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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2023-04-14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经过零思考方案网精心整理,推出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大气象科普宣传,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应急预案需要制定应急防震指南,您是否需要更多的建议和指导来制定您的完整应急预案?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1)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

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一、目的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XXXXXXXX)。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XXXXXXXX)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XXXXXXXX)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XXXXXXXX。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3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拟定具体处理方案,准确估计处理事故的时间,经总指挥决定实施;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特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放射科主任为领导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四、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

(二)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实施救治及处理措施。

(三)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四)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应急能力的保持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放射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每三月一次的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杨洁员(院长)

副组长: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院长)

成员:华明娥(医务科长)杨帆(放射科主任)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冯爱高(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曾富荣(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吴春华(内三科副主任)査国华(内三科副主任)

余耀鸣(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医务科

电话:0794-xxx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6

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辐射危害,在放射源(也称射源)发生故障、失窃、意外事故等情况时能迅速得到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危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和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做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报警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存放、运输、使用及其相关的活动。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担任,负责射线探伤事故/事件发生时的领导、指挥工作以及协调相关方。组员由安全保卫部、金属试验中心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告,负责现场组织和公众疏散。

3.3金属试验中心负责现场事故/事件处理(配合处理),并联系专业人员。

4应急配置和管理

4.1库房由金属试验室、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金属试验中心负责将放射源存放在正确的位置,安全监察科负责库房外的警告牌和标志,安全保卫部负责库房防盗设施。

4.2放射源的运输,金属试验中心派出监护人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运输要有专车和明显警示标志。

4.3放射源使用,工作人员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警示牌、红白带。

4.4由金属试验中心、安全保卫部对库房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5射线报警仪、计量仪的管理。

4.5.1射线报警仪,射线计量仪计量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维修过的射线报警仪、计量仪要重新通过计量合格才能使用。

4.5.3工作人员在接受工作前要检查射线报警仪、计量仪是否外于正常工作状态。

5潜在的辐射事故诱发因素

5.1放射源失窃。

5.2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

5.3射线探伤机故障。

5.4现场工作意外事故。

5.5γ射线探伤机私自外借。

6预防措施

6.1射源存放于专用贮藏室内,专用贮存室的设施环境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如制作铅房、铅贮容器等,严禁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放在一起,周围无生活设施。

6.2射源使用、运输均办理专门的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账册、双锁、双人使用,定期由安全保卫和金属监督部门检查,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射源从贮存室带至现场均有专用可靠的铅贮容器。

6.3射源在施工现场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带离现场放入贮存室,严禁将射源留置施工现场,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方、监理单位。

6.4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黄白带作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7应急处理程序

7.1当γ射线源出现故障发生辐射事故时

7.1.1放射工作(监护)人员应利用手中仪器,判断γ源大体位置,同时上报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

7.1.2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64869666-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64869666-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56087112);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4074800-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01)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

委员:

秘书:xxxxxxx(放射科医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电话:0451-XXXXXXX1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2、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3、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4、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四)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五)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

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四)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2、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4、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九、象整理编辑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控制源:首先要把密封源置于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下,比如用铅皮或其它防护性材料进行隔离等。如果是密封源丢失,应协助公安、环保、卫生部门查找侦破追回丢失的放射源;如果发生放射源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公安机关、环保、卫生部门查找。

2、及时处理:无论发生哪种类别的事故,也不管起程度如何,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及时,特别是丢失放射源事故一定要采取措施全力追回,因为在无控制状态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3、防止异常照射:在着手处理事故前,应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步骤,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剂量。

二、事故处理步骤:

1、及时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当时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办法,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迅速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应将事故的危害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不能等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理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在处理措施制定之前,应利用现有的条件迅速及时地采取一些必要的处理措施,切不可贻误时机,否则,一般性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控制事故源: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在处理事故时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先把事故源控制住,以防蔓延或造成更大的事故。为控制事故应尽快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封闭现场、划定禁区等,同时尽快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要及时认真地收集有关物品和资料,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级别,采取各种方法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积极采取医学救护,必要时组织控制区内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危害。

4、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无论事故大小,都会给相邻的工作人员、居民及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和宣传解释都应本着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进行科学的宣传和解释。一切夸大、不符实际的宣传都不利于控制事故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保安部电话:

2、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相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电话:

公安部门电话:110

发生放射源火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消防部门电话:119

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门电话:

4、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9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3.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3.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4事故风险分析

4.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4.2危害分析

冷氢化装置装有14枚铯-137放射源,用于辐射料位计,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应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对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

(2)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4)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2机构及职责

根据公司放射源种类及其特性,公司放射源事故只属于一般辐射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2.1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

人员构成: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经理不在公司时,可委托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行使总指挥职责。

