。通过不同的演练,官兵能够更加熟悉各种应急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进化和完善。

3. 完善支援机制:沙场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对前线支援机制的规定和安排。对后方的物资保障、伤员救治、紧急补给等都需要在预案中有所体现,并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4. 对新技术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新兵器和装备的出现,预案还需要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升级,以保障对新技术的应用和作战能力的提升。

【四、预案执行与评估】

1. 持续改进:只有不断实施和评估预案,才能发现其中的不足和缺陷,并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军队需要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突发事件,以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 信息共享:在沙场战争中,信息的流畅和共享非常重要,预案中应规定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处理,以确保指挥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团队配合:预案中还需规定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以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作战效能。只有通过良好的团队合作,军队才能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有序应对,取得战斗的胜利。

【结语】

沙场应急预案,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之一。在现代战争中,突发事件和敌对势力的攻击都有可能对军队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制定一套完备、科学的沙场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沙场环境的分析,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预案执行和评估的持续改进,军队能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战斗力的持续发挥,并提高全军协同作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军队在全面战争中战无不胜。

沙场应急预案(篇4)

采沙场应急预案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采沙场的数量与规模也随之增加。采沙场的运营却伴随着一系列潜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采沙场应急预案是确保采沙场安全运营的关键步骤之一。本文将通过详细、具体、生动的叙述,介绍采沙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应用。


一、制定采沙场应急预案


1. 调查研究:在制定采沙场应急预案之前,必须对采沙场环境、设施和工艺进行调查研究。这包括采沙场的地理位置、河道流量、河道水位、流速等基本情况的了解,以及采沙设备、车辆、人员等资源的掌握。


2. 风险评估:通过对采沙场的环境、设施和工艺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事故类型。这些可能的事件包括洪水、塌方、爆炸等,以及事故类型如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


3. 预警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及时获取天气预报、河道水位和流速等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给采沙场的工作人员。同时,建立采沙场的应急通讯系统,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联络。


4. 公众教育: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采沙场员工和附近居民的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通过演练和模拟事故的方式,增加员工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熟悉程度。


二、采沙场应急预案的应用


1. 突发事件响应:一旦突发事件发生,采沙场应急预案应立即启动。通知采沙场工作人员进行撤离,并确保所有人员安全离开采沙区域。第二,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求助并提供相关信息。根据预案中的具体措施,进行事件处置,如防止河道污染、封堵河道等。


2. 事故调查与处理:采沙场应急预案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事故调查与处理。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成员将立即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记录。之后,根据采集到的证据和资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防控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后期恢复与改进:突发事件发生后,采沙场需要进行恢复与改进工作。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然后,组织培训和演练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采沙场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和改进,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小编认为,采沙场应急预案对保障采沙场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通过详细、具体、生动的制定与应用,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采沙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确保采沙场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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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应急预案汇总4篇


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应急预案对应对突然事件的处理有有着必要性,应急预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仓库消防应急预案汇总4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仓库消防应急预案 篇1

一、目的

成品库发生着火以后,为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减少环境污染,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后,消防安全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急救;

2、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各种应急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抢险。

3、负责向生技部总调度室报告。

4、处理事故时,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事故的发展,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5、事故结束后,组织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尽快恢复现场,保护环境,将废弃物尽快回收并放置到指定地点。

二、组织指挥人员职责

(一)消防管理员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急救。

(二)调度长职责:负责对外、对内的联络、协调工作。

(三)当班人员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1、负责通知调度,报告事故的情况。

2、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设施的操作。

事故联系电话:

火警119

公司总调度室:xxxxxxxx

医疗急救电话:xxxxxxx

三、应急设施使用

应急设施使用: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着火源。相应的灭火方法有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不管哪种方法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使连锁反应终止。仓库的灭火剂主要为干粉灭火器。

3.1干粉灭火器灭火:

灭火机理:干粉灭火器灭火时,主要是抑制作用。燃烧反应是一种连锁反应。燃烧在高温作用下,吸收了活化能而被活化,产生了大量的活性基团,当大量干粉以雾状形式喷向火焰时,可以大大吸收火焰中的活性基团,使其数量急剧减少,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从而使火焰熄灭。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内装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时,先拔下保险销,将喷枪对准火焰根部,握住提把,然后用力按下压把,开启阀门,气体充入筒内,干粉即从喷嘴喷出灭火。

干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被保护的物品附近、干燥通风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灭火器各连接不得松动,喷嘴塞盖不能脱落,保证密封性能。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灭火剂结块或储气瓶气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灭火器。灭火器一经使用必须进行更换。灭火器必须标明维修日期和维修厂家。

3.2应急设施:氧气呼吸器、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

3.3应急和逃生:熟悉周围环境,了解安全出口的路径。

3.4现场急救常识:

