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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实施管理调研报告范本之三

2022-11-23
村庄规划实施方案 地下空间规划调研报告范文 村庄规划方案

村庄规划实施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村庄规划实施管理调研报告范本之三”,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1、重视宣传不够。在广大农村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中,农民长期以办理了用地手续为最终手续,只认可土地管理部门,意识中根本就没有规划概念,对规划的意识也较为模糊。

一是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村组对该项工作管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将农村村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对村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范围。

二是对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各乡镇、村组对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不够深入,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农村村民对规划的相关政策法规认识和理解不深。另外,从乡镇主要领导到村组一级村干部自身对这一块工作认识不深,缺乏规划观念等原因最终导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规划编制率不高。

2、规划覆盖率偏低。**区位于吉安市中心城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城市和周边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加上各乡镇、村委会和自然村没有什么支柱产业,从乡镇到村委会、村小组三级组织,都是吃财政饭可用经费有限等原因,导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规划编制率不高。全区614个自然村,只完成规划编制191个,规划编制率为31.11%,行政村完成规划编制61个,规划编制率为73.49%(外环线外行政村100%完成)。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编制村庄规划,全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履盖率进一步扩大,但是从以上几组数字上,可以看出我区在编制村庄规划上资金投入偏少,村庄规划履盖率还很低。

3、规划执行较难。

一是意识不强。在我区广大农村,由于受习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的规划意识淡薄,无视规划,规划落实难。在一些遍远村庄既使有规划也都不一定执行的了,农民建房很难按规划要求去做。在农村农民建房已形成了跟着路走的习惯,只要哪里交通方便,房子就建在哪里。所以,近年来虽然在农村建了很多新房,但农村的面貌并没有因此得到改观,还依旧是只见新房不见新貌。

二是土地调整难。在广大农村一些村庄虽然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的村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受姓氏、家族、宗族封建传统观念和土地政策限制,特别是受近年来城市、乡镇拆迁征地等因素影响,农民建房用地如涉及跨村、跨组的建房用地调整相当难,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按规划要求落实到位。所以导致所编制的村庄规划很难实施,成了一纸空文。另外,在广大农村,农民建房所用的宅基地不能自由流转也是阻碍村庄规划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实际操作难。在村庄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所编制的村庄规划中的房屋户型、间距、层高、建筑占地面积等与农村实际需求不符,农民建房不能接受,造成规划操作不了。这类现象在城区外环线内布点村庄最为突出。根据城区村庄布点规划,在外环线内**区有55个适度扩建和保留整治村庄、4个新建型村庄、5个农民拆迁安置型村庄。在已批准的布点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因所规划的房屋户型、间距、层高、建筑占地面积、跨村、跨组土地协调等诸多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按规划要求落实到位。导致好多已编制好的村庄规划实施不了。

4、违章查处不够。在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乡镇、村委会及村小组没有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是审批农民建房不严。在村庄规划编制后,乡镇、村委会和村小组在村民申请建房时,没有按村庄规划要求正确指导和严格把关,而是让村民随意选址,有的甚至是围着村民意愿转选那批那,助长了农民随意建房风气。另一方面是乡镇、村委干部监管不力。在已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的村庄内,乡镇、村委会对不按村庄建设规划建房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处理,规划没有起到指导农民建房作用,成了乡镇的收藏品,村委会的装饰品。

5、建房审批环节繁琐。中心城区的农民建房审批环节过多,农民难以接受。可以说现在中心城区的农民建房是村、乡、区、市四级管理,层层审核,并且各个环节上面往往衔接不够,造成许多工作重复脱节。如选址踏看,为了慎重起见,每个环节的审批人员都要到现场去看一遍,浪费时间和人力。并且审批周期过长,农民往往因等的审批时限过长,还未等到有关部门放线,就自己擅自先动工建设,造成边批边违章建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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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积极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广泛调动各村建设秀美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党员、干部、群众在建设中提升素质,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习惯,打造一批乡级秀美乡村示范样板,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激发全乡各村创先争优意识,以建设美丽村庄为主要目标,以美丽宜居庭院、景观点打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工作抓手,以点带面,打造一批秀美乡村示范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二、美丽村庄示范点标准

