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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精选8篇)

2023-03-28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你会借鉴优秀的应急预案吗?加大气象科普宣传,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预防自然灾害需要多方协作,采取全面策略。需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制定措施,栏目小编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预防为主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落实“四早”措施

5.及时发现。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6.快速处置。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7.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有效救治。指定定点收治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坚持“四集中”,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突出重点环节

9.重点场所防控。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10.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1.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2.医疗机构防控。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13.校园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03KKk.cOM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强化支撑保障

15.扩大检测范围。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16.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17.强化科研与国际合作。推进疫苗、药物科技攻关和病毒变异、免疫策略等研究。加快检测试剂和设备研发,提高灵敏度、特异性、简便性,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缩短检测时间。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有关国家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防控合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18.落实党委和政府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19.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20.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在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2】

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湖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衡阳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六种情景。

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情景六:医院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2 应急指挥机制

根据省、市、县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唐德武

副组长:颜国雄、陈爱平

组员:万龙生、颜利国、刘小燕、戴青、谭文艺

3 应对策略与措施

3.1 应急预案启动情形

3.1.1在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调整及终止。

3.1.2院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进行院内应急响应。

3.2 情景一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 患者的处置

(1)患者在体温和异常情况监测中,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将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单间隔离。

(2)主管医师通过再次询问流行病史、检测血常规,排除者继续严密观察。

(3)如主管医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时向医务科、感控科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4)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5)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

3.2.2 医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内不能排除时,科室及时报告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

(2)院内应急领导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4)按要求对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单间隔离。

(5)科室其他未发生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负责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根据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如院内或县级专家组会诊排除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如经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7)病例调查组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H根据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暂停医疗服务范围及项目。

(8)对外协调组及时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9)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的保障。

(10)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2.3 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患者在院内转运路线

(1)转运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全院必须在做好人员疏散、清场后方可转运。

(3)转运时确保以最短路线到达应急电梯。

(4)患者必须经应急电梯直达底楼大门口转运。

(5)转运后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

3.3 情景二 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1)检验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上级行政部门、县新冠肺炎专家组,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相应的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

(4)对外协调组立即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5)封闭应急组立即人群疏散后立即对患者及陪伴、经治医务人员实行单间隔离。

(6)病例调查组协助衡东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7)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8)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4 情景三 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因我院不具备单独设置发热门诊的条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时不收治发热病人,门诊遇到发热患者时,建议患者自行转诊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

3.5 情景四 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3.5.1 患者的处置

(1)接诊的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汇报,同时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隔离。

(2)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3)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4)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3.5.1 密切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处置

医务人员在接诊后发现患者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后,应在所在办公室的位置就地隔离,若患者经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排除疾病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经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则按情景二的处置方法处置。

3.6 情景五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1)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电话后立即报告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上级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患者为孕妇时还需报告县产急办,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请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参加)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应科室做好防护准备、物资准备、抢救准备。总务科、办公室做好封闭、疏散人群的准备。

(4)若患者经抢救治疗/术后,由科主任/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再次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诊,适宜转诊的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若暂时不适宜转运,则患者在我院隔离病房隔离,待适宜转运后转县人民医院。

3.7 情景六 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1)医务科、院感科接到职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衡东县疾控中心、上级行政部门。

(2)医务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诊或部分医疗行为,并通知在院职工就地隔离,在家职工居家隔离。

(3)全院职工配合衡东县疾控中心、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的处置。

4 保障及准备措施

4.1 组织保障

医院院长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科室必须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职能部门必须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4.2 应急物资准备

由设备科牵头,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协助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30天用量。

5 评估与终止响应

疫情期间,我院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待上级部门提出终止相应响应的建议后我院的应急响应才可终止。

6 附则

本预案由我院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3】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负责人***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四、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五、应急处置机制与流程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4】

一、健全严谨的防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落实严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A类为重点疫区湖北省、温州、深圳、广州、长沙、信阳、杭州、南昌、宁波、台州、南阳人员,B类为重点疫区以外省外人员,C类为省内市外人员,D类为市内人员)相关信息(附件2),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的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带承诺书和健康卡、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口罩、肥皂和消毒湿巾等)、暂缓返校的人员及原因等。

3.严格师生入校审查。

(1)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进入办学场所。

(2)体温监测和消毒。在办学场所出入口或楼道口(电梯口)设立监测点,对进入办学场所的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和消毒,体温低于℃且无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经消毒后方可进入;体温高于℃或有异常症状的师生员工,分流到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

