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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分享

2021-12-31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分享,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深刻汲取外地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烟台市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具体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建筑、市政工程为重点,水务部门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业等为重点,交通运输部门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为重点,生态环境部门以环保工程为重点,其他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集中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照相关操作规范、标准规定做到“八个到位”(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作业审批、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外包作业管理、应急准备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立即依照规定停产停业整改、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二)集中组织教育培训。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各镇(街、区)采取聘请专家、网络在线授课等方式,集中开展教育培训,主要讲解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行业安全生产常识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实际开展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百分之百接受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特别是应急防范知识,严防事故发生或因盲目施救、措施不当造成伤亡扩大。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处罚,达到停产、关闭标准的一律予以停产、关闭,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达到“惩治一处、规范一片”的教育促进作用。烟台市将组织督导组,抽查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情况,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参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贯彻实施,确保底数全面摸清、整治扎实有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要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导调度,每半月调度上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实行半月通报制度,每半月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检查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红黄蓝”考核。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将此次整治与大排查大整治相衔接,与开展登高作业安全整治、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控清单,严密管控风险,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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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成立“20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三、工作目标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

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

【荐】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荐】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全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系统性思维整体推进和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20xx年9月底前,完成管网安全评估,制定更新改造计划;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满30年及以上管网更新;20xx年7月底前,对运行20-30年的管网在安全评估基础上分步完成更新。

(二)完成隐患排查整治。20xx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完成违章压占燃气管网集中整治。

(三)完成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县住建局完成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20xx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五)完善农村“煤改气”工程各项手续。20xx年3月底前,完善农村“煤改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运营管理各项手续。

(六)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20xx年7月底前,各燃气经营企业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七)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八)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更新。20xx年8月底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现智能化更新,实现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追溯管理,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三、责任落实

县住建局要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督促和具体实施。

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县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具体任务

(一)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县发改局、县能源局等部门会同相关燃气经营企业认真落实《省天然气管网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全县长输管道。县住建局要加快编制或修订地方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凡不符合规划的燃气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围绕油气长输管道巡护、城镇燃气管网管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等,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围绕煤矿采空区长输管道管理、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等,制定出台相关标准,进一步补齐制度和标准方面的短板,为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建立“条块结合”的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森众燃气有限公司及各燃气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对运行满30年及以上的管网强制更新;对运行20-30年的管网在安全评估基础上分步更新;在老旧小区改造时,优先对庭院燃气老旧管网进行更新。

(四)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各乡镇、农村“煤改气”燃气经营企业要对违章压占燃气管网及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档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应急、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的建(构)筑物,保障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五)全面规范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强化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六)严格经营许可管理。县住建局要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局要将燃气主管部门现场踏勘意见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全面加强巡检检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重点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县住建局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加强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要强化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要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持续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强化燃气终端用户安全保障水平。

(九)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xx〕23号)要求,20xx年8月底前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气瓶信息库和网络监控平台,采用智能角阀自动识别控制系统,对在用气瓶实行“一瓶一码”,实行气瓶充装与气瓶信息识别网络连锁控制。20xx年年底前,县市场局牵头出台“智能钢瓶置换”具体方案,明确落实政府给予报废钢瓶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县市场局督促落实液化气钢瓶智能更新工作。县住建局联合执法部门对使用非智能钢瓶、掺混二甲醚、超许可范围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规范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环节,加强终端配送人员安全技能教育。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配送人员和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志标识,配送车辆加装GPS和泄漏报警等安全装置。积极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更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住建局负责人、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县市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做好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负责人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部门职责见附件1、附件2)。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领导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点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抓好隐患整改。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及燃气企业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办结销号;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农村“煤改气”工程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农村“煤改气”运行的企业,要制定专门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核发经营许可,确保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合格并依法运营。

(四)强化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应知应会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强化居民用户安全意识,营造全县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自20xx年10月起,于每月15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及燃气企业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

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


为扎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遏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巩固消防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继续深化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上门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加强重要节日活动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民政系统各机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要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善用电安全环境,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

3.关注民政服务群体消防安全。针对低温冰冻天气,要重点加强民政系统各场所的监督指导,督促开展火灾风险自评自查自改,严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服务对象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三)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民政系统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督促各服务机构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

(三)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应急部门的部署,及时登录启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并运用此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同时,养老慈善股、社会事务股应督促辖区内的民政服务机构登录、使用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将日常安全管理、自查、被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等做好相关信息和隐患数据录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要将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录入留痕。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办[20xx]21号)和《关于开展事故多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办[20xx]1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2.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规范化,有效降低高处坠落风险,坚决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是否小于2000目/100cm2。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7.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