职责:

①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指派专人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⑨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副总指挥

人员构成: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担任。

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公司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指挥部下设各专业救援小组,包括消防救援组、抢修恢复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专业小组。各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五。

5.2.2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专家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兼任组长,组员由公司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总政工师、生产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技术管理部主任、设备管理部主任、工程部主任等组成。

职责:

①负责做好日常技术性指导工作;

②应急时,专家组要迅速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消防救援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消防队长、各车间安全员、工程部专工和公司专、兼职综合救援小组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迅速组织消防力量实施消防救援工作和抢救受伤受困员工;

②日常消防技能的训练及消防预案的演练;

③对全厂消防器材的管理,对消防隐患的日常检查整改;

④事故时的灭火、警戒、疏散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抢修恢复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设备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和工程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排除险情,抢救受伤受困员工,抢救公司财产;

②抢险抢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③协助总指挥完成对设备的处置、隔离、修复和抢险用物资的调用,防止事故扩大;

④及时抢修与维护通讯系统,确保应急过程中通讯畅通;

⑤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抢修任务。

(4)警戒保卫组

人员构成:由总经理工作部、公司治安保卫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制定、发布治安保卫方案,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

②指挥治安保卫队伍,必要时对事故区域进行封闭,实施交通管制。

(5)医疗救护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环保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组织建立卫生救援队伍,做好医学救护准备及紧急救援药品的管理;

②日常做好医疗救护知识的学习,并加强医疗救援技能的训练;

③事故时,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6)物资保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

②做好紧急情况发生时必要物质的储备、采购和发放工作;

③针对突发事故提出物资保障方案;

④事故时,随应急工作的进展保障物资供应,必要时联系周边友邻单位进行支援。

(7)环境监测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影响区域辐射剂量的监测,以及大气、土壤、水质等监测工作;

②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监测结果。

(8)后勤保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用车安排;

②组织应急过程中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应急过程中先进事迹、人物的宣传报道;

③负责与媒体的沟通;

④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持;

⑤安抚职工情绪,负责应急过程中的员工安置工作。

(9)信息联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工作部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状态下联系各应急职能小组成员尽快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

②生产调度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严格按照应急救援小组下达的指令进行协调指挥。

6处置程序

6.1预防与预警

6.1.1危险源监控

(1)安全技术措施

①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筑物内外道路畅通并形成环状,利于消防和安全疏散。

②采用先进的DCS控制技术。操作人员在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进行自动分析、自动调节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③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位置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④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监测仪现场配备剂量报警仪、便携式监测仪、操作钳、长柄夹具等检测设备和应急工具。

(3)现场管理措施

①安全环保部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②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③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现场监控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④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6.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发出预警信息,当班调度向公司其它生产车间发出预警信息。

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6.2信息报告程序

6.2.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设在生产调度室,号码为0477-2239727。

②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值班调度,班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车间领导。

③值班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管理部主任、安环部主任。

④生产管理部主任、安环部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严重性,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其它人员和相关部门。

⑤报告时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严重程度、拟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见附件二)

6.2.2信息上报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大小,决定是否上报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和上级部门。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现场人员状态,伤亡及撤离情况;事故影响及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请求协调和支持的事项;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6.2.3信息传递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时,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对外联系人,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通报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6.3应急响应

6.3.1响应分级

根据放射源种类及性质,公司的放射源应急事故只属于一般辐射事故。

当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应急响应:

①放射源丢失、被盗;

②放射源破损、防护实施故障、设备异常等原因引起的放射源超剂量辐射;

6.3.2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图如下:

响应程序分为: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内容。

7.处置措施

7.1接警与报警

(1)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要求进行上报,并拨打公司专职消防人员值班电话。

(2)生产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清发生事故的地点和部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并迅速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3)各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

7.2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警戒保卫组应放射源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

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3)撤离路线

公司在生产现场设置不同的应急集合地点,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组织人员撤离至指定地点清点人数。各车间按照公司制定的集合地点,结合本车间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车间事故状态下的具体撤离路线,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选择合适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清点人数。

7.3现场急救

当发生超剂量辐射事故时,现场急救人员应穿好辐射防护装备,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互救工作,及时将受辐射的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实施必要的现场救护,待医疗救护组赶到现场后,应立即对受伤害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

7.4应急措施

(1)如现场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相关环保、安全部门汇报情况,配合公安部门配合调查,全力追回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2)如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3)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按专业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汇报情况,请求支援。

(4)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达现场时,当班调度与岗位班长应组织组成临时指挥部,指挥对现场进行初期应急处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进行上报,待指挥部人员到场后进行交接。

(5)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警戒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治安工作,严密注视事故发展和蔓延情况,根据现场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必要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友邻单位请求支援。