应急的基本原则:应急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现场急救与公司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5烧伤急救:

1、着火事故发生后,必须沉着冷静。多人烧伤,应区别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进行急救。

2、迅速脱离火源,将伤员搬离现场,尽快脱去着火衣服,如来不及脱衣,就地慢慢滚动或用水浇灭。严禁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烟,以免引起呼吸道和双手烧伤。

3、如伤员口渴,可饮盐开水、盐豆浆等,不可喝生水或过多喝开水。

4、经初救后,速送附近医院。

3.6触电急救:

1、应迅速拉开来关,切断电源。

2、如条件不允许,可用带绝缘手柄的物体把电线切断。

3、如果导线搭在触电者身上,可用绝缘物把导线挑开。

4、如触电者神志清醒,应将其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舒适的躺下,并严密观察呼吸和心脏的跳动。

5、如验证触电者呼吸停止时,应及时做人工呼吸。

3.7其它相关知识:

1、岗位人员必须熟知本岗位《工艺操作标准》、《安全作业指导书》详细内容并严格执行。

2、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出入逗留。

3、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仓库区域内。

四、应急响应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报告,如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119,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12,同时向我部调度88888888报告。

仓库消防应急预案 篇2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编制目的:为了正确、有序、快速地处置特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保障消防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并结合实际而制订。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消防维护班组应急处置消防特发事件。

1.4 安全风险辨识: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机房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

1.4.1.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2.人为外力(误操作)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3.消防设备设施老化(管道爆裂)导致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 发生事故的条件:施由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都有可能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同时,消防设备设施遍布整个大楼,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设施老化、人为误操作,误动作等因素,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很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预防为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在提高设计水平、设备设施健康水平、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健全应急体系,做好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底到最小程度。

2.2 统一指挥。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3 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2.4 措施果断。一旦发生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危及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干扰大楼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产生不良的影响,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2.5 依靠科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提高消防设备设施抵御各种安全风险的标准。加大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力度,加强检测与监控的力度,做好备品备件和事故抢修值班制度工作,努力提高应对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的水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体系

3.1.1.成立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银联信息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银联信息中心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2)统一领导消防特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4)发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抢修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5)发布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3 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3.1.及时了解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3.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3.3.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3.4.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3.3.5.组织开展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3.4 处置措施

3.4.1.在应急状态下,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消防应急预案,奔赴现场,开展应急修复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4.2.在应急状态下,应当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消防系统稳定运行,保证重要地方的可靠保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3.5 人员保障

3.5.1.所有公司消防维保人员为兼职应急人员,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特种工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

3.5.2.消防设备设施厂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应当作为临时工进行安全管理,厂家人员应当在有关专业人员不间断的监护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3.建立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的生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3.6 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3.6.1.水系统钢管,配件,阀门,喷头,消防栓等备品备件充足力大于90%。

3.6.2.大型设备备件全市统一调配;

3.6.3.应急抢修车辆等分区域配置

仓库消防应急预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职责。因此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为了预防公司原材料仓库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火险隐患能够及时扑救,公司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一、仓库火灾扑救组织机构:

1、指挥部:

现场灭火指挥员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指挥。负责组织人员抢险扑救,调动一切急需物资,灭火设备,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灭火扑救工作。

2、报警组:

组长:

组员: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详细说明报警人单位、姓名、地点、火情等情况,疏通消防通道并到路口迎接带路。然后根据现场人员受伤情况,拨打就近xx,救援车辆:xx,信安医院:xx,医院电话急救中心电话120,有必要时请求救援。

3、抢险组:

组长:

组员: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切断电源,抢运周边易燃易爆物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贵重物品,控制火势蔓延。

4、灭火组:

组长:

组员: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灭火扑救工作,针对起火燃烧不同性质情况,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

5、警卫组:

组长:

组员:

发生火灾后负责输导火灾现场道路及消防通道畅通,配合火警人员,并保护好现场。

6、调查组:

发生火灾后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

2、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专人负责,配备适宜的灭火器。

3、做好平时备战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及器材。

4、经常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的训练,有条件进行现场灭火训练演习,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战斗力。

5、经常对库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消防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

6、成立义务消防员小组。

三、现场火场逃生方法:

1、立即离开危险地区。遇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2、选用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逃生路线和选择,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

3、使用简易防护器材,当被困人员通过浓烟区时,可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毛巾等物品应多叠几层使用,实践和试验都已证明湿毛巾和干毛巾除烟效果都较好)。在穿行烟雾区时,即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因为移开后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穿行烟雾区时,除用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外,还应将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行走或爬行穿过危险区。

4、假如门窗、通道等出口已被烟火封住,被困人员可向头部、身上浇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将身体包好或穿上阻燃的衣物,再冲出危险区。

