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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月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12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方案精选】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月工作方案优秀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2日市委书记在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促进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力做好全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月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中心工作,通过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行“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闭环落实机制,切实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攻坚目标

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为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三、攻坚内容

全面梳理我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问题、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和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处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强化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分类指导和协调推进,全面实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落实,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环保站,办公室主任由朱钰章兼任,成员陈仕淇、周丽娟、曾玉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承担问题整改落实及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3月15日~3月18日)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成立领导机构,村(居)负责人亲自挂帅、动员部署、狠抓落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辖区、行业内污染源底数,认真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攻坚治理阶段(3月20日~4月8日)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真正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由镇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形成决议加快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10日~4月14日)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归纳总结排查整治攻坚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使之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环境治理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要及时报送正、负面典型案例,通过正向示范引领和方面警示警醒,加快推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研究会商,镇分管领导每周督办一次,镇主要领导每周听取一次汇报。

(二)建立闭环管理制度。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按照“三化”(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运作,闭环管理,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矛盾复杂的问题要制定“整改作战图”、给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时间进度,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跟踪督办,按时间节点实质性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预警、通报。

(三)建立挂账销号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管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加强跟踪问效,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七、工作要求

(一)持续整改不懈怠。要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的重要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利用攻坚月抓紧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村(居)、镇直有关站所要对本行业(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负总责,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台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完成攻坚任务。

(二)精准治污不放松。要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治污、标本兼治,确保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考核目标。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各相关问题整改及完成情况,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向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附件1《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度表》(联系单位:镇环保站,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积极创新不守旧。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抓手,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创新举措,聚焦突出问题,以更强的组织保障,凝聚合力,精准施策发力,确保取得治理成效。镇效能办有关人员要加强对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攻坚行动顺利推进。将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对问题整改中落实不力、工作拖沓、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指出问题、重点督办,并适时进行责任追究。属地及责任单位因工作不力、整改进展不力导致在上级考核中被扣分、被通报的,作为年低绩效考核扣分内容予以扣分。

(四)强化宣传形合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主动收集、挖掘、提炼一批典型经验及做法,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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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社区治理组〔20xx〕1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发〔20xx〕36号)、《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社区治理组〔20xx〕1号)及20xx年1月12日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村办公服务场所机构、制度等牌子数量多、种类多、形式多、虚名多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顿、规范准入、减负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据;精简实用,方便群众;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对村办公服务场所的机构、制度等牌子过多过滥进行纠治,集中解决好“强行挂牌、考核挂牌”问题,坚决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提上去”,从源头上遏制村挂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控机构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可保留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兵连、村党群服务中心4块牌子。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可保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中心、集体经济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4块牌子。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合并整合(见附件)。对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者已经失效的,一律摘除撤销。

(二)清理制度牌子。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准上墙。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与义务和发展党员程序,悬挂在开展党员活动的功能室内。有关村规民约、业务公开内容或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可统一进入公开栏、宣传栏,或者编印服务手册、折页等“政策一本通”“明白纸”,有条件的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或展示。

(三)规范挂牌样式。在村办公服务场所门口悬挂的4块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确规范制式要求的外,样式一般以长条型竖牌为宜,牌子的尺寸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合理确定(大小在200cm×30cm以内为宜)。党组织牌子为白底红字,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牌子为白底黑字,字体以宋体为宜,牌子上下字体大小要协调。对于内部允许保留的4块牌子,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确定牌子样式,提倡在村办公服务场所内部,制作集合式标识牌或功能性指引牌,可注明联系人和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可按照统一规格样式,组织逐步替换、次第更新,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牌子,不再进行更新撤换,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负担或造成新的浪费。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牌子样式遵照主办单位规定,挂牌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村级组织和群众意见,做到简明、规范、有序,确保村民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

