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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830字)

2022-12-19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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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1】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XX)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耀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区建筑领域应对大风低温天气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大风降温天气特点,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全区建筑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

三、排查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对全区建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建设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及时分析研究,强化监管和强化责任落实。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安全生产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绝不能盲目乐观;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把冬季施工、“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二)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建筑施工抢超工期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和事故多发企业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外地进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排查冬季雨雪、强降温天气等易引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应急预案加以整治和防范。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雨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要对年终岁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易产生的安全生产不利因素进行预控和安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做好收尾工作,解决农民工工资结算、发放,返乡旅程安排等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农民工节假日来临前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治“三违”现象的发生。大力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生产变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施工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以及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防触电以及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防寒保暖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各监理单位要以开展巡查等方式,监督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自查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报告。

五、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冬季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5】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项关键措施落实,为确保林业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做到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局里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详细传达,按照要求,及时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抓机关管理。下发了红头文件,进一步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节假日、夜间值班,对财务科、办公室等重点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抓食品安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冬枣技术服务的意见,组织技术人员“一对一”对口帮扶,与枣园签订无公害生产技术帮扶协议,定期下乡进园指导枣农按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管理,把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第一关。

三是抓白蛾防治。制定下发了《xx市20xx年度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对防治责任区域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科学防治措施和重点防期,采用飞防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损失,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四是抓护林防火。进一步健全护林防火网络,组织人员及时对全市的防火工作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防火责任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强力落实重点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制度,实行谁的责任区谁负责,不断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把防火任务、责任、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林地,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案有人查,确保护林工作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

下一步在抓好机关管理的同时,一是重点搞好林政执法,做好森检、防火、防盗伐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指导枣农搞好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基地认证,保障林果产品食用安全;三是全面防治美国白蛾,确保我市及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xx〕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单位要对所有农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农机隐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辖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农机生产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厅农机监理所。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7】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重点行业部门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8】

学院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

临近岁末年初,各项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加。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局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12月30日前,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负责人深入自查。对涉及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开展深入自查,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隐患、三防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排查。

二、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对自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档立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好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复检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整改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隐患整改须于1月15日前完成。

三、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发放安全告知书、签订安全承诺书、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

四、学院领导带队检查。1月初,院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检查,重点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违规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管理不严、实验操作不规范、设备摆放不标准甚至影响通道的问题,违章违规用火用电情况等,重点纠治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配电房和设备间等功能性用房堆放杂物等问题。

五、学院将严格对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学院办公室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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