概括为"五美":

1.整体美:示范点村庄整体形态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村景交融,整体风貌和谐统一;空间布局尊重山形水势,契合地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维护良好,"七改三网"基本到位;村庄农房建筑风格、规模、尺度体现乡村特色,功能齐全,农户房屋"三房两棚一网"(违章房、空心房、危旧房,畜禽棚、铁皮棚,不规范防盗网)全面整治到位。

2.卫生美:示范点村庄容貌整洁、干净、美观,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路平沟通,无坑洼积水,无杂草丛生,无乱堆乱放,无杂乱破败横幅标语。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无污水乱排。人畜分离,村庄可视范围内无鸡鸭猪牛粪便。群众能自觉做好"门前三包"。能常态开展好卫生评比,建立良好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3.庭院美:示范点农户能按照"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石新农字【20xx】10号)要求,积极参与到"美丽宜居庭院"创建活动中来,并确保60%以上的农户为美丽宜居庭院合格户。在创建美丽庭院过程中,在注意做好房前屋后卫生、秩序、绿化的基础上,要打造好"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庭院,发展"庭院经济"。

4.景观美:村庄内的景观节点打造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因地取材,防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要按照适宜、经济、美观的原则,对集中公共区域科学规划设计,适时进行树木栽植,播洒花籽,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整体协调的绿化美化格局。

5.民风美:村领导班子工作有力,主动积极谋划并动员群众参与到美丽村庄建设中。网格化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并能有序开展工作。乡风淳朴,村民邻里和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村规民约有效。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四、活动地点

各村上报的美丽村庄示范点现场。

五、参与人员

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各村书记、党员代表等。

六、活动方式

1.现场参观。采取现场观摩、听取讲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村美丽村庄示范点按照"五美"标准进行综合评比。各示范点要由专人进行讲解,每个示范点参观时间安排20分钟左右。(注意:示范点沿途区域的环境卫生也一并列入评分。)

2.评比排名。设定评分表,由参与评比人员对各示范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进行排名,并根据分数情况确定排名先后。

3.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励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七、有关要求

1.各村要及早谋划,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选好点并因地制宜打造好美丽村庄示范点;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形成村书记亲自抓,其他干部合力干、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格局。同时要精心安排好参观现场和参观路线,并由专人进行现场解说。

2.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激发各村比学赶超劲头和干事热情,把美丽村庄大比拼活动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并把它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乡党委、政府也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该项工作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3.各村必须打造1个以上示范点。为保证公平性,列入现场评比的示范点不能为县、乡新农村建设点及乡里重点打造点,同时各村在4月8日前将选好的示范点名单上报至乡。

【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带贫益贫效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书记在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盘点我县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扎实推动扶贫资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主体具体、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按照县级统一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扶贫资产的摸底、登记、确权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乡(镇)、本部门资源和基础条件,稳步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监督管理等工作,针对不同扶贫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

——安全高效,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扶贫资产整体运行绩效,充分发挥带农益农作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规范有序运行。

四、操作指南

(一)资产分类。扶贫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扶贫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供水饮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照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办法,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依法、依规、依责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帮扶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及合同约定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井)、设备、圈舍、农机具等。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后续帮扶。

(二)资产确权。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实施的,产权确权到村;与市场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等)合作实施的(包含资产收益),按照合作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资金投入主体进行确权,同时注重形成物化资产;采取租赁或发包的方式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的,产权确权到出租方或发包方。

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光伏扶贫集中电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权到户。

(三)资产登记。各部门、各乡(镇)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资产所有者要按照移交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本区城内已经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登记造册。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要分别对本级区域内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登记造册,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对于同一项目分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项目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要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经营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相关内容,确保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扶贫项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县、乡(镇)、村三级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正常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被确权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录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要实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

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平合,其他扶贫项目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造册的同时纳入财务会计账簿核算。

