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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24-01-11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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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1)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20xx年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完善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纳溪区工商局结合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龙马潭区局还将23种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和19中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制作成消费警示卡发放到每个农资经营者手中,随时提醒经营者。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继续扎实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打击和日常检查,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稳定,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现象基本销声匿迹,全县猪肉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观。现将今年以来我县定点屠宰管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屠宰市场的整治力度,巩固去年以来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提高我县猪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县人民的食肉安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加大了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和日常稽查工作,对全县已关停的61户私屠滥宰户和200余家城乡售肉摊点进行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检查了猪肉销售摊点400余户,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户,不定期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次,查处私屠滥宰案6起,查获白条肉600余斤,罚款3500元。通过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我县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今年1-11月份,我县延虎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共屠宰生猪59667头,日均屠宰量达到181头,检出病害猪262头,无害化处理 262头;XX县新和利隆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屠宰母猪43106头,平均日屠宰母猪131头,检出病害猪199头,无害化处理199头。今年1-11月份,我县两户定点屠宰企业共屠宰生猪102773头,肥猪、母猪日屠宰量平均达到311头。我县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9%,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 96%。

为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今年XX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加强了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私屠滥宰活动的打击力度和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查力度。猪肉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对已取缔私宰点采取不间断巡查,并联合公安、工商、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经贸、动检、卫生等部门督促我县两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生产,诚信经营,认真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对检出的病害肉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对屠宰企业生产各部位的安全运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生产车间、冷库、锅炉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有充足的放心肉品投放消费市场。

经贸、工商、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了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加大了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节假日期间,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整治屠宰市场专项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通过电视游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严格查处猪肉产品经销户的宣传口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XX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震慑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通过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倡导养成科学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1-11月份,共通过电视等媒体游动宣传口号7次,散发有关猪肉食品安全宣传材料3000余份。

节日期间,为了保证我县猪肉市场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祥和、欢乐、安全的节日,我们对县农贸市场及县城内猪肉摊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农村售肉摊点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市场销售的猪肉产品是否有“三章两票”(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品质检验章、动物检疫章、动物检疫合格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凭证),要求经营户亮证经营;要求我县两户生猪定点屠宰厂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节日市场供应量的增加相应加强检测和值班次数,并要求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城乡集贸结合部,肉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管,重点检查肉品检疫检验凭证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的猪肉,一律没收销毁,保障肉类市场安全。中秋国庆期间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对我县的100余XX县城及乡镇猪肉销售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南政、洪善等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并查获白条猪肉400余斤,罚款600余元。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我们对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屠宰厂、猪肉销售摊点下发了《责令改正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在国庆前整改。通过采取各项整治措施,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假日。

四、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

根据国家和省市商务部门要求,今年9-10月份我县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按照“反复抓、抓反复”和“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重点,以防止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新抬头和建立健全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全面“回头看”。

一“看”生猪定点屠宰场经营管理情况。

指导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生猪屠宰场肉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猪进厂验收制度、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上岗、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厂卫生和污水处理等9项制度,并上墙公示;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国家规定进行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杜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作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场建立生猪进销台帐检查,安排专人逐日逐项对生猪来源、产品去向等进行详细检查。

二“看”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对猪肉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我局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对不合格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严格要求肉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生鲜超市、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建立索票,索证和台帐制度,全面构筑猪肉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从检查情况看,辖区内肉品交易市场、生鲜超市、专卖店、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及相关市场基本能够按照要求实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交易、加工、食用肉品质量安全、品质合格,屠宰场也建立了猪肉进货验收台帐、肉制品进场查验记录、收购记录、检验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台帐,确保全区猪肉质量安全和肉品品质可追溯。在“回头看”期间,我县加大对肉品交易市场和屠宰加工企业检查力度,针对整治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猪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回头看”期间,累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企业和单位5家,没收和缴获私宰及不合格肉品200余斤,罚没款1000元。

一是品质检验制度。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设备情况进行抽查,审查肉品品质检验的项目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对检验的结果是否按规定记录,对检验出的问题生猪和肉品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二是举报投诉制度。把专项整治建立的举报投诉制度机制化,做到举报电话有人接听,举报的信函有人办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对举报投诉的事项,做到及时检查处理。对举报投诉的内容及其检查结果,做到归案留档;三是台帐管理制度。结合上市肉品“三章两票”管理要求,指导、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确完整登记生猪来源和肉品销售台帐项目。

1、针对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回头的状况,继续开展畜禽屠宰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2、开展其他畜禽屠宰企业定点屠宰申报工作。

