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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2500字(模板8篇)

2023-01-17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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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1】

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xx〕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xx〕99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安字〔20xx〕7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宝安发〔20xx〕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建城〔20xx〕29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县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设施等。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气化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帐是否健全,是否针对运行15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道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和监控运行方案;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铁路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县燃气办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组织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安委会和县政府。

(三)县级巡查。从现在开始,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巡查组由县住建局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燃气办和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巡查采取听取各镇(区)落实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抽查本次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2】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__发展进程。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4】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13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各学校要深入巩固前期学校危旧房屋隐患专项排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一)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危旧房屋安全方面,根据前期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修缮加固到位,严禁使用D级危房。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的督查工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着重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校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五、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部属高校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书面版、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的,通过隐患排查,全面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及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校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副校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对安全大检查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督促检查并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四、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安全检查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及各班班主任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部门自查阶段(本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从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构筑物安全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检查,加强对教室、楼道、楼梯、宿舍、实验室、餐厅食堂、配电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力度,全方位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查找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学校将加强对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的指导,对安全检查不全面、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深入的部门,将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下月初):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重点及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自行整改的,无论是否整改完成,都不予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开展自查,在学校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发现各部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

1、消防及应急演练情况:检查校园各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楼道、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无损;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是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2、安全档案材料:是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了教育及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复查验收;各类安全会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敲诈或勒索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违法犯罪等其他活动,是否存有扰乱校园秩序、影响校园安全的违法行为;校园周边是否有非法小卖部以及是否有出售带有暴力性质的光碟、书籍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二)后勤处:

1、设备设施管理:全面排查校园内设备设施、楼梯、楼道、门窗等情况,防护围栏、栏杆是否完好无损,校园道路、楼梯、楼道内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带电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电器管理:对校园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或绝缘现象,线路以及电器设备有无打火或异味现象,有无私拉乱接电源情况,各处电器开关、插座以及灯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电器设备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接地。电器设备周围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等重要电器部位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挡鼠板,电工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3、校园建构筑物:遇有在校园施工的单位是否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等用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或措施;各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完好无倒塌或者高处坠物的现象。

4、校车管理:全面检查校车的完好情况,检查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检查车辆驾驶员是否在每日启动前对车辆整体性能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驾驶员是否有酒后上岗或带病上岗情况;校车停放时是否按照指定位置进行停放,是否有阻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5、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食堂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的制作、加工及储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的管理;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桌椅是否摆放有序,餐具是否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三)教务处:

1、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子阅览室、化验室等安全管理制度,化验分析仪器以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相关的使用记录,是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

2、设备设施:教学教研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的现象;涉及悬挂或者高处安装的电教设备设施是否悬挂或安装牢固,无掉落危险。

3、宿舍管理:配合保卫处及其他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以及学生宿舍及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外来人员情况,宿舍内有无违规使用非法电器的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宿舍内是否藏有管制刀具等在内的违法违规工具。

(四)其他各部门:

1、其他各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全力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验收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督导,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安全时刻不放松,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及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6】

为强化安全管理,公司坚持认真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公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本安全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宣传载体,以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重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等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安全行车事故不超过22万公里/次,承担同责以上交通责任亡人事故不超过2200万公里/次。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GPS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2%,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率100%。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

以“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措施有效落实”为标准,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级落实安全责任,与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内部协调,做好职工的岗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工作环境常见的安全隐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及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的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日常教育和培训。各单位(部门)每月至少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做好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知识学习工作。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对于每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需立即对隐患采取可控措施,减少隐患带来的危害,确保各车辆的正常运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需达100%。

2)开展2-4次应急演练,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综合

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储备相应的应急所需的救援物资和器材。

4、开展好检查、督查工作

对执行检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完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报送、处理和反馈渠道,保证安全检查的高效性。

1)各单位(部门)做好联合检查、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工作;

3)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强化对货运车辆运行中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驾驶人员违章行为,针对天气变化及时发送信息提醒,确保行车安全。

