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方案范文:镇2021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2022-01-08
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方案范文:镇2021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与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二、采取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管力度。中心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组,各校校长为成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对镇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不在本镇就学的学生,详细摸清其就读学段、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等情况,并于就读地监护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在外地就读学生动态。未入学适龄残儿因各种障碍,无法随班就读,中心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中为其建立学籍,落实好一生一案。各校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残障状况和学习需求,采用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

3、对于年满六周岁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需要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延缓入学学生信息统计表》,特殊情况的须在备注栏填写清楚,并提交由家长签字的《延缓入学申请书》(只能延缓一年,年满7周岁必须入学)。

4、我县户籍人口自愿放弃在本地就近入学选择在外地就读的,须提交由家长签字、县外接收学校盖章的《异地就读证明》,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当地政府、镇中心学校、县教体局备案。

5、安排随班就读的,学校要重点关注,与学生家庭签订《随班就读协议书》,如未正常到校就读,需调查清楚原因及学生去向;所有学生信息均须填写在《县20xx年秋季学期随班就读学生信息统计表》,如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须根据学生身体及智力发育情况重新制定控辍保学计划,确保学生正常就读。

6、对于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办理休学的,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和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提交学籍系统报教体局登记,并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休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7、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到校正常就读的学生,包括在本地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办理因病休学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安排教师定期送教上门,由镇中心学校和完职中汇总学生信息,填写《县20xx年秋季学期送教上门学生信息统计表》。根据学生的身体与智力发展情况,开展送教评估,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方案,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者机构签订协议,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每周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学时,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记录、照片等。

8、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并和学校共同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各校要会同当地政府、村委会共同入户劝返,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并填写完整《县20xx年秋季学期辍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9、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10、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建立“校长包全校,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三级网络管理机制,,政绩均与考核、聘评挂钩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要与老师签订《学籍管理工作责任书》,对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为重点学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1、对出现辍学生的,当年度学校及包保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2、对出现辍学生的,扣减学校校长及包保责任人绩效工资。

03kkk.cOm精选阅读

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巩固普九工作成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加快街道教育发展步伐,提升街道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街道控辍保学巩固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成立街道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校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2.加大宣传。要在各校内开展一次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以“控辍保学”为宗旨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师生要走上街头大势宣传,发宣传单等,在全社会大造舆论,形成浓厚强烈的氛围。还要宣传重教助学的先进集体、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典型教师、学生和开明家长的先进事迹。

3.强化责任。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要求各校辍学情况及时上报,各校每周都要向街道汇报人员情况,街道也随时检查、量化评比,把控辍保学工作绩效与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挂钩。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采取奖惩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不能“达标”的,相关责任人在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中予以“一票否决”;对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4.强化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生档案建设和学籍的管理工作,全力全面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校辍学情况,各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5.提高教学。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同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各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发展现代网上教育工程,培养学生各种操作技能,为学生就业拓宽渠道。

6.加强关爱。切实做好厌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离校造成辍学。各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7.强化帮扶。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精彩方案: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函〔20xx〕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辍学问题,确保我办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依法依规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依法控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紧盯失辍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专项整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坚持分类施教,根据实情,因地、因人制定特殊办法,分类有效施教,保证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特成立街道办事处20xx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五四”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复学、常态化动态清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战。

四、职责分工

1.街道办事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精准掌握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入学情况,落实“五四”工作举措,及时劝返疑似辍学生复学,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要充分利用寒假春节前后、控辍保学宣传月等时机加强控辍保学政策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或其他交通要道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坚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结婚、辍学务工等,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2.社区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3.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心学校职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确保入学有学位、上学有人教、生活有保障、学习有收获。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登记、整理、汇总、预警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5.学校职责。配合办事处、社区做好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严格按照控辍保学“五四”措施,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社区、家长三方联动联保机制,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原则,多措并举保证已劝返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实施台账动态管理,每周落实跟踪,信息化台账报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扶贫办职责。适时提供建档立卡人口数据与教育、办事处进行大数据比对,及时按照系统权限,修正中心学校提供的异常信息,实现各单位数据的统一准确。

7.人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文化服务中心、安监站、卫生院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行业和个人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定期不定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对违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零售店、药店假劣食品和药品的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健康。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活动场所,严肃查处KTV、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8.派出所、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案件,依法处理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婚姻登记制度,依法杜绝早婚现象。

9.民政办职责。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

10.团委、妇联职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各社区组织力量入户,以社区为单位彻底摸清6—16周岁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失辍学学生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失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为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对在本辖区以外学校上学的学生进行跟踪登记,查明学生就学的学校、年级、班级,并取得证明,作为脱贫验收的佐证材料。中心学校、扶贫办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比对、核实、修正有关数据,确保控辍保学档案、学籍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系统有关数据协调一致、准确统一。(附件2:市6-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排查表)

(二)制定方案劝返复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失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学习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到位而失辍学,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辍学,不因家长或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而失辍学。设立控辍保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种造成失辍学现象的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或家长向全社会曝光。