(四)严格清单准入。严格落实《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治办〔20xx〕1号)有关要求,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非清单内事项,不得转嫁给村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挂牌子,不得以部门文件、系统会议部署、领导讲话、“一票否决”、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变相向村下派职责事项,从根本上减轻村委会行政工作负担,增强自治服务功能。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按照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把集中整治、规范村“牌子多”问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切实抓好此次集中整治规范组织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摸清所有村各类牌子的底数,立即着手清理所有应该清理的牌子,同时,按照市《集中整治规范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工作方案》(社区治理组〔20xx〕1号)要求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

【方案精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实用


为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斩污清零”突击月活动,根据县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5个专项行动方案。

一、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围绕重点区域道路保洁、渣土运输等方面,全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反弹趋势。

(二)整改措施:

1.优化道路保洁方式。一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区设一名经理,配备洒水车2辆,扫路机1辆,吸尘车1辆,负责路面保洁、绿化带保洁、人行道保洁、河道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道路洗扫、垃圾桶(箱)清洗等,做到城区保洁无缝隙全覆盖。每个保洁区。二是开展全城清洁行动。对城区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清洗;增加洒水频次,充分利用环卫作业车辆,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水平,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主次街道坚持每天不少于6次洒水作业。实行错时清洗,早上7:00以前、下午6:00以后进行清洗,确保清洗效率和清洗质量。三是加强重点路段治理。对监测点周边道路重点清洗,实行“人工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高压冲洗”四位一体的作业体制。(责任科室:环卫中心,责任人:王福海)

2.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车辆。严肃查处渣土违法运输行为,彻底杜绝“抛、洒、滴、漏”现象。一是严格出入口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大各出土点位巡查力度,确保运输车辆平槽运输、苫盖严密,车轮车体干净上路。要求渣土公司运输前必须落实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设施,硬化运输道路,做到对出入车辆100%进行冲洗,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和洒水车,施工工地达不到出车条件的严禁渣土车辆参与运营。二是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运输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督促建立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培训管理机制,强化渣土运输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责任主体意识,并完善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三是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实行定点盯守、动态巡查并与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实时信息相结合,对运输线路进行拉网式执法巡查,无盲区、无死角,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一旦出现沿途撒漏等情况能够及时进行处置。四是加大处罚力度。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建设、交运等执法部门,开展对建筑渣土处置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处置渣土行为。(责任科室:渣土办,责任人:刘常超)

(三)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国省道路扬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县三处国省道路在线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在全市排名中游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开展道路大清理、大清扫活动。集中人员、机械彻底清理道路路面及两侧积存的杂土、煤尘、垃圾、粉尘、石屑等,清理过程中采取抑尘措施。并根据车流量、路面扬尘污染程度等因素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建立重点整治清单,加强日常清扫、洒水等保洁工作。

2.加强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机械作业采取“三机四步法”,每天对所有路段至少清扫、洒水各两遍,保洁员全过程巡回保洁;实行定人、定路段、定时间,全天候洒水降尘,合理制定洗路计划,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与冲洗联合作业,抑制路面扬尘,确保每条道路都能保持路面见本色,路面无明显泥痕、污物,做到“路面净、不起尘”。

3.实行道路保洁作业分级管理。每日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不低于两次,清扫和洒水覆盖到每个车道,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落实细化道路洒水、洗扫措施,提升洒水、洗扫作业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能力。除在国省公路干线进行常规的降尘作业外,重点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加大洒水量,实现污染防治整治常态化管理。

4.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对国省道环境治理情况全方位进行督导,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天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同时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保洁公司按时整改到位。

(三)责任科室: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区内无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取缔建成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和占道经营;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厨具、桌椅、板凳等经营工具、物品,有固定门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禁止在店外烧烤、煎炒食品,要全部进店入厅,烧烤一律进屋、进院。引导烧烤经营者进入已建成的舜耕烧烤广场,使用无烟烧烤设备。

2.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标准安装餐厨油烟净化设施。设施须与厨房风机相匹配、净化率在95%以上,油烟排放必须稳定达标。油烟排放管道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设备噪声不能超标,不得扰民。

3.加强现有餐饮饭店油烟污染治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的要正常开启使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必须符合《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未正常使用或超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的,责令限期安装。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治理或关闭。按照《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气体检测,对油烟净化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需经再次检测,直至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常运行使用。