到户类资产按资金投入进行初始登记,不再动态调整,由权属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

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县级要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五)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村级统筹项目所得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要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收益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筹项目收益所得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项目运行管护等,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用于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政府债务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约定债务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的,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在未全额偿还债务前,不得转让、拍卖、置换、抵押、担保、报损和报废。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公示,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或采取租赁经营、股份经营、联营等方式而发生权属转移的,须进行资产评估;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监管主体须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分类处置有关资产。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要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水利、发改、交运、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有关部门统计梳理、界定各类扶贫资产,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扶贫项目资产统计表汇总并建立扶贫项目台账和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形成扶贫资金台账(资金来源、资金文号、资金额度、资金类别、资金投向),指导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机制,负责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等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发改、交运、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教科、卫健体、人社、民政、自然资源、文旅、残联、商务、手工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扶贫项目的指导、实施、验收、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形成扶贫资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归属对象,明确产权归属。

(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本乡(镇)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有关部门、各村委具体负责本单位、本村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

六、任务分解

(一)时间要求

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对十八大以来扶贫资产分类、登记。

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集中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管理、规范、总结等工作。

(二)任务分解

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各类资金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相应层级的动态监管台账。

1.光伏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2.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3.文化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4.国体总局对口援建形成扶贫项目和县内卫生室、设施器具等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卫健体局负责;

5.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教科局负责;

5.水利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水利局负责;

6.通村道路设施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7.危房改造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8.特色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等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9.生态造林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林业局负责;

10.畜牧飞禽类扶贫项目形成的养殖基地、圈舍及生物性资产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

11.农业机械化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负责;

12.手工业扶贫车间及手工业扶贫车间设备的购置形成的资产由县手工办负责;

13.旅游扶贫项目形成的基地、设施资产由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负责;

14.利用金融贷款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15.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民政局负责;

16.残疾人康复护理中心、残疾人适配器具发放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残联负责。

17.电商产业扶贫资产由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

18.通讯网络、电力设施扶贫资产由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9.社会捐赠、捐助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工商联负责;

20.其它扶贫资产由相应主管单位负责;

21.各乡(镇)扶贫资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扶贫资产管理是一项管长远、管大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是实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是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行监管。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要重点关注扶贫资产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防控机制。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在产权归属、经营主体选择、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扶贫资产发生闲置、浪费、损失、甚至流失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扶贫部门要采取高音喇叭、板报、简报、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优秀方案:巩固提升村级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模板


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阳光村务工程”管理常态化,规范村(社区)委会(以下简称“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行为,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村级“三资”管理的通知》(巢办发〔20xx〕31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村级在取得村集体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资金等收入时,应出具税务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等;严禁无据收款,严禁使用自制收据和“白条”收款。取得的各类资金要分类、及时、足额缴存本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专户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转户,做到应收尽收、票款同行、收支两条线。严禁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和坐收坐支。

(二)村级公务接待管理

1.村级因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接待的,一律由镇安排,严禁村级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同城不接待,严禁用村集体资金接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将招待费转移到管理费用或生产性费用中变通报销;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在村与村之间相互吃请;严禁用村集体资金私人宴请或者到娱乐场所消费;严禁村级报销香烟;严禁用村集体资金随礼,或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烟酒、名优特产品赠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村级伙食费管理

1.伙食费是指村级因防汛抗旱、突击性任务、突发事件处置、党建活动、扶贫工作、征地拆迁等特殊情况确需安排工作用餐的费用。包括食堂购买的米、油、气(或柴火)、菜品、佐料,餐饮业就餐的费用。

2.因防汛抗旱、突击性任务、突发事件处置、党建活动、扶贫工作、征地拆迁等特殊情况确需就餐的(含开设村级食堂),实行先审批,后就餐。由经办人提出,村主任签署意见,经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审批。