(三)因人施教留住学生。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对劝返复学的每一个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知识基础、家庭状况、生活和学习上的主要困难,按照“一生一策”给予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的关心、学习上的帮助、心理上的抚慰,合理确定返校后的年级和班级,不让学生因为学习基础差而产生厌学情绪,要明确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关爱、帮扶、教育责任,让返校复学的学生感受到老师的亲切、校园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增加学校的吸引力,防止再次辍学。对于同一类型的批量学生,要按照“一批一策”研究确定就读学校,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学习起点、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灵活运用评价方式,以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多种方式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确保所有返校复学的学生“进得来、吃得饱、留得住、学得好”。

(四)加强失辍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中心学校书面报告失辍学学生信息,由街道办事处向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单并实施劝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员、早劝返。实行定期汇报制度,中心学校每周向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失辍学及劝返情况,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定期向市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因瞒报、漏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失辍学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政策。要聚焦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重点对象,落实扶贫、教育资助、社会救助等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方案范文:镇2021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镇20xx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一个责任全面落实、机制长效稳定、应急处置迅速的森林防灭火要求的工作体系,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加大依法依责管火力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我镇无较大森林火灾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

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灭火职责的规定,镇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组、组与林区业主、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河清镇签订边界联防联控协议书。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在集镇社区山附近村道或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开展林区道路两侧、坟墓周边等重点部位林下卫生整治,保持无易燃物,张贴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志和禁火令等;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林分、重要坟场设立宣传警示标志。

(三)建立巡山护林制度

落实巡山护林员、义务扑火队伍,明确岗位职责;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规章制度。

(四)严格火源管理

禁止在林区擅自野外用火;各村要严格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严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野外用火。

(五)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灭

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社区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

(六)加强镇村两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

规范物资储备标准,镇政府将扑火工具、柴刀、劈刀、斧头等扑火用具发放到离林区最近的物资仓库进行储备管理,并规范储备库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

方案范文: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镇公款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展拖欠公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围绕9月9号会议部署安排,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公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其他部门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负责文件的收集、发放、报送,定期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统筹协调相关事项,其他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单位自查与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办法,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对核实的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9月29日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由财政所根据县财政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截止20xx年8月底的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财政结算户、专项资金和政府经费户“应收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逐条核实,检查统计发生的往来款项,分析长期未清理原因,报县审计组进行核实查证。

(二)专项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29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核实查证情况,形成专项治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个人欠款追缴整改到位,对单位往来及其他往来款项提出追缴整改计划。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对自查核实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县审计组,对进一步完善镇往来款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明确部门职责

(一)纪委:1、牵头各部门催缴工作;2、负责在职在岗人员和离职人员的追缴工作。

(二)财政所:1、核查统计拖欠公款具体明细;2、上报县要求各种表格及数据。

(三)农村工作局及各村(社区):负责涉及各村干部、离任三大员和所在村人员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涉及各工业企业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五)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涉及工程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六)水务站:负责涉及水利项目拖欠公款的追缴工作。

各部门每三天上报拖欠公款的追缴进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县要求,是镇党委、政府重要决定,是推进完善财务管理重要抓手,涉及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必须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不得马虎应对,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加强密切配合。财政所要牵好头,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服从财政所工作指挥,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我行我素,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是要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全面的,推诿塞责,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实际情况,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等,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方案范文:2021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定建莲种植规模,持续做强建莲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xx年莲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构建“50个百亩点、10个千亩片、1条万亩带”种植格局要求,我乡稳定建莲种植面积7100亩,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700亩,莲田冬种紫云英500亩,莲田立体种养200亩(任务详见附表1)。

二、工作要求

1、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以省道、乡道、景区、乡、村驻地所在村(组)、“美丽乡村”建设点等为重点的“百亩点、千亩片”建设。划定里元村、龙溪村、中畲村、水尾村为县级重点种植区域和建莲种植专业村,形成以龙溪、中畲和水尾等三个村相连的千亩片,建立百亩点3个;中畲村、张溪村、村为乡级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严田村、里源村、湾坊村、水尾村、龙溪村为延伸区域。各村要侧重抓好省道、乡道、景区公路沿线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莲子种植,面积要占沿线区域40%以上。

2、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健全建莲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建莲品种》、《建莲栽培技术规范》、《建莲加工技术规范》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监管,实行防伪溯源,严格控制有害有毒投入品进入莲田,规范莲子加工、严格产品检测,继续打造区域品牌,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3、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按照《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DB35/T1457-20xx)做好种藕基地管理,防杂去杂、护藕越冬,确保来年就近供应纯正优良种藕。一是根据种植任务面积进行合理规划,按不少于20%面积比例择优留足种藕田。二是建立莲子新品种建选31号、建选35号纯种繁育基地。选用上年未种植莲子且便于取藕的田块、每个点相对集中20亩以上。三是各村要设点示范,由专人负责,树立示范牌。

4、示范推广莲田冬种紫云英技术。种植紫云英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莲子质量。各村重点选择在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内种植,于10月上中旬播种。

