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热门

2023-12-21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

为了可以完美应对即将开展的工作,此时我们可以动笔来写一篇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能推动我们的工作步伐。工作计划写好的技巧是什么?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热门,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1)

非法集资陈案处置调研报告

一、非法集资陈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全市法院非法集资陈案数为48件,移送执行案件24件,执行终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为4929.25万元,其余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或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处于停滞状态。

二、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存在的难点、问题

1、涉及资产较多处置问题复杂

“跑路”的被告人虽然在短期被抓,司法部门就具体案件进行登记统计“损失”,然后让集资参与人回家等待处理结果,但在数年之后拖而不决,无法兑现,集资参与人在观望一段时间后,出现因“承诺无法兑现”而频发上访事件。众多非法集资案件事后处理情况显示,集资参与人刑满释放后,缺乏后续的有效处置措施,一旦被告人自恃不必偿还债务,新的社会风险就会加速累积,自然又会带来新的风险和社会矛盾。

2、处非机制难以适应形势

现在的处非机制在中央层面是银监会牵头,地方层面是政府金融办牵头,的确曾经发挥很大作用,但是现在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且不说地方金融办人员少力量弱难以承担牵头责任,就算人多也于法于理不合。让一个金融部门,甚至一个非专业的金融协调部门来协调法律问题和维稳问题,必然缺乏法理基础和制度支撑,所以各地办案中普遍感觉处非机制运行不畅,支持不力,协调困难处置缓慢。实际上,复杂的社会问题处置离不开党委政府的牵头协调,政法委牵头更合适一些。

3、非法集资财产处置的法律规定不完善

非法集资案件的财产处置类似于破产程序,当前的法律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谁来管理,谁来变现,谁来发还,都缺乏制度性安排。有的是政府牵头处置,有的是公安机关处置,有的是法院发还,各部门相互在推,都不愿去处置,财产处置进展很慢。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刑事判决书中载明:扣押在公安机关的财物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人,其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或者扣押的涉案财物以及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也有判决书会载明: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尚未返还的投资款;责令被告人对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承担退赔责任。如何执行落实上述裁判内容?公安机关认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限于妥善保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制作详细的清单随案移送。至于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属于法院执行生效判决的范畴,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履行无关。法院则认为,刑事判决书中既然对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作出由其返还受害人,并负责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的处理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判决书的判决要求履行其职责。对于追缴财产和责令退赔是否属于法院执行的职责范畴,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此作规定。

4、追缴财产、责令退赔在非法集资案件判决执行中的应有之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从程序上对追缴和责令退赔规定配套的保全措施,导致法院作出的追缴和责令退赔判决难以执行,因此得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追缴”的性质属于一种财产保全性扣押。非法集资案件民刑交织,而民事裁判与刑事裁判涉及的案件定性、诉讼规则、财产保全及执行等法律规定均有着很大差别,此外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各地的法院、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信息沟通流畅、协调合作顺利也很难实现。

三、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工作的重点

1、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深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资讯排查清理活动,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等领域已查出的风险,再次组织深入核查,逐一消除隐患,防止风险蔓延扩散。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检、法机关要持续保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高压态势,把追缴涉案资产工作贯穿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依法追缴集资人及一般参与者的非法所得,做好判决后的继续追赃工作,消除集资人“执行刑罚即不用还钱”的侥幸心理,有效震慑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重大、后期处置复杂的案件,公安机关要依法快速侦办、移送;检察院、法院受理案件后,要在法定时间内完成起诉、审判执行工作。

3、加快陈案处置进度。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 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措施,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办案时限、处置进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快处置节奏,重点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案件和发案5年以上善后处置未完结案件存在的问题,确保陈案处置取得明显成效。认真梳理10年以上善后处置仍未完结案件的症结,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快办结。

4、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案件处置全过程,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注重矛盾源头预防和依法化解,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释法析理、教育疏导、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工作的建议

1、全面排查。要对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处置最新进展情况认真梳理,进行一次彻底地摸排核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发案10年以上未结案的要单独报,并书面说明未办结的原因,明确办结时间、办结方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开展陈案处置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2、集中整治。在案件核查基础上,切实掌握陈案情况,落实处非工作主体责任,对已判决案件协同公安、财政等部门组成善后处置工作组,制定处置工作方案,积极启动涉案资产清偿兑付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3、完善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环节流畅有序。对标情况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分类处置风险线索。进一步整合案件处置力量,形成以司法、行政部门横向纵向联动机制,重点攻破执行难、资金清退难等问题,依法加快非法集资相关案件善后处置工作进度。

4、监测预警。拓宽信息监管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风险排查机制,密织纵到底、横到边的监测预警网络。对于监测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要加强研判,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预警提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正面报道,多渠道多形式提升群众防非意识,为非法集资风险和陈案处置化解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2)

标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计划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问题日益严峻。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宣传的目标、方式、内容和实施计划等方面详细阐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计划。

一、目标设定

1.教育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提高他们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避免成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

2.增强观念转变和风险意识:通过宣传活动,使群众从盲目追求高收益、投机快钱的观念转变为安全、稳健投资的理念,以及形成正确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的意识。