3、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工作,引导屠宰企业在技术改造上上水平并健全肉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4、规范使用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5、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实践证明,打击私屠滥宰、整顿猪肉市场秩序既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也是一项光荣的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它当作一项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任务去完成;二是必须立足于宣传教育,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觉抵制病害肉和白条肉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氛围;三是必须用好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打击,决不能姑息手软;四是必须坚持整治与扶持相结合,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合理布局定点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定点屠宰运行机制;五是必须推进和建立现代化的经营手段,特别是定点屠宰厂要在硬件配备、软件建立和经营管理上提高水平,确保对代宰户的服务质量和供应市场肉品的质量;六是必须有政府部门的重视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虽然我们在打击私屠滥宰、整顿猪肉市场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由乱到治的初步成果,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与其它县市工作的差距还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违法行为的反弹,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的食肉用肉安全。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3)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4)

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了解到,定海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收官。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网站(网店)1253家次,删除违法信息5条,责令整改网站41家次,关闭网站34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9起,罚没款54.28万元。

据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总局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及具体工作部署,此次专项行动通过整规并重、溯源查面等方式开展,内容主要涉及督促网络主体亮照亮标、打击涉网相关违法行为、强化第三方平台监管等,即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标识、全面标识,使建档网络主体标识率达到95%以上,共建档涉网企业411家,网上标识441个。重点查处网络虚假广告、投资理财、传销及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网违法案件19件,包括网络虚假广告、网络传销、网上订餐、商标侵权等。

据介绍,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采取分类指导和实地检查方式,督促第三方平台制定完善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约谈辖区内的“百度外卖”“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的片区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及时核查网店发布的商品信息,落实已登记网店亮照和自然人网店实名登记制度,提高网络交易的可信度。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5)

以下是20xx年市场监管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做到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维护好农业市场,对于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张具有重要作用。

20xx年以来,X市场监管所在根据旗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立足辖区自身立场,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了农业顺利的生产。X市场监管所始终将农资市场的监管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大半年的检查工作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X市场监管所辖区内农资市场形势大好,得到了消费者的`肯定。

X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农业种植面积广的特点,对农资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一是配合旗、市局对化肥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有一例复合化肥抽样不合格,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现已结案,罚没款8400元。

二是对辖区内节水滴灌带及相关材料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进行了重点排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1户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无”农资滴灌带,已立案查处现已结案,罚没款2500元。

三是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专用设备市场进行重点排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1户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无”农机具打药机,已立案查处现已结案,罚没款3000元。

四是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的排查,对所有的经营户立档归类,确保辖区内底数清。

五是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六是对各农资经营户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销售记录等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

通过近大半年的检查整治,有效的维护了X所辖区的农资市场秩序,严肃了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表率作用。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6)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欢迎大家参考!

根据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赣州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认真组织

赣州市人民政府对这次市场整治高度重视,成立了赣州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廖振龙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刘雪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刘雪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全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赣州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转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市政府孙黎明副市长多次听取整治活动工作情况汇报,廖振龙副秘书长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整治活动,刘雪峰局长多次到现场督查建材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地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工商系统结合315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中国网江西频道等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市食药监系统于3月31日统一开展了“20xx年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开设咨询台、张贴海报、散发宣传资料和发放短信等方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施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等。宣传活动散发12331宣传单1500余份,发放《饮食用药安全手册》1800余本,接受咨询人员320余人。此外,还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干部、群众发送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情况想信息6000余条。2月25日及4月28日,邀请赣州电视台记者对百日专项行动及学校食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记者深入江西理工大学,格兰云天大酒店、市局机关食堂、赣南师范学院食堂、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食堂现场采访。市餐监所还举办了一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47人。市商务局、农粮局也加强了宣传工作。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5月9日,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门召集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14个小组成员单位开会,各成员单位在会上汇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同时研究部署全市督查工作,要求四个牵头单位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市工商局由刘辅中副局长带队,对龙南、信丰、全南、南康工商局监管建材市场、日用小商品市场及部分公用企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整治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市商务局对章贡区、定南、大余、会昌、寻乌、兴国等县监管成品油市场情况进行了检查;市食药监局餐监所对中心城区大中专院校食堂食品安全及餐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较好地推进了全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要成效