4.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清洗维护记录。油烟净化设施原则上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芯一次,说明书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禁止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高污染燃料,督促、引导餐饮经营者改用清洁能源。

(三)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四、城区粪污无害化处置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加强城区化粪池日常管理,定期对化粪池进行巡检,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抓紧实施提升改造,确保做到雨污彻底分离、防渗到位,避免降雨时雨水汇入。

(二)整改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公厕管理。定期对化粪池进行巡检,确保防渗到位,公厕化粪池每季度清理疏通不少于1次。

2.明确作业标准。化粪池内粪便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吸粪车转运处置,确保无外溢。化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

3.严格作业程序。一是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再用长竹杆(8m)搅散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二是把吸粪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5m长,备3条)放入化粪池内。三是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至化粪池内的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防止弄脏工作现场和过往行人的衣物。四是盖好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和所有工具。五是在化粪池井盖打开后15秒,人不站在池边,禁止在池边点火或吸烟,以防沼气着火烧伤人。六是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员不能离开现场,清洁完毕后,随手盖好井盖,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

(三)责任科室:环卫中心、公园广场管理办公室

(四)责任人:王福海、赵广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五、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过程规范化,切实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整改措施:

1.规范垃圾处理。一是原垃圾填埋区已全部用橡胶膜覆盖封场,为有效消除垃圾堆体产生的沼气,经导气石笼进行收集沼气,传输至火炬燃烧(去除甲烷气体)系统。二是新产生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强化垃圾集中处理过程规范,建立日常进场记录,进场检测—过磅计量—倾倒--平铺—压实—堆体—覆土,严格按照程序运行。

2.规范垃圾渗滤液处置。采取MBR(硝化+反硝化+外置式超滤)+纳滤+反渗透膜处理工艺,租赁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做到当日产生的渗滤液当日处理完毕。建立生活垃圾渗滤液问题台账,建立销号管理工作体系,有效解决垃圾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3.严格日常管理。定期清理截洪沟,保障排水畅通;坚持对填埋库区进行长期消杀工作,做好周边环境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责任科室:振兴垃圾填埋场

(四)责任人:

(五)完成时限: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精彩范文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好打胜“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改善全区环境综合质量,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市20xx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油煤气环境综合整治、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助推全区涉水、涉气、涉危、涉放射源等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助推全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4月底前,完成20xx、20xx年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建设后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狠抓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重点对钻井泥浆废液、钻井上液、压裂返排液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石油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同层回注。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到位。全区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10月底前对现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锅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5月份,开展全区加油加气站挥发性气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部达标排放;要求各油气开发企业7月底前轻烃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储煤场、灰场、渣场、商砼站等治理工作。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三)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煤炭开采、采石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加快受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务,6月底前,全区在产煤矿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油气开采企业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95%以上。

(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油气开采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泥浆岩屑、上清液、固废危废等污染物必须做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综合利用处置;同时,加强输油输气管线、运输车辆等日常管理,确保油气管道、运输车辆等污染隐患及时消除。规范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地块按规定实施风险管控和生态修复。

三、重点任务

(一)以“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为重点,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强化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统筹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治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污车辆轨迹等信息,开展治污设施、排污口监控设备建设并联网。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及时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对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进行分析认证,并纳入监管范畴。实施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一口一档”等规范化建设。完成第一批、第二批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建设情况后督查,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回头看”,实现涉水涉危企业信息全公开。

2.规范油煤气开采中的废水治理。油气开发企业建设联合站和集输站时,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推进生产废水达标同层回注。同时,在注水站点周边建设地下水观测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控制雨水与煤尘同流造成地表污染,配套建设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完善煤炭洗选废水处理设施,提倡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同时,生产基地生活污水需配套建设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回用,切实提升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利用率。