(3)资料审查。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再次监测学生体温,查验学生健康卡等资料,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至观察室,通知监护人及时就医,并做好后续追踪工作。

(三)线下复课后的防控工作

1.严格机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和体温查验。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原则上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得逗留和聚集;若家长确需进入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2.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全面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做好缺课(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进行体温检测、观察或询问,做好登记工作。因病缺课(勤)师生员工应根据医院康复证明和隔离期限查验后,方可复工复课,绝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学。

3.着力规范应急处置。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4.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坚持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关闭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处理垃圾桶,主动联系环卫部门定时回收处理。

5.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6.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5】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土默特左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防物防”的工作思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防控要求,做好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轻程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1、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超、第三方冷库、餐饮服务单位等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核酸检测等制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者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进口冷链食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防护,开展生产经营场所等区域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各基层所)

2、抓好市场供应安全。加强粮、油、肉、菜、蛋、奶等民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打击销售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人员健康和配送卫生管理。(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综合抽检股、产品质量计量监管股,各基层所)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建立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报预警,必要时向政府报告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议,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办法,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与网络交易、价格监督股,各基层所)

4、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增强药店防控意识,压紧压实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进店人员扫青城医疗码,对购买四类药(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通过扫码墩上传,针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人群采用实名制登记,对购买者联系方式、症状等信息进行登记,实行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药械化妆品管理股)

5、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与卫健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督促指导疫苗配送企业、接种单位严格依法做好疫苗接收、储存、运输工作,强化疫苗追溯信息管理;加大非法疫苗打击力度,严防疫苗失控、失管。(责任单位:药械化妆品管理股)

6、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管理。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局机关及基层所干部职工和外来访客进入办公场所前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配合值守人员询问并进行登记。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所有干部职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申领“健康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活动。需要举行会议的,会议中必须做到佩戴口罩,保持间隔距离。干部职工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三是加强场所管理。定期对会议室、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维护好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做好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办公大楼防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清除“四害”危害,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季节性传染病发生。四是加强外出管控。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非必要不离呼、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需要前往的,需做好相关的请示和审批报备手续。五是加强应急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干部职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属,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备。干部职工及共同居住的亲属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患者的,本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各部门应立即向局办公室报告。各单位和个人对确诊或者疑似病例不得瞒报、缓报。(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

7、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报告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基层所)

8、加强应急保障准备。综合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立足疫情防控需求,做好人员队伍、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保障准备。视情况组织单位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日常个人防护。针对可能爆发疫情的情况,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防控效果,确保出现紧急情况人员、设备、车辆等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基层所)

三、组织机构

成立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文宏担任,副局长张建平、王志国、乔俊萍担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局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马春江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置三个工作组:

(一)应急综合协调组

由局防控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项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上传下达、对内对外协调、各类情况收集、请示报告、下发通知、起草综合材料等工作。

(二)应急处理工作组

1、食品安全调查处理组:由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依职责牵头。发生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新冠肺炎疫情的,负责应急处置相关的现场检查、现场管控、经营主体调查、从业人员信息调查、产品来源去向调查、产品下架、封存、召回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食品、环境及人员核酸检测及消杀工作。

2、稳供保价组:由反不正当竞争与网络交易、价格监督股、产品质量计量监管股、消保与效能督查股依职责牵头。负责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监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压实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完善产品档案和销售制度,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可追溯。加强12315投诉平台值班值守,确保12315热线平台诉求事项及时受理分流处置,尤其是对涉疫投诉举报要依法从快处理。

3、药品监管工作组:由药械股依职责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重点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鞋套、手持测温仪、眼罩、面罩等防控防护物资质量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疫相关要求。

4、内部管控组:由办公室牵头。有干部职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患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面排查。

(三)应急工作保障组

1、舆情应对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涉疫舆情信息,在旗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对外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妥善回应社会舆论关注,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

2、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防护物资、车辆、资金、场所、人员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处置响应及运行机制

发生疫情防控应急事项时,应急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梳理汇总相关情况,报请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响应,按照部署和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在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挥领导下,如果发生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疫情,按照以下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

1、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在我旗出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外包装、经营环境、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本预案要求,立即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报告和应急值班。食品安全调查处理组获知我旗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可能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的,第一时间向旗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旗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局报告,第一时间通报卫健部门,并在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应急响应期间,由旗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3、查清食品来源去向和相关信息。食品安全调查处理组要迅速查清涉及食品的种类、名称、进货时间、进销数量、进货来源、销货去向,以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包括负责人、联系电话、准确地址、从业人数、贮存场地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旗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旗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旗委旗政府、卫健部门和市局报告。

