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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的方案3000字模板

2023-01-02
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

本文为零思考方案网推荐专题“岗位设置方案”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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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1

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政策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批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20xx‟17号),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

1、本单位岗位设置目标方案为:

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2、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三)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岗位条件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熟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具体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3.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有强烈的工作激情和再学习的能力,努力实干、有韧劲。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5.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各项职责任无投诉。

具体条件:

1.具备《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3.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4.思维活跃,思路清晰,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取消聘用资格。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8)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良好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 充分 调动全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实施范围

( 一 )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范围包括学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和雇员制人员,其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 ) 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应任职条件,采取“档案聘用”的办法只确定其岗位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记入档案。

( 三 ) 内退人员属于在编

在岗人员,不再晋升岗位等级。

三、基本原则

( 一 ) 科学设岗,宏观调 控。坚持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专业队伍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和各类岗位数量,加强宏观调控和动态管理。

( 二 )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 三 ) 按岗聘用,竞争择优。 明确岗位 职责和任职条件 ,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 四 ) 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人才选拔、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岗位设置

( 一 ) 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

1.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为目标。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逐步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x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x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3.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 ( 系 ) 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以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

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设置x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以适应提升操作维护水平、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的需要为目标。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x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 二 ) 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1. 岗位总量。学校按照精干高效、适应发展的原则,根据 学生规模、职工现状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全校岗位总量,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性质、职责、规模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量。

2. 岗位类别比例。学校 根据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x% ,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 x% ;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x% ;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x% 左右,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3.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x 。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 x ;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x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x;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x。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向教师岗位倾斜,正高二级岗位只设在教师岗位,正高三级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正高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4. 管理岗位等级比例。学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四级、五级职员岗位数,一般按校级领导班子的职数确定;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x% ,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x% 。

5.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比例。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x% ,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x% 。

6. 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因事业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特别程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7. 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上级管理部门核准后保持相对稳定。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 三 ) 岗位职责任务

岗位职责任务是工作人员在其受聘的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它是教职工进行岗位申报的重要参照和学校开展岗位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统一制定教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 具体见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发展目标对各类岗位的工作需求,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形成《岗位说明书》,报人事处备案。

( 四 ) 岗位任职条件

1. 基本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2. 岗位申报条件。在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 ,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由上级管理部门制定;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四级、五级职员的任职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管理部门制定;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的 聘用申报条件 由学校制定,具体见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 一 ) 岗位聘用组织

1. 学校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推荐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人选,研究决定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教师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核确定七至十级教师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四至六级教师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学校成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核确定七至十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四至六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 学校成立“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管理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查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全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审查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 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机关各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 ) ,负责本单位职工岗位聘用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核确定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和三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审查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二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对应的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审核。

7.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投诉与申诉受理工作组”,负责接收岗位聘用工作中职工的投诉与申诉,进行事实调查与认定,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争议较大难以裁定的事项,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8.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学校各级聘用工作组织和单位 ( 部门 ) 在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徇私舞弊等行为。

( 二 ) 岗位聘用程序

1. 公布岗位。学校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事项,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 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条件,确定申报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填写相关报表,准备支撑材料。

3. 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联合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 成果认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5. 确定拟聘结果。学校各级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对照相应岗位要求,审查申报人材料,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确定申报人的拟聘岗位。

6. 拟聘结果公示。学校将各类、各级岗位拟聘结果在全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并对接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和公布。

7. 公布聘用结果。拟聘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党委会审定后,发文予以公布。

8. 聘用结果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上述工作程序仅适用于全校大规模岗位聘用。在同一聘期内,原则上不再开展岗位晋级工作。日常人才引进、局部岗位调整及职务(职称)变化等所需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等代行岗位聘用工作组织的职能。

( 三 ) 相关政策说明

1. 根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要求,学校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确因需要兼任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双肩挑”人员指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聘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担任管理岗位七级以上领导职务,并且继续承担部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教学单位和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单位的行政领导岗位,一般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这些单位的党务工作岗位和其他专职管理岗位,纳入管理岗位管理;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作为“双肩挑”人员管理。

2. 专职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学系 ( 院 ) 一线专职辅导员、学工干事、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直接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专职辅导员须选定本人的主岗位类别,选定后一个聘期内不得变更。选定管理岗位的,可评聘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和进行管理职员定级,但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不得评聘思政系列教师职务;选定教师岗位的,可评聘思政教师系列职务和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但不参加管理职员定级,不得评聘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专职人员参照专职辅导员执行。

3. 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除受聘“双肩挑”岗位的人员外,均纳入管理岗位管理;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受聘管理岗位期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评聘高一级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 除外 ) 。

4.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不具备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能聘用在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同级转评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晋升更高等级。

5. 教职工岗位确定后,须严格按照岗位进行聘用和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转岗。确因工作需要转岗聘用的,按照《xx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执行。

6. 经学校批准的各类在职进修 ( 含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学历学位教育、出国进修等 ) 人员,在规定进修期限内保留其岗位,并可按岗位聘用程序参与聘岗;逾期未归且未经学校同意延长进修期限的人员,学校不再保留相应岗位。