四、寻求救援的方法

1、向外高声呼救。

2、夜间可用手电筒等发出求救信号。

五、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可用来扑灭固体类物质的初期火灾,也可扑灭可燃液体、气体或带电设备的火灾,以及可燃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的.混合火灾。

灭火时,应手提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离燃烧区5米左右时放下灭火器;使用前,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预先松动,喷射时,要将喷射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不流残火,以防复燃。在扑救油类等液体火灾时,不要直接冲击液面,防止液体溅出,若在室外应从上风处向下风方向喷射。

仓库消防应急预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仓库是储存各类物资的场所,属公司重点防火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人身、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故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各仓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本部的防火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各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将突发事件妥善处理。

二、组织机构

1.总指挥:组长

2.副总指挥:副组长

3.应急救护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应急消防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5.现场警戒组:门卫

6.后勤保障组:采购及其他相关人员

注:1.所有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准备灭火器材,展开灭火战斗。

2.副总指挥负责防火报警及呼叫救护中心,观察记录现场情况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三、 预防保障措施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2.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3.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4.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四、火灾的应急处理

火警电话:119 医院救护:120

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情况进行以下操作:

1、局部轻微冒烟、着火,不危机人身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进行扑灭。

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另一方面向仓库负责人及现场联络员报告。

3、火势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① 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现场联络员和仓库负责人;

② 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安排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③ 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并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五、应急疏散的处理

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汇总4篇)


您是否觉得应急预案的总体战略有些不够具体明确, 要注重人类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少灾害风险。应急预案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您想找一篇美文“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不错哦,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您继续阅读下面的内容!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篇1)

现场应急小组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1、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职工驻地、办公用房、加工场地、库房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沉降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损害情况,及其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2、基坑设施:

基坑设施包括:基坑临边防护工程、基础施工、土石方开挖以及光电缆等地下埋设物。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有无出现裂缝、滚石、坍塌等现象,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临边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站台、暖沟、临建设施的基坑设施要重点检查监护;如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撤离人员停止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接近危险区域,并立即上报;汛期过后对基坑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用电;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篇2)

5.1建立一支灵活机动的抢险分队,配备充足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遇到险情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汛期,加强现场巡逻,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动态,防汛领导小组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当接到风暴的警报以后,在高潮汛期间,派出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抢救。现场配备对讲机与项目部及时联系,以便采取行之有效的抢险措施。具体准备工作做到:

(1)对办公区及生活区内排水沟、管系进行彻底疏通、检查,防止暴雨引起陆域大面积积水。

(2)电工对生活区及办公区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线路、配电箱、漏电过荷保护装置正常工作、防雨遮盖有效。

(3)项目部所属各车辆、施工机械等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洪汛、台风期间各设备的灯光信号系统、操作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的工作状态良好。

(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各施工班组联系方式的畅通,确保随时保持通信联络。

(5)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避风的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摸清避风点的撤离路线。

(6)定期对管理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冲刷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设备物资、技术上的补救措施,确保台风来临前管理区、施工区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7)各班组安排防台值班人员,在台风期间,作业人员一律不休假。

(8)台风位置标示图、黑板等其他记录发布工具配备到位。

(9)完成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投保工作,建立施工设备、人员保险台帐。每天现场作业人员上班之前必须登记,下班之前点名确认,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10)召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交底会议,进行全员防台防汛安全动员,明确各部位、各人员的安全责任。

5.2、汛期物资的配备在工程开工后,迅速购买“汛期所需物资”并存于仓库中,张贴标牌,由专人保管。汛期所需物资必须用于施工防汛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汛期使用于其他方面。

汛期施工防汛资源计划表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篇3)

导语:1总则

1 总则

1.1 式样目标

做好洪涝灾祸突发变乱防备与处理工作,周全进步洪涝灾祸防备本领和大家办理程度,使洪涝灾祸处于可控状况,包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裁减人员伤亡和财产吃亏,保险经济社会周全、和谐、可连续成长。

1.2 式样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办理条例》、《国度突发大家变乱整体应急预案》、《国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大家变乱整体应急预案》,联合我区实际,订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畴内突发性洪涝灾祸的防备和应急处理。突发性洪涝灾祸包括:江河大水、渍涝灾祸、山洪灾祸、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祸以及由大水、风暴潮、地动、可怕活动等激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祸。

1.4 工作原则

1.4.1 坚定以工钱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紧张思维为教导,周全落实科学成长观,以防灾减灾为中间,坚定以工钱本,科学应对洪涝灾祸,竭力兑现由把握大水向大水办理变化,连续进步洪涝灾祸防备本领和救济程度。

