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方案分享

2021-12-31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方案分享,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农副产品销售对群众增收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产品销售一体化协调发展,提升农副产品品牌知名度,打造农业产品全产业链,有力推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市相关部署要求,围绕产业振兴、农民增收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汇聚各方力量,加强我县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进一步创新拓展农副产品销售体系,以消费带动产业规范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壮大我县农副产品特色优势,切实促进群众增收,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县“黑白红绿”四色产业,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条,唱响优势品牌,拓宽销售渠道,实现产值持续提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三、工作措施www.03Kkk.coM

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农副产品产地供应和市场需求信息双向采集力度,筛选一批富有县域特色的农副产品,联系对接一批、西安及周边地区的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等商户产品需求,建立全县农副产品供求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和窗口单位大厅显示屏等方式,公布信息、定向推送、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促进农副产品供应端与需求端资源共享、信息对称,实现我县农副产品供求双方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政务信息中心、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2.扩大农副产品宣传。制作农副产品宣传册、拍摄专题宣传短片或微视频,充分运用车体车站、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对我县农副产品积极进行对外宣传推介,打造农副产品公共品牌,推出一批知名企业和知名产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融媒体中心)

3.设立农副产品展厅。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农副产品展厅,逐镇逐村筛选一批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进行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推进居民小区代销。紧盯县城和西安、等周边城市,积极联系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农副产品销售点,通过让利销售等模式,实现长期合作,形成稳定的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各镇、街道)

5.促进农副产品网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直采直销,鼓励搭载淘宝、京东、兴盛优选、美团等大型电商平台,探索建立农副产品体验馆、体验店,积极在各大电商平台宣传推广农副产品,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支持县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扩大农副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镇、街道)

6.壮大销售人才队伍。积极挖掘乡土人才,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等投身农副产品销售领域,加强品牌建设、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带货等培训,进一步壮大农副产品销售队伍,补齐销售人才供给链。鼓励本地网络销售人才队伍、从事网络销售企业与各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工厂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做强做优农副产品供应链。每年对县内网络销售农副产品的各类优秀企业和人才进行专项奖励,引导其不断提高县域各类农副产品出货量和销售额,以电商销售促进我县农副产品消费,带动农业园区种植养殖和社区工厂生产加工,促进物流配送等行业发展,延长农业产业供销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财政局,各镇、街道)

7.着力扩大“旅游+消费”。推动文化旅游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结合,支持引导企业、合作社在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销售专区,在乡村旅游点设立销售网点,增加农副产品销售和体验,开发一批符合旅游消费需求、体现文化元素的特色产品,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产业链,实现旅游与农副产品销售高度融合。(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推动农副产品“八进”对接承销。开展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场馆、进东部市场,积极组织集中采购农副产品活动,并建立长期定向采供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在全县教育、医疗等系统建立农副产品直供直采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医院和各单位食堂优先采购农副产品。加大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将认定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工会福利采购清单。(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总工会等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9.加大销售布点力度。充分发挥供销综合服务社、县长茯茶店等作用,加强日常运行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对农副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销售。在各大医院、学校、公园、商超、大型社区、加油站、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区域逐步布局一批专馆、专区、专柜,切实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0.深化社会力量带销。组织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通过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副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发动全县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副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各镇、街道)

11.提高农副产品品质。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工作,擦亮农副产品品牌,提高农副产品品质。鼓励企业、合作社等加强品牌建设,加大特色产品开发力度,提高相关产品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各镇、街道)

12.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制定完善《县鲜活农产品指导目录》,严格落实鲜活农副产品绿色快速通道政策措施,对于手续齐全的运输车辆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减少鲜活农产品道路运输时间,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交管大队)

1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日常监管,做好农副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检测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与预警机制。实现农副产品生产过程监管与成品检测相结合,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行业官方平台及时在我县正式注册的涉农企业信息和完成相关认证的农副产品信息,保证广大消费者放心购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中心)

14.支持做大传统销售。鼓励支持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在传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继续挖掘潜在客户,进一步深化长期合作,形成稳定的订单生产模式,多渠道提高农副产品销售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供销联社、茯茶中心、畜牧中心、果业中心、蔬菜中心)