(一)建材市场及日用小商品市场整治方面

赣州工商系统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赣州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建材市场监管。一是开展了对瘦身钢筋的专项执法检查。抽检钢材样品348个批次,查办各类钢材案件209件,涉案金额达181万元。二是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等10种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全系统对全市现有的5160户建材经销户建立了专门台帐,检查建材市场58个,检查建材经营户2735户次,共查处建材案件261件(钢材案件除外),涉及的建材品种包括铝合金、水泥、PPC水管、红砖、瓷砖、大理石板材、不锈钢管、模板等,涉案金额153万元;三是加大了对日用小商品市场检查力度。上半年共检查日用小商品经营户11267户次,检查商品货值508.32万元,对毛巾、服装等日用小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日用小商品100个批次,38个批次不合格,相关单位正在进行立案查处。

(二)对部分公用企业及其他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面

一是市工商局与市银监局、发改委、工信委等六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公用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银行、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收集银行、电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合同858份,审查格式合同607份,格式合同备案373份,发放修改建议书33份,立案18件。

二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查相关公用企业自我纠正自我规范。6月20日,市工商局联合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分别对赣州中心城区18家银行机构以及赣州水务集团、深燃公司、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等公用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对相关企业格式合同问题条款进行了点评,要求依法进行修改。

三是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重点整治。针对赣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较为普遍的情况,市工商局与市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专项规范的工作方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时,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与备案的内容一致。从源头上切断了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与此同时,赣州市工商局还召开了“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行政约谈会”,对中心城区7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重点对开发企业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点评;目前,全系统共依法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24份,建议修改违法条款192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8件。

(三)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方面

20xx年1月-5月,全市餐保化共立案233件(其中餐饮134件,保健品69件,化妆品30件);结案139件(其中餐饮88件,保健品43件,化妆品8件)。全市药械稽查案件共立案455件(其中药品278件,医疗器械177件);结案379件(其中药品248件,医疗器械131件);货值近98万元。市本级稽查案件立案56件(药品46件,医疗器械10件),结案36件(其中药品32件,医疗器械4件);移送公安案件2件.

1、加大了餐饮监管力度。以大型酒店、小餐饮(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熟肉制品、腐竹、湿米粉、早餐食品、鲜肉和肉制品等为重点食品,严厉打击在食品制作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严查来历不明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及假冒伪劣食品等。市餐监所对中心城区餐饮单位采购的大宗食品、高危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重点抽检了大米、食用油等18个品种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共抽检食品150批,合格143批,合格率95.33%;不合格7批,不合格率4.67%。餐(饮)具消毒效果抽检1072件,合格1037件,合格率96.74%。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不合格样品的供货商信息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以便追踪溯源;对中心城区大中专院校食堂食品安全及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6户次,学校食堂75户次,旅游景区餐饮单位3户次,校内小餐饮单位4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54份,立案查处11户。

2、加大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20xx年1月至今,市食药监局开展打“四非”及化妆品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2625人次,检查保健食品单位121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74户。市药检所对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壮阳等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8批,其中1批次不合格,即安远县秀山大药房经营的苦瓜排油素减肥胶囊检验出添加了减肥药物。

3、加大了对药械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了药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辖区内20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1月至5月,深入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1家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在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下发责令整改6家,占中药生产企业的54.55%,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1家医用氧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市18个县(市、区)42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购进的胃镜润滑液(胃镜胶)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3家次,经营企业418家次,使用单位3439家次,对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692家使用单位实施了责令整改。全市共计立案查处128起,结案71起,罚没款金额合计57.97万元。

(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面

全市各级农粮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春耕生产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畜禽饲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肥料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于5月20日-6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作。今年,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010人(次)参加农资市场整治行动。共整顿农资市场35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849个,查获不合格农资品种232个(次)(其中农药125个(次)、兽药39个(次)、肥料34个(次)、种子26个(次)、饲料8个(次)),查获数量18.6万公斤,案值28.48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4起,立案查处案件146起,挽回经济损失333.65万元,严厉打击了农业投入品违法犯罪。通过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在春耕农资使用高峰期,形成高压态势,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获得了农民的一致好评。

(五)成品油市场整治方面

一是对全市成品油站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全市共有成品油加油站420家, 截止到5月份,全市共开展46次联合执法活动,检查加油站点435家(含15家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出动执法人员913人次,车辆186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2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站(点)16个,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4台,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的加油站1个,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乱建加油站2个,未经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1个,查处假冒伪劣成品油2批次,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18个,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加油站25个,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加油站3个,有效维护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不够重视。一些县(市、区)局没有具体个和安排,没有把这项工作当做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开展。还有少数单位存在畏难情绪,一味强调整治工作难度较大,人员少,忙不过来。

(二)市场执法能力有限。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经费无保障,执法环境差,部门间协调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均衡,再加上工商、食药监等单位面临体制改革,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市场监管任务艰巨。赣州地域面积大,市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虽然通过此次市场监管专项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政府的要求、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