1.4.2 坚定联合批示、分级当真。防汛工作履行各级人民当局行政首长当真制,联合批示,分级当真,属地办理为主。

1.4.3 坚定以防为主、防抗联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定为紧张目标,履行安定第1、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联合的原则。

1.4.4 坚定兼顾分身、凸起重点。防汛工作根据流域或地区联合筹划,坚定随机应变,城乡兼顾,凸起重点,分身平常,部分长处服从全局长处。兼顾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定的前提下,尽大略利用大水资本。

1.4.5 坚定依法防灾、大众参加。坚定依法防汛抗洪,履行大家参加,军民联合,专群联合,平战联合。以标准束厄狭隘人的行动,防备人对水的侵犯,依法保卫水资本,既利用水资本又保卫水资本,增进人与天然和谐相处。

2 构造批示系统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当局建立自治区防汛批示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批示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当局应建立防汛批示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必要建立防汛工作机构,当真本单位的防汛突发变乱应对工作。

2.1 自治区防指

当真带领、构造、和谐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批示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 构成

自治区防指批示长由自治辨别担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当,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当局分担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批示长,自治区水利厅1 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扬部和自治区成长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务厅、国土资本厅、构筑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财产局、水文水资本局以及自治区景象局、自治区通信办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批示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 名当真工钱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 职责

贯彻履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标准和目标政策,订定自治区防汛标准、规章和轨制,构造订定大江大河防备大水方案;履行国度防总和自治区党委、当局的命令,及时发起防汛工作详细安排,互助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把握全区汛情、灾情并构造履行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办法;联合考核、公告汛情、工情、灾情信息;联合调控和调理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大水办理工作;鞭策查抄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环境,构造展开防汛安定查抄;构造调配全区防汛物质和步队;构造灾后处理,并做好有关和谐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党委宣扬部:精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扬导向,及时和谐、教导动静宣扬单位做好防汛宣扬工作。

自治区成长改革委:当真教导防汛筹划订定和防汛办法构筑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根本构筑项目筹划,并和谐防洪工程构筑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当真构造和谐抗洪抢险所需告急调用物质的调运,并当真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和谐教导。

自治区公安厅:当真保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办理以及安定保卫工作,依法进攻造谣惑众和盗窃、毁坏防汛办法的犯罪活动,帮忙有关部分妥帖处理因防汛抗洪激发的群体性治安变乱。在告急防汛期,帮忙构造撤离被大水包围的大众,必要时对防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篇4)

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一定要把同事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增强做好大厦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抗灾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大厦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安全渡汛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安全检查。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后山体、包括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过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提交大厦研究整治方案。大厦领导要认真分析和掌握大厦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制定实用预案。要切实根据大厦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汇总4篇)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应急预案需要制定后勤保障和物流支持方案,你是否在构思出一份有利的应急预案方案而犯难?根据您提出的要求编辑为您搜集整理了一篇“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篇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拥挤发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处理好学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生密集出入时防踩踏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踩踏事件工作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分班级负责的原则,针对学生上下楼梯时人数密集,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确保师生安全。

二、成立防踩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分管领导及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预防学校踩踏事件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老师兼任副主任。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学校行政领导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学校行政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员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5、学生密集出入时,每楼层安排一名老师及少先队干部维持秩序:

(备注:楼梯站岗队要督促大家按秩序、不推搡、握扶手,从各自的通行楼梯通行;不得从别的班级的通道下楼)

四、班主任和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5、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对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6、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紧急铃声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7、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对踩踏事件处置预案

发生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中心校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篇2)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我校对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并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下课、演练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成立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万福

副组长:陈富平 陶 洪

组 员:龙从颖 向国琼 江甫技 张 碧 肖 奎 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二、加强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

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加强对楼道问题的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具体从如下工作抓起:

1、班级定期开展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

2、安全员定期仔细检查楼梯间设施,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加高、加固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及时疏通封堵和占用的疏散通道,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

3、值日领导重点检查督促,并做好记录。

4、学生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禁止追逐、打闹。

5、定期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6、集合按学校指定路线行走,确保学生的安全。强化对学生上操、集合、上下楼梯、放学疏散等活动安全的重要环节管理。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升旗仪式、课间操、放学和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学生不能乱窜楼梯,所有值周教师分楼层定点定时定位置进行安全疏导,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7、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上厕所的时间,避免下课时的拥挤;

8、实行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9、冬季白天短暂,下午放学要尽量避免学生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和把学生留校补课。

三、明确学生疏散线路,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学生疏散的路线: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设施,明确学生疏散的路线。

2、老师楼道值班工作:教学楼楼道由值班教师负责安排,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安排学生从规定的楼道依次上下楼。

3、安全员负责事故报警工作;各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疏散及人数清点工作;大队辅导员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救护和护送转院工作。

