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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水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推荐)

2022-02-28
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2年七一活动方案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宣传月活动方案。

每个人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活动,这个时候我们会习惯性的准备一些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将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等,你的认知中活动方案也是这样的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2022年水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推荐)”,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根据县民生办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扩大水利民生工程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监督水利民生工程的实施,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提高满意度,我局决定10月17日至11月17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水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大力宣传20xx年县委、县政府实施水利民生工程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民生工程,推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水利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提升水利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1、 政策宣传。重点宣传20xx年水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政策内容、资金筹集和使用、工作目标、实施意义等。

2、工作宣传。及时报道水利民生工程的进展和成效,以及水利民生工程发挥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要大范围、立体式地宣传水利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好媒体宣传主渠道、网络宣传主窗口、基层宣传主阵地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横幅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栏(版)、宣传册(单)、工程简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利民生工程政策"面对面"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1、开辟专栏。单位网站开设互动专栏,宣传水利民生工程相关部署,反映水利民生工程的建设和成效,围绕水利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实施成效,以及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等,强化言论引导。

2、开通热线交流。单位设立水利民生工程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3、加强网络宣传。在单位网站开设水利民生工程专栏,及时发布水利民生工程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资料,转载相关报道,及时更新水利民生工程栏目内容。

1、设立宣传橱窗。在办公场所和乡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水利民生工程宣传橱窗(展板)。

2、悬挂标语、横幅宣传。制作水利民生工程宣传标语、横幅,在单位悬挂。

3、发放宣传资料。印发水利民生工程宣传单,组织各乡镇向社会发放。同时,在为民单位办公地点放置宣传资料,以备群众索取。

高度重视全县水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结含实际,精心制定民生工程宣传月方案,分解宣传任务,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习宣传月活动的文件、资料、表格、图片、照片等要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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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住建水利系统“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做好"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xx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消安委〔20xx〕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20xx年11月1日至30日。

为保证"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项活动的落实,成立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建水利系统"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我局叶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黄玮瑜、丘立翰、关胜和总工程师黄友波担任,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燃气发展和监管科、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利工程管理科、供排水管理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住建水利系统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地方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推动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扎实推进,强化宣传。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的活动主题,以新兴及传统媒体宣传、LED显示屏、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建水利领域消防安全知识,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宣传的声势。

(四)认真总结,加强报送。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提炼亮点,进一步固化消防宣传成效,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并于11月2日前报送"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11月27日前报送宣传月活动总结至我局。

推荐阅读: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实施,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实现医保基金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维护医疗保障制度的尊严,全面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工作秩序。为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成立XX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医保局局长张宝良同志兼任。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及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配合。

按照省和长春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一)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渠道及将要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

(三)重点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

主要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宣传条幅、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筹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医药机构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全面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舆论宣传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以进社区、进乡村、进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直接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社区及乡(镇)人员密集地点为主要宣传场所,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就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咨询解答。

利用4月份最后一周作为宣传周(4月22日-26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

1.在XX市政府网站发布活动方案及相关宣传内容;

2.在XX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

3.市医保局要组织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在明珠广场和新东方购物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4.各乡(镇)、街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2条标语,并且要召开会议抓好落实,让打击骗保家喻户晓。

5.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不少于2幅垂楼标语或横幅,在楼内醒目位置或医保报销窗口张贴宣传海报,并设立咨询台;

6.在全市276个公办村卫生室悬挂条幅,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作;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力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同时要将此次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单报送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告知群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做到实地宣传有人、有画、有条幅,新闻媒体宣传有字、有图、有声、有影。

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是使群众真正了解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针对本单位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项目。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将本单位宣传总结、宣传图片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集,于20xx年5月1日前报送至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宣传工作总结。

2022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示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提升全行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观点、重要论述为指导,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开展信用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为争创交通强国示范省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1.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专题,重点宣传交通运输信用政策、双公示信息、信用奖惩信息、诚信典型和失信案例、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态等内容。(厅办公室、政法处、通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XX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上报并在信用交通﹒XX公示。(厅办公室、执法局牵头,规划处、建管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及时上报信用奖惩信息、行业诚信典型和失信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规划处、建管处、财审处、人教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线下媒体和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线上媒体作用,展示本地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及时编发活动信息,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分别负责)

