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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事故应急预案10篇

2023-07-02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应急预案 放射应急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树立人类文明的共同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应急预案要充分调动公众力量实现自我保护和互助互济,什么样的应急预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的十个知识点,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院长、分管院长、放射科主任、技师长

应急处理电话: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

2、主动抢救原则;

3、生命第一的原则;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3、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应急处理电话:xxx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3】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规范及流程

1、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

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2、通过个人剂量计、模拟实验、生物和物理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

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根据受照剂量给予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医学救治。

3、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影响,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4、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5、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

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6、未经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随意向外界披露相

关内容。

7、对事故处理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而发生事故,并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应视事故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理,触犯法律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8、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

事故。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具体分类分级参照国家标准)。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控制源:首先要把密封源置于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下,比如用铅皮或其它防护性材料进行隔离等。如果是密封源丢失,应协助公安、环保、卫生部门查找侦破追回丢失的放射源;如果发生放射源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公安机关、环保、卫生部门查找。

2、及时处理:无论发生哪种类别的事故,也不管起程度如何,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及时,特别是丢失放射源事故一定要采取措施全力追回,因为在无控制状态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3、防止异常照射:在着手处理事故前,应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步骤,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剂量。

二、事故处理步骤:

1、及时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当时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办法,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迅速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应将事故的危害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不能等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理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在处理措施制定之前,应利用现有的条件迅速及时地采取一些必要的处理措施,切不可贻误时机,否则,一般性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控制事故源: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在处理事故时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先把事故源控制住,以防蔓延或造成更大的事故。为控制事故应尽快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封闭现场、划定禁区等,同时尽快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要及时认真地收集有关物品和资料,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级别,采取各种方法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积极采取医学救护,必要时组织控制区内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危害。

4、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无论事故大小,都会给相邻的工作人员、居民及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和宣传解释都应本着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进行科学的宣传和解释。一切夸大、不符实际的宣传都不利于控制事故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保安部电话:

2、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相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电话:

公安部门电话:110

发生放射源火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消防部门电话:119

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门电话:

4、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5】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辐射危害,在放射源(也称射源)发生故障、失窃、意外事故等情况时能迅速得到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危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和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做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报警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存放、运输、使用及其相关的活动。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担任,负责射线探伤事故/事件发生时的领导、指挥工作以及协调相关方。组员由安全保卫部、金属试验中心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告,负责现场组织和公众疏散。

3.3金属试验中心负责现场事故/事件处理(配合处理),并联系专业人员。

4应急配置和管理

4.1库房由金属试验室、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金属试验中心负责将放射源存放在正确的位置,安全监察科负责库房外的警告牌和标志,安全保卫部负责库房防盗设施。

4.2放射源的运输,金属试验中心派出监护人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运输要有专车和明显警示标志。

4.3放射源使用,工作人员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警示牌、红白带。

4.4由金属试验中心、安全保卫部对库房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5射线报警仪、计量仪的管理。

4.5.1射线报警仪,射线计量仪计量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维修过的射线报警仪、计量仪要重新通过计量合格才能使用。

4.5.3工作人员在接受工作前要检查射线报警仪、计量仪是否外于正常工作状态。

5潜在的辐射事故诱发因素

5.1放射源失窃。

5.2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

5.3射线探伤机故障。

5.4现场工作意外事故。

5.5γ射线探伤机私自外借。

6预防措施

6.1射源存放于专用贮藏室内,专用贮存室的设施环境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如制作铅房、铅贮容器等,严禁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放在一起,周围无生活设施。

6.2射源使用、运输均办理专门的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账册、双锁、双人使用,定期由安全保卫和金属监督部门检查,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射源从贮存室带至现场均有专用可靠的'铅贮容器。

6.3射源在施工现场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带离现场放入贮存室,严禁将射源留置施工现场,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方、监理单位。

6.4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黄白带作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7应急处理程序