5.示范推广莲田立体种养技术。利用莲田养殖虾、蟹、鱼、泥鳅等,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养殖莲田务必在种藕移栽前做好田埂加固、开挖鱼沟、鱼池,设置防逃设施等。

三、扶持措施

1.涉莲经营主体建基地补助。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收购标准由收购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根据基地建设规模、收购等情况给予相应项目资金补助。

2.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励2万元;2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300亩以上的,奖励5万元。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当年有享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种莲大村奖励。积极推行村企(合作社)合作整村推进建基地的模式。以村为单位,种莲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2片以上,每个村奖励6万元;种莲总面积在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1片以上,每个村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作为村级组织的莲子基地建设经费。

4.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20xx年莲子种植保险费继续提供财政补助,鼓励莲农积极参保,化解种植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建莲种植工作。一是乡村二级分别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组织制定种植工作方案,绘制种植布局图;乡级专职莲子技术员由农技站王立洪负责,各村要明确1名专职莲子技术员。二是建立考核责任制。按照“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目标,加强对工作情况的考核考评。

2.建立扶持机制。鼓励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示范点,作为向上申报相关项目的优先条件;鼓励技术与劳务承包,针对建莲生产现状,面向社会招聘不同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承包实体,在种植、病虫防治、采收加工等环节提供技术和劳务服务。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建莲种植的投入。开展莲子种植保险、购机补贴、商品有机肥补助等扶持机制。

3.抓好示范点建设。各村要抓好建莲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的建设,推广新品种、建立优质种藕繁育基地,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莲田立体种养、莲田冬种紫云英等技术,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

五、考核办法

各村建莲种植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评。按100分制标准进行考核后再折算考评分(见附表7)。

1.20xx年11月25日前,各村报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计划,含负责的村主干1名和工作组名单、村莲子技术员名单、工作和技术措施、具体田块地点、任务分解等,乡建莲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落实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20xx年4月25日前,报实际种植落实情况,同时如实上报列入县奖励补贴种植面积;20xx年7-9月由县、乡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

2.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对全年莲子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乡考核小组。

3.20xx年12月上旬,乡考核组对各村进行效果考核,提出莲子生产工作考评意见,经乡领导小组复核后报考核小组审核。

2021年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方案


20xx年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方案

20xx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年全域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强旅游产品的对外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把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全国知名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品牌形象宣传为重点,以文化旅游活动、康体旅游业态为依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营销力度。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树立政府推形象、旅游出产品的理念,按照“巩固基础市场,拓展周边市场,培育发展潜在客源市场”的工作思路,开展全民营销活动,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机制,形成大密度、高强度的宣传营销态势,进一步提升“纯净”品牌形象。20xx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突破5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0亿元。

二、宣传主题

大觉胜境,纯净

三、宣传营销方式

(一)旅行社营销。一是邀请全国各大旅行社、旅游企业、户外俱乐部来我县考察踩线,宣传推介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二是加强与重点客源地旅行社的合作,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政策奖补等方式拓宽营销渠道;三是鼓励本地旅行社做大做强,发挥其在宣传推介、线路规划、地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纯净文旅公司、面包旅行社)

(二)活动营销。一是继续办好面包文化节、白茶文化节、新月畲族民俗文化节、大觉山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传统赛事活动,新举办观鸟、滑翔伞等赛事活动;二是鼓励各旅游企业自主开展节庆活动,做热做旺人气,对上规模、效果好的给予政策奖励扶持;三是注重突出市场性,减少财政资金投入,丰富节庆业态,以活动带人气,以活动树品牌。(具体活动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

(三)客源地营销。一是鼓励各景区企业“走出去”,对到主要客源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的进行政策奖励扶持;二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赴南昌、福州等主要目标客源地开展2~3场旅游宣传推介会,发展和巩固潜在旅游客源市场;三是结合“智汇”活动,加强与高校学生会等社团组织合作,拓展高校学生旅游市场;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内知名旅游产品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四)新媒体营销。一是在南昌机场、地铁站等人群聚集地进行传统媒体营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二是持续做好文旅抖音、纯净视频号、旅游微信公众号、早安图片推介,继续开展“我为代言”宣传活动;三是加强与腾讯、携程等知名公司的合作,进行“纯净”旅游品牌营销;四是发挥数创中心作用开展本地网红孵化培育计划;五是组织本地网红赴长沙、杭州等地开展“遇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五)单位部门营销。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争取引进上级部门以及所辖协会的会议、培训、团建等活动;二是加强与所对接高校联系,做好高校学生的引流工作;三是与省内外等大中型企业对接,引进企业团建、年会等业态;四是加强与户外徒步、骑协、广场舞、写生帮、摄影等社团协会的联系,积极引进文化、体育活动赛事,以活动聚集人气。(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

(六)民宿营销。一是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民宿的服务和文化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整合县内外媒体资源加大对民宿整体宣传推介力度;三是将民宿纳入旅游团队备案住宿单位,并实行单位挂点扶持机制;四是注重发挥民宿主的作用,推出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及相关单位)