3.村级食堂实行不超过20元/人/餐标准购买菜品,报销实行“三单合一”,即加班开设食堂呈批单、食堂购买菜品清单、加班就餐人员清单;严禁村级常年开设食堂。

4.村级无食堂在餐饮业就餐的,费用按人均不超过45元/人/餐标准就餐,报销实行“四单合一”,即加班就餐呈批单、餐饮业提供的税务发票、加班就餐消费清单、加班就餐人员清单。

(四)村级交通费管理

1.村级交通费是指村级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出租车费用或租赁社会车辆的包车费或外出乘坐的车费。

2.因工作需要,各村可以配置2-3台电瓶车,根据村地域规模大小核定各村配置数及配置标准,、唐嘴、朝阳、指南、固山村(社区)配置2台,其余村(社区)配置3台。

3.除政策宣传、党建活动、专项整治、秸秆禁烧、夜间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务活动外,本村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得使用社会车辆;公务活动确需使用社会车辆的,除突发事件处置外,严格实行先报批、后使用;由使用人提出,村主任签署意见,镇包村干部审批;报销时实行“二单合一”,即使用社会车辆审批单、税务发票(或出租车机打票),不得以汽油费票据报销;费用实行一次一结算或一月一结算。

4.严禁村级配置车辆或长期租赁社会车辆;无特殊情况,严禁包车;严禁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集体资金报销私家车费用或私车公用领取补助。

(五)办公设备等配置管理

村级办公设备等配置,按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执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限额标准的项目以及零星采购,在网上商城实施采购,网上商城无法采购到的,方可自行采购。

二、资产资源管理

1.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村级办公设备设施以及场所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2.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制度。一是资产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分别建立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二是资源登记。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对集体所有的资源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四至、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人员)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3.建立集体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或以参股、联营、合资、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以拍卖、转让、产权交易等方式进行产权变更,集体企业出现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在集体资产上设立抵押权及其他担保物权等情形,应当进行评估。集体资产评估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数额较大的重要资产评估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评估结果应按权属关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农村集体资产自行评估的估价方法、是否委托第三方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确定。

4.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制度。集体资产实行租赁、承包或出让的,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审核,在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并签订书面合同。

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承包、租赁的,其承包、租赁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须经村民小组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审核,在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并签订书面合同。

5.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每年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做到账实和“三资”管理平台、“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相符,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工程项目管理

1.严格资金来源管理。要建立村级控债、化债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并报镇审核,严禁村级实施无计划、无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严防村级产生新的债务。

2.严格招投标管理。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以上的,根据标准,镇引导并督促村委会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类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做到应进必进。未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的,施工单位应由村委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确定。

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严禁村干部及近亲属和相关利益关系人在本村内承揽政府投资性工程建设项目。

3.严格项目合同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抽签方案)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签订背离招标文件(抽签方案)的施工合同,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均属于合同组成部分。

4.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应依据充分、变更价款明确,变更方案及价款须经项目镇分管负责人同意。对于单项变更造价超过2万元或者累计超过合同总价10%(含)的,需报请镇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严禁先施工后履行变更程序。

5.严格资金支付管理。工程交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70%,工程决算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工程无质量问题,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严禁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严禁以现金方式支付,严禁支付给中标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6.严格票据管理。工程款支付需提供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项目合同(原件)、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竣工验收表、项目工程正负变更资料、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正式税务发票(加盖施工单位印章)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禁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不开具税务发票,逃避税款缴纳。

7.强化项目台账管理。按建设项目建立资金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中标单位、合同价、项目资金收支、工程正负变更价、工程相关费用,以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价款、质保金,支付时间、支付单位和金额等。同时,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报送镇主要负责人和镇项目管理部门及财政所,并实行财务季度公开。

四、规范票据审批

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对村级收支票据严格把关,强化村级非生产性等各类支出单据的审核,做到“七不入账”:即无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社区)委会主任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联签的不入账,应经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而未履行程序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资金开支(即未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不入账,未经镇分工联系村(社区)负责人(包村干部)审核的不入账,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含2000元)未经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审核的不入账。

