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分享6篇

2024-03-30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纳税工作总结

处理文档可以增加我们处理信息时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人们越来越需要依靠范文。通过对优秀范文的阅读我们可以更好地锤炼自己的思维,大家熟悉的范文是怎么样的?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根据您的意愿为您整理了一篇有关“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的文章,感谢您的耐心同时也请记得收藏本文!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1

今年初,根据县局下发的《20xx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我们稽查局精心策划,制定了《20xx年纳税服务目标任务分解表》,并在实际稽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纳税服务工作,打造有稽查特色的纳税服务项目,现将今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总结如下,同时对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谋划:

作为稽查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将每一起案件查深查透,严惩不法分子,加大稽查的震慑力,为守纪守法经营的纳税人打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为此我局从四分离入手,采取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1、进一步完善稽查选案工作。

助推我县企业发展软环境建设。坚持选案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把风险管理理论引入稽查选案,提高稽查应对的准确性,发挥好稽查维护全县良好的税收秩序和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作用。我们在选案中坚持六个重点:一是建立健全案源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涉税资料,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把风险疑点多的企业作为案源;二是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税收调研和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规企业作为案源;三是把有关部门移送、转交及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作为案源;四是有效鉴别群众举报案件,对举报线索不清,报复举报而不署名或无事实杜撰的暂不列入案源。五是从优化税收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上市和计划上市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非举报和协查案件的,一般不作选案户,督促企业自查。六是取消了纯人工选案的日常检查,避免了主观人为造成的失误。

2、突出检查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检查力度。

一是杜绝随意取证。注意把握效率原则,检查中减少检查随意性,避免查而不定,在提高稽查效力的同时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坚持做到两人以上检查,集体决策的原则,严肃检查人员工作纪律,强化稽查内部监控,稽查取证时注意来源合法、途径合法、手段合法、形式合法和程序合法。二是严格执行预案管理制度,每一户企业在入户检查前都要进行充分的资料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提高检查准确性。三是严格推行说理式执法。对今年检查的每一户企业都进行了说理式执法,把“说理式执法”作为日常考核办法之一,列入考核范围,从头开始,有序推进,促进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推广。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查大案、办要案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创新检查方法,提高稽查的办案速度、打击力度和震慑广度,引入税务稽查侦查的理念,实现由传统的“就帐查帐”方式向办案方式转变,站在稽查办案的高度去开展检查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查深查透,力排干扰,办成铁案。今年以来个案均值是去年的两倍,彰显稽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税收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威慑力,有效地净化了县域税收环境。

3、突出审理,充分发挥审理的把关作用。

一是审理部门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坚决退回补证,今年被退回补证的案件就有5件。二是审理提前介入检查环节,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文书的规范等严格把关,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三是严格集体审议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发生。四是审理环节注重纳税人陈述申辩。对被查对象或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要求审理人员认真对待,树立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五是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今年以来未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案件和卷宗的整体质量都有大幅提升,经市局执法检查和县法制局检查,未发现任何执法问题,获得较好的评价。

4、加强部门协作办案和第三方信息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稽查局邀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地税局稽查局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做好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税警联合办案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会商。

5、注重执行,在法制化、人性化执行中把握好税企关系。

一是在执行环节中注重帮助企业协调安排资金,减少企业由于迟缴而形成的不必要的税收成本。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已查案件的回访,现场解答有关涉税问题,实现零距离纳税服务。同时,认真听取被处罚的纳税人对我们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改进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综合执行的水准。三是重视对执行有困难的案件的执行,确保执行率。首先是取得稽查内部各股室特别是检查和审理股室的支持,再是将有经验的老同志安排在执行环节。到目前,稽查准期执行率达100%。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我们结合实际稽查工作特点,推出了五项纳税服务新举措。

一是实行检查计划制度,科学制订稽查方案,坚持查前备案与告知。

二是创新合理稽查前置,坚持查前充分辅导。对重点税源企业查前动员自查,先发放《纳税人税收自查函》,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辅导,提醒纳税人借此机会予以自查补税。

