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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2000字(通用8篇)

2023-02-05
传染病工作计划

传染病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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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xx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工作实际,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全球基金项目单独账户,三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消除疟疾专项经费账目。合理利用全球基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消除疟疾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年市、市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20xx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参加省级达标考核认证。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市(县)、区进行复核,并确认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后,报请省人民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2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进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拟定以下防治措施。

二、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要求,保证及时、有效地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通过黑板报、展板、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使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常规对教学环境进行消毒工作,使消毒工作落到实处。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将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及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

3、利用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传染病相关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4、进一步落实完善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晨检工作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例如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请病假的学生应查明病因),及时报告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校医务工作人员、班主任要利用晨会课、健康教育课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以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5、协助总务处定期做好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

6、协助总务处定期做好学校饮用水的消毒管理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舟山市教育局及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四、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请假或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继续实行晨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舟山市教育局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群集聚的大型室内活动,严防疫情扩散。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以上各项工作,使我校卫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使学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降低各种疾病在我校的发病率。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3

一、 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 “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 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冬春季节是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发挥健康教育在防病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城乡居民的自我防护和自我保健意识,切实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技术要点。

一、目标

(一)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使用各种传播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宣传,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公众了解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深入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要求各社区、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悬挂横幅,增强医务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能力,积极指导教育部门全面开展在校师生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一)流感

1.搞好居室环境卫生,常开窗,勤通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多喝水,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接触眼睛或口鼻。

2.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一年内未接种过流感疫苗者,可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费接种流感疫苗。

3.如果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

4.避免与流感样症状(发热、伴咳嗽或咽痛)人员密切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出现流感样症状,应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隔离和防护。咳嗽或大喷嚏时用纸巾、手帕等遮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会活动,以免传染给他人。

(二)麻疹

1.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没有接种过麻疹疫苗的儿童很容易被感染。打喷嚏、咳嗽、说话时产生的飞沫可以传播麻疹。

2.得了麻疹,常有发热、结膜炎、流鼻涕、咳嗽、皮疹等症状,也会有中耳炎、肺炎等并发症,严重的还会导致死亡。

3.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儿童出生后应在8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必要时进行强化接种。

4.对8月龄以下及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接种麻疹疫苗的儿童,在麻疹流行地区应实施保护性隔离措施。

5.家长要尽量少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6.如果孩子出现发热、皮疹、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在疾病的高发季节,建议去病人较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避免不必要的输液,同时要戴好口罩。

(三)手足口病

1.手足口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传播,预防手足口病要做到: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饭前、便后及处理完呕吐物或婴儿的尿片后应洗净双手,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

3.注意保持居室的空气流通和环境整洁,勤开窗,常通风。

4.家长要尽量少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一旦儿童出现发热伴皮疹的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做好隔离和消毒。如果孩子是幼儿园小朋友或学校学生,应及早告诉班级老师,孩子未彻底治好前,要在家休息,不要让孩子外出与其他儿童接触,更不要着急让孩子去幼儿园、学校上学,防止传染给别的儿童。

(四)结核病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8.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9.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三、健康教育主要策略

(一)通过讲座、培训、咨询和资料入户等面对面健康教育形式,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民健康素养巡讲和各类健康教育活动,将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渗透于公众日常生活中

1.开展健康教育“六个一进社区”活动,即健康志愿者、宣传资料、卫生讲座、公益广告、健身活动进社区,大力倡导住处勤开窗、多通风,教会群众正确洗手的方法;

2.深入社区,利用宣传日、集市等群众性节日,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分发宣传材料;举办相关内容的巡展、展览等,提高人们对重点传染病的认识;

3.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志愿者和社区健康咨询服务点作用,积极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

4.通过卫生工作网络,动员各居委、医院、学校、厂矿企业等结合各自情况,把春季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通过流动字幕、专家讲座、开设栏目、影视宣传等多种手段,及时发布权威、科学、正确的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与宣传机构的合作与沟通,积极配合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宣传,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

2.利用新闻报道、流动字幕、手机短信等途径,每天播发科普防治知识;重点宣传文明咳嗽、健康礼仪等内容,强化居民主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意识,提升个人和全社会公德素质;

3.利用本地以及卫生网站,开设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并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防病重点及时更新教育内容,加强网络建设;

4.做好疫情监测、媒体培训、风险沟通和应对,各地每天要定时收集国内外、省内外、当地媒体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权威、科学、正确的信息。

(三)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干预

1.根据核心信息,面向儿童、在校学生、体弱者等重点人群,制作不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以满足本地区广大群众的需求;

2.在社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应当在醒目处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在公共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各类防治知识;

3.组织发动专业人员、社区防保人员(公共卫生联络员)、校医等各种力量,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健康咨询和讲座;

4.加强对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医务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能力;

5.积极指导教育部门全面开展在校师生健康教育,在新学期开学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活动,覆盖辖区全部学校,特别是加强对学校晨检的指导与管理,加强科学洗手、文明咳嗽、勤开窗通风等防病行为的教育与演示。

四、督导评估和总结

各级要开展层层督导,对健康教育资料的分发、使用情况以及资料入户率、横幅的悬挂等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在进行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并及时上报各地开展的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同时做好各类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和汇总工作。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5

传染病防控年度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高传染病发现和诊治水平,做好今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 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校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 “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 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校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我校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6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该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该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加强该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该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该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该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该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该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7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校 年度加强学校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制定了一些措施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4、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2023年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好医疗工作,落实“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现将20xx年我科传染病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疾控人员素质,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县市区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疾控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根据监测结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的灵敏性、准确性,提高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逐步提高传染病事件报告的准确性。每月26号之前按时上报传染病人数,加强实验室建设,逐步对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进行网络化建设,提高标本时采集率、送检率、阳性率、结果反馈率,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计量认证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的准确性。

(四)进一步密切部门间协作。明确职责,密切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各地卫生应急信息和工作交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有序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实施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分析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的分析利用。

(六)配合医务科,继续做好加强人禽流感、非典防治。要认真按照防控预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加强应急演练。重点是继续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规范开设发热门诊和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非典和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加强和畜牧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禽间禽流感疫情时,和农业、畜牧业部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进行调查,同时进行处理”,认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七)肠道传染病防治。对霍乱、伤寒副伤寒、甲型肝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疫情。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对肠道门诊的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要加强对肠道门诊检查。已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地区,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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