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推荐计划范本: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实用版七篇

2022-11-02
司法局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司法局妇联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

为了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我们可以从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开始着手了。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要实现的目标,以及想要达成的效果,工作计划很重要,它让你在繁杂的工作中,保持冷静,有的放矢。对于写工作计划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计划范本: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实用版七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1)

一、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作用,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将安置帮教做为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优秀单位考核依据,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要对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人员明,衔接达100%、建档100%、帮教100%,安置达到85%。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清查,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清查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

三、进一步落实衔接、管控帮教措施

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定期走访谈话制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在岗职工、退休人员、党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社区共筑共建、扶贫帮困等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社区至少确定2名重点帮扶对象与辖区单位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同时,为没有生活来源的困难人员解决低保金。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困难。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2)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突出抓好预防和控制重新犯罪,实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抓示范,树典型,加强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现制订年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作用,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重点,以为全镇的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抓好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帮教工作志愿队伍的职能作用,力争在管理和服务上有新的认识。

二、工作目标

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基础台帐,每个对象都落实有帮教人员,注重教育,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时走访,做到情况及时掌握,措施及时采取,努力使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不重新犯罪,工作安心,组织放心。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分类管理,遏制重新犯罪,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个清”即: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思想动态清,生活来源清,去向情况清,现实表现清。逐一排查xxxxx—xxxxx年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并建立台帐,重新落实帮教人员, 制定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将重点人员以及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一类管理对象,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二类管理对象,其余列为三类管理对象。并按时间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月与派出所等部门核对一次,确保底数一致。

2、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作用。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要与工、青、妇、民政、工商、税务、个体劳协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帮教作用。共青团要认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下岗青少年再创业行动”活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团结青年为刑释解教人员办实事、献爱心;妇联要把提高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爱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管理目标和“ 五五”普法规划,将她们列入重点教育人群,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住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认真做好“两不四自”工作,及时总结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的途径。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3)

一、安置帮教工作现状

(一)认真贯彻落实去年8月5日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会后,我县紧急召集各乡镇综治办、各司法所长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传达了会议精神,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相关责任进行了细化落实,要求县安置帮教办、各司法所、村(居)委会保持信息畅通,衔接及时。会议中的所有工作任务要求在8月10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每个释放人员村(居)委会一定要派人随同其亲属接回并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要对释放人员及时建档,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安置帮教报到登记制、档案管理制、了解考察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等工作制度;民政部门要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和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及时发放;财政部门要对接送经费进行严格审查,对无家可归和无亲可投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依托企业要给予尽可能的扶持和财政补助;就业部门要及早安排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

(二)安置帮教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目前,全县共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2个(县级1个、乡镇11个),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达200余名,并且,每个乡镇都具体安排了一名安置帮教数据库信息报送人员。为全县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推向社会化。

(三)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及衔接经费落实情况。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协调有关部门,每年县财政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万元列入预算。对无家可归和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依托企业财政补贴每名10000元的标准,我县作为一个穷县目前还无法实现,只能明确对依托企业基地尽可能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每年都会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培训经费县财政也每年进行了足额补贴。

(四)刑释解教人员接送情况。我县在去年8月初召开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协调会,参会的有全体安置帮教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认真传达了省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明确要求自8月份以后,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由司法所(没有成立司法所的由司法助理员)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员陪同其亲属将其接回,对无亲属的刑释解教人员由村(居)委会负责接回。8月1日至今,我县共组织人员接回刑释解教人员有6人。

(五)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安置情况。我县现有安置帮教基地1个---鸿鑫工贸有限公司,历年来安置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达一百余人次。

(六)安置帮教数据平台管理使用情况。我县对安置帮教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实行了专人专机,随时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接收,随时将相关情况通知辖区责任人,以便责任单位及时对接回、报到、帮教、安置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按照数据库要求为标准制作了一套严密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采集表”,通过排查,现已将所有刑释解教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现住所地、罪错性质、职业技能、释放时间等信息录入在档。特别要求对地址或户口迁出情况要继续跟踪摸底,务必落实第一责任人,真正落实“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无缝对接机制。

(七)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今年,我县认清形势,提前谋划,以社区矫正职能的行将转换为契机,通过整合职能资源,加强管控结合力度,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在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工作的基础上,提前加强了对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及监外执行人员期满等五类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扩大了管控的覆盖面,促进了管控的渗透力,有效做好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过渡准备工作,避免五类人员出现脱管失控真空的可能,预防和减少与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在五年内刑释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中,我县没有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二、当前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缺口仍很大,影响整体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难度极大,社会对他们还存在偏见。三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思想观念难以转变,不愿与政府部门联系,帮教人员无法与他们衔接。四是有些监狱机关释放通知书,包括数据库的资料,有的书写不清,有的地址不详,给清理排查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五是外出务工人员确实很难及时详细了解相关信息,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更是难上加难。六是衔接管理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其原籍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七是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八是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刑释解教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刑释解教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1、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切实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和完善工作台档的同时,尽快将管理软件使用纳入正规。

2、加大协调力度,把刑释解教人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使他们获得政府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3、要突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没有改造好的“危顽犯”和“三无”等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点人员的脱管失控率。

4、落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衔接工作的补充意见》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议上级部门将接送经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补助费预拨给县级,以便及时拨付给接送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基地建设的困难是有目共睹的,建议上面要么出台什么刚性的政策或法律法规给予基地足够优惠的扶持,用以调动和挖掘基地吸纳刑释解教就业的积极性;要么政府出钱办一些公益性的企业,解决他们的过渡性安置困难;要么别把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基地建设的调子定得太高,太虚。否则此项工作很大程度只能流于形式,疲于应付。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4)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安置工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

切实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与监所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制度,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以释放人员信息。做好与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前的对接工作,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及时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

依托基层党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家庭“四帮一”的帮扶模式,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实行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定期考核,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防止重新犯罪。

三、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救助工作。

积极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向刑满释放人员宣讲国际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安置意愿和安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八、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镇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九、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全部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存和高危人群信息库。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抓手,着力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三、工作方法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考核和督查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6)

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2)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3)近年来,拜城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四个环节,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接到自治区九厅的文件,我局紧急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11月下对各单位进行了督导考核。自xx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71名,目前已安置317名,安置率87;列入帮教对象371名,帮教率97;重新犯罪率为0,我们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司法局(篇7)

一是更新观念。由以政府行为为主逐步转变到全社会共

同关心,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二是政策扶持。全县各级、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提供便利条件。如县劳动就业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劳动技能、减收免收劳动就业信息费、管理费、培训费等办法,使一大批释解人员重新找到了工作。三是技术扶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