(6)生产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作停车处理。

(7)消防救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佩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协助事故车间切断或控制事故源。

(8)警戒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设立警戒隔离区,对公司各出入口进行警戒隔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必要时,在公司周边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提示。

(9)环境监测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以及周边范围辐射的剂量检测分析,将分析结果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确定救援措施和隔离范围提供数据支持。

(10)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配合消防救援组立即对现场受辐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配合做好伤员转移工作。

(11)物资保障组赶赴现场后,依照指挥部指令,对备用物资进行调配,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周边企业发出应急物资调援请求。

(12)抢修恢复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对辐射事故现场设备的修复、隔离、恢复工作。

(13)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和与媒体沟通等工作,做好车辆调配工作,以及人员安置和事故人员家属安置等工作。

(14)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15)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16)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善后工作。

7.5社会支援

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时做出决策,是否请求社会支援。在本企业抢险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总指挥必须立即上报政府部门,请求消防部门和周边企业等社会力量予以援助。

8应急结束

8.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辐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辐射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8.2终止程序

单位根据辐射事故处理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撰写应急处置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应急响应结束。

9恢复

辐射应急事故应急终止后,安全环保部会同各部门(车间)执行下列行动:

(1)总结汇总所有应急日志、记录、产生过程,写书面信息等;

(2)根据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3)根据实践经验,修改现有应急预案和程序;

(4)应急终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10应急能力维持

10.1组织能力

为保障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职应急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组织能力。

10.2人员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单位辐射事故应急人员能力,加强应急人员的管理素质,提高技术水平,派相关应急人员去学习专业知识;结合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组成有技术支撑的应急能力组。

10.3应急物资

为保证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设备和物资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应定期保养、检验和清点应急设备和物资。

10.4应急培训

单位应组织应急人员参加相关的辐射事故应急培训。

11应急演练

11.1演练准备

(1)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计划,并且上报安全环保部获得审核批准,演练涉及到的其它所有部门要参与评审,并给出意见。经过审核批准后进入下一环节。

(2)预案涉及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本预案及演练计划的内容,演练时的注意事项、纪律等等,熟练掌握演练中涉及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特殊情况时的逃生方法及路线。

(3)物资供应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演练所使用物资的准备工作。

(4)如需外部支援时,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11.2演练范围与频率

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由公司合成车间自行组织,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演练。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

11.3演练内容

(1)放射源污染事故处理方法;

(2)通信与报警讯号联系;

(3)急救与医疗;

(4)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员工的自我防护;

(5)设置警戒范围和人员控制;

(6)泄露污染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及人员清查;

(7)设备、装置、容器等污染物泄露的应急处置抢险;

(8)向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及周边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9)事故的善后工作。

11.4演练实施过程

(1)演练的准备和计划

(2)计划的上报和审批。

(3)成立演练组织机构或指挥部

(4)编制和发布演练的文件(说明演练的目的、内容、时间、做法)

(5)演练的培训

(6)实施演练

(7)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8)改进应急预案

11.5演练的评估

(1)演练前指定专业人员对演练进行评估。

(2)演练时,由评估者在一定位置对参演人员的行为和反应进行记录,对参演人员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

11.6演练总结

(1)对演练目的、场景设置进行评论;

(2)对存在的缺陷和偏差进行总结

(3)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对改进措施的完成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明确。

12应急保障

12.1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部门职责,应加强放射性物质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辐射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有效防范对辐射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1)现场应急必备的交通车辆和应急通讯设备;

(2)现场应急必备的各种人员防护用品;

(3)应急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

(4)应急办公设备、污染源数据库和应急电子地图等的网络维护,应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12.2制度保障

(1)涉源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3附则

1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大纲。

(1)辐射事故

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2)辐射事件

指可能引起辐射事故的设备运行故障等,其影响虽未达到辐射事故级别,但若未有效处置将引发辐射事故。

(3)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事件,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3.2预案的实施、解释、备案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xxxxxxxx发布、解释,并报于xxxxxxxxx环境保护局备案。

14附录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xx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xx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98-20xx《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杨洁员(院长)

副组长: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院长)

成员:华明娥(医务科长)杨帆(放射科主任)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冯爱高(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曾富荣(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吴春华(内三科副主任)査国华(内三科副主任)

余耀鸣(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医务科

电话:0794-xxx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3)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01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u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u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u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u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u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u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二

放射科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处理放射科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制定如下应急处理预案:

科室应急组织及职责:

科室应急小组组长:放射科主任

成员: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执行放射科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可能各项意外事件发生的处理和上报

科室意外应急事件的上报制度:

放射科发生意外应急事件后,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积极处理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在其指导下工作。