4、教学楼疏散:学生的疏散集合点原则上为操场,集合方式为课间操队形。一般情况下(如演习、火灾),按照疏散路线,学生排队向集合点疏散;如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如地震),按疏散路线就近下楼疏散或由年级负责老师临时指定路线疏散,并遵循先集合的班级先下的原则。下楼梯时科任老师在队伍前,班主任在队伍尾。楼上的队伍要让楼下的队伍,以防践踏。疏散时,无险情的楼层要让有险情的楼层先疏散。

原则:因学校是未成年人密集地,无论发生什么险情,都要把学生的疏散转移工作放在首位,并特别保证不发生人员践踏。到达疏散集中地后要立即清点人数,并将缺到人员的大概位置告知学校负责人和消防抢救队负责人。

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精神,本着“预防为主、措施到位、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杜绝因楼道拥挤而产生踩踏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坚持学校统一领导,拥挤踩踏安全工作组分管,各层级分级负责。

(3)坚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拥挤踩踏事件,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校长、书记

组员: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

职责: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

(2)统一指挥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学生踩踏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教导处主任任主任(联系电话:83688117)。主要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求相关人员加固重点部位;发生踩踏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值班老师负责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课间管理教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学生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学生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学生,防止学生拥挤。

学校拥挤踩踏应急预案(篇4)

学校的安全是我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和保证,目前很多地方校园内的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急剧增加,对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检查,并且制定了我校以下具体的安全预案,在完善、改进我校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消除漏洞,严防我校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我校对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深入,当班教师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要求教师从教学中教育学生在校内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课认真检查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

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廊道问题的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部位工作抓起:

各班级教师随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进一步加强学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利用班级的家园栏,每月都让家长了解安全知识内容。

并且要求各班每个学期专门组织一次关于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安全课,让学生了解该怎么做。

对学生要求能够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不要打闹,搞恶作剧。

总务处定期仔细检查设施,保证走廊的照明,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疏散通道,及时清理走廊间堆积物,确保走廊通畅,并在走廊醒目处贴上安全标示。

集合按我校指定路线行走,确保学生的安全。

强化对学生一日活动安全的重要环节管理,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早操、课间操、放学时不强调快速、整齐,要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课。

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上厕所的时间,避免下课时的拥挤。

冬季结冰时间,走廊卫生区清理不用湿拖布清理,避免结冰路滑,按时彻底清理。

三、加强走廊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定措施提出要求

针对我校的走廊的实际在不同的情况下严格管理漏洞。

课间操要求

不要求我校学生大型活动的快速、整齐集队,而是把学生上下课安全放在首位,从而确保学生安全。

我校提出了有序、有节的要求。

有序:能够各个组各个班级有明确的集队路线,指定的依附地点,依次按照不同的位置分组、分班级、的错开学生集队的行进路线,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认真组织看管好学生,降低造成学生拥挤的可能性。

有节:就是要求各班级在结对行进中掌握自己的节奏,不要求快速但要有纪律,前后班级能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从学生的管理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日常课间管理

教师时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课间每一位当班教师对一些如跑跳、追逐打闹等有安全隐患的行为习惯给予指正。

另外,当班教师还要负责课间学生的安全疏导工作。

四、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一但发生了学生的拥挤踩踏事故,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校内预防拥挤踩踏组值班领导报告,马上开展处理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现场相关人员在征得校长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报告。

若情况危急可越级上报,我校各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处理,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撤离职守。

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各教研组长和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小组领导、主管我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马上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力抢救,把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

并根据情况,向相关的急救部门(巡警1

10、火警1

19、医院120)救助。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配合。

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汇总4篇


应急预案在实际场景中如何灵活地应对多变的情况?学习减灾知识 ,营造安全家园, 为了加强对安全措施的监督和管理。应急预案需要针对不同工种开展针对性的应急培训,以下是关于“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相信你会找到适合自己的使用技巧!

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篇1】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地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对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制定和落实一套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针对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从生动的角度展示其运行过程。

一、预案概述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四个阶段:预防阶段、应急准备阶段、事件发生阶段和事后处理阶段。

预防阶段: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规范幼儿园内外环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阶段:明确预警机制,组建应急救护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事件发生阶段:快速响应、组织施救、疏散转移、隔离封控、协调指挥。

事后处理阶段:展开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

1. 消防安全预案

在幼儿园内设立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明确工作人员消防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学期定期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确保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地震安全预案

确立地震预警与应急救护流程,明确在地震发生时怎样迅速引导幼儿迅速躲避到安全地带。同时,每学期进行一次地震演练,提高幼儿们的应急反应能力。

3. 突发疾病预案

幼儿突发疾病是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建立健全的突发疾病应急响应机制至关重要。在幼儿园内设置医疗救护室,并聘请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紧急事故救护。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基本的急救培训,以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的急救服务。