7.1当γ射线源出现故障发生辐射事故时

7.1.1放射工作(监护)人员应利用手中仪器,判断γ源大体位置,同时上报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

7.1.2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13023164784);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64869666-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64869666-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56087112);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4074800-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01)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

委员:

秘书:xxxxxxx(放射科医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电话:0451-XXXXXXX1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2、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3、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4、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四)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五)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四)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2、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4、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九、象整理编辑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7】

1放射事故的原因

炼铁厂放射源的作用是作为料位仪探测料仓中物料的位置使用,其涉及的安全事故主要是放射源的丢失、被盗、放射源包装破损、放射源从容器掉出。

2放射事故的现象

因炼铁厂使用的放射源外壳体积较大,重量很大,并且为固定式使用,因此,不易丢失及被盗。当放射源发生丢失、被盗后,自控微机上信号有所显示;放射源包装破损,外壳会有裂纹,通过仪器检测其对外照射剂量可知包装是否破损;放射源从容器掉出,自控微机上无信号,但铅罐还在现场。

3放射事故的危害性

发生放射事故后,按效应出现的时间分类,可分为近期效应和远期效应。

近期效应:指受照后短期内出现的变化,包括造血组织、消化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的效应。

远期效应:指受照后数月、几年或更长时间出现的变化,例如辐射致癌、放射性白内障、寿命缩短、不孕症和辐射致遗传效应等。

4放射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大小,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放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炼铁厂设备科、公司环境保护处、武装保卫处。事故单位在10小时之内写出《放射事故经过》送设备科,再由设备科报送公司安环处。

在(集团)公司放射防护领导组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妥善处理如下事宜:

4.1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失控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

4.1.1立即报告公司安环处;

4.1.2保护好现场,提供相关的资料及证件,准备接受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

4.2放射源屏蔽外壳破损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

4.2.1立即报告公司安环处;

4.2.2如果事故系火灾引起,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4.2.3相关车间应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闭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的环节,严禁对食物、水源造成污染,并保护现场。与公司安环处、武装保卫处一起积极配合县级以上环保、卫生部门进行检测及处理,为事故处理人员提供救援措施和物质支持。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有序、彻底清除污染;[泡泡演讲稿 Www.POpO666.com]

4.2.4发生人体受照事故时,相关车间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远离放射源,并实施医学检查或在指定的医院救治。同时,组织合格的维修人员关闭放射源或检修机器,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2.5在放射事故现场设立一个警戒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警戒区封锁;

4.2.6请负责辐射安全的专业部门及人员对放射源屏蔽体进行测量,评价其安全性能(公司安环处负责);

4.2.7对于能够达到防护安全要求而不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立即送交省环保局所属的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对不能达到防护安全要求的放射源应采取进一步的屏蔽措施,然后送交省环保局所属的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公司安环处负责);

4.2.8对可能接受超剂量人员,进行医学处理(公司安环处负责)。

总之,炼铁厂放射防护管理领导组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时刻警惕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8】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特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放射科主任为领导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四、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 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

(二)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隔离 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实施救治及处理措施。

(三)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四)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应急能力的保持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

的普及教育,提高放射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每三月一次的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9】

1、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杨洁员(院长)

副组长: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院长)

成员:华明娥(医务科长)杨帆(放射科主任)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冯爱高(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曾富荣(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吴春华(内三科副主任)査国华(内三科副主任)

余耀鸣(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医务科

电话:0794-xxx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10】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01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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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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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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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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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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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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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二

放射科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处理放射科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制定如下应急处理预案:

科室应急组织及职责:

科室应急小组组长:放射科主任

成员: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执行放射科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可能各项意外事件发生的处理和上报

科室意外应急事件的上报制度:

放射科发生意外应急事件后,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积极处理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在其指导下工作。