(七)融合营销。一是加强县内景区资源整合,相互联合,相互合作,形成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游客体验感;二是加强与武夷山、龙虎山等周边景区合作实施联合营销;三是在南昌、南平等地面包直营店中设立“纯净”空间,引导面包门店与县内旅游企业开展营销合作;四是结合打造最美竹空间宣传旅游产品,依托竹产业高峰论坛,推进竹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招商服务中心、面包办、工业园区、纯净文旅公司、文广新旅局)

成立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两位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旅游宣传营销工作联席会,协调相关企业,引导整合产品串联成线;梳理拓展各种销售渠道和模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全方位、立体化有效销售产品;制订规范各种市场营销激励政策,并督促跟踪、落实到位;制定落实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精彩范文 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范本


为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圆满完成清洁取暖任务目标,根据《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生物质取暖等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年度任务目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县确保完成市级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224户,同时按照查缺补漏、应改尽改的原则,基本实现我县清洁取暖全覆盖。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以来的设备设施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清洁取暖工程正常运行。

三、改造方式

(一)气代煤。在已整建制实施气代煤的村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改造,群众迫切要求改造,5年内无拆迁计划的村居,由燃气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燃气壁挂炉取暖。

(二)生物质。在3-5年内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居、已经整建制实施生物质改造的村居、不适宜其他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全面进行查缺补漏,开展生物质取暖改造。

冬季取暖改造任务是自然村整建制改造,气代煤的自然村改气比例应不低于80%,不具备进行气代煤改造条件的常住户,全部以生物质采暖等方式改造。

四、补贴政策

对列入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或项目,实施财政补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余资金由市、县按3:7比例分担。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一)气代煤

1.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的标准补贴燃气企业,所需补贴资金按照市级以上、县、镇58:32:10比例分担。由燃气企业先行垫付,燃气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建设费用。

2.燃气壁挂炉按照购买价格的70%(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的标准补贴用户,县政府每户追加补贴700元,共计最高补贴3400元。所需补贴资金按照市级以上、县、镇、金捷46:34:10:10比例分担。

3.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3:7比例分担。

(二)生物质取暖

1.生物质炉具补贴。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85%(每户最高补贴3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所需资金按照比例使用上级资金,剩余资金由县财政按比例补贴。付款方式继续执行20xx年付款政策。

2.生物质燃料补贴。对取暖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吨,购买生物质燃料量不足2吨的据实补贴。

(三)延续运行费用补贴

对列入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运行费用实行连补6年的补贴政策。

(四)困难群体

对参与清洁取暖工程的特别困难群体补贴政策,执行《县特别困难群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补助工程实施方案》。

(五)公服机构

20xx年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清洁取暖改造的,按照采暖面积15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数,不享受财政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各镇办结合实际,按照应改尽改、查缺补漏的原则,确定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督促供热、供气等企业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二)设备选购和服务保障。各镇办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适合的取暖方式,组织各村居从市级招标入围的采暖设备中择优选购,壁挂炉设备由金捷天然气公司与供货商签订协议;生物质取暖设备由各镇办与供货商签订协议;对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等,按照要求进行招标。

(三)项目验收。清洁取暖工程完工后,各镇办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初验,形成验收报告后,向县清洁取暖指挥部书面提交县级验收申请,县住建局委托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综合验收。各镇办做好用户信息统计工作,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确保台账真实准确。

(四)时间安排。各镇办尽早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20xx年度工程建设,同时各镇办牵头完成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以来的设备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组织企业与群众进行交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既“清”又“暖”,改一户、满意一户,如期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任务。要重点对虽已列入三年搬迁改造计划、但无法实施搬迁的村庄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补贴政策,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三)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单位、各部门尽快开展设备选购、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调试验收。

(四)扎实抓好安全管理。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继续实行“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气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县清洁取暖指挥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各镇办、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

(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和使用常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让清洁取暖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

精彩范文 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政办发〔20xx〕1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及任务

(一)资金整合目标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20xx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754万元。

(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产业振兴。坚持发展“特优”农业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加快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格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人才振兴。结合“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产业有奔头,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的创新活力。

——文化振兴。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发展产业、壮大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繁荣兴盛农村文化。要把乡村文化振兴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生态振兴。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培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总规划,围绕年度任务目标,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改革创新、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形成合力,避免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

(三)坚持分工负责、责权统一原则。在资金整合使用中,要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三、资金统筹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和《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的通知》(晋统筹办〔20xx〕2号)精神,20xx年纳入我县统筹整合范围的上级专项涉农资金包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统筹资金投向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发展、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与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要占到全部整合资金的50%以上,将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和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等项目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资金统筹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协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批复”自下而上的形式,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批复至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实施,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可整合资金情况,审批确定纳入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资金,依据乡镇(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项目引领资金,初步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投向。

县财政局负责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预算整合资金;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签字盖章后的《县整合资金使用审批单》对资金申请单位核拨整合资金。