4. 感染病预防预案

制定各种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包括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强化幼儿个人卫生教育,加强幼儿常用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

1. 预警和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或接近时,警报系统会发出警报声,通知幼儿园内所有人员注意,协调教师、保安和工作人员的行动。

2. 应急处理

根据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幼儿园将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包括疏散转移、封控隔离、救助伤员等。教师和保安将负责引导幼儿们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确保每个孩子的安全。同时,其他工作人员将封控现场,组织和实施救援行动。

3. 事后处理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幼儿园将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对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还将提供心理援助和辅导,帮助幼儿们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总结: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至关重要。通过预防、准备、响应和处理四个阶段,幼儿园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才能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地运行,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心、健康和快乐成长的环境。

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篇2】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幼儿园是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但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溺水事故等可能对幼儿园带来巨大威胁。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并有效应对事件,每个幼儿园都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引起社会对幼儿安全的重视,并提醒幼儿园管理者及时制定预案。

一、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学生了解火灾的危害,提高安全意识。教职工应定期检查电线、电器等设施,杜绝电源、插座等隐患。此外,建立消防控制室,并进行实时监控,做到监管及时、有效。

2. 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一旦敌火发生,幼儿园应根据状况立即启动预案。首先,责成工作人员向幼儿喊话,带领他们快速、有序撤离。其次,派人赶紧拨打火警电话,同时操控消防器材扑灭火源。另外,幼儿园应建立清楚的疏散路线图,并组织幼儿和教职工一起集中到指定安全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二、地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应加强地震安全教育,让孩子们认识地震的特点及自保方法。同时,定期检查教室的安全设施,如支撑柱、报警装置等,确保完好无损。此外,要保证室内疏散通道畅通,不堆积大型物品。

2. 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地震时,幼儿园教职工应镇静自若,立即采取紧急行动。首先,指挥每个班级的教职工组织学生迅速行动,进行地震避难演练。其次,关闭燃气管道,切断电源,并迅速安全地疏散幼儿和教职工到开放空地或者大型室内空间。

三、溺水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的游泳池和水源地等应设立防护栏,避免孩子自行接触水源。幼儿园应制定严格的水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教职工,确保幼儿在游泳等水上活动时有足够的人员监护。

2. 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幼儿园应立即报警,同时派教职工迅速展开抢救行动。教职工应尽快将溺水幼儿拉出水面,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同时,教职工应对其他幼儿保持监护,防止其他人员也遭受溺水。

总之,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保障幼儿安全的重要措施。每个幼儿园都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与教职工、家长沟通,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只有科学、严谨的应急预案,才能让幼儿在突发事件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篇3】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为中国的未来,幼儿园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因此,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事件,每个幼儿园都应制定详细具体、生动实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注意事项。

预案的编写需要考虑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如火灾、地震、恶意侵入等。首先,预案开头应明确指出预案的目的及适用范围,以便工作人员和家长全面了解该预案的内容和适用条件。然后,预案中需要列出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详细描述每种突发事件的特点、预防方法、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对流程等。例如,在火灾发生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并组织幼儿疏散到安全区域;在地震发生时,应将幼儿迅速带到开阔地方,躲避潜在危险。除了常见的突发事件,预案还应涵盖一些特殊情况,如儿童受伤、食物中毒等,这些情况也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其次,预案编写过程中需要考虑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和资源配置。每个幼儿园的规模、环境以及设施设备都不尽相同,因此,预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例如,一些幼儿园可能有较大的操场可以作为安全区域,而另一些幼儿园则需要将幼儿转移到相对较远的安全地点。除了人员疏散,一些幼儿园还需特别关注突发事件后的幼儿临时安置问题,需要制定应急人员照顾幼儿的安全与保护计划。

另外,预案中应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职责。针对不同事件,每个工作人员应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如何执行这些职责。同时,针对突发事件,还需要设置预警机制和应急联系人。例如,工作人员需要学会使用应急广播设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紧急信息。

此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还应结合实际进行演练和评估。反复进行突发事件演练可以帮助工作人员熟悉预案,并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通过演练和评估,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加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总之,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详细描述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和流程。同时,预案还需要针对幼儿园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并结合演练和评估进行不断完善。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幼儿园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他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

幼儿园突发应急预案【篇4】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引言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然而,突发事件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为了保障幼儿园孩子们的安全,我们制定了详细而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份预案旨在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并高效地应对危险。

二、常见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1. 火灾事故:

火灾是幼儿园最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因此我们在应急预案中列出了确保幼儿园安全的步骤:

1.1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器,并通知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和孩子们,通过广播设备、呼叫器等手段发出紧急疏散的指示。