4、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配合卫健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切断人员传播途径。由卫健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后勤保障等全部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采取医院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分级管控措施,有效切断人员传播途径。

6、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牵头调查原辅材料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食品生产、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并配合卫健部门对食品、原辅材料以及相关包装物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

经核酸检测等确认食品或包装物受到污染的,要调查研判可能受到污染的范围,并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涉嫌受污染食品实施召回下架。

7、及时通报风险信息。对已销售到土左旗以外的涉嫌受污染食品,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召回的基础上,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通报风险信息,采取必要措施。

8、排查环境污染情况。对生产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进行检查,并配合卫健部门进行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全面排查环境污染情况。

9、及时妥善处置货物。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0、全面做好环境消杀。食品及其包装物等物品清理后,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和生活场所进行消毒。

(二)市场价格异动监督检查

如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引起市场价格波动及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时,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及时做出决策,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平抑市场物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分管副局长应及时到现场指挥,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平息价格异动事件。同时,分管副局长应及时向局长报告事态发生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要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健、工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制度,做好防护口罩、车辆、通信器材等物资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安全保护。加大监管人员培训,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及自我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六、其它

(一)本预案由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4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县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龙岩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上杭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扰乱市场秩序稳定的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妥善处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突发情况。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杭县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_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__党组成员、副局长

__党组成员、副局长

__党组成员、副局长

__党组成员、市场监管专员

__党组成员、副局长

__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局各股所、直属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与宣传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物价广告监督组、食品监管组、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特种设备保障组、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投诉举报组、案件协调组共九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__

组员:应急管理与宣传股、综合股、人教股、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__

组员:综合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价广告监管组

组长:__

成员:广告价格与计量股、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监督;加强疫情期间的广告监督;为疫情防控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组

组长:__

成员:食品协调与抽检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股、网监股、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熟食、肉类等食品安全,发现加工经营来历不明的肉类,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及时移送查处;加强冷链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状况检查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负责加强疫情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

组长:__

成员:药品股、质量股、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购买人员(医保卡购药的除外)的监测,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共享给省数字办,作为“八闽健康码”赋码依据;负责加强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监管,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

组长:__

成员:特安股、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

组长:__

成员:网监股、执法稽查股、餐饮股、食品股、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市场和餐饮单位的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投诉举报调解组

组长:__

成员:消保股、12315投诉举报服务台、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积极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案件协调组

组长:__

成员:执法稽查股、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反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线索处置;加大假冒伪劣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案件协作查办机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五、具体步骤及要求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控,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一第一时间启动

接到上级指令和其他部门、其他地区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监管领域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

调查问题物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县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并逐级上报县、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涉及外县生产经营环节的,逐步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市市场监管局;涉及其他部门的,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当地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物品及其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

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五第一时间反馈

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增强工作敏锐性,加强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紧急工作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一旦发生市场领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紧急情况,要稳妥有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影响恶劣的市场领域突发事件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部门内部防控

全局干部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干部职工外出返回登记制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

八、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保障。

九、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党规法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附则

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7】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有效组织调度,落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全面做好“保供应、保价格、保质量、保安全”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全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科学部署、严密组织,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二)日常管理机构

省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日常调度会议,负责报请应急预案的启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处理工作组

1、综合工作组。

成员:省局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科技和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

职责:统筹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事件情况的材料收集、整理及报送。向各工作组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新闻宣传统一归口口径,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市场监管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负责省局机关节假日期间外出人员的统计梳理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经费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机关办公场所的经常消毒、卫生保洁等服务保障工作和正常办公秩序及安全等。

2、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组。

成员: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信息中心。

职责: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控,落实“云智溯”系统的推广使用,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分类精准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生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要求开展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管控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

3、市场保供和价格监管工作组。

成员: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价格监督检查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执法稽查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产品质量监管处、计量处、12315投诉举报中心、省消协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监管。深化“三保”行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负责重大案件督促指导和查处工作。压实防疫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完善产品档案和销售制度,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可追溯。及时处置12315投诉举报,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药品监管工作组。

成员:省药品监管局。

职责: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疫相关要求。抓好疫苗的安全监管及溯源工作。

三、应急处置响应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各工作组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二)应急响应