三是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推行查后建议制度。要求稽查人员把税收宣传工作贯穿税务稽查工作中,“做到人人都是税收服务的窗口,个个都是税收政策的宣传员”。要求稽查人员在稽查结束后,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纳税管理,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纳税水平。

四是推行查后监督回访,坚持公正廉洁执法。20xx年我局继续在税务检查中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发放《税务稽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理由,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真正体现纳税人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地位平等。

五是明确检查期限,严格推行办结制度。针对企业的不同类型做好查前预案分析,科学设定检查期限,严格将检查时间控制在检查期限之内,杜绝因检查期限过长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纳税服务工作存在一定影响的几点:

1、少数干部工作进取意识不强,缺乏事业心;

2、由于稽查工作风险高,干部畏难情绪时有表现,影响案件查办进度;

3、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现象十分突出,内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队伍缺乏活力,后备力量薄弱。

为了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我们稽查局经过精心谋划,初步形成了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围绕“四突破”提高稽查质效

一是活化现有机制,助推稽查质效。以现有四分离股室机制为基点,以明年副分局长和股长竞争选岗为契机,努力优化人员配置。将审理环节和执行环节有计划的进行前置,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执行准期率。

二是完善项目化检查,深化稽查质效。努力加大选案风险点的有效甄别,在查前分析的基础上,细化检查项目,科学有效的制定检查方向,提高查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是改进查帐手段,放大稽查质效。努力深化查帐软件在案件查办中的分析功能,继续加强第三方信息的采用,继续开展税警联合办案,国地税联合办案,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

四是提高稽查人员素质,保证稽查工作质效。继续开展好各类专门和综合业务培训,重视在查帐实践中的学习,以查学查,实战锻炼,开展业务交流和案件点评,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继续做好“郑长轲工作室”业务骨干的'带头和引领工作,不断开拓人员培训的渠道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力支撑。

(二)努力深化稽查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从打击和震慑出发,继续发挥稽查作用。一是认真参加县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活动。稽查局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参与县局风险特征指标分析和风险特征库的建立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做好高风险户的稽查应对工作。二是进一步行业案例分析工作,提高以查促管效能,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涉税案件走向进行分析,暴露其发案规律,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通过案例分析和稽查建议提高稽查在管理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稽查在专业化管理中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稽查的突出作用。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2


        文章标题:地税系统纳税人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0X年是我省地税系统纳税人服务中心全面运作的第一年。各级纳税人服务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指示(国税函〔2004〕434号),按照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以实现党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三个更加满意”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进一步体现了广东地税的良好形象。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范文搜网-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省局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近年来,省局党组根据总局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省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给予极大的重视。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吴昇文局长都要求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地税。3月底,省局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吴局长再次强调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做为税收工作的灵魂来抓,要求各级领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省局杨楚潮副局长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创新思路,推动我省纳税服务上新台阶。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地税征管工作会议上,优化纳税服务再次被提上税收工作的重点之一。总局、省局领导们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

在省局党组的关心和领导下,省局纳服中心把抓好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作为开展工作的关键之一,积极指导各地做好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树立先进的服务意识。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后,省局纳服中心立即下发了《关于印发吴昇文局长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地税字〔2004〕8号)和《关于印发杨楚潮副局长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地税字〔2004〕9号),同时在省局网站上宣传报道会议信息,全文登载吴局长和杨副局长的讲话,及时地把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地税干部职工。在省局纳服中心带动下,各地掀起了学习贯彻吴局长和杨副局长的讲话精神的高潮,汕头、韶关、河源、东莞、肇庆、清远、梅州、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还专门召开了全市纳税服务工作会议;部分市局,如清远,成立了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湛江、阳江等市还展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大讨论等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纳服中心工作人员的逐步树立起公共服务观、实效服务观和全员服务观,纳税服务观念实现了“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型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部门自身要求向法定义务转变、由有偿服务向无偿服务转变”的“四个转变”,为推动我省各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纳税服务工作的蓬勃发展。二是抓好落实。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大积极促进了各地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今年来,在省局领导的关心下,省局纳服中心的积极争取,下发了《关于各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58号),要求各地要落实纳税服务岗位补贴、专用账户的开设和经费的使用等各项政策,在人员配备和办公设施等软硬件建设给予有力的支持。各级领导从税收工作的灵魂高度重视和支持纳服工作,明显加大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为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如:广州投资300多万,为纳服中心配备音像制作室;汕头为市局中心配齐业务骨干;佛山投资开发了全市纳服中心案件转办系统,购置了长时间录音电话等数码设备;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和阳江的阳春也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为纳服中心配备办公设备,等等。

