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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火灾应急预案合集4篇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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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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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全镇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林业站负责制定、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的镇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在森林防火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村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要密切注视火灾发生点的火势变化,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农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各村请求救助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的。并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单位有镇政府、镇林业站、派出所、纪委办、财政所、民政办、民兵应急分队和各村。由政府领导任正、副指挥长,其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指挥长:王苏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张治江(镇政法委书记)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职能划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林业环保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值班调度,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抓好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

镇民兵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防火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调集人员迅速进入火场。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同森林派出所对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镇纪委办:负责森林火灾行政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监督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追究处理。

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保证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到位。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灾民的救助安置和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血。

四、预案处理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村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4)及时传达镇政府指示,召集成员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准备。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到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坐阵指挥;

(2)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3)对发生在行政村边界的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4)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3、扑火援救分以下工作组

作战组:由副镇长何能军任组长,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制定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变动和发展趋势,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靠前指挥和向上汇报,及时提出扑火救灾物资供应计划。根据指挥部的部署,调整作战方案,调整扑火力量,处理火场的紧急避险等工作。

后勤组:由党政办、林业站、安管站、电信所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调集和分配扑火工具、机具和通讯器材,根据指挥部提出的粮食、物资供应计划,及时组织调配供应。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和后勤营地。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的食宿。

医疗组:由镇卫生院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组织、管理好扑火救灾的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和护送伤员,搞好灾后防疫工作。

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由派出所、民政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负责起火原因调查,掌握受灾林区社会动态和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工作,做好灾后群众的疏散、安置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救济和抚血工作。

五、扑火力量

采取以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为主,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森林防火指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六、通讯联络

电信管理部门要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协助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证火场内、火场与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与镇森林防指通讯畅通,并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镇森防指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前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随时保持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扑火灾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七、后勤保障

林业站要组织、调集扑火工具、机具、通讯器材,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部门要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灾民的救灾、疏散、安置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病员的需要。

八、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林业站会同所在村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镇森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九、宣传报道

对重特大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镇党政办进行现场采访,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火场情况。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报上级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负责解释。

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篇2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消防设施步署情况及消防安全机构的状况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处,分别位于公司五个选矿车间和公司办公楼,同时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具、消防水带500米,直流水枪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用具,灭火器配备于公司各防火部位,并定期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机构组织,其下设委员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中心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部长为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负责爆炸及火灾事故的现场总指挥,其下设消防队员有人,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另公司各车间、合作坑口(选厂)、部室设义务消防组织及防火员,由保卫科统一领导指挥。

2、爆炸、火灾发生应急措施

(1)发现爆炸、火灾应立即报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传上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司发生爆炸及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报警到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人统一指挥,负责出动、组织力量奔赴事故现场,同时负责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如火情严重,在请示公司领导后,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调集足够力量,尽量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2)爆炸及火灾战斗的展开工作

接到爆炸、火灾报警后,保卫科应立即进行组织并及时赶赴现场,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现场,抢救人员及重要物资,视现场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如发生火灾,指挥员下达灭火的命令,各专职消防员按自己的分工,分别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铺设水带,选择水带线路,水枪手进入阵地,视情况需要搬设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战斗,并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上报情况,调集人员,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布置合理的灭火方案。

(3)灭火战斗的扑救

在扑救中,灭火人员应保持冷静、有序进行,服从指挥,避免发生混乱,并且积极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在物资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灭火行动,在扑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①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救人重于救火,在发生爆炸或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胁,灭火消防员首要任务就是把人抢救出来,脱离危险区,运用此原则应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灭火力量强时,可同时进行,为扑灭创造条件。

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在扑救火灾中,应根据火场情况进行,如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应保护和抢救贵重的,火势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下风向与上风向,下风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资集中区是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③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这个原则只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在具备扑灭的条件时,全面进攻,迅速消灭火灾,如不能消灭火灾,应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爆炸、泄露危险情况的发生,并立即上报情况,组织群众,协同作战,完成灭火任务。

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篇3

3.1火灾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常务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生产计划处、工会和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2应急现场处置机构

应急领导组根据现场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下设现场处置机构:通讯联络组、消防治安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3.3应急领导组职责

3.3.1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3.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疏散网络。

3.3.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3.4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配备以及应急救援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6紧急调动指挥小组和成员部门到现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伤员的抢救和救援物资的调配,以及伤员的运送等,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7当事故有可能发展到公司无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边居民和部门的安全时,请求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3.8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监察部处主任为消防治安组组长

3.4.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应急救援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

3.4.2火灾事故发生后,执行应急预案中治安防范等程序。

3.4.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现场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4.4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4.5保护受伤害人员和财产。

3.4.6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束令。

3.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会和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相近的部门组成,工会主席为组长。

3.5.1实施抢险救灾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

3.5.2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5.3寻找受伤者并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3.5.4在事故有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5.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3.6.1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6.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伤者。

3.7通讯联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该组组长。

3.4.1确保与指挥小组组长与各救援小组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4.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4.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8技术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和生产计划处组成,安全监察处主任为该组组长。

3.8.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导抢险救灾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8.3补充和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

3.9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财务处、生产计划处组成,经理办主任为该组组长。

3.9.1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用。

3.9.2保障各组救援人员所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3.9.3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篇4

4.1危险源监控

4.1.1紧急疏散设施预防

4.1.1.160m2以上的工作现场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装有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超过20m;

4.1.1.2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和占用,始终保持畅通。有足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出口、窗口。

4.1.1.3疏散门(太平门)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1.4m.。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设有应急照明灯,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疏散门处于良好状态。

4.1.2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4.1.2.1电气火灾是工作现场火灾的主要类型。工作现场的电气设备由持证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4.1.2.2工作现场内的电线,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温度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采取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当保持接触良好。

4.1.2.3工作现场内使用灯具或其他电气工具时,插座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与导体保持10cm的距离,并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4.1.3消防设施预防

4.1.3.1工作现场安装室内外消防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的工作现场,设置火灾排烟设施。

4.1.3.2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坚持维修、更换,保证完整好用。

4.1.3.3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4.1.3.4工作现场在生产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使用明火和电气器具的,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4.1.3.5生产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4.1.4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与防范措施

生产现场正在工作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监控责任制。

4.1.4.1作业现场部门负责人:重点负责重点安全控制点的巡回检查内容。

4.1.4.2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和易发事故的部分进行日常检查,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1.4.3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对本岗位安全控制点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重点安全控制点的情况。

重点安全控制点的隐患处理:在工作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现隐患情况时,要按防范措施程序及时消防隐患;如不能消除,则通知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如暂时有不能消除的隐患,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5初起火灾应急的注意点

4.1.5.1在报警的同时应首先断绝可燃物,报警的方法有:电话、手机、大声呼喊等;断绝可燃物是要将附近可能成为造成火势蔓延的物体移走。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使火势扩大,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也应当首先运走。

4.1.5.2应尽量采用消防设施灭火,如缺乏相应设备,则可以采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对忌水物质不可用水扑救,可采用干燥的砂、土扑救。

4.1.5.3人身上着火千万不可以奔跑,应先设法脱掉燃烧衣物,如果来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若有其他人在场,可用湿麻袋、毯子将人包起来,或者向人身上浇水,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喷射。如果火势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这样做对后来的烧伤治疗不利。

4.2预警行动

4.2.1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性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防患于未然。

4.2.2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立即以口头或书面材料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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