付款时,原则上采取非现金交易,除金额较小以外。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充分发挥镇纪委、市纪委监委派出镇监察室,包村干部、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各自职能作用,强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和资金资产资源的日常监管。每半年镇纪委、市纪委监委派出镇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参加,对所辖村“三资”管理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进行通报,做到立行立改。

2.每年或村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挥社会第三方监管作用。

4.“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核算会计要将各村每张原始收支票据及附件、记账凭证、月报表扫描上传“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六、严肃责任追究

1.要按照“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村级“三资”管理制度规定违规开支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镇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监督缺位、监督不力的,扣减补助,并追究相应责任。

3.包村干部要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重点监管乡镇涉农惠农项目类资金、补贴类资金和村级集体“三资”。包村干部对本村涉农资金监管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4.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村级资产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对村级资产资源监督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强化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对负责村级财务审核和核算人员把关不严、违规入账、未实行村级财务全面公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其他

1.本通知由镇纪委监委、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负责解释。

2.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分享】应急管理局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样本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意见》(冀发【20xx】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责任分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应急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大灾害救助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信息化支撑能力,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灾害损失明显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建设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制定安委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构建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坚决克服"重发展轻安全"、专业安全监管缺位错位或不到位的问题综合协调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区网格化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机构,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并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规范生产过程操作程序和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切实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4.完善安委会综合协调机制。认真履行安委办工作职责,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定期调度机制和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责,制定分解任务清单;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三年专项整治。制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分类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定期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加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统筹规划布局,严格安全准入,严管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5.完善巡查督查问责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组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例行巡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巡查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围绕"双控"机制建设、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提高事故情况、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各级各类人员,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卡、单、函、令制度、黑名单制度的作用,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工作落实。(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6.建立事故调查评估统计机制。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严格事故领导批办和举报核查工作,严肃查处事故企业的迟报、漏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事故调查报告、核查报告的审核关,对事故调查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组织调查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事故评估工作,规范和提升全市调查统计和评估工作水平。运用事故统计分析结果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科技法制统计股;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7.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坚持周统计、月调度制度,真正把"四个一批"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联合审查,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准入。(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完成时限:全年)

8.加强工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建立钢铁联合企业动态监管台账,深入排查治理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制度诊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提升制度执行和岗位标准化作业能力。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定期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宣贯培训,统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害评估,根据作业时间和季节特点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引导督促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停限产应急预案,加强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安全管控。制定加强中小企业监管意见,压实区乡责任,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督办约谈曝光,提升监管工作实效。(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二)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建立值班值守机制。制定《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来电接听、文电运转、信息报告等方面规范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室规范化建设,建设满足值班需要的值班场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配备设施设备,推进应急值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2.建设综合多能的救援队伍。整合全区现有救援力量,提升各类救援队的专业化、正规化和职业化水平。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地方配套,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建、有偿服务"的原则,在重点区域组建不同规模的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专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开展区域机动应急救援。(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3.切实发挥减灾办协调指导作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推动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形成灾害防治的工作合力。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摸排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减灾办统筹协调职能,推进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地震预防应急股、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物资保障股;完成时限:全年)

4.做好防汛抗旱统筹协调工作。健全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调整完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任务。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范工作以及较大以上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提早部署落实全区汛前各项工作,督导检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级新任防汛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城区排水、应急抢险、军地联动、洪水调度、人员安全避险等应急演练,提高洪涝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地震预防应急股、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5.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继续实施重点火险期封山管理,深化"五增"措施,强化一线巡护力量科学管理。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关键部位的可燃物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大型扑火装备应用、新型技术推广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的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日报、火灾快速报告、监测热点核查全覆盖等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火情信息传递顺畅高效。(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火灾防治管理股;责任股室:火灾防治管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三)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

1.开展全员大培训大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继续组织高危企业班组长专项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以企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主的应急教育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持续曝光督导检查、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有力震慑。规范灾情和舆论引导,完善灾情信息依法统一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网络、微信等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宣传培训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2.打造应急指挥综合应用平台。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应急救援等核心业务,全面启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科技法制统计股;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站(点)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管理责任,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协同开展灾害隐患排查,确保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基层。(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措施要求

