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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

2023-01-08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

在工作上,做好计划提前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更好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去制定好方案。方案要有创新点:概念创新、技术创新、产品介绍方式创新,你正在尝试写方案吗?也许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合你胃口!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篇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规定,结合两型产业园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好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主任安全生产职责。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每季度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分管科室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月组织两次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分管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三)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负责园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科室主要负责人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安全专干职责。安全专干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责任,经常到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状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能排除的,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把防止事故发生当成自己中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约谈警示、谈心对话、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真履行。

(二)增强监管能力。各科室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目标管理。各科室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严格考核,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职尽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浏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主要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以直接监管为主”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安生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及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监站:陈敬武;派出所:汪祚华;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

1、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三)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运管所:周桂金;交警中队:黄仁龙

主要职责: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道桥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打击非法客运。

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校车严格实施新标准审验。组织指导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治工作。

(四)公共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派出所:汪祚华;文广站:唐江南;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抓好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中:蒋思勇;中心校:李永志

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督促学校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法履行安全宣传、管理和保护职责,创建“和谐校园”。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以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督促学校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六)食品药品和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院冯日春

主要职责:

1、负责消费环节餐饮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安全处置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七)工商贸流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赵云

主要职责:加强对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以及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

(八)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政华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土资源所:雷小福;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机制和远程监控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九)防汛、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站:莫华锋;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全面履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职责。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森林扑火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扑火队伍技能培训,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按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协调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十)水利、河道采砂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盘登基;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设施及水库(水电站)、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打击和清理无证采砂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河砂资源开发秩序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法采砂伤亡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1、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到辖区(主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镇长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辖区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行业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行业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行业的安全隐患。

(二)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宣传、抓督促、抓落实。

1、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辖区重点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亲自组织查处所辖区域内的非法企业,及时组织排查治理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范围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范围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三)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并具体承担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同时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沟通情况。

1、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所属重点部门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2、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分管范围内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亲自组织查处分管领域内的非法企业,及时组织排查治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各级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时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自接到事故报告后,1个小时内出发赶赴事故现场。

四、工作纪律

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约谈和述职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居)辖区内一年发生1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打造平安水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县水利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创建平安水利,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个必须”责任制,即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推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

三、主要职责

1、局长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局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机制,安排布置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职责: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抓好贯彻执行;受局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检查治理;监督行业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组织领导对有关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

3、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联单位及分管股室,主动开展行业监管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4、局属各股室、站职责:根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全力做好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全力维护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平安大局,协助分管领导完善业内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部门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5、各基层水管单位职责: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动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巡检排查,做到无死角无遗漏,有登记有处置有结果。配合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按时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按要求填报安全生产报表,及时向“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上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情况。

四、责任划分

XX:负责水利系统全面工作。

XX: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扫黑除恶、档案、工会、综治民调、信访维稳、计划生育、民兵武装、关工委、老干、科协、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对接纪检监察等工作。联系湘滨垸、南湖垸。

XX: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内审、后勤、河道、河湖管理、水政执法、行政审批、水库保洁、堤防标准化建设、水保水资源管理、优化经济环境等工作。联系城南地区、东湖垸。

XX:负责防汛抗灾、水利建设、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管理、电排、水库移民等工作。联系湘资垸、城西垸。

XX:负责立业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公司等工作。联系长仑地区、青潭垸。

XX:负责人事、水利经济、联村办点、精准扶贫、一书记等工作。联系岭北垸、挖泥船队、物资站。

XX:负责工程规划、设计、项目评审等工作。联系沙田垸。

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以及文书文件印章等的安全监管。

后勤中心:负责食堂饮食安全监管及办公楼消防、电梯、门卫安保等安全监管。03kkk.coM

安全监管办:负责局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系统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相关安全生产信息等。

建管中心:负责职能范围内水利工程及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电排总站:负责外排中心泵站检修、机组运行等过程当中的安全监管。

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当中的安全监管;全县重要流域防洪调度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范围内水管单位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和相关预案的技术审核工作;防汛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全县防汛相关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农饮办:负责职能范围内农村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水厂保卫、制水、消毒、供水、维修等安全监管工作;水质检测中心负责职能范围内农村自来水厂的水质检测监管工作和相应的水质检测实验室化学试剂安全监管工作。

水政大队: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负责指导全县涉水码头、渡口等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河床砂石尾堆清除和阻碍行洪安全的房屋拆除、废堤刨毁、林木作物清除等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立业公司:负责公司及其项目部所有承建水利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

水土水资源局: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及工程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档案室:负责档案资料保管安全及涉密安全。

五、强化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1、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做到尽职履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为年度单位考核和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效能低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因失职、失察、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篇4)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巩固和深

化安全生产“四大体系”(监管体系、责任体系、应急防范体系、教育培训体系),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三、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把安全生产纳入供水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集团领导安全生产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部署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重大问题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各自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督促分管部、室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部、室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中各项内容;

2、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强化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加强对水源水、供水水质的检测检验,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及市民用水安全;

3、新建道路、小区等在安装供水管道过程中,督促承建单位完善供水设施,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确保正常稳定供水,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反恐怖工作能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4、各部室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部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协调,谁协调、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督管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具体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是工作的重点,主要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各成员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具体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室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定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方案。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追究责任:

1、因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不力,或因决策失误,引发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安全事故和事件的;

2、因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得不到落实,导致本部门安全工作混乱,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3、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需要追究责任的。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案(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明确和落实党组成员、职能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零事故” 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各单位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落实好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

(三)坚持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2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月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1次和各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听取4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月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1次以上的工作制度。

三、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赵吉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万振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再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治平 办公室主任

徐 斌 市政管理科科长

刘福贵 执法监督科科长

胡学智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政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徐斌同志兼任。

(二)工作分工

组 长:赵吉文 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总责,主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万振林 协助党政一把手具体分管综合执法监督、局机关办公室、法制监督科及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组长:王再龙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党政一把手具体分管市政管理科、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环卫行业及其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党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城市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分管单位(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行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每月定期听取分管单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分管单位(行业)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5、对分管单位(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调研分析,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单位一把手明确整改领导责任,限期整改销号。

6、分管单位(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的责任追究。

(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在中卫市委、政府、市安委会和局党组领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区、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全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事故隐患整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调查处理本行业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活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或安全例会、专项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每月组织1次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等重大活动。

(五)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政管理科: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与中卫市安委办、市局下属单位的联系协调;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拟制综合性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指导性工作文件;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或参与由中卫市安委办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局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承担局应急办工作,负责应急值班信息报送工作;组织指导防汛、防震、防灾、消防等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责任人:

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工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发生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车辆、经费保障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盗窃案件、扰乱办公秩序和暴恐事件的发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督查本科室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工作;负责日常值班工作。

责任人:

执法监督科:负责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角度对我局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办法、标准进行审核;负责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监督、指导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协助下属单位做好本部门各类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查本科室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工作。

责任人: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区内道路、路灯、景观水道、护栏、广场、公园、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改造、维护、管理,防止市政设施损坏引发事故;负责抓好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护;负责对车辆驾驶员和环卫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时作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组织和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行业监管工作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指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尽职尽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责任人共同负责。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建立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抽查和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责任制,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高度重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考核、整改和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四)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实施“一票否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列入年度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不力,效能低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因失职、失察、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要通报批评,对各单位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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