各在建工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20xx年6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本文第三条“整治重点”的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质安站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受监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束后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月—6月)

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

(三)加强引导,认真履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方案范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近期,地区接连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稳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号)、《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消联〔20xx〕3号)的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开展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防止全市民政系统发生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民政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20xx〕43号)精神,抓好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突出在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各类养老机构、殡仪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关注民政领域“老幼病残弱”等重点对象在冬春季节用火用电安全,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紧盯春节、元宵节前后烟花焰火燃放,清明节前后焚香祭扫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用火宣传,确保全市民政领域不发生火灾。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提请督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对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六项清单”,落实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7项具体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安全承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底数,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关停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

3.继续推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按照《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前期标准化创建经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七化”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继续选择30%的养老机构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典型示范效应,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4.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准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强化民政队伍消防宣传能力建设,培养民政宣传队伍,积极借助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加强消防专题报道,努力提升民政系统消防新闻宣传影响力。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机关及行业系统培训,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到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好专项行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各民政服务机构、责任落实到各民政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到各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六项清单”(附件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做到动态闭环管理。要加强协作配合,协调消防、应急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对重特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工作总结于4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综合办。

【方案精选】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xx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优秀方案:文旅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全区秋冬季节旅游市场安全持续稳定,结合我区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监督景区强化对危险地段、重要景区安全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秋冬季节旅游安全。

二、工作内容

基于旅游行业特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大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我局将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的景区检查力度。景区要加强冰上安全检查,确保冰面安全。措施一:冰面系列活动要进行冰面安全评估,冰上娱乐活动场地要待湖面结冰,且冰层厚度达到标准,委托有评估经验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冰面系列活动安全进行。措施二:冰面分区专区专管。在冰面开设不同的区域,开展不同的冰上活动,用绳子及木桩隔开,进行专区专管,避免发生碰撞等危险。措施三:安全员冰面值班巡逻。冰面活动开展期间安排轮岗的安全员,负责冰面巡视,是否有冰层断裂地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措施四:严格控制场地人数。虽然各活动参与人数不同,但是都按比例进行场地人数限制,一旦出现拥挤的情况,都将启动相应的紧急预案,及时对冰面游人进行疏导,采取有秩序的退场,以免发生事故。措施五:广播、告示牌警示安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形式向游人进行宣传,提醒游人注意在冰上的活动安全。在每个区域各设立《冰上游客活动须知》牌1块,在非活动区设立警示牌,宣传警示横幅。措施六:严控冰层厚度,掌握水位变化。设立测冰员,每天填写测冰记录,掌握冰层和水位的变化情况,确保冰层达到厚度。措施七:救护设备一应俱全。冰上活动场点同时准备好担架、竹竿、绳索、梯子、船只、应急灯等救护器材,并做到定位、定人管理。发生冰面塌陷,游人落水时,冰面工作人员将及时携带救生设备赶赴现场组织打捞抢救,其他工作人员将劝阻游人不要围观,及时疏导他们离开危险地区。

三、工作部署

(一)强化责任落实。

局直属单位、各旅游社、景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局直属单位、各旅游行业主要领导,要对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科和质监所要督促所辖企业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发挥好各类媒体的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旅游社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优秀方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xx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三、任务分工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精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全市师生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乡镇“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突出协调联动,严肃查处疫情期间无证办学、违规线下培训、公司企业等超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教师私自补课等问题,总体实现三个目标:不出现一起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不出现一起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出现一例疫情。

三、工作举措

1.在中小学校全面复课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线下培训活动。对于确需进行线上培训活动的,必须经市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教体局报备批准后开展。一旦发现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机构,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

2.对各类未经审批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予以查封取缔;

3.对超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各类公司、企业、机构等,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律立即整改到位;

4.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纳入“黑名单”,列入诚信体系系统,公开曝光;

5.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或关停的各类培训机构,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电、停水、罚款、拆除广告牌、没收设备、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15日—1月20日)。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迅速成立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本单位监管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联合行动提供有效依据。

(二)组织实施(1月20日—8月31日)。20xx年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督导,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由教体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列出工作进度安排表,明确行动时间、行动内容、行动地点,成立日常管理工作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微信群和举报监督邮箱。

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根据相关部门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追责的追责,绝不姑息,形成严厉打击非法办学和违规线下培训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整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秩序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总结表彰(9月1日—9月30日)。根据日常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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