15.完善销售服务机构。成立县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服务专门机构,负责指导全县各涉农企业、农业园区、合作社、社区工厂等的农副产品检测供应和线上线下销售工作,及时国内外农副产品供求信息、提供产品营销策略和网络销售技术培训指导、协调解决农副产品销售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参加或举办农副产品展销及产销对接活动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供销联社、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促进农副产品销售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农副产品销售工作,制定相关落实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副产品销售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多措并举,强化统筹谋划,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委农办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判、调度。每年12月底前,县委农办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03kkK.com扩展阅读

精选方案_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工作重点,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产业扶贫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以市县农广校为主体的培训体系作用,创新方法和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项目投入中央资金220万元,分别在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7县(市、区)和市农广校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32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66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660人,依托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高于85%。各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见下表。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开展技能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同时,可借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力产业脱贫。红塔区、通海县、新平县要聚焦“一县一业”,以稳粮食、稳就业、促增收,发展生猪,打造“绿色食品牌”为重点,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大户为重点,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分类型分模块,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返乡创新创业者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型服务型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职业烟农培训纳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纳入技能服务型管理。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模块要求,分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设计课程,开展培训。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提质增效。按照农业农村部实施“双百计划”的要求,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组织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参训人员报考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探索农民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在学时、课程、教材等方面衔接的有效做法,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

(四)统筹培训资源,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推广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加强组织管理,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巩固管理队伍,强化支撑队伍,提升师资队伍,培养农民讲师,优化专兼职教师比例,整体提高师资水平。

(五)强化跟踪服务,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引导学员依法组织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加强学员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协作发展。持续跟踪指导农民学员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可举办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培育工作中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选树好典型,加大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力度,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更好地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抓实抓细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一要明确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各县(市、区)进行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受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委托,开展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和宣传,加强培训体系、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培育工作计划(或方案),择优使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对培训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积极遴选、推荐和组织学员到省、市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三要充分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运用好培训形成的大数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培训质量。经营管理型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0%。四要加强指导,严格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科长、校长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五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不仅要确保完成培训任务,还要落实农民学员应用“云上智农”手机APP对培训课程、培训基地、组织管理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确保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不低于85%。六要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职业烟农培训录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录入技能服务型。

(七)强化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考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监管,主动对接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对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创新探索、信息宣传、材料报送、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引导项目资金和任务向地方重视支持、实施规范、培训效果好的地区倾斜。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套用、骗取项目资金。

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xx〕11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xx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培育任务。按照省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全年完成县级培训任务8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2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20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安排选派我县各类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培训。

(二)培育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增强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培育体系。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为培育机构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适度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各乡(镇)根据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

(二)确定培育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备案管理。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主要承接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三)开展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做出具体安排,确保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1.培训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主要开展全产业链技能教育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市场营销等知识。

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12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1/3,线上学习课时占比不低于1/1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4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2/3。

3.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分段安排课程。要突出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将培训点设在企、社、场,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开展模块化、情景式、互动式教学。

4.实行全过程培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在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或实训基础上,采取现代化、信息化培育手段进行培养。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在线学习、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网络书屋,共享教学资源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四)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按照农业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制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设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型7万元,专业生产型4万元,技能服务型2万元。

(二)补助标准。培育补助标准具体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

(三)支出范围。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散师(含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调等方面的支出。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剧、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目标任务。要从我县水稻种粮大户中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根据省下发文件培育任务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加强培育管理。建立完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台账(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册,全面记录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和指导员服务情况,要加强培育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电子建档,做到有影像记载,并及时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备随机抽查。

(三)实施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特色,区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活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4)。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

(四)确保培育效果。培训机构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教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组建师资团队;要建设和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材规划与建设,确保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做到人手一套。要加强认定后的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六)开展绩效评估。年度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完成县级培训任务后,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5),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项创新性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成员:(县农发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副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案、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对培育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培育需求申报,制定工作方案,认定培育机构,工作进展报送、师资组建管理,资金审核拨付,信息录入,宣传培育典型,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实训,建立培育档案,后续跟踪服务,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检查督导。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组织、参加农民培训相关认定、评审、考核等活动的,一律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模式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发动。要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精彩范文 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为主线,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创新培训方式,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为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