(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区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守护人民安宁为神圣使命,着力强化"人民城市人民建,应急工作为人民"的工作意识,坚持以敬畏之心推进隐患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防风险、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全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好深入基层和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应急管理实事工程落实落地,把群众诉求、基层需求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向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底线思维,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冶金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复产复工外围施工专项整治、防震减灾专项整治、防汛抗旱专项整治、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八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全力打造尽责担当、实干有为的应急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班子,带队伍,勇担当,求作为,深入开展"四个一流"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争做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争创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尽责担当,实干有为,全力打造应急铁军,彰显应急作为。

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规划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规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争创“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为目标,创建精神文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地税团队文化”建设。二是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基层分局(所)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全员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学习机制,加速“五型机关”共同愿景建设的步伐。三是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要善于挖掘、总结、推广和启用典型,用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各项工作。四是选准载体,虚功实做。要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成立业余文化体育协会、举办包括系统首届田径运动会在内的文体活动等作为有效载体,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建局方针,以“创新活力”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管理为重点,强化宏观责任意识,扩大征管改革成果,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两基”建设标准,搭建素质教育平台,培育地税团队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为促进我市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力。

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围绕“创新活力”这个主题。突出“数据管理”这个重点,着眼“两基”建设需求,构建素质教育新体系;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收征纳新秩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职能税收意识,淡化数字税收观念。高质量地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一)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和阶段工作目标。今年,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二年,税费收入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同存,但不利因素给收入任务完成带来的难度和风险,不可忽视,必须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主要矛盾和阶段工作重点。

扩大收入规模,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高收入质量。注重收入结构,做实各级财力”阶段性工作重点是上半年加大基础税源管理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下半年加强对新增税源监控,确保收入规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税费收入任务。

二)加强有效税源监控。今年将继续实施双重计划管理模式,转变计划管理重点。以税源模拟计划为主,以基数计划为辅,逐步取消税收计划调度会,定期召开税种税源管理分析会,认真落实“五变”要求,实现动态调度;调整计划考核方式,重点加强税源管理能力考核;突出对数据结果的分析、比较和运用,完善区域经济和税收分析预测制度,建立税收进度和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预期判断能力。

二、实行税源精细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税费源转化为税费收入的能力

一)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今年。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解释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建立下户巡查、信息采集、资料上报、工作考评、能级管理、廉政督察和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责任区达标、评优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一般税源分级监控;区分、界定税源管理科与地税所(分局)税源管理范围和责任;根据税源规模和区域分布及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网上报税系统;建立个体税收征管责任区制度,完善定期定额软件管理系统,规范持卡纳税管理办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ABC三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三)实现税务登记同城网上办理;简化报表,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税外网。积极推广“持卡”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继续做好税务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以经纬网将税收征纳活动锁定到点,实现网格化税源管理;适时在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场所强力推行税控装置,遏制税款流失;建立征管要素管理制度和规程,满足实现税源要素管理要求;建立“时点形成、阶段归档、电子档案按户、纸质档案分类”档案资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据的管理,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实现发票领、供、存的全程监控;进行户籍管理复查,细化普查录入登记表;坚持“三个淡化、三个强化”考核原则,以“要素”为依据,以税源转化税收能力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征管质量动态考核机制。

四)实施盐业资源税核定征收,转变税费政管理职能。两级税费政部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税费源调查、监管和制定办法、堵塞漏洞上来。巩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核定征收成果。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研,加大矿产资源税征管力度;研究契税应税行为全程控管的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旅店业税收管理措施,挖掘该行业税收增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办法,落实联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征收,提高征缴率,切实加强费源管理。