5.聚焦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聚焦行业重点人群,深入车、船、路、港、站等场所,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标语、组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和流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规划处、建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坚持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诚信意识、信用理念,在青年群体中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思想共识,着力引导青年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引导青年积极助力信用交通建设。有针对性地开设信用知识专题讲座、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创意比赛以及相关信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帮助行业青年学习社会信用建设政策文件和信用知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厅直党委、交通工会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将青年志愿者的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诚实守信青年进行正向激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厅直党委、交通工会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政法处、人教处、厅直党委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依法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厅政法处负责)

10.依法公开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记录。(各省辖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委),厅办公室、规划处、建管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委),厅办公室、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政法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在政务网站设置信用专题及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厅政法处和通信中心负责信用交通﹒XX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厅规划处、建管处、安监处、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质监站、高管中心分别指导各自业务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地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相关活动,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信用交通省创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活动信息或简报要在活动开展两日内,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要求带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于11月2日前报厅政法处。

教育局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11月是全省法定消防安全宣传月,今年11月9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向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一周年。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全市师生参与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心、重视消防工作,市教育局决定于11月1日至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力助推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推进体验式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通过举办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提高教育系统防控火灾能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防范火灾风险 建设美好家园

(一)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月期间,市消防重点单位要组织对《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厘清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以消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下半年已开展不需重复开展)为主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显著位置悬挂与"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相关的消防宣传标语,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月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微信公众号要至少编发一期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开展"消防队站场馆、生命通道我体验"行动

要策划开展参与性、趣味性强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体验项目和参观辖区的消防队站、科普教育基地,发挥好"消防队站"宣传作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消防体验馆要开放供参观。发动学校师生参观学习、参与疏散体验,加深广大师生对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行为的认识和体会,让查改隐患成为广大师生平时的自觉行为。

(三)发起"防范火灾"宣讲行动

要积极组织消防宣传员、消防志愿者来校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通过面对面讲授消除火灾隐患,手把手传授基本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让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四个能力"(会排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有效防范火灾侵害。充分组织消防主题班会、部署家庭消防作业、开展消防安全演讲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同时,要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消防常识,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重要举措,要做到提前谋划,定制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推动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梳理主题宣传活动的优秀案例和创新举措,在宣传月期间集中进行展示。要结合校园当地火灾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围绕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内容上有所突破,标准化进程上有所发展,努力营造"铺天盖地""全校参与"的宣传氛围。

(三)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119"宣传月活动动态信息的反馈,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和做法。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亮点照片和总结,于11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管科。

优秀方案:202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学前函[20xx]193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20xx年5月21日至6月21日

1、20xx年5月21日,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仪式,提高认识,知道宣传本年宣传月主题。

2、教师一起学习宣传指南,观看宣传视频,领悟宣传月主题思想,扎实掌握知识,更好科学的指导幼儿做好入学前准备以及指导好家长,家园衔接,共同教育好幼儿。

3、开展"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告家长书、家长活动宣传月家长专题会、以及其他渠道的家长宣传工作。

4、大班开展"我要上小学了"主题活动,萌发孩子对上小学的渴望以及向往之情。

5、6月21日活动总结。

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


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高地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防治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维护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交明电〔20xx〕26号)要求,结合地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一)加强主题宣传。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积极部署"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讲"活动,部署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一次岗位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扎实推动和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整体提升防范抵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和自防自救技能。扎实开展"消防伴你平安行"宣传活动,要在客运站、收费站、服务区、业务大厅及单位等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消防主题活动。

(二)强化应急演练。11月9日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广大部职工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找出本单位的消防弱点、难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消防安全措施。组织、聘请消防培训教育机构深入单位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协助查改火灾隐患。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宣传主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推动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二)凝聚合力,务求工作实效。要把消防宣传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及精神文明创建、普法教育内容。要开展一次本行业系统的灭火应急逃生自救演练,运用各类途径播放消防宣传公告、张贴安全提示标语,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全面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119"宣传月活动方案、11月26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20xx年"119"消防宣传月工作统计(附件2)报送至地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同时做好"119"宣传月活动期间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的留档备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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