乡镇(主管部门)是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依据县乡村振兴总规划编制本乡镇(本部门)的乡村振兴规划。确定备选项目并对项目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纳入项目库;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审定的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时间进度计划);依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乡镇(主管部门)实施方案的批复,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

(三)严格资金监管。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

等公共服务设施;

10.医疗保障;

11.各类保险;

12.“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13.注资企业;

14.设立基金;

15.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各级统筹资金管理及使用部门要认真编制资金管理台账,围绕整合方案中的项目如实反映资金的渠道来源、指标调整、科目列支及支出情况等要素。县级与乡镇、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资金台帐要互相衔接。台账将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等要在各行政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主管部门(乡镇)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督查,跟踪审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县乡各级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做好整合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县乡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方案范文: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蕉城区地处省东北沿海,鹫峰山脉东南坡,背山面海,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19°8′30″-119°51′20″,北纬26°30′36″-26°58′之间,东临三沙湾与霞浦隔海相望,西邻古田、县,南接罗源县,北靠周宁县、市。全区土地总面积207.8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61.54万亩,有林地面积14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33%,其中:松林面积61.9393万亩、杉木林面积23.23万亩、毛竹林面积16万亩、阔叶林面积33.45万亩。松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43.1%,所以松林资源及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在蕉城林业中处于举足轻重之地位。

(二)疫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

蕉城区于20xx年1月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面积达12290亩,涉及蕉南街道、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7个乡镇(街道)、28个行政村、104个小班。经过综合防控,20xx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047亩;20xx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380亩,分布在蕉南办事处、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和福口国有林场,共清理枯死松树67229株。

区政府和林业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近年来,积极采取林分改造、枯死松树清理、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等措施,疫情蔓延、扩散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护了蕉城区内山重点防控区霍童镇、赤溪镇、洪口乡、石后乡、洋中镇、虎贝镇、南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街道)的大片松林安全。

但目前还有疫情存在,松林内枯死树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数量较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2.20xx年防治情况

20xx年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蕉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林业部门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努力通过管源头、强执法、防蔓延、重防控、全监管、保成效、拼绩效等综合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保护了内陆山区占蕉城全区2/3以上面积的松林未受松材线虫病危害。20xx年共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4266亩松林,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2196亩、预防性采伐改造2070亩;至20xx年8月共清除各类枯死松树72158株(20xx年区财政未按《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拨付经费,防治经费的短缺造成山场还有近3万多株未清理,一并纳入20xx年枯死松树清理除治)。秋季还有新的枯死松树发生,将根据山场实际在20xx年秋季普查时重新统计枯死松树;全区共挂设诱捕器1500套,诱捕松墨天牛32万多只,完成以菌治虫5086亩(详见附表1)。截止本方案编制时间,蕉城区20xx年已投入防治经费700多万元(防治性采伐改造和综合防治经费还未支付)。

3.现有枯死松树及疫情发生情况

20xx年秋季普查,全区共发现枯死松树102154株,涉及松林面积130370亩,分布在15个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详见附表2)。经取样鉴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6642亩,分布在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等9个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的19个村(社区、工区)30个大班56个小班。其中原疫点小班面积3982亩(蕉南街道办事处已没有疫情发生),新发生小班面积2660亩,本年度新增小班分布于七都、八都、九都三镇(详见附表3-1)。

20xx年秋季普查正在进行,将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将严格要求取样;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进行重点取样、鉴定。鉴定结果将按照省松材线虫病防治主管部门规定上报疫情面积。

4.发生原因分析

虽然采取了防治性采伐改造和清理枯死松树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减少了疫情存量,但松材线虫病疫情和枯死松树未得到有效遏制。原因主要为:一是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二是受肺炎疫情和防治资金的影响,个别乡镇在去冬今春枯死松树除治工作中,进度较缓慢,错过最佳除治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枯死松树数量增多;三是发达的交通和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新的疫情,新增疫点的枯死松树数量较多;四是蕉城区枯死松树量多面广,无法全面监管到位,造成个别乡镇清理不够彻底、除害不够到位,枯死松树数量同比增多。

5.方案编制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xx年修订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26号);

(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xx〕117号);

(5)《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三号,20xx年11月23日;

(6)《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的通知》(闽林文〔20xx〕18号);

(7)《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xx〕75号);

(8)《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闽林〔20xx〕2号);

(9)《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xx);

(10)《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xx);

(11)《松褐天牛引诱剂使用技术规程》(LY/T1867-20xx);

(12)《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

(13)《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xx);

(14)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20xx〕7号);

(15)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闽林文〔20xx〕164号);

(16)《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xx〕13号)

(17)《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xx〕47号)

(18)《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xx〕57号);

(19)《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xx〕19号)等。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枯死松树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松墨天牛主要发生区的防治率达100%;

2.压缩疫情面积3457亩,疫情面积不扩大,力争在下一年度实现疫点个数和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的目标。

(二)防治任务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xx〕75号),结合蕉城区枯死松树数量、分布和疫情发生实际,20xx年度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为:松林监测全覆盖;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枯死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0.3457万亩;挂设诱捕器1500套、以菌治虫0.5万亩,打孔注药保护5000株。

