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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模板

2023-02-28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预案要写哪些内容呢?防灾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为了面对突然发生的事故时。很多时候都需要撰写相关的应急预案,感谢阅读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篇1

1、接到食堂燃气报警后,安全应急小组人员在赶往现场前,应首先关闭移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到达泄露地点后,切记不能按门铃,同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要求协助。

2.发现燃气灶、开关和管道漏气,应立即关上总开关,停止使用燃气。并立即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驱散燃气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检查。

3.发现燃气泄漏时,严禁火种进入,严禁开、关电灯,拉、合电闸,严禁敲击金属器具和抽烟点火,以免将事故进一步扩大,否则将引起爆炸和燃烧。

4.当夜晚发生燃气泄漏时,安全应急小组人员在赶往现场检查时应用手电筒检查,鞋底不能带有金属片,以免与水泥地磨擦产生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5.当发现燃气管道有泄漏,并及时关闭输气阀门,若裂缝较小时及时采取临时措施用胶布或用香皂、肥皂将漏气处封堵,立即请燃气公司进行检查、维修。

6.食堂若发生燃气失火时,发现人员应先关燃气表开关,立即用灭火器或湿布进行扑打,并迅速通知上级领导。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迅速通知消防部门,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单位、地点、何种灾害、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

7.在通知上级领导时,应讲清楚燃气泄露的原因、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篇2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抢救小组

二、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发生食品中毒或凝似食品中毒后,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省教育厅、成都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2.把有食品中毒症状患者迅速送医院救治。

3.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迅速排查食用有毒食品的师生员工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6.做好师生的工作。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组织分工

1.组长:对抢救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召集抢救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具体布置和协调抢救工作。

3.后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组织救治食品中毒症状患者及安排食用有毒食品师生员工检查身体;安排抢救工作用车;保留涉嫌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参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保卫处:负责保护涉嫌食品中毒的食品加工现场;维护抢救现场秩序;处理可能引发的突然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5.卫生科:调动卫生科工作人员对中毒人员现场处理,做好其它可能并发症的防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篇3

为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院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与学院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涉事单位(部门)分管院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2、邀请、接待采访公共事件的媒体记者。

3、收集媒体报道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形成舆情报告,及时向学院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是学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共事件发生后,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师生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2、统一口径,注重效果。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院党委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即把学院已经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措施和办法向公众表达清楚,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3、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公共事件发生时,同时启动现场处置和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和现场处置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在发布信息时,注重报道学院积极采取的行动,及时通报事件处置的进展。

五、预警信息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

1、重大突发事件(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领域工作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受境内外媒体和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校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外主要传统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报道,并进行论坛讨论。

(2)境内知名商业网站报道,并有网民在网上留言。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进行讨论并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现大量传播和评论。

2、较大突发事件(I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和稳定造成影响的,或可能在小范围内引起公众不满情绪的,受境内少数媒体和各大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少数新闻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有相对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少量传播和评论。

3、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指小范围内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般危害和影响的,受极少数媒体和网站关注,尚未形成有规模的网上讨论,但继续发展很有可能对学院带来不良影响的突发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极少数新闻媒体和商业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论坛有相关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3)主要在本地论坛引发关注的负面舆情。

六、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在发生引起媒体关注的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启动本预案,将相关的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分析研究、决策发布范畴,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主动沟通、冷静应对,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1、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听取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按照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做出的指示,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2、应急处置

(1)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涉事单位(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告。一般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报告内容:舆情的基本内容、首发时间、首发媒体、网站链接、传播情况、舆情的真实情况、背景材料、其他辅助材料等。如涉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需连续报送舆情,内容还要包括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对预案,根据舆情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重大舆情,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舆情研判会,听取涉事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指导舆情处置,并同步将舆情情况上报至省、市相关主管部门。

(2)事件处理

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涉事单位(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和具体情况汇报,全面准确掌握事件真实情况。领导小组要快速决定处理意见,果断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少危害和影响,避免负面舆情进一步传播。

(3)发布权威信息

经过现场处置后,要综合评估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情况,相关部门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作正面回复,通稿内容要客观反映事件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等,文字要严谨、无歧义。

(4)舆情跟踪

应急处置过程中,如在本地网站、论坛发现不实信息、有害贴文等,须立即协调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途径迅速协调删除、断开链接、撤除专题,同时保存相关证据,确定责任人员。

舆情监控人员须将突发事件设置为关键词纳入监控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密切关注网上有关的新闻、帖文、博客、微博等的动态,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贴后,要及时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再跟进回复。在舆情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能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有效处置网上舆情。从而实现对网上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5)组织舆情引导

统一调度学院网络宣传员,分工负责重点网站、论坛,组织专门队伍,运用网络语言,按照统一口径发贴、跟贴,让正面声音主导网上舆论。需作辟谣的,立即用事实澄清,压缩谣言传播空间。舆论引导过程中,防止关联炒作和延伸报道,形成新的舆论热点。

(6)加强新闻宣传与管理

学院有关单位(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服从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内容的采访。对于已授权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应给予积极配合。

遇到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学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具体情况。(上报材料应包括媒体报道材料、学院对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学院对外答复口径、学院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争取上级领导机关支持的具体事项、学院联系人等内容)。

(7)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集中处置一段时间后,待事件平息,舆情平稳,经综合研判,积极协调将有关信息淡化处理,尽快冷却话题,直至负面舆情消失,宣布结束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共事件相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事件处置后,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擅自发布、编造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实习报告网 www.sxw9.com]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按编号在网上查询),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伯高

副组长:

滕艳方晓春陈国忠陆仁杰

成员:

王槐堤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陈义荣

成员:王新民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方晓春

成员:陈中琳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顾其斌

成员:顾桂海潘瑞平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纲

成员:顾国玉黄振宇史存进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滕艳

成员:唐达王槐堤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一)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43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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