3.建立防范机制:提高社会对非法集资的全面防范意识,推动监管机构健全防范非法集资的机制,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宣传方式选择

1.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渠道,通过制作相关宣传贴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全面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

2.社区宣传: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送宣传单等,直接面对群众,引导他们正确了解非法集资风险和如何甄别非法集资项目。

3.学生教育:通过在学校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演讲、主题班会等活动,教育学生抵制非法集资、培养财商意识,以免成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

三、宣传内容设计

1.案例分析:选取一些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展示非法集资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风险,使群众能够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2.法律法规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性质,呼吁群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打击,增加违法成本。

3.风险提示:通过宣传手段向群众传递风险提示,例如提示群众谨慎参与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避免被非法集资者蒙蔽。

四、实施计划

1.筹备阶段:成立宣传工作组,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包括宣传途径、宣传内容、宣传时间等。

2.宣传准备:根据宣传方案准备宣传素材,例如宣传海报、手册、PPT等,并进行稿件的撰写、稿件的审校和美编等工作。

3.宣传实施:按照宣传方案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组织相关活动和讲座,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互动,提高宣传效果。

4.宣传评估:对宣传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收集社会反馈意见,及时修订宣传方案,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计划将通过教育群众、增强观念转变和风险意识,并建立防范机制等方式,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为了更好地实施计划,我们应充分利用媒体、社区和学校等渠道,合理设计宣传内容,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只有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防范非法集资的发生,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3)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三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一篇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局《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甘肃省监管局《关于辖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指导下,根据公司总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我营业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营业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小组,加强统筹协调

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后,我营业部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任活动小组的总协调人,积极推进各项投资者专题活动,确定了各项主要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计划有序的开展。

2、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内容

1)客服中心按照公司总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内容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相关内容的风险提示。

2)客服中心通过跑马屏滚动方式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投资,相关内容有:《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风险提示。让投资者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危害,引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理念,合法理财。

3)客服中心对营业部投资者做市场投资策略以及行业基本投资分析研究方面的讲座,通过以现场讲座交流形式让投资者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价值投资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让投资者尽快形成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为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讲解。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引导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为中心的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宣传讲解。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二篇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三篇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50号)精神,我市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

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宣传重点

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

宣传月中,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动、联通、电信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宣传短信,提高覆盖面。五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四、细致排查清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的重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

通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做好全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意识,按照《xx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xx打非办〔2020〕1号)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20年5月25日至6月5日,在我乡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要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有关的金融知识,引入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依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动员村支部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运用乡村之声和**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三。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和部署阶段(2020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2)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 总结改进阶段(2020年6月4日-6月5日)。要在总结宣传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镇办事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方案的制订;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通过村村响按时**;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宣传资料;对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要严查,对犯罪分子施加高压,形成有效的宣传效果。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普及宣传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对超出业务范围开展融资服务、存在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进行调查。

农业综合站:负责全乡各类农业互助合作组织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预防以林业发展名义融资项目为主体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设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综合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乡打非办。

xx乡人民**

2020年5月25日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5)

按照《成都市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成金防领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小学切实按照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

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敖平镇雅居乐小学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 积极实施

(一)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主渠道作用。广播站负责通广播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介绍非法集资危害和识别方法;党政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班级微信群、短信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覆盖。 

(二)加大公共场所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教职工在校门口发放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各班级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警示画报,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标语、广告等,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三)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利用升旗仪式全校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讲座;各班级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班队活动,广泛提示非金融机构企业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违法性和风险性,引导农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

三、 注重效果

**小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下发宣传资料,以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使广大员工和学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了家长及师生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了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21]18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函》(农(经综)处函〔2021]69号)要求,定于6月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农经站结合自身职责,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重点内容宣传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广大农民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以及各类涉农组织等领域,强化警示提示,使农民群众懂得,做生意要有本钱,借钱要还,投资要承担风险,做坏事要付出代价,“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做好三农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涉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创新宣传渠道和方式

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进组、进合作社,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一)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合作社、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广大基层农技(农经)人员、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骨干群众,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村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四、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处非工作职责,接本通知后,立即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要积极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五、有关要求

宣传月期间,省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请各地积极参与。同时省处非联办编写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见附件2)供各地宣传时使用。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1日前报送市农经站,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6月-7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环境,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为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21年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带来的变化,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 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活动。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新兴城镇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地区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养老机构要充分运用广播室、宣传栏、传单、海报、宣传册、横幅标语等方式,重点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各县(市、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配合支持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3.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市担保协会等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确保本协会会员单位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不为非法集资活动站台发声。 

4、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稿件创作报送工作,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非宣传作品 (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

5、各县 (市、区) 民政局要充分发挥县属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三) 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

1.根据我市非法集资发案地区相对集中、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对社区、农村、养老机构、金融机构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2.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农村,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 (市、区) 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各县 (市、区) 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各县 (市、区) 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附件2)。

(四)各县 (市、区) 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7月8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件1)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有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我局将通过“承德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定期予以发布,并择优报省民政厅,通过金融动态、 “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予以编发,积极推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