二、积极推进“三大建设”,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一年来,省局纳服中心把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机构、制度、队伍“三大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地推动我省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省局吴局长在年初全省地方税收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快纳服中心的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省局的部署,尽快按机构编制成立相应独立运作的纳服中心。在省局纳服中心的积极协调下,各级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广州市局纳服中心在今年9月份正式对外挂牌运作,广州的南沙、增城、从化、番禺、花都五区,汕头的澄海、潮阳、潮南三区和南澳县,汕尾的陆河县等县(市、区)地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3

两年以来,我已经从一名共青团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这也是进入大学以来实现的最大的梦想。从去年十一月份加入党组织至今也已经有一段时间,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在思想方面,从我还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我就很注重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理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修养才能够真正地向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靠拢。所以,在参加学校举办的高级党课期间,我认真地学习了党章,并且从中更深刻地了解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素质以及共产党员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在党章中,令我最为深刻的就是预备党员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句话一直刻在我的心里,让我时刻都记得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让我时刻都警醒着自己的言行应该为周围的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的同时我也不忘关注国内外的重大时事,以此来充实自己的头脑,让自己在政治修养这一部分可以逐步地提高。

在学习方面,我一直保持着主动学习的态度。因为我知道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慢慢地接触社会,但是在学校里,我们仍然是一名学生的身份。所以,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知道我有责任让自己的学习更优异,有责任带动身边的同学共同进步。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顺利地通过了英语四级的考试,现在我也在更加努力地备战即将到来的英语六级考试,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通过六级考试,这也是近一个阶段我的目标。通过自己的努力,我在每个学期末的综合成绩都排进了年级的前列别且多次获得了奖学金。但这并不能让我满足现状,因为我知道,在我前面还有很多比我学习好的同学。我更应该向他们学习,不仅仅是知识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学习方法和严谨的态度。

在工作方面,我是班里的生活委员,每个学年做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单一。每次九月份开学初的时候都会有一次贫困生的评选工作,这也是我工作中最为困难的一项。因为名额有限,可是申请的人又比较多,所以必须有同学被淘汰。但是我也知道,但凡是申请了贫困补助的同学家里都多多少少是困难的。于是,我每次都对本班里申请了补助的同学做详细的谈话和调查,达到基本上每个人都能满意的结果。另外,在学期中,我会按照学校的安排,给丢失公交ic卡的同学办理补办;在每个学期末我都会帮外地的同学在学校订火车票等等。这些工作都在同学的大力配合下完成的很好。在这个学期,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又接受了入党联系人的工作任务,由于是第一次做这个工作,不知道从何下手,因此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后来在老党员的帮助下终于可以圆满的完成了这个任务,也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生活方面,我能够和身边的同学相处融洽,并且和宿舍的朋友们共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宿舍中我也经常带头打扫宿舍卫生,我们的宿舍也被连续十几周被评为了优秀宿舍。但我也知道,生活中的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这一点也有很多人给我提出,在以后也是我改进的一个方面。在假期的生活中,我利用有限的时间,走出了家门,给自己找了一份兼职工作。为了从学校毕业后能更好的融入社会,也为了锻炼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在这一段时间,虽然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进步,但是不可否认的,在很多事情上面我做的还很不够,离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标准还差的很多。比如,做事粗心大意,碰到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没有耐心完成等等。但是最大的缺点就如我上面所说,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我想这和我的性格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却不能成为我逃避的理由。所以,在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之后我都在刻意地改正这个毛病,虽然有些进步但是成效不明显,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改掉这个缺点。

以上就是我这一个阶段以来的总结,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不忘记自己党员的身份,为周围的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时刻不忘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和文化素质,使自己向着优秀党员的标准迈进。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4