(一)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问题进一步疏理归类,加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二)加强源头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企业、重点单位的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制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对市场秩序的监督,让违法行为在付出经济代价的同时,还有付出企业形象、企业声誉受损的代价。

(三)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同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实行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综合执法力度。

(四)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逐步形成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要在九月底前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全力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____〕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____)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____华盛、泸县徐氏、____建业、____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____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____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____达昌、____上海大众、____宏源、____松明、____都惠、____昕达、____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____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____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____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____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8)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深化机构改革、推进职能转变为契机,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能。现就2019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汇报

(一)持续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营商环境“10+3”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有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截止11月20日,全县共发展企业6927户,个体工商户16813户,其中,今年新发展企业1295户(其中微信办照92户,网上办照120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6%;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070户(其中微信办照364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46.9%。二是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自2019年3月1日起,共换发新版营业执照2591户。三是全面启用企业登记实名验证。自今年4月25日起,省局联网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全面提升了服务效能。四是开展公章免费刻制业务。自7月1日起,已实行公章免费刻制(新办企业),截止11月20日,已刻制公章368套。五是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截止10月底共开展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四种登记事项,办理企业登记463户,其中告知承诺12户,优化准入服务451户。此项工作在今年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省市营商环境检查工作中得到肯定和好评。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清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和范围。七是做好经济发展政策鼓励支持。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设立专门窗口,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支持原有营业执照持有人通过微信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新型能源等五大产业发展,设立绿色通道,全程指导,为企业搞好服务;自8月25日起,实行专区注销,目前已成功帮助10户企业进入注销专区进行注销程序;自11月5日起,运用全省建成开通“一网通办”平台(试运行),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信息共享,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

(二)严格执法监管,市场秩序有效规范。

一是狠抓市场监管执法。围绕农资、建材、保健品、食品、二手车、餐饮、药械经营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整顿,截止11月20日,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749件,同比增长340.6%。二是开展了市场综合整治“春雷”行动。以国卫复审、无证无照、校园食品安全等五项内容为整治重点,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全县市场主体开展排查整治,共计检查市场主体5823家,发现违法行为68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7份,立案查处14家。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并下发了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定向及不定向任务8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831家,有效净化了市场。四是大力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突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共检查市场主体5823家,排查问题687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7份,其他法律文书50份,立案查处14家,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五是扎实开展校外托管整治。配合教育、行政审批、卫健、防疫等部门对全县校外托管及培训机构开展了两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9家校外托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六是全面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针对保健品、金融、房地产、教育培训等行业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了5次集中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6起,结案36起;对城区6家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审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对电视台节目穿插广告行为开展了8次专项检查,严格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在播前进行了审查检查。七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截至11月20日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起,有力维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股所联动、定期通报等方式,全面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2018年年报公示工作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完成了95%、100%、97%。九是积极开展计量标准专项检查。做好新注册货车环保检验核查,确保车辆符合环保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三客一危专项整治,确保车辆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上公告辖区三检合一车检机构,对两家车检机构执行新环保检验标准进行检查,确保落实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局专家组对县域技术机构、企业建标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已完成检查6家单位;组织开展了商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加油机、民用三表、能效标识及眼镜制配单位的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市场计量公平。十是严查散煤非法销售行为。与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多次深入一线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散煤经销点283个,取缔关停违法散煤销售点6处,有力打击了散煤非法经营行为。此外,在全县设立洁净煤配送点100个,村级分销点80个,基本辐射到全县各个自然村,洁净煤网络配送体系建设已经完成。十一是加强事业性收费监管。针对医疗服务、药品、教育、公用事业等收费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医疗药品价格违法行为4件,教育收费违法案件10件,有力规范了各类收费行为。十二是严格花炮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共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4起,立案14起,结案14起;对县域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共计108批次,其中,我局委托渭南市检测检验机构抽检烟花爆竹产品70批次,国家级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共计38批次,合格率83%,确保了我县花炮产品质量安全的稳步提升。十三是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对全县54户企业网站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对旗下网站贴标亮照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贴标亮照率已达90%,有力维护了网络交易秩序。十四是加强盐业市场监管。不定期在全县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检查15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4月份,协助省盐业专营公司开展了假冒“冰凌”海藻碘盐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起,没收不合格盐品2000余袋。十五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检查生产企业及经营户400余家,查处一般案件55起,没收不合格肥料17.98吨,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