放射科定期自查与监测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及安全防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放射科的医疗治疗、设备性能、抢救物品及药品等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合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监测与检查,以预防各项意外、应急事件的发生,并保障应急事件处理的有效进行。

应急事件处理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科室各项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好科室的质量控制,执行科室自查与监测,并配合医院及上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为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做好保障。

放射性事件应急预案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及时上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组织封闭现场,消除可能导致辐射污染突发事件扩大的隐患;

4.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5.事故处理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6.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7.负责组织抢救、转运伤员;

8.组织灾害消除后重建和环境保护;

9.组织进行总体善后处理。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放射科各项应急控制处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责任制,积极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需要的影像学检查,要有高度责任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并详细、完整、准确初具诊断报告,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2、做好传染病防治、消毒及隔离工作,尽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

3、为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正常启动,本科室要积极配合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各科室的工作,保证检查到位。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知识的掌握及诊治技能,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实施办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加强科室院内感染管理与监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6、检查诊断室要保持通风、清洁。一旦接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病人后,要根据其传染性质、传播途径进行消毒隔离。室内进行空气消毒,物体表面使用消毒剂擦拭。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停电:及时关闭各机器、设备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并同时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与后勤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2、计算机、网络故障: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故障,保证病人的检查及资料的完整。

3、火灾:立即报警;通知医院相关部门切断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及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安全。

4、水灾:立即通知医院相关部门,保护机器、设备,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

5、重大突发事件:如有火灾、水灾、大型交通事故、大型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由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证医务人员、病人的安全,尽可能保障安全有序的影像检查工作。

6、节假日如发生特使情况,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实施首诊负责制,并及时通知科主任及医院相关部门值班人员。

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制度

1.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2.放射性污染去污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A.对任何放射性核素的污染,原则上都应尽快去除干净,避免污染放射性核素播散。

B.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应该避免过度的去污处理而损伤皮肤和促进放射性核素的人体吸收。

C.对人体体表创伤部位放射性污染的处理应优先于对健康体表污染的处理。

D.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禁用促进放射性核素吸收的有机溶剂、浓度较大的酸、碱溶剂和刺激性强的溶剂。

3.在放射性核素操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放射性污染,应按《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及时去污处理。

4.对于仅局限在科室内部的一般性污染应及时通知技术组组长,严重污染时应立即通知科室主任。

5.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污染,还应立即通知当地环保部门。

6.事后应及时对严重的污染事故进行总结,以便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并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违反放射性核素操作规程,而导致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

放射性源遗失或被盗的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应立即保护现场。

2.当事人应立即向核医学主任汇报,并由主任向医院院长汇报,同时向成都市公安局、环保局、成华区卫生局报告。

3.值班人员一旦发生有盗窃情况,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后勤科(电话:65272523)。

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医院相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超声、心电检查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1.超声、心电等检查时必须有医生在场,在检查前应对患者是否能接受检查进行评估。如属危重患者一般劝其暂停检查,如患者必须接受检查的,应通知其所在科室派医师到场协助。

2.在检查过程中,如患者病情重,应有家属在检查室陪同检查,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遇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病区的值班医师。

3.如患者接受检查时出现意外,超声、心电图检查医师应立即停止检查,迅速投入抢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的值班医师,请求协助抢救。

4.超声、心电室工作人员应仔细观察,随时掌握受检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5.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6.超声、心电室医师应掌握基本的抢救知识,在专科医生到达现场前,能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放射科危重患者救治预案

1.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危及患者生命的病情变化和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检查。

2.在场的医生和护士立即处置病人,吸氧、测血压、吸痰,使用必要的急救用药。同时将身体放平,头侧转,以防呕吐物堵塞喉道。必要时使用气管插管。

3.放射科医技人员一方面配合医生护士急救,另一方面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同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至现场组织抢救。

4.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对患者的抢救治疗。

5.当现场急救后确认病情趋于稳定时,应立即转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6.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7.放射科实行科主任二线听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迅速到位。

仅供参考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4)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规范及流程

1、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

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2、通过个人剂量计、模拟实验、生物和物理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

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根据受照剂量给予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医学救治。

3、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影响,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4、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5、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

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6、未经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随意向外界披露相

关内容。

7、对事故处理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而发生事故,并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应视事故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理,触犯法律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8、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

事故。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具体分类分级参照国家标准)。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5)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特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放射科主任为领导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四、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 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

(二)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隔离 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实施救治及处理措施。

(三)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四)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应急能力的保持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

的普及教育,提高放射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每三月一次的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

委员:

秘书:xxxxxxx(放射科医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电话:0451-XXXXXXX1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2、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3、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4、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四)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五)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四)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2、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4、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九、象整理编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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