1.2 教职工要按照事先设置的逃生路线,带领孩子们有序逐级疏散至安全地点,并进行登记确认人数是否完整。

1.3 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及时报警,并确保所有人员已经安全疏散,等待消防部门的到来。

2. 暴雨洪水:

在遭遇暴雨和洪水时,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2.1 加强对天气预警信息的监测,确保及时了解到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等灾害情况。

2.2 检查幼儿园周边环境,确认排水设备是否畅通,防止因下大雨水位上涨导致的内涝问题。

2.3 在发现降雨情况紧急,可能引发洪水的时候,应立即通知家长尽快将孩子接回家,避免他们受到危险。在无法接回家的情况下,安排专人监护孩子们的安全。

3. 地震:

地震是一种突发事件,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但我们可以采取措施以减少伤害:

3.1 在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发出地震警报,并通知所有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避难措施。

3.2 学生们应迅速有序地躲到课桌下,尽量保护头部,并等待救援。

3.3 教职工要确保所有的门窗没有被卡住,随时可以用作疏散出口,同时要撤离到空旷的室外地方。

三、应急预案执行流程

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校长和教职工,启动应急预案。

2. 校长或者指定的应急负责人负责组织疏散,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3. 教职工按照预先制定的逃生路线,有序引导学生疏散,并在出口处进行人数登记确认。

4. 通知家长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状况,并请求支援所需的资源和人员。

5. 疏散至安全地点后,按照预案组织学生进行幼儿园内部统一安置,保障学生的正常活动和生活。

四、预案的评估和完善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会根据事故发生后的评估结果和实际应急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我们还将在平时的应急演练中,让教职工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五、结语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保障孩子们的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制定详细和具体的预案,我们能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同时,预案的评估和完善也能提高我们的应急能力,让学生和教职工在险情面前能够迅速、冷静、有序地采取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汇总(4篇)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需要制定紧急的处理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妥善无误,应急预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汇总(4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一、组织机构:组长(总指挥):****消防指导员(副总指挥):********消防器材维护员:********安全通道检查监督员:********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员:************灭火行动小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二、主要职责:①灭火行动小组: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②疏散引导组: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③通讯联络组: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三、预防措施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并建立消防宣传墙,把各项消防制度、防火公约、会议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建立志愿消防站,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总务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3、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4、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四、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或学校行政机构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由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恐慌)。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报区教育局。③打开校门(当班门卫)。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在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如火灾发生在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现场指挥撤离,空课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五、有关要求1、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合理控制出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2、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3、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4、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5、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学校***年*月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一、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校医)(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xx(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凌均梅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 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3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7.要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8.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2.单位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4.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遏制和减少大面积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职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及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

3.疏散引导组

组长:谢圣礼

成员:曾长成布木坚

职责:

(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用语言、手势、声音指挥人员疏散。

(2)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和工具进行疏散。

(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和紧急现场。

(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

(6)平时要对每个成员及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各自岗位和任务。

(7)疏散过程中,师生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

(8)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

组长:周彦

职责:

(1)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2)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机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5、通讯联络组

组员:李子龙

职责:

(1)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向全校发通知,联络相应救援单位。

(2)及时派出人员迎接前来救援的单位及车辆。

6、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火灾事故疏散抢救响应步骤:

全体生活教师、值班人员、住宿学生应严格按预案规定行事。

1、火灾发生后,学生要保持镇静不要慌张更不要拥挤,在火势较大的情况下想办法立即逃离现场。

2、发生火灾(或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值班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3、在宿舍区内,学校专门设有消防器材,寝室长第一时间,启动灭火器,先灭火,其他同学应采取自救措施。

4、在火势较大,烟大,楼门封闭的情况下,立即拨打通知值班老师或报警。楼内学生大声呼救或用湿毛巾捂住嘴迅速逃生。

5、保安人员负起职责立即采取行动,取下灭火器冲向事发现场灭火,并组织工作人员、学生一同灭火。

6、火灾发生后,安全小组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

7、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

8、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

9、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

10、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11、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四、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学校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五、其他事项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有关法规、消防和自救常识。各学生住宿和活动场所的管理部门要制定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自救预案。

[精]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汇总4篇)


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人们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精]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汇总4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1)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它给我们的生活、财产和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为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来进行救助。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首先,这个应急预案包括了各类自然灾害的救助措施和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预案详细列出了应对策略。例如,在暴雨天气出现时,要迅速启动排水系统,确保水的迅速排除,同时安排警察和消防部门进行疏导和救援工作。另外,预案中还包括了建立灾害防治系统的内容,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规定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沟通渠道,能够提高响应速度和协同效率。