1.监测普查

对全区松树资源实施监测,重点监测辖区内61.9383万亩松林,定期开展枯死松树月巡查和专项普查工作,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及时取样、检测或送检。

2.枯死松树清理

对20xx年预计的11万多株枯死松树,按照技术规程及时全面清理除害,确保防治质量。

3.防治性采伐改造

完成除治性采伐改造0.3457万亩。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诱捕器挂设1500套;以菌治虫5000亩。

5.打孔注药保护

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施甲维盐颗粒剂注干保护,数量为5000株。

6.检疫检查

不定期开展山场及周边疫木检查;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对辖区内涉木企业进行检疫检查。

各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20xx年主要防治任务如表2所示,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详见附表3、附表3-1、附表3-2。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分区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策略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结合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不同生态区位、经济建设发展状况、松林资源分布及枯死松树分布等,全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2个防控类型(表3),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1)发生除治区:将发现松材线虫疫情的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金涵乡、漳湾镇、三都镇、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福口国有林场的所有松林划为发生除治区,涉及松林面积286023亩,其中疫点发生面积6642亩。

(2)重点防控区:将其余剩下的霍童镇、洋中镇、石后乡、赤溪镇、虎贝乡、蕉南街道、洪口乡的所有松林划为重点防控区,涉及松林面积333360亩。详见附图1。

2.对策

2.1.发生除治区对策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采取以清理枯死(病死、濒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根据清理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除害处理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等要求执行。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填好GPS定位登记表(详见附表5),便于检查监管工作。

3.除治性采伐改造:将疫情发生小班纳入除治性采伐改造范围,完成上级下达的采伐改造任务,减少媒介松墨天牛的滋生地。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采取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施用绿僵菌专化性粉剂等多种措施综合防治松墨天牛,降低林间天牛种群密度,有效抑制疫情传播。

5.检疫检查和疫木监管:经常性对使用、加工经营松木及其制品企业和调进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单位(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调运、使用、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xx〕117号),采伐的疫木原则上采取就地除害处理。

6.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即时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营造有利于方案实施的良好氛围。实行防治专业队、护林员岗前技术培训制度,明确除治技术标准,规范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技术和安全利用要求,确保防治质量和成效。

2.2.重点防控区对策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应及时择伐清理,并做除害处理,除害处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大力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3.检疫执法: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加工、经营、使用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防治措施同发生除治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1)时间要求

日常监测以每月定期巡查为主;

专项普查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4月进行春季普查,于9-10月进行秋季普查。

(2)技术要求

全区松林全覆盖。查清可疑枯死松树发生分布范围、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和枯死树数量,确定疫情发生范围、面积,绘制发生分布图表,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①范围重点:已发生疫情的小班周边,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

②监测方法:可以采取踏查、遥感调查或诱捕器调查等方式监测,蕉城区主要采取踏查方式,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的枯死松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对可疑枯死松树进一步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并填写调查记录表。

③取样方法:对可疑的枯死松树、濒死树(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进行取样鉴定,该工作可结合专业队枯死松树清理时进行。

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墨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取样要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仅枝条表现症状的取上部和枝条。

抽样数量: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要进行重点取样、鉴定。

样品要求: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标签要求: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④分离鉴定。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采用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3)组织形式

蕉城区林业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专项普查,监测队伍主要依托基层护林员。建立疫情监测联系人制度,主要由各行政村干部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

2.枯死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

1-3月的松死枯树在3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4-8月发现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集中清理(必要时按照成立应急队伍要求,做到发现一株拔除一株);9-12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12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

(2)技术要求

实行GPS定位清理,在现场操作允许的条件下,枯死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对伐除的枯死松树伐桩、树干、枝桠以及枯枝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清理枯死松树时,需填写GPS定位登记一览表,典型枯死应结合月巡查取样初检,填写样品检测记录表。要求伐除的枯死松树当天除害处理,枯死松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

伐桩除害方法:每株枯死松树伐桩位置用GPS定位登记。在操作允许情况下,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或者烧毁。若是操作时伐桩经剥皮后,伐桩没有松墨天牛侵入孔和羽化孔,就无需施药及覆膜,可视同已除害处理。

树干、枝桠以及枯枝除害方法: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由业主和监理共同确认),选择采用就地切片、焚烧等处理方法。

就地切片处理:在山场、实施采伐山场的山下或集中连片防治内的适宜场所设就地除害处理点。利用粉碎机、切片机或旋切机,就地将松木或枝桠等切成厚度小于6毫米的碎屑、小木片或旋切成单板。

焚烧:就地选择林边空地安全地段,集中小火堆烧(包括1厘米以上的枝桠),用火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备案,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严禁在禁火期内堆烧。所在乡镇政府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除害。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熏蒸处理:原则上不使用。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单株枯死松树可使用。在业主方和监理方确认使用位置确需使用该除害处理方式,并具备回收条件时,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极少量采用套袋熏蒸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后,经抽查,确认天牛100%死亡后,严格做好熏蒸袋的跟踪管理、回收工作。