五)实施规范、效能、威慑稽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以“开放式稽查”为主线。积极探索电子稽查新路子,基本实现“文书标准化、底稿要素化、卷宗电子化、过程规范化、全程数字化”目标。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和业户的稽查,彻底根治无效稽查,坚决杜绝“白板件”要坚决遏制稽查执法“放水”开展案件复查,提高稽查质量。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检查重点行业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服务(包括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采矿业以及经营周期短、获益高、税源不征即失的行业。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刮奖发票,遏制相应行业税收下滑势头。加大对游离于正常征管范围以外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通过稽查透析征管质量,每个稽查组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有质量的分析报告。要重点分析研究大型超市和大型餐饮、娱乐、洗浴业的管理、核算软件,不断增加税务稽查的科技含量。同时,要以查处举报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要完善举报奖励兑奖办法,重奖举报人。

方案推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xx】3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政发【20xx】5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决策部署的有效途径。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目的在于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全过程中更加关注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深化财税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政府效能;有利于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但是,预算绩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乡镇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存在使用低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间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等。

为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性结构性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与我区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根本的预算绩效目标,既聚焦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新出台政策、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既要全面推进,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又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3.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核心,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4.权责对等,约束有力。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要求,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就是要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方位”就是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拓展,从财政支出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一是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支出应当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三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全过程”就是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一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编制时,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并合理匹配预算资金。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三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中,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国库现金管理,降低资金运行成本。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预算完成后,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全覆盖”就是要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方面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其中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重点关注促进地区间财力协调和区城均衡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基金政策设立延续依据、征收标准、使用效果等情况,以及对政府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战略、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四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地区结构、运行风险等情况。

(二)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与预算衔接,实现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

1.严申报。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编实预算绩效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政府预算编制的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要与部门、职能工作规划相一致,与预算资金额度相匹配,能够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2.细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原则,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和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于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目标,必要时可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合格且不进行修改完善的,不得安排预算。

3.快批复。按照“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原则,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同批复下达。财政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时限要求,财政部门应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中予以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

(三)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

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都要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1.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各预算単位要定期釆集预算资金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査,及时发现绩效目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预警,对偏离预期目标的,要督促预算部门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预期无效或低效的项目,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预算的意见。

3.将绩效监控与内控制度建设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将绩效监控作为内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内控管理的规范性和预算管理的效益性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评价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政策和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等方面,将事后结果绩效评价逐步扩展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等环节,并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1.积极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以绩效为导向,建立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制度,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2.注重预算绩效中期评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围绕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中评价,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3.强化预算完成结果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各単位要以绩效目标为依据,对预算资金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绩效自评价,如实反映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绩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对重大政策、项目及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进行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4.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财政部门要按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为各部门填报预算绩效目标和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依据。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要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研究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五)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

1、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绩效问题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

2.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政策调整、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要依据;将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与预算安排适当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3.财政部门要逐步将重要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六)建立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

绩效信息公开是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透明度。

1.公开预算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将重要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报送人大审査,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应在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时公开绩效目标。

2.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逐步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要将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责任约束机制

落实预算绩效责任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1.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2.实施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3.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努力构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人大、监察和审计参与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

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绩效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标准化建设,加强绩效标准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和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的衔接;研究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之中,贯穿预算资金管理全过程。

(三)加强工作考核

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逐步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介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促进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培育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队伍,支持、鼓励、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绩效管理咨询、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发展,更好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荐】镇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建设办、农办室、民政办、扶贫办、安监站、财政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任办公室主任,为镇房屋安全管理专干。

二、加强房屋安全排查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聚焦解决房屋安全问题,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辖区内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村(社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由各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上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现场查勘及会议研究等方式,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统一组织进行专业鉴定,并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定期进行巡查,督促居住者,房屋产权人搬离并进行修缮或者拆除,并立档建册。

三、危险房屋鉴定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危险房屋管理措施

对被检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由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张贴在危房外,并同时向居住在危房内的居住者下达书面通知。

(一)A级房屋。对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不构成安全隐患。

(二)B级危房。书面告知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其自行尽快修缮。

(三)C级危房。要求居住者尽快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修缮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D级危房。要求居住者立即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拆除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危房的居住者不配合修缮危房及时搬离,当遇险情或者灾情时,政府将把危房居住者强行带出,并在临时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安置。