发生疫情防控应急事项时,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第一时间梳理汇总相关情况,报请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响应,按照部署和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四、运行机制

(一)预防措施

各工作组应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充分考虑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专业预防及应对措施,科学规避风险,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1、抓好市场供应监管。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调配,确保不发生市场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适时投放储备肉菜,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稳定供应。督促大宗食品,特别是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消费品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农贸(集贸)市场、商超等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好员工健康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消毒、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供应安全。

2、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建立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报预警,必要时向政府报告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议,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办法,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购销差价超过20%的,以哄抬价格论处,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3、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机制。凡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集中监管仓区应查验相关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货物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取得出库证明后,方可在我省储存、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实行首站责任制,落实入库预约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以及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索取进口冷链食品业经消毒证明,并按规定采取环境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的批发(零)售商,要实行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凡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均实行“首站赋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落实赋码主体责任,准确录入冷链食品来源、数量、消毒、储存、销售、运输车辆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追溯。未按要求在“云智溯”平台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对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合法来源证明、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及篡改相关记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做好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药品监管。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核实购买者信息,确保购药人信息登记的真实性。对所经营的“一退两抗”药品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

5、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进货渠道、运输途中冷链温度监测情况、储存过程中冷链保存情况等。夯实新冠疫苗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确保进入我省的所有疫苗品种、流向清晰可控,全程可溯和可核查。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做好新冠疫苗AEFI监测、处置工作信息共享。

6、持续做好内部人员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内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控措施。干部职工若在工作岗位上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疑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干部职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者疑似患者的,接到报告后疫情防控专班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安排或者协助干部职工就医;排查近期接触人员,如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者疑似患者干部职工密切接触过的办公场所和物品,应组织力量进行消毒,并视情予以封闭。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发生疫情防控应急事件时,相关工作组应当迅速将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疫情防控专班,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综合组收集汇总形成初查报告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

2、指挥协调。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各工作组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依职依法处置。处置情况及时报送综合组。

3、现场处置。

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省局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导工作组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参照制定应急预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分类精准做好应急处置,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现场及善后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值班值守。疫情防控专班建立完善应急值班机制,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和数据,完善疫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置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流转高效畅通。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新冠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篇8】

根据国家、省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应急处理处置工作,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扰乱市场秩序稳定的突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龙岩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按照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突发情况。

第二条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岩市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构

成立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吴宇川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永军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熊海清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及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与宣传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物价广告监控组、食品监管组、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特种设备保障组、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投诉举报组、案件协调组、计量保障组共十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谢永军

组员:应急宣传科、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慧平

组员:办公室、财装科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物质的储备;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价广告监控组

组长:林新鸿

成员:价监科、商广科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监督,杜绝借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疫情期间的广告监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组

组长:熊海清

成员: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网监科、食品药品抽检科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熟食、肉类等食品安全,发现加工经营来历不明的肉类,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及时移送查处;加强冷链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加大对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状况检查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网络订餐饮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负责加强疫情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械防护用品监管组

组长:谢永军

成员:药化科、医疗器械科、食品药品抽检科、质量监督科、质监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购买人员(医保卡购药的除外)的监测,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共享给省数字办,作为“八闽健康码”赋码依据;负责加强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监管,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

组长:胡林兵

成员:特安科、特检院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野生动物销售监管组

组长:陈建荣

成员:网监科、执法稽查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科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市场和餐饮单位的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承办领导小满分/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投诉举报调解组

组长:林振辉

成员:消保科、办公室

工作职责:积极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案件协调组

组长:邱永华

成员:执法稽查科、综合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

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反映和现场检查发现的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线索处置;加大假冒伪劣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案件协作查办机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计量保障组

组长:罗志勇

成员:计量科、计量所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加强疫情期间体温计的检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如:血压计、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心电测量仪器等器具检查,为疫情防控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省、市的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第五条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具体步骤及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的防控,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一)第一时间启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指令和其他部门、其他地区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

调查问题食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市市场监管局;涉及外地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逐步上报至省、市市场监管局,并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通报;涉及其他的,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当地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

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其包装物,由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五第一时间反馈

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上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要及时上报。

第六条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增强工作敏锐性,加强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紧急工作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一旦发生市场领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紧急情况,要稳妥有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影响恶劣的市场领域突发事件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部门内部防控

全局干部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干部职工外出返回登记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

第八条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保障。

第九条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党规法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附则

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各县(市、区)局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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