放射科定期自查与监测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及安全防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放射科的医疗治疗、设备性能、抢救物品及药品等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合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监测与检查,以预防各项意外、应急事件的发生,并保障应急事件处理的有效进行。

应急事件处理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科室各项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好科室的质量控制,执行科室自查与监测,并配合医院及上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为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做好保障。

放射性事件应急预案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及时上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组织封闭现场,消除可能导致辐射污染突发事件扩大的隐患;

4.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5.事故处理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6.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7.负责组织抢救、转运伤员;

8.组织灾害消除后重建和环境保护;

9.组织进行总体善后处理。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放射科各项应急控制处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责任制,积极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需要的影像学检查,要有高度责任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并详细、完整、准确初具诊断报告,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2、做好传染病防治、消毒及隔离工作,尽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

3、为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正常启动,本科室要积极配合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各科室的工作,保证检查到位。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知识的掌握及诊治技能,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实施办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加强科室院内感染管理与监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6、检查诊断室要保持通风、清洁。一旦接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病人后,要根据其传染性质、传播途径进行消毒隔离。室内进行空气消毒,物体表面使用消毒剂擦拭。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停电:及时关闭各机器、设备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并同时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与后勤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2、计算机、网络故障: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故障,保证病人的检查及资料的完整。

3、火灾:立即报警;通知医院相关部门切断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及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安全。

4、水灾:立即通知医院相关部门,保护机器、设备,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

5、重大突发事件:如有火灾、水灾、大型交通事故、大型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由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证医务人员、病人的安全,尽可能保障安全有序的影像检查工作。

6、节假日如发生特使情况,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实施首诊负责制,并及时通知科主任及医院相关部门值班人员。

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制度

1.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2.放射性污染去污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A.对任何放射性核素的污染,原则上都应尽快去除干净,避免污染放射性核素播散。

B.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应该避免过度的去污处理而损伤皮肤和促进放射性核素的人体吸收。

C.对人体体表创伤部位放射性污染的处理应优先于对健康体表污染的处理。

D.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禁用促进放射性核素吸收的有机溶剂、浓度较大的酸、碱溶剂和刺激性强的溶剂。

3.在放射性核素操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放射性污染,应按《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及时去污处理。

4.对于仅局限在科室内部的一般性污染应及时通知技术组组长,严重污染时应立即通知科室主任。

5.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污染,还应立即通知当地环保部门。

6.事后应及时对严重的污染事故进行总结,以便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并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违反放射性核素操作规程,而导致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

放射性源遗失或被盗的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应立即保护现场。

2.当事人应立即向核医学主任汇报,并由主任向医院院长汇报,同时向成都市公安局、环保局、成华区卫生局报告。

3.值班人员一旦发生有盗窃情况,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后勤科(电话:65272523)。

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医院相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超声、心电检查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1.超声、心电等检查时必须有医生在场,在检查前应对患者是否能接受检查进行评估。如属危重患者一般劝其暂停检查,如患者必须接受检查的,应通知其所在科室派医师到场协助。

2.在检查过程中,如患者病情重,应有家属在检查室陪同检查,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遇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病区的值班医师。

3.如患者接受检查时出现意外,超声、心电图检查医师应立即停止检查,迅速投入抢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的值班医师,请求协助抢救。

4.超声、心电室工作人员应仔细观察,随时掌握受检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5.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6.超声、心电室医师应掌握基本的抢救知识,在专科医生到达现场前,能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放射科危重患者救治预案

1.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危及患者生命的病情变化和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检查。

2.在场的医生和护士立即处置病人,吸氧、测血压、吸痰,使用必要的急救用药。同时将身体放平,头侧转,以防呕吐物堵塞喉道。必要时使用气管插管。

3.放射科医技人员一方面配合医生护士急救,另一方面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同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至现场组织抢救。

4.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对患者的抢救治疗。

5.当现场急救后确认病情趋于稳定时,应立即转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6.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7.放射科实行科主任二线听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迅速到位。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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