3.继续推进企业驻地生活污水治理。企业驻地具备入网条件的要将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无法覆盖和导致生活污水不能入网的,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作人员相对分散,生活污水不能收集的工作站点,要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等有效措施。年底前,全区企业驻地或大型站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4.深入推进企业尾水排放“减量化”治理。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推进尾水回用,提高尾水资源化利用率。6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尾水油区回注试点建设。

5.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制药、烟草、果汁、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涉水行业企业配套治污设施建设,选用先进工艺,实现企业用水节约、排放达标、循环利用。现有治污设施的企业要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8月底前,要求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完成治污设施建设。

(二)以燃煤燃气锅炉改造为重点,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治理

1.深入开展燃煤气锅炉整治。各相关企业要加快推进锅炉和炉窑改造,强化大气环境管控。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拆改任务,6月底前拆改率达到80%以上,8月底前拆改率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拆改率达到100%以上。开展燃气锅炉自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按照“不达标一台,改造一台”的原则,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

2.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以建材、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为重点,加快水泥、砖瓦、石灰、防水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4月份启动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工业炉窑污染减排治理,确保工业炉窑管理规范,达标排放。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本企业内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GB36886—20xx)规定Ш类限制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要降低使用频率,确定淘汰时限,及时退出。进一步规范非道路机械的使用,开展工程机械排放监测,严防工程机械超标排放。

4.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完成厂区内外道路扬尘治理。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煤棚等方式,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须全覆盖后上路。

5.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有关要求,对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定期开展复检复测;要求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要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检测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辖区油气开发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场站内轻烃类废气回收治理,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建、在建的VOCS排放项目,必须建设VOCS治理设施,达标后投运。

(三)以绿色矿山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治理

1.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新建露天矿山加以控制,对现有企业要求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确保对受损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及时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2.推进保护区、景区矿业权有序退出。严格落实《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分类处置,推进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和生态恢复治理。

3.严格落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要求,在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不触线、不越线。

(四)以固废集中处置为重点,扎实推进土壤环境整治

1.深化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大整治。油煤气开发企业要认真贯彻《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落实《市油气开发清洁井场建设标准》要求,强化对老旧井场治污设施的维修管护,新建井场必须在投产前建成清洁井场,改扩建井场必须及时完善清洁井场,特殊井场要达到整洁卫生,做到井场内污染物不出井场。6月底前,清洁井场建成率达到95%。全区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严格落实《市煤炭开采清洁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清洁矿井建设,建设生产废水分类处置系统,煤矿雨水收集和废水应急设施,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储煤区、煤泥晾晒场、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强化临时堆放场的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确保10月底前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

2.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油气开发企业要结合我区油气开发区地形特征、油(气)区分布以及开发单位油气开发计划,合理规划油气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地点、覆盖范围以及政策实施期限,全面完成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对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原则上一个采油厂(作业区)建设一个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使用年限一般要满足3年以上。煤炭开采企业规范建设矸石临时堆存场,煤炭洗选企业要规范煤炭洗选废弃物的处置,所有产生煤泥全部综合利用。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过程监管。继续规范油煤气开发、石油化工、煤化工、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油煤气开发企业要以区(队、站)为单位,按危废处置要求建成危险废物暂存点。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所有含油污泥处置企业要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即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xx)标准,且场内贮存泥渣不得超过一年,定期汇总经营情况,每月10日前报生态环境部门。

4.推进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整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配合做好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并实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污染地块实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时,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先报备后实施。

5.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辖区油气开采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贮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要对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更换,确保隐患管线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要开展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辖区内所有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同于危废管理,需分类集中处置。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资料必须保存3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中省市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方案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执行报告上传等工作,做到全过程管控。8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发证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实现本辖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对20xx年至20xx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企业承诺整改时限,按期完成各项整改,真正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坚决杜绝无证排污。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推进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推进将环评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清洁生产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污染和保护环境。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要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上报审核评估资料,年内完成审核评估任务。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及时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要及时与中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真实准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使用和建设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地电和铁塔公司)在建设基站的过程,要确保生态植被恢复到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季度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强制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手段,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联动机制的运用,加大执法监督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引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并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察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结合各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制定问题清单,健全验收销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排名抄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着力报道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行动迅速、推动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优秀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分期管控“三线一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工科局局长