7. 新引进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其岗位等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学历、资历等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应届毕业生岗位等级的确定按国家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与初聘职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各类岗位的申报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择优聘用。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破格聘用。管理岗位人员的破格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9. 学校在岗位聘用中,根据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留出一定数额的空余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未来发展。具体留空岗位数额,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人员现状等情况综合确定。

10.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转聘、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11.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逐步探索实施低职高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2. 特殊人才引进时,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实行特聘制度。

六、聘用管理

( 一 ) 聘用合同

1.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3 年,具体期限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在岗位聘用方案中公布。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类别、职责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 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在本校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人员,经本人提出,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3.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职务、岗位等发生变化的,应根据新的职务、岗位等变更聘用合同,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新一轮岗位聘用。

4. 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等事项,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5.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校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终止。

( 二 ) 聘期待遇

1. 教职工在受聘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按国家和学校实行的工资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2. 聘用在管理岗位、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人员,在受聘管理岗位期间,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其按管理岗位晋升后的职员职级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时,转为执行相应的职员职级岗位工资。

3.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已执行了 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的 人员 , 在受聘专业技术岗位期间, 可继续执行原管理岗位工资,待其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时, 转为 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4. 原工人身份、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聘期内执行相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 三 ) 岗位考核

1. 岗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聘期内岗位履职、业绩贡献和人岗匹配情况。

2.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 岗位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岗位调整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聘期考核合格 者 , 经学校和职工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 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竞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 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进行岗位低聘或转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且 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聘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4. 签订了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 聘期考核周期参照签订正常聘用合同期限人员的考核周期执行。

( 四 ) 聘余人员管理

不参与聘岗或拒签聘用合同,以及因岗位数量、聘用条件等限制未聘用上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学校根据聘余人员的不同类型,采取转岗聘用、内部待聘(待岗)、限期择业等方式予以安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五 ) 人事争议处理

1. 工作人员与学校因确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等发生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学校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向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

3.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办法中规定的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八级以上含八级。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学校相关规定和决议执行。学校以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所依据的文件规定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对有关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按照学校的解释说明、补充意见或上级答复口径执行。

3. 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本办法自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起施行,原《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3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不含试用期教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x人,实有人员x人,设岗总数x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x人,分为x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x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

本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岗位等级为四级。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三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泉委办x号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3、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对学校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4、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5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6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xx]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18。9:32。1:44。5:4。5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3。7:23。7:54。4:18。2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9。4:29。7:60。9设置。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①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②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

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

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 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1)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4)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5)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5)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xx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

八,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九,聘期待遇

(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十,聘余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因岗位和聘任条件限制未聘任上岗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可按规定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在职期间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

(二)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三)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就岗位聘任组织的决定和工作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

(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成有关单位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教职工对申诉受理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或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自 年 月执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7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8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9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10

根据湖大人字【20xx】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xx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xx年xx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岗位分析与设置:

岗位

类别岗位

名称岗位分析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岗位数

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11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台江县人事局联合下发台人通[2008]15号文件《关于印发台江县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施洞镇中心小学具体工作要求,制订本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设岗原则

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状况与适用范围

(一)管理岗位设置

1、总数0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0%,为管理九级岗位;不设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2、适用范围:学校校级干部。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中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1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2、初级岗位52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3、适用范围:在编在岗(含经县教育局同意借调在其他学校的正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和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0人

四、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贴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教师职业资格,具备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身体和家庭状况能胜任小学教师工作,一学期内病假总计不超过14日或20课时(含),事假总计不超过7日或15课时(含)。

4、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继续教育的各项学习任务,经考核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6、任教课时没有发生职责性安全事故。

7、热爱学校,具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用心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岗位聘用办法

(一)、管理岗位:直接由校长按照“双肩挑”的政策兼任。

(二)、对已经聘任担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贴合岗位基本条件,直接聘用为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参照《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精神,考核聘用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建立以中心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施洞各片区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聘任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刘xx(施洞镇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陈x(施洞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员:张xx(施洞镇平兆爱心小学校长)

张x(施洞镇良田小学校长)

张xx(施洞镇四新小学校长)

刘x(施洞镇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刘xx((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办公室设在施洞镇中心小学,刘xx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岗位设置工作办公及材料归类整理。

七、实施步骤

1、编制岗位说明书阶段:11月10日至20日,编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至八级的岗位说明书。

2、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本阶段包括方案的集中草拟,校委会初步讨论,征求教职工意见推荐,召开教师大会专题讨论,校委会研究确定。

3、报审阶段:12月11日至20日,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4、公示阶段:12月21日至25日公示5个工作日。

5、岗位聘用阶段:2009年1月1日至5日,教师申请应聘,组织审查资格条件,实施岗位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申请核准阶段:2009年1月6日至12日,完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7、聘用合同签订及鉴证阶段:12月13日至15日,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合同鉴证。

8、施洞镇各片区小学均按此方案进行,不得降低标准。

以上实施步骤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的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附件:

1、施洞镇中心小学岗位说明书;

2、施洞镇中心小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考核办法

3、施洞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申请表

4、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表(汇总)

5、校长“自主用人”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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