五、补助对象及政策

根据历年来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贫困户要有扶贫办的认定,低保户、五保户要有民政等部门的认定。补助政策只针对上述对象,且只针对C级、D级危房的居住者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镇级以上财政补贴。根据最新的《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C级危房原则上应当修缮,D级危房原则上应当拆除。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城镇户口居民危房改造如上级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则按文件执行。

因危房改造补助的发放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核查监督机制,对补助对象的条件限定也十分严格,建议危房的修缮成本或者重建成本由居住者自行承担,如上级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则积极申请并做好宣传。

六、无功能住房拆除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我镇现有无功能住房进行拆除,拆除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如后期已拆除房屋区域面临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需要征收,根据拆除前房屋实际按相关征收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七、档案管理

建立农村危房管理纸质档案,对被检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评议记录:

3.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4.审核、审批表(见附件1):

5.乡镇公示复印件;

6.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7.竣工验收表(见附件2)

方案范本_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行我镇综治中心建设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行,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有效发挥网格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创建平安”,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系统化治理”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着力提高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达到刑事治安发案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信访案件下降、社会平安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满意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综治中心全提升

1、镇综治中心

一是增配人员。配备专职坐席员2名,专职网格管理员1名。

二是完善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软硬件。做好综治中心软硬件提档升级,配齐所需办公用品。

三是增强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质量。坚持以“便民、规范、廉洁、高效、务实、细心”为宗旨,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让群众少跑路,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

四是提升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科技含量。全面运行综治一体化平台,将全镇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录入信息化系统,利用宿格通、苏格通、一体化平台上传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区域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由指挥中心统一的指挥调度,第一时间目击现场,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对策部署。

2、村综治中心

村级综治中心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对村综治中心的宣传力度和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开展好平安村和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平安家庭户的创建要求达到90%以上。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1、网格划分和设置

在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500-700人为一个网格。

2、网格队伍的建设

①选拔标准。

网格员的选聘原则上以村组干部、专职调解员、民政助理员、小区管理员、村级安全员或具备相应的信息化系统操作运用能力的居民为主。网格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并长期居住在该网格区域,能熟练操作手机APP,对本区域地熟、人熟、情况熟,可以随时开展相关工作。

②职责任务。

网格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本村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并通过实地检查、协调处置等方式,确保网格服务管理作用有效发挥。

网格员是本网格区内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及时上报各类采集的信息,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和各类不稳定信息,了解掌握有关社情民意、调解好本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对热点、难点、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网格内的治安巡防等工作。网格员综合履行各类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处、治安巡逻守护、特殊人群帮教、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居民事项代办等工作职责。

(三)教育与管理

镇综治中心要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工作,每月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四)网格管理工作流程

1.巡查走访。网格员要按规定到网格内开展巡查,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收集责任网格内各类信息。

2.分类整理。网格员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数据按照人、地、物、事、情、组织等类别进行分类。

3.及时处理。对收集分类后的信息进行处理,应录入信息系统的及时录入,需要解决和办理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和办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村网格长;对网格长不能解决和办理的及时,上传至镇综治中心,由指挥中心指派职能部门限时办理;对镇不能解决和办理的及时上报至县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由县综治中心指派县级职能部门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月15日)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层层分解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以及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向村居民宣传介绍综治中心和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大意义,力求赢得社会各界最广泛的支持,形成各方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30日)

1.划分网格,及时公布。由各村摸底调查确定各村网格个数。网格划定后,绘制网格平面图,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地图,方便居民群众知晓。每个网格的界线要分明,网格及其街巷、楼栋的标识:标记、标牌要清晰醒目、一目了然。

2.配备人员,规范运行。按照一个网格配备一个网格员.的要求,确定网格员总数,由乡综治中心按照按照要求配备,网格员正式录入上岗后,由各村将网格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能等信息公开,便于居民联系和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各村居要将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作为当前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宣传培训。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是加强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新举措,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采取向居民和辖区单位发放宣传单和服务联系卡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工作衔接。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订细则、排出日程、全面启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规定时间完成。

各村居要在醒目位置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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