处理方法:枯死松树砍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无遗漏装入专用熏蒸袋(熏蒸袋为二层结构,内层为防枝条刺穿的尼龙袋,外层为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密封袋,外层袋颜色须与周边环境协调),再投放磷化铝(20克/M3),密封熏蒸袋后隐蔽有序堆放,并在袋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熏蒸10-20天后,随机抽样,检查松墨天牛幼虫死亡情况,死亡率应达到100%。对所清理除治的枯死松树,须每株提交现场图片资料及精准的坐标点位,并装订成册(一树一档)。

熏蒸处理1-2个月以后,经检查熏蒸袋内松墨天牛幼虫100%死亡后,将熏蒸袋集中回收(包括内、外袋)。

该除害处理措施不可大面积使用,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新的强制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3)组织形式

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负责实施。通过招标确定防治公司开展辖区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工作,在合同中明确枯死松树清理范围、工作量、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疫木流失的责任和处罚条款。切勿出现清除枯死松树时按株结算、砍小留大的现象。督促监理单位加强防治进度、质量和疫木监管等;指派专人负责疫木监管等,防止疫木流失。

3.防治性采伐改造

(1)时间要求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xx〕57号)和《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xx〕19号),为了完成防治攻坚战的除治任务,方案设计的3457亩松林采伐改造任务均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2)技术要求

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xx〕13号)《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皆伐规划小班内的所有寄主松树,严禁采伐其他树种。采伐山场先清理枯死松树再采伐剩余松活立木,松活立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采伐的疫木统一运到就地除害点,需要承包者签订承诺书,明确运输的路线和造成疫木流失的处罚措施。采伐迹地的尾梢和直径超过1cm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采取就地集中小火堆烧除害处理,严禁炼山。所在乡镇要指派专人加强疫木监管,堆烧疫木过程要专人看管,并要摄像并拍照存档,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3)组织形式

由所在乡镇和福口国有林场组织实施。

所在乡镇落实采伐改造山场林木权属,督促林木所有权者完成采伐改造任务。采伐改造区林木权属单位集体的,该单位集体可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林木权属个人的,林木所有权者要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并依法签订劳务协议;有资质的除治公司,也可自行向林木所有权者承包采伐改造。采伐改造完成后,向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林业局组织第三方验收。

所在乡镇指派专人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林木所有权者、除治公司确保采伐改造工作质量,加快采伐进度,按时完成采伐改造任务,并防止疫木流失。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诱捕器诱杀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的中心区域或枯死松树较多、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挂设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以降低虫口密度。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3月下旬做好1500套诱捕器(含每套每年7个诱芯)的挂设,4-10月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并按技术规程更换诱芯,11月份可以不换诱芯但可继续诱杀。一般每30亩左右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米,并用GPS定位,并导入林业基本图示意位置。鼓励应用二维码扫描定位信息采集、轨迹追踪管理系统等新技术进行全程后台实时监控管理。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垂直挂设,下端应离地面l.5米以上,有条件的情况下挂得越高越好(以松树第一轮枝桠高为极限),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挂设工作,必须合理性、科学性,全区由区林业局统一布设管理,统一做好汇总统计。

诱捕器挂设后要加强管理(二维码扫描管理),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定期统计诱捕数量,及时更换诱芯或添加引诱剂(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推荐产品),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均要记录诱集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的诱捕器布设及管理的监管工作。

(2)以菌治虫(绿僵菌)

时间要求:施用一般选择在4-5月,即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林间湿度90%以上时进行。

作业要求:将已筛选出对松墨天牛致病性强的绿僵菌菌株,做成专化性菌粉(孢子含量应在30亿/克以上),通过林间机器喷粉或制成粉炮在林间施用感染松墨天牛。防治面积5000亩(1250kg)。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5.打孔注药保护景观松树

20xx-20xx年三都澳旧海关周边70多株古松树病死,面对重点区位的名松古树、乡村风景松林等松树病死,林业部门该采取何种措施来防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20xx年从浙江农林大学陈安良教授处引进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试验,原计划投入10万元,在镜台山选择松树活立木1500株试药。后因未列入财政预算,林业局只能从其他渠道调挤3万元,在九都贵村风景林中试药480株,在镜台山登山道边试药17株,注药保护的松树至今未发病。20xx年冬拟扩大防治规模,在《20xx年度防控方案》中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因区财政未按《防控方案》要求拨付经费,试验经费欠缺,无法实施。为补救上年度未实施项目,在《20xx年度防控方案》中再次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

时间要求:根据蕉城区的气候条件,选择在冬至前后即松树蒸腾能力较弱时进行(若防治经费不足则不实施)。

作业要求:注药时用直径10mm钻头在树的基部,向下倾斜45°钻深为5cm的孔,将甲维盐颗粒剂塞入孔中(胸径小于15cm,1粒/棵;胸径16-20cm,2粒/棵;胸径21-25cm,3粒/棵;胸径26-30cm,4粒/棵;胸径每增加5cm,增加2粒),用橡皮泥(超轻黏土)封口,并用号码牌钉在树干进行标记,同时记录每棵树胸径及注药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林业局森防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三)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随时调阅、检查。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责任书、防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防治措施小班分布一览表、分布图,各项措施具体实施数量等基础材料;