市发改局局长

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宏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分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日常事务工作。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14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 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3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十四五”各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以分区管控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区域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依据,降低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尤其是“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要与“三线一单”相互衔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衔接,将其提供的资源环境数据支撑应用到部门本各项综合、专项规划中,预防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区域产业及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1.围绕高水平保护,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2.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落实环评“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坚持“对不符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保护或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从项目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加强“三线一单”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二)市发改局

1.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2.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3.负责能源消费总量管控,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能源部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镇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三)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刚性约束作用。

2.全面科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聚焦“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系统完善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年度评价、定期评估等业务工作。

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国土空间环境管控中。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与联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

4.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新增耕地核实,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四)市水务局

1.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防范跨界水体环境风险、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责任机制。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控用水总量,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农田灌溉用水效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

3.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建立河流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实行河流生态用水危机管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立健全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化平台,提升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水平。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建立生态流量保障长效机制。

(五)市林业局

1.严守林业生态空间,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六)市住建局

1.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城镇主要污染物减排。

(七)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交通线路选址选线,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穿越性损害强度。

2.负责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防治,指导督查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市农业农村局

1.优化农业生产空间,严守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化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2.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及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防治工作。

(九)市工科局

1.严守煤炭资源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上线,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煤炭产能。

2.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减排。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3.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落实重大产业项目选址、工业园区产业准入与“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衔接。以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依据,合理控制产业规模。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不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产业企业限期退出。

5.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

(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按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三线一单”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依托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各成员单位之间共建共享。

(二)履行监督职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三线一单”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依据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圳,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

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工作方案合集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为乡村振兴营造一个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居环境整治5年目标为指导,以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为目标,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行动,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任务

自20xx年3月1日起,全区上下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攻坚”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清理垃圾。即清理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及庭院、村内公共场所、村屯周边卫生死角地带积存的各类垃圾,特别是清理积雪融化后的鞭炮纸屑、白色垃圾等污染农村道路的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杜绝垃圾围村、围路现象,实现农户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陈旧垃圾清仓见底。

(二)清理“三小五堆”。即清理柴草堆、石土堆、积雪融化后的混合垃圾堆,清理乱涂乱画的“小广告”及各类不规范宣传条幅、宣传画。各村柴草垛要码垛整齐,选择不显眼的位置摆放整齐并覆盖加固。

(三)清理畜禽粪污。即清理村内街道两旁、田间地头散乱堆放的粪堆、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等。达到农户房前屋后、村内街道两旁无散落堆放的粪堆,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有序堆放,防止污染地下水和村屯内空气。

(四)清理河道、沟渠。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的杂草、垃圾、污物。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及堤岸垃圾,达到道路两侧的排水沟及河道无垃圾、无杂草、无臭水,保持排水畅通,整洁干净。

(五)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即建立保洁队伍、农户门前“三包”到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做到有专职卫生保洁员和车辆,垃圾统一收集,清扫保洁到位。利用广播、条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性,营造浓厚氛围,动员村民参与其中。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3月20日主要是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进行集中攻坚整治。

(二)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开始,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人居办、区爱卫办进行督查验收。

(三)公示整改阶段。此次验收检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于不合格的镇街、村进行全区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推进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镇街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精心研究部署,统筹调配人财物全力保障。各镇街要明确任务目标,规定质量标准,限定进度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春季攻坚”行动。

(二)建章建制,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村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春季攻坚”行动整治成果。通过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和开展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整治活动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实现农村脏乱差现象的根本转变。

(三)跟踪验收,强化督导。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开展行动迟缓、未达到整治标准的的要继续整改,直至合格。区人居办将持续跟踪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整治成果,充分利用微刊、电视台等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验收结果运用。各村验收结果将纳入到各镇街年末绩效考评中。对于行动迟缓、经提示仍不整改的村所在的镇街给予绩效考评降级处理或一票否决。对于验收优秀的村所在的镇街给予适当奖励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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