其次,预案还包括了公众教育和宣传方面的措施。自然灾害常常突发,对公众知识和应对能力的要求很高。因此,预案中规定了学校、社区和媒体等各个渠道的宣传和教育任务。例如,在地震预警系统启动时,学校和社区要加强地震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和居民的自救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渠道,进行灾害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三,预案中还包括了救援人员和物资保障措施。在救援过程中,人员和物资的调配是至关重要的。预案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需要建立救援人员的储备系统,培养一支专业的救援队伍。他们要经过严格的训练,熟悉各类救援技能和器材的使用,以及灾后心理疏导。其次,物资保障方面,预案规定了各类物资的备货量和储备地点。例如,在地震发生后,预案规定了救援物资的运输路径和中转站点,确保能够及时送往受灾地区。

第四,预案还包括了灾后重建和恢复措施。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是巨大的,重建和恢复工作需要长时间和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预案中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例如,在地震发生后,预案规定了挖掘废墟、修复基础设施、重建住房等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计划。同时,预案中还规定了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比例和使用方式,为灾后的重建工作提供了经济保障。

综上所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国家为了应对自然灾害而制定的一套体系化的措施和方案。这些措施和方案的实施,旨在减少灾害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同时提高救援效率和公众自救能力。预案的制定和完善,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应对未来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挑战。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 “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 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 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 应急技术保障

6.3.1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 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 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 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国家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减灾委员会

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专家委员会

国家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国家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3 灾害预警响应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海洋、林业、农业等部门及时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有关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国务院、国家减灾委负责人、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4.1 信息报告

4.1.1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地市级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

对造成县级行政区域内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民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报后立即报告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4.1.2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民政部门;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民政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灾情稳定后,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民政部报告。

4.1.3 对干旱灾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1.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各级减灾委或者民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4.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减灾委或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国家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5.1 Ⅰ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30%以上或400万人以上。

5.1.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1.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国家减灾委会商会,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省(区、市)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国家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公安部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武警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6)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水利部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科技部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国家测绘地信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民政部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区、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呼吁国际救灾援助,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外交部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国务院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民政部、受灾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2 Ⅱ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30万间或10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或300万人以上、400万人以下。

5.2.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国家减灾委主任报告。

5.2.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省(区、市)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或民政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7)民政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8)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

(9)灾情稳定后,受灾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国家减灾委。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3 Ⅲ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200万人以上、300万人以下。

5.3.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秘书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5.3.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秘书长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省(区、市)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民政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省(区、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民政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省(区、市)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 Ⅳ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5.4.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5.4.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省(区、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省(区、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6 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1.1 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灾区民政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6.1.2 财政部、民政部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民政部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6.1.3 民政部、财政部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6.2 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 民政部每年9月下旬开展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并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6.2.3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民政、财政部门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财政部、民政部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6.2.4 民政部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全国冬春期间中期和终期救助工作绩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6.3.1 民政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6.3.2 民政部收到受灾省(区、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财政部审核后下达。

6.3.3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民政部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后,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6.3.4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6.3.5 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7.1.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7.1.2 中央财政每年综合考虑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7.1.3 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7.2 物资保障

7.2.1 合理规划、建设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7.2.2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

7.2.3 制定完善救灾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征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3.1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7.3.2 加强中央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管理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情。

7.3.3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7.5 人力资源保障

7.5.1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灾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7.5.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测绘地信、红十字会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7.5.3 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中央、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7.6 社会动员保障

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接收境外救灾捐赠管理机制。

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7.7 科技保障

7.7.1 建立健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卫星、环境卫星、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航空遥感等对地监测系统,发展地面应用系统和航空平台系统,建立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模拟仿真、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天地空”一体化的灾害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地方空间技术减灾应用示范和培训工作。

7.7.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测绘地信等方面专家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

7.7.3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

7.7.4 利用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等国际合作机制,拓展灾害遥感信息资源渠道,加强国际合作。

7.7.5 开展国家应急广播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灾情预警预报和减灾救灾信息全面立体覆盖。加快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

7.8 宣传和培训

组织开展全国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灾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8.2 预案演练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协同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8.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民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民政部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高温、沙尘暴、雷电、大风、霜冻、大雾、霾等灾害由地方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国家与地方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监管、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 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国家应急广播系统、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专用海洋气象广播短波电台、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国家应急广播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3 预警准备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国务院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门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海上船舶险情及船舶溢油污染时,交通运输部门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部门启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部门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林业、农业部门启动《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沙尘暴灾害时,林业部门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海洋灾害时,海洋部门启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管部门启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民政部门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外交、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国务院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 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防汛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 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暴雪、低温、冰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渤海、黄海的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4 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民航、铁道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6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7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8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民航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省(区、市)、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7 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经国务院同意。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国家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国务院。

5.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6 应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国务院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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