20xx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继续按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项目资金111万元,全县共培训407人(含增加10%培训任务),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见附件。其中省级培训共47人,由省农广校组织,重点开展各类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市级培训共34人,由市级农民培训机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共青团、浙大农研院等部门共同组织,重点开展退役军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长三角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带头人创新创业等专题培训;县级培训共326人,其中282人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广校)组织培训,44人(骨干农机手)由县农业机械促进服务中心组织培训。

(一)聚焦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围绕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加强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操作和安全使用水平,促进丰产丰收。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推进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以规模化种植、集约化栽培、机械化管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培育,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

(三)大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重点面向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了解掌握“三农”政策,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创业创新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围绕市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以强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为导向,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物联网+”智慧农业、对外贸易、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等为内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民企业家创业展业能力。

(四)强化乡村建设行动人才支撑。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杯子、笔记本、笔、包、服装、口罩等)购置、在线教学资源费(每人费用标准120元)、资料印制、组织招生、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以及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遴选培训对象。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精准遴选培训对象,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参训农民的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力度,做到有愿望参加培训的农民应知尽知。

(二)创新培育内容与模式。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订单式”“差异化”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要顺应农民需求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同时将转基因科普、党史学习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实地学习外地先进典型和模式。加大在线教学力度,探索利用天天学农新平台开展线上教学试点工作,把利用天天学农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学习作为培训跟踪服务阶段(总学时30学时)的内容,培训课时12学时,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

(三)大力强化培育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积极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系统管理、项目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教育资源,构建多元化培训载体。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鼓励利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四)注重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遴选优化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加强线上线下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课程。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有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大人才培养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金融信贷,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农商银行面向农民开展相关信贷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支持并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严格培训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肃财务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县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等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保障资金使用有力有效。

(四)推广培育成果。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故事,大力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市发〔20xx〕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市信字〔20xx〕9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围绕我县蔬菜、果品、中药材、山药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实施水果、蔬菜、中药材为主要品类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提高产地仓储保鲜能力,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建设重点

(一)建设范围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突出相对集中布局,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开展设施建设。

(二)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在甘薯、马铃薯、山药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三)支持主体

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或在同县域内多地点、多数量、多类型冷库配套建设的申报主体。

(四)补助标准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以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建设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补助范围为20xx年元月至20xx年12月建设完成的冷藏保鲜设施。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7月31日前)。全省农产品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于7月20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前10个工作日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内容等相关事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并进行申报。

(二)项目审核(8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主体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确定审核名单。

(三)项目公示(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后,通过官方渠道公示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并将公示结果及时反馈申报主体(公示期7天)。

(四)建设管理(9月-12月)。设施建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通知各实施主体参照省《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对今年已建的设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新建的建设主体,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要注意留存建设过程中的合法票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

(五)项目验收(12月)。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在全县进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及时申请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要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农村农业部统一要求,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成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与信息化办公室,具体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建立并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一要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二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调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委托相关技术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促进实施过程全程监管。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镇(街)要根据《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设施农业项目范围内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用地需求;对符合规划、集中建设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应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探索通过租用、入股等方式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以及村务公开、益农信息社等多种渠道,公开补贴受益对象、设施验收结果、补贴资金、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参照省《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中的问题,确保设施使用安全;严格规范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宣讲,广泛发动有需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申报,择优遴选上报实施主体。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政策宣贯活动,充分调动实施主体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先进经验、创新模式,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荐】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发〔20xx〕5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点,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维持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使广大农民工在就业创业中积累财富、体现价值、展现风采、幸福生活,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实现稳定就业7万人。其中,全县城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县新增企业(经营实体)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00万元;

(四)大数据平台劳动力就业信息实现精准化、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1.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县“菌果药畜烟”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优化信贷资金投向,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依法有序开展森林公园经营活动及林区森林旅游+活动,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开展导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创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量。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开办家庭农场,发展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中蜂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扩大劳务用工规模。