根据地区要求,我局根据纳税服务工作经验,对20XX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制度规范。

首先,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以及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制度,其中包括《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管理制度》《阿瓦提县国税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阿瓦提国家税务局发票入库验收制度》《阿瓦提县国家税务局发票保管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从办税服务厅、票证管理、给了纳税服务科干部制度上的约束及指引,避免给纳税人造成麻烦,减少工作人员的错误率;其次,为了提高我局的办事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快速的服务,制定《阿瓦提县国税局办税服务承诺》,主要对业务办理的时限进行规定,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群众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刁难怠慢纳税人、服务态度恶劣或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涉税事宜者,可以直接向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我科恪守承诺,认真调查,情况属实者,按办税服务厅违诺处罚办法严肃处理;第三,为逐步打破大锅饭格局,真正实现奖勤罚懒,作为单位试点科室,我科制定《纳税服务科前台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考核,从20XX年8月开始探索量化考核制度,对科室人员办理各项业务的数量和质量、审核涉税资料、工作效率、工作态度、政务信息、请假外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通过多方面的考核,逐步拉开科室干部收入差距,通过考核逐步拉开收入差距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科室内部形成了一种良性的竞争氛围。

二、税法宣传。

为了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我局在开展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制作了“税企联系卡”,联系卡正面内容包括纳税服务、日常管理、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纳税热线、纳税网站等方面的联系电话,加强纳税人和我局的联系力度,纳税人遇到上述各方面的疑问,均可找到相关的咨询电话;联系卡背面内容包括我局开展的各项业务,并强调了每月15日前为征收期,督促纳税人按时纳税。

三、纳税咨询。

我局在全国范围内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体前提下,主要使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固定电话作为纳税人的咨询电话,在长期宣传中,已初现成效,纳税人拨打此电话咨询业务事项的逐步增加,并对我科干部的解答表示满意。

四、办税服务。

我科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建立新制度,并对涉税资料进行精简,减少了版税过程中重复资料的报送,既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也减少了纸质资料的重复堆叠,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在20XX年8月起,向纳税人宣传网上申报以及批量划扣,目前网上申报已发行499户,批量划扣已发行317户,在纳税人、银行及我局的不断推广下多元化办税已初见成效;

五、权益保护。

我局不断完善征纳双方互动机制,注意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遇到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情况,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5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

1.深入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按月下发做好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管理,不断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

2.规范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成立纳税服务指南专家团队,指导基层日常业务办理,并建立指南应用反馈制度;加强宣传辅导,广泛宣传并引导纳税人应用《纳税人办税指南》、《小微企业办税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3.强化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制定下发了《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试行)》,规范办税服务厅应急事件的处理和防控,以每类业务的业务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处理规程,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

4.开展办税服务厅明察暗访。成立三个工作组开展全市办税服务厅明察暗访,实现检查内容全覆盖、检查方式全覆盖、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后制发检查通报,并持续跟踪基层局整改结果。

二、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制发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推出4类13项50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持续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优化营商环境

1.制定《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实现税费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少、办税手段更优、服务层次更深,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2.与市营商局、市电视台联合开展“兴企为民直通车”大讲堂活动,3名业务专家分别就增值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减免政策为全市市民和纳税人进行详细深入讲解,现场答疑解惑15条。

3. 编制“群众办事通”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中涉及税务部门部分;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情况的填报。

4. 制定《“微笑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纳税服务环境、纳税服务形象、纳税服务程序、纳税服务内容、纳税服务标准、纳税服务效率再提升。

四、开展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工作

制发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小微涉税诉求意见和建议响应机制,并实现当日收集当日反馈;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政策咨询辅导岗,专人专岗解答纳税人咨询;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

五、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联合制发《关于联合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合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外部信息交换机制,开展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制定和部署与律师协会工作联系制度备忘录,实行多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

六、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制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水平,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已受理纳税服务投诉案件14件,按时办结率、纳税人满意率均为100%。利用企业微信群、税收宣传月、导税员引导等多种方式开展纳税人涉税需求调查,共填写调查问卷1500份。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6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2,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三、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3.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黑龙江国税纳税申报通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