(三)畅通投诉渠道,消费维权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在中心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并集中销毁了一批涉及肥料、酒类等1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维权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起,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协调解决5起。二是指导经营主体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按照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按照申报条件层层审核,对经营主体一对一、手把手进行申报流程指导,最终62户参创单位通过审核,成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三是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分流工作。及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并按照管辖区域、投诉类型等分流到相关站、队、所。共接受咨询420余人次,受理各类投诉396起,办结率达到97%。

(四)夯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狠抓特种设备监管。针对商场、医院、宾馆、小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重点监控设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截止11月20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2余人次,检查主体242家,检查中发现隐患75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7份,隐患整改率为100%。二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全县90余家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指南告知书》,与16家重点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推进特种设备APP大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了TS-GL(蒲城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云平台),目前正在测试使用中。调试期间,平台注册成员已达1892人。四是加强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大对危化品企业、气瓶充装站、学校、商场等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当场要求使用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全力保障重大节日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五是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便民问答、集中讲解、图片浏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日常监管,全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基础保障。年初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对全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科学调整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以食品安全协管员为中坚力量的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更加成熟,监管工作基础更加牢固,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为重点领域,以学校食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制售为关键环节,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亮剑行动,完成了食品抽检56批次,实验室检测6批次,合格率100%;联合县畜牧局对全县生鲜肉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7批次,合格率100%;开展了桶装水“清凉行动”,桶装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检7批次,对流通环节开展抽检56批次,有效保障了桶装水安全;开展了酱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酱卤肉制品专项抽检业务培训,突击检查并严厉查处了一家从事无证加工鸭脖的“黑作坊”,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全系统干部先后开展了“夜市烧烤、串串专项整治”、“早市包子店、羊肉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取缔了一批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经营现象,使全县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公安和各大品牌酒厂对我县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案件7起,办结率100%;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12家,责令整改3家。三是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希望”行动,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454家,检查校内外各类食品经营门店349家,责令整改166家,立案查处13起,有效排除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和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层层把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检查学校食堂26家次,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15家次,有力保障了考生饮食安全;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各类食品经营门店进行排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79家次,周边餐饮店181家次,食品经营门店460家次,对检查出的“三无产品”、“辣条”、“五毛食品”等问题产品进行了扣押;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检查学校食堂185家次,幼托机构97家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有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四是不断加强农村家宴监管力度。重新修订了《蒲城县农村(社区)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入调研了农村家宴流动餐车管理情况,起草了《蒲城县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家宴的申报备案、制作、监管、责任追究作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目前文件正在审议之中。前三季度共计上报家宴信息6449条,有效预防了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7大类(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蔬菜、餐饮食品和小作坊食品)46小类的食品进行了全覆盖式的监督抽检,共完成16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00批次,餐饮和小作坊食品1200批次)抽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18期,同时,在农贸市场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检测信息,让老百姓能方便、及时地了解食品安全检测结果;配合市局对我县餐饮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检,针对小麦粉制品、熟肉制品、酱腌菜、淀粉制品、干菜制品等原料进行抽检,共抽检212批次,9批次不符合安全标准,目前正在立案查处。六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亮剑行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媒体“六进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消费;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电话、信函、来访、微信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查处案件,全力保障我县食品安全。

(六)加大监管力度,药品器械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蒲城县药械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联所责任制,有力推动了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疫苗、中药饮片质量、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1月20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00余家次,责令改正46家。三是严格日常监管。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经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共检查经营单位1800余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单位46家,有效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局开展药械抽检工作,对生产、经营环节的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检医疗器械20批次,药品82批次。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了2次全县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培训会,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截止11月20日,药品监测上报314例,医疗器械监测上报78例,有力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开展了保健用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单位3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书20余份,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起。