2.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小型水利、高标准农田、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3.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升创业培训师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创业创新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作用,组织协调创业研究人员、创业投资人、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和跟踪指导、专题会诊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和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加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示范引领。各级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开放。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

1.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新吸纳劳动者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资助以训稳岗,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2.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支持一批投资大、促消费、扩内需的项目建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交通、农田水利、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有组织实施劳务对接,定向输送农民工上岗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共享出行、社区团购、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对农业、林业生产端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和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落实新增产能项目流贷贴息政策,促进项目达产达效,稳工业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建筑装修、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养老护理家政等行业,增加钟点工、临时工、短期工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岗位,优化计时工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合作,对劳动者务工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及时介入提供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共用,帮助企业调剂余缺共享用工。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三)加大帮扶力度援助就业

1.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优先组织脱贫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加大岗位归集和劳务对接力度,按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下降。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已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对企业确需裁员的,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数据对接,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帮助失业脱贫劳动力转岗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行技能培训全覆盖。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作为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

2.拓宽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培育“菌果药畜烟”特色农业产业增长极,实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做优做强特色蔬菜、食用菌、药材、中蜂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返乡留乡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健康发展,引导脱贫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合力团”和产业项目吸纳作用,优先安置失业回流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等情况,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统筹用好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帮助搬迁群众了解、享受政策,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动态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创业。联系江苏南京对口支援地区和集中输入地,归集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形成清单定向投放至大型搬迁安置区,集中输出一批搬迁脱贫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省内外点对点劳务对接,及时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就业

1.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互联网+精准就业平台等工具,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广泛收集本地、外地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下沉基层送岗位、送服务,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摸底登记,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精准帮扶。做好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监测工作。

2.提升职业技能。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就业,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开展建筑、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围绕县域内行业产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直通车”、农民夜校等形式深入开展线下培训,在职业培训云平台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落实高职扩招任务要求,开展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人员的高职扩招工作,做好考试测试、招生录取、分类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类型的生源特点,因材施教,做好农民工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4.保障劳动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对欠薪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关注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农民工开辟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科学合理界定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维护平台就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是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实行镇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履行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合力促进全县就业创业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加快发展、扩大就业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精心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路清晰、安排扎实、过程真实、工作落实,严禁泛泛安排、弄虚作假。各镇办要集中力量,精准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底数,精准掌握每个家庭就业适龄人员的身体状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主动向进驻本辖区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为开展劳务招聘、派遣输送提供一切便利。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责任和任务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调配得力干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查问责。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和促进创业、实现稳就业目标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狠抓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办要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于领导重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嘉奖,对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镇办和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xx〕10号)和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xx〕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力争到20xx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60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家;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规范的“三会一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和完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到20xx年10月,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全部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4月)。成立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部署任务,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召开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合作社示范社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试点发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验收,同时总结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级示范社评选、项目申报和“千人带千社”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盈余分配和利益联结制度,强化资产、财务和成员账户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合作模式和服务手段,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实行项目倾斜。对列入规范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改善合作社的生产、管理条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

(三)加强培训辅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培训组织体系。争取专项培训经费,依托科教股,分期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辅导员进行培训,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人才提供支持。

(四)推进联合社发展。推动合作社的行业性、区域性的纵向和横向联合,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注重在产业规划、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挥联合社作用,突破目前一些单体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强、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

(五)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支持力度,灵活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法取得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以作抵押办理贷款。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保险产品。

(六)增强营销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精准选择目标市场,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特色产品直销店(点),加快构建少环节、畅通高效的线下自主品牌农产品营销。发展农村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合作社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推动“电子商务+地方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品牌农副产品”的深度融合,借助电商网络资源,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拉长电商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合作社营销渠道。

四、职责分工

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税务、供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引领我县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

(三)县发改、财政、林业、水利、供销、金融等部门:分别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有不规范行为的合作社加强指导。

(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合作社试点工作宣传报道。

(五)各乡镇(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合作社清理整顿及各项监测申报工作。

(六)税务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报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播放报道合作社专题节目,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统一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合作社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