(3)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档案;

(4)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月、季度监测记录;春秋季普查报告;

(5)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6)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施工单位的阶段施工报告、监理报告等;

(7)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8)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相关的宣传资料,如标语、宣传牌、警示标志、宣传册等;

(9)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等。

2.档案管理

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防控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

(四)工程监理

1.监理依据

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设计文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监理主要内容

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已通过专家论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实施。监理主要是确保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包括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完成交工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3个环节组成林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整的过程。

施工前期监理:检查承包方(施工单位)拟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与计划是否齐全、规范、科学。包括承包方的年度实施计划、质检体系、劳力组织、物资材料、药品质量等。

施工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方(施工单位)是否按总体方案和计划规范实施,各工序是否合格。

(1)是否按要求采伐松林林分,伐区不超伐滥伐,伐区内不留寄主松树;

(2)采伐的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枯死松树全部及时伐除且其伐桩除害处理合格。伐倒木和1厘米以上的枝桠除害处理不遗漏,疫木不流失。

(3)及时发现是否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要求及时整改,对通知不执行、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等;

(4)防治所使用的药械有质量保证书,药剂配比和用量符合防治技术要求。定位标签、登记表格等齐全。

(5)诱捕器挂设、换药、天牛处置,以菌治虫等各种防治技术措施是否符合防治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

(6)对防治公司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进行审定。

(7)根据需要提交阶段性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8)监理《技术规程》、《方案》规定的其他项目。

施工结束阶段:提交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五)检疫检查

1.山场检查

在防治期间,对山场、就地除害处理点的松木段、伐桩、1cm以上枝桠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当天砍伐当天除害处理,排查山场周边村民(房前屋后)是否存在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存放松木等行为。区森防站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山场检查并通报,如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行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照第五十一条进行处罚。

2.落地检查(即复检)

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来源情况,根据调入单位上交的植物检疫单证,森防检疫机构必要时开展复检,发现违规情况,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

3.市场检查(包括涉木企业检查)

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信、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检查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松木是否可能染疫、是否建立台账、剩余物是否销毁,是否存在出售、收购、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等违法行为。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后5日内未将植物检疫单证交由区林业局森防检疫机构的,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货证不符,未建立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台账,未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由区林业局分别按照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

防治过程检查,由区林业局、林业站、护林员和乡镇监管人员和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质量验收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自行组织,出具验收报告后报区林业局。

2.检查时间

第1次检查安排在12月份进行,检查松林采伐改造完成情况和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第2次检查在4月份进行,检查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松墨天牛综合防治专项检查根据具体实施进度安排检查时间。

符合验收要求的各有关乡镇(街道、林场)组织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3.检查内容

包括过程检查和质量验收。过程检查主要检查阶段防治进度和质量,每次需填写记录和质量检查表;质量验收主要检查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情况、林分采伐改造完成情况、诱捕器防治和以菌治虫情况、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要出具验收报告,业主如有聘请监理,需同时检查监理和防治作业。

4.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如有聘请监理,需要检查监理内业资料和防治外业情况。综合评定出验收结果。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整改通报

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防治质量不合格的,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纳入防治质量评估,作为效果评定或兑现合同依据。

(2)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要实时公告不良记录。一旦发现防治公司或专业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服务质量或擅自不履行合同等问题,经乡镇(街道)林业站核实后,上报至区林业局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予以通报。凡有不良记录的防治组织及从业人员,限制其在本辖区承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

(二)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

由蕉城区政府或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和福口林场上报的检查及验收报告,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与成效开展阶段检查和年度检查。

2.检查时间

根据蕉城区政府或市蕉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安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除害处理质量。

(2)防治性采伐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

(3)枯死松树清理与防治性采伐山场疫木管理情况。

(4)疫情监测、春季普查情况。

(5)综合防治准备情况。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

(2)防治性采伐年度完成情况。

(3)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

(4)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

(5)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

(6)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7)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

(8)年度防治成效评估(含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方法

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参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蕉城区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以及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文〔20xx〕3号),对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分值量化评分考核。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对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进行春季阶段通报和年度通报,并扣减乡镇防治资金;对检查发现防治专业队的不良记录的,按照《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林〔20xx〕3号)进行信用评价,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黑名单”管理。

(2)责任追究

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疫情发现不及时和除治不力、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疫木监管漏洞大等情形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xx〕55号)等有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案件移送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①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疫情,或违规实施松树采伐的;

②擅自采伐、出售、收购、加工和利用疫木的;

③违反国家植物检疫规定,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或者有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危险的;

④违反《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有犯罪行为的。

五、防控工作进度安排

防治工作实施期为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除治专业队应根据《蕉城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据项目特点和项目防控目标,采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的原则,及时总结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成效与经验,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进行合理有序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各项措施实施时期见表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