(七)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平台,大力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积极组织企业赴省市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前三季度共完成商标申请578件,专利申请112件;积极发掘培育具有蒲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对我县地理标志商标资源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统计出蒲城椽头馍等9类可申报地理标志的特色产品,目前正在深入调研中;配合县政协对我县西甜瓜、酥梨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保护利用情况进行调研,撰写了《关于做好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意见》,草拟了《蒲城县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实施意见》;先后深入麦克罗、桥陵塑业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指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目前蒲城酥梨申报驰名商标资料已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二是全力做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先后去桥陵塑业等5家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协助桥陵塑业申报了渭南市质量管理奖,协助两家企业申报了质量提升重点项目,组织18家重点企业业务骨干赴市局参加质量管理培训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积极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全县企业逐一摸排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邀请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30余人赴桥陵塑业和麦克罗参与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完成了蒲城酥梨产业质量分析报告,已上报县政协。三是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完成了《地理标志产品蒲城酥梨》送审稿的编写工作,已上报省局等待评审;组织9家企业赴渭南市质监局参加了标准对标达标培训,已有7家企业对标成功,提升了产品质量;开展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桥陵塑业等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认证检查,进一步完善全县获证企业档案,加强企业获证监管;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三危一客专项整治,对两家车检机构执行新环保检验标准进行了检查;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审批时限缩短四分之一;指导企业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推进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取消计量保证能力现场核查。四是做好计量检定工作。开展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免费检定血压计3台,人体秤10台;积极指导企业进行台账的建立及后期维护工作,制定了强检计量器具网上申报流程。截止11月20日,共受理报送企事业单位436家,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1625台;市局考核组对我局水表检定装置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已顺利通过并拿到考核证书;积极参加全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燃油加油机计量比武竞赛,荣获陕西省计量技能组织竞赛组织奖。五是做好动产抵押服务工作。截止11月20日,共协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5起,贷款金额3.3亿余元。

(八)积极宣传动员,国卫复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迎国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创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察督办,在全系统召开了国卫复审安排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迎国卫复审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扎实开展餐饮行业整治。对国卫复审责任区域进行了详细划分,对全县范围的餐饮行业进行上门督查指导,现场排查问题并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截止11月20日,共排查餐饮门店4500家次,查处各类餐饮食品违法行为20余起,下发整改通知100余份。同时,县局成立了督查小组,对责任区域整治情况开展了督查,共督查各类餐饮门店1200家,下发督办整改通知30份。通过排查整改,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整体情况良好。三是大力宣传动员。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活动,在中心广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知识手册15000余份,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国卫复审工作。四是做好环境卫生检查。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对机关大楼、院落草坪、卫生间等进行了多次消杀,在垃圾堆放点、卫生间、仓库等地投放毒饵盒,开展灭鼠等除四害活动,成效明显;大力开展包联路段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包联路段卫生状况良好;积极配合县联创办对体育场早市、古镇菜市场、大唐秦东等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联合整治,及时排查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卫生达标。五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对全县经营主体进行网格化监管,选取阳光生活超市、联手商场、渝之香重庆小面、文汇苑餐厅等为省文创建示范点,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力求打造一批影响深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模范单位。

(九)坚持多措并举,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制定了6项制度,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面实行领导包所制,局长与18个重点市场、景区负责人、监管员和市场监管所所长进行四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明确职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次,制作宣传栏1个、宣传牌19块,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62条,张贴海报2500份,印发宣传彩页3000余张,消费警示和倡议书2000余份,LED屏滚动播放490余条,大型户外电子屏播放11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三是集中开展线索摸排。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行为的排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在蒲城县大唐秦东综合市场、联手商城、文汇苑商城等大型综合市场召开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座谈会,通过组织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市场情况;建立了定期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市管所和办案单位每月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由局扫黑办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先后出动执法车辆55台次,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填写调查摸底表1100余张,排查综合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18个,市场主体6300余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十)巩固非公党建基础,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一是不断扩大“两个覆盖”。全年开展了2次非公企业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台账,剔除停产倒闭、名存实亡非公企业7家,新组建迪威电力等7个非公党组织,单独组建119家,单建率35%。二是抓好示范引领。开展特色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集中打造了华通路桥、麦可罗等15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努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开展了“达标创星”、“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荣获“五星级非公党组织”1个,申报“四星级非公党组织”4个。三是抓好队伍建设。举办非公企业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会2次,共培训党组织书记153人次。举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蒲城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共培训出资人121人;深化“双培双带”活动,新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8名,同时,选派11名退出领导岗位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不断扩大党务工作队伍。四是引导作用发挥。组织60余名新党员赴永丰烈士陵园进行集体宣誓活动,建立了蒲城创新创业基地党建联合体,引导部门单位服务下沉,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化“百企联百村”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包联13个贫困村42户贫困户,开展产业扶持、就业扶贫、爱心捐款等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激发。