5、提高车辆管理力度

1)认真落实车辆每天例检例查、日常保养工作,认真填写例检记录存档备案,不弄虚作假,坚持“行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落到实处。禁止带病车上路行驶,及时保养调校,保证车辆正常营运。每月按要求对车辆年检、二级维护到期的车辆做出计划,并做到月头计划通知、月中提醒、月底落实的工作原则,为安全行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凡上路运行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和有效证件。

3)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三危物品”检查工作严查严堵。

6、做好驾驶员资质审查

1)严把驾驶员入门关。根据公司《营运车驾驶员招用管理规定》,严把准入关,提高新招驾驶员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操作不当,技术生疏的驾驶员,拒绝准入。

2)严格复审驾乘人员资质。凡不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安全意识薄弱的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从业资格。

7、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根据上一年工作情况,按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并做好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验收工作。

8、突出奖惩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机制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事故发生,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核心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奖惩内容,提高驾驶员纠正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奖惩制度,并对奖惩情况及时公布。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7】

根据区政府政办【20xx】31号《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中旬-9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辖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

副组长:负责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小区整治施工、二次装修、拆除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

(二)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涵盖全区房建项目、小区整治工程、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拆除施工等所有建设领域内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禁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同事在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监理,确保在职履责。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情况;复查和督促各种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完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旁站。对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或不按指令停止施工的,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有针对性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应在岗履责。

2.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配备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4.建筑施工工地食堂卫生情况。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上墙,炊事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5.特种设备的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要求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进行日常安全、维护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方案论证、审批、检查、验收、实施。高大模板、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实施。

7.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有效。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确保安全、有效。

五、检查方式

本次全区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将深入、细致地开展两轮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项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报告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中旬前上报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查。

(二)行业检查

针对本区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区监督机构、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牢牢盯住不放,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序、节点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区安委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城乡建委质安处。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8】

为促使我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和《××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任务及目标

1、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情况、责任追究情况、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仍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进行后督察,并提出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或建议。

2、重点检查企业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培训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废水、消防水及事故状态下水排放口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3、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等。

二、 检查范围

1、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名单见附件一);

2、20xx年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企业(名单见附件一);

3、20xx年以来各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4、存在环境风险的尾矿库(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企业(由各市州调查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涉水企业);

6、重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领导批示案件等涉及的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7、其它有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三、 进度安排

1、6月10日前,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本地区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以及联络员和业务骨干的检查培训工作;

2、6月11日至15日,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等自查工作;

3、6月16日至30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局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4、7月1日至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检查对象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检查核实工作,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于7月15日前筛选的重点隐患企业及风险源名单上报省厅(填报附件二),对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督办;

5、8月1日至10日,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完成检查表在线填报工作;

6、8月11日至20日,各市州环保部门完成对区县级环保部门填报信息的审核和分析汇总,形成大检查总结报告并报送省厅;

7、8月21日至31日,省厅将组成多个督查组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8、9月1日至10日,迎接国家环保部的督查。

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切实组织大检查工作。

2、严格落实,务求实效。各市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企业或者尾矿库实施现场检查,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并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完成检查信息的录入工作。检查中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立即立案查处,环境风险隐患应立即整改落实,重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上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应及时报请政府淘汰,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强化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省厅将组成由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宣教中心等单位参加的督察组,结合重点信×案件、领导批示件、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对各市州开展大检查活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各市州已查明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总数的20%,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进行区域限批;对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市州年底考核直接挂钩,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5、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每月30日前必须向省厅报送本月的工作简报,并按时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

五、 验收内容

1、成立了大检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制定了工作方案;

3、组织了大检查活动的业务培训;

4、开展了相关宣传报道活动;

5、填报了《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并进行了在线系统录入工作,每月30日前向省厅上报了当月工作简报,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大检查活动总结;

6、达到××相关的整治要求:

(1)检查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及时报请政府淘汰;

(3)排查出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及时上报省厅,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4)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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