一是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机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市管、物价、食药三局的机构合并工作,实现了职能、人员、队伍全面融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修订完善了领导办公会议、财务管理、请销假和考勤等15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三是干部教育培训效果明显。组织系统干部完成了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学习,提高了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两次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党建活动丰富多彩。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积极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提效能”主题春训活动,组织全系统围绕思想建设和工作开展进行讨论座谈和“讲做评”;召开“行政效能提升年”建设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集中讨论、问题排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五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关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两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开展“我向组织话初心”主题党日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牢记使命宗旨。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找根源、制定措施。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努力实现主题教育成果的最大化。六是“三项机制”有效落实运用。对我局24个先进单位、7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鼓励激励,对5名同志进行了能上能下,向考核办报送了8个典型案例。七是纪律作风建设持续不断。开展了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制定了纪律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纪律教育专题开展了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纪律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系统学习了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言行;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警示教育”、“诫勉谈话”30人次,检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12次,检查日常工作纪律58次,印发纪律监督和查岗通报20期,处理初核线索8起,行政警告处分5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有力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为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纪律保障。八是加大信息宣传报道力度。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实行量化管理。截止11月20日,共报道政务信息239条,部分信息被省、市局和人民日报、今日头条等各大媒体采用。

(十二)坚持扶贫扶志,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八个一批”政策。目前闫家村、新苇村、南蟠、东陈庄等村的金银花产业已经成规模发展,并初步产生效益;平路村3个120*16米葡萄大棚已经建成;南蟠村的黄桃、自主发展光伏以及东陈庄的樱桃产业已经实现分红;积极联系桥陵塑业有限公司向新苇村捐赠了价值7万元的金银花灌溉配套设施,极大缓解了困扰金银花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帮助平路村和晋王村成立了劳务公司,在煤化工业园承包土方开挖、保洁等小工程,安置了两个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为每个村实现集体积累10万元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扶智扶志活动。积极联系蒲城县爱心商会向平路村捐赠价值2000元物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上组织的各种活动,推进扶志扶智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主动与县城超市对接,设立扶贫农特产品展销区,帮助贫困户构建销售渠道;为6户五保户资助2.3万元进行危房改造;为7户残疾人购置折叠轮椅,方便其出行;为3名贫困大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并联系社会公益企业,为每人捐资2000元;为1名贫困户协调2万元资金帮助家里装修;为2户2名贫困人口在本单位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月收入1500元;帮助2户贫困户改造了水电,确保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干部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对市场监管的新理论、新技能不熟悉、不适应,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机构合并后,工作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工作运转还不够顺畅,有些工作环节不够简化,工作效率不高。三是食品安全、查处侵权假冒、执法办案等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够有力,做的还不够细,缺乏跟踪指导和督查落实措施。四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还不健全,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欠缺。五是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亟待加强。个别干部存在精神不振、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落实责任、加大纠处,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9)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以巩固省级示范县成果、做好镇所标准化建设、检测中心认证验收为抓手,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商标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装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体制改革,新体制正常运行。按照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盐务实行“四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工作运行平稳过渡。一是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对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科学设定,保障新体制的顺利运行;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多次研究磋商,制定了人员分流工作方案,人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基层所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所长已经组织部门任命;四是认真做好机构下划移交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县局抽调人员,对原工商所、食药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移交。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一是召开了全县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下发《关于继续加强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投资78万元,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力争明年通过省级认证;三是认真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以上,参加省级开展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业务培训35人次,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29起,立案查处案件26起(食品类13起,药械类13起),现已结案25起(食品类12起,药械类13起),罚没款共计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二是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并重。截止目前,经许可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共2051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明139个,食品流通经营户103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各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按级别高低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400批次,食品抽检407批次,已取得检验报告407份,因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移送公安机关10起,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7起;四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管。对全县315家医疗机构和2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2次以上全面检查,县镇村三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100%。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30份,占任务数的115%。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0份,占任务数的120%。药品抽检61份,药品快速检验49份,医疗器械抽检1份,化妆品抽检2批次。其中4个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抽检靶向率较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达60%,基本实现了药品流向可控,有效防范假冒药品的流入和走票挂靠行为。

(四)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落实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二是扎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止11月底,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份,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212户,其中,内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1002户。

(五)深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一是以新《商标法》、《广告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新法的突出亮点;二是积极引导,重点培育。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105件,其中省级著名商标5件,市级著名商标7件,今年,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件、市级著名商标2件;三是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相关部门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了《关于“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规范“镇巴腊肉”品牌的管理使用。

(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健康消费环境。一是开展12315消费维权走进企业服务活动,举办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开展“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县226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等经营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个;截止目前,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56次,受理投诉举报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

(七)开展重点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成品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行业经营户642户次,查处案件11件,处罚款5.6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对装饰建材、家用电器、服装、儿童用品等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农资商品14件,汽、柴油37件,小家电10组,儿童服装12组,对抽检不合格要求其下架退市,对8户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黑名单”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约束手段。截止目前,20xx年度企业、个体年报率分别为98.29%和99.09%;共抽查企业36户,其中即时信息抽查8户,注册资本专项抽查8户,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双向抽查2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07户,其中企业137户,个体工商户170户;四是围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者诚信理念,在全县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省工商局已审批2户省级诚信单位,向经营户印发宣传标语,督促引导有LED广告屏经营户设置文明经营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公益广告120余件。

(八)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制定了《镇巴县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和《镇巴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二是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助指导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xx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企业。完成了地域产(商)品15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整体合格率93%;三是开展计量器具整治工作,对全县超市、服务企业网点在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10个燃油加油站的24台加油机,对矿山、集贸市场、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机构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用的300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四是开展了对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5家,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共登记标准26个。联系县域内有资质的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

(九)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是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20xx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2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开展了“电梯大会战”、“铁拳行动”等整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做到了底子清、人员明、设备全;三是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和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4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80人次,下达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8处,下达复查整改意见书16份,已整改隐患16处;四是积极协调成立了镇巴首家电梯维保服务站,为镇巴电梯的维保和检修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

(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全年购进盐品1778吨,销售食盐2099吨,销售总值361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对调入每批盐品,严格检测,全年食盐“三率”即:食盐计划完成率达10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7%、碘盐覆盖率达97%;今年共查获过期盐品6吨,有效打击了一切涉盐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举办为期四天的业务知识和快检能力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我为市场监管做贡献”的演讲比赛,激发热情、树立正气、提升形象;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部诫勉谈话,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xx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新职责、担负新任务的第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四局合一”基本实现,但工作业务上下衔接还需加强,机制办法上有些需要调整、改进;

二是基层所监管体制调整,少数镇对市场安全重视不够,长期包村,从事其它工作,监管悬空,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三是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合后,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10)

我叫***,现年33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管理所所长。

自从事专卖管理工作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们以打私打假为重点,把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占有率作为核心工作,加强制度管理,提高全员素质,严管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市场管控质量有效提升,卷烟销量稳步上升。

在经济市场越来越规范,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在基层烟草专卖管理所所长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强素质,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一法两条例”是我们的法律武器,每个专卖管理人员要想当一名好兵,打好仗,打胜仗,必须熟练掌握运用武器的技术,才能保护自己,取得胜利。为此,我牢记“打铁先得自身硬”的俗语,认真贯彻县局(公司)的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几年来,我每年都制定学习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篇11)

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按照分类监管要求,根据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监管,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9654人(次),巡查市场主体27412家(次)。

二、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

根据《XX区20xx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加大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到位。我局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暨黑网吧工作的重要性,把它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之中,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暨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赢得社会支持。三是强化执法效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我局坚持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疏堵结合、分类整治,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和专项治理,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经统计,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74人(次),共排摸无证无照经营20xx户,其中疏导登记285户,抄告前置许可部门211户,规范亮照3178户,取缔关闭69家,立案处罚77件,罚没款12万余元,取缔黑网吧36家,查扣电脑549台。

三、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治理工作

针对机构改革后,本局职责的变化,我局于今年6月颁布了《关于成立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局业务科之间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文件要求,依托本局职责,进一步严把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严格执法,真正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处罚的从重处罚,该处理的严肃处理,积极配合街道、乡镇及主管部门开展涉爆粉尘企业清理、“一打三整治”、“八打八治”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1XX8人(次),检查单位场所XX77家,排查一般隐患42家,整改36家,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379人。

四、开展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和年报后处理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的规定,于20xx年10月1日起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至20xx年6月30日止,20xx年度应年报数16601户(其中内资企业XX573户,外资企业1028户),完成年报数XX006户(其中内资企业XX033户,外资企业973户),年报率90.4%,未年报企业16XX户;20xx年度应年报数21259户(其中内资企业20xx5户,外资企业1104户),已年报数18979户(其中内资企业17952户,外资企业1027户),年报率89.3%,未年报2327户。

20xx年度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25212户,已年报19558,年报率77.6%;20xx年度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30557户,已年报23372户,年报率76.5%。

企业联络员确认17688户(内资企业16898户,外资企业790户)。

受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xx年度报告30家。

20xx年共有1620家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xx年共计2324家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依法报送并公示20xx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根据省工商局有关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文件要求,我局制订省工商局摇号确定的抽查企业名单,今年共开展三次公示信息抽查专项行动,针对公示的即时信息、出资信息和年报信息进行抽查核查,共检查企业1220家,按照规定对被检查企业做出相应处置。目前正在开展年报补报企业专项核查行动。

六、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74号)的规定,对我区29家错误核准其为新设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责令改正。

七、开展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相关工作

开展小微企业调查摸底及人大代表走访小微企业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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