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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分享]环保垃圾分类整改方案其七

2022-10-14
小学垃圾分类方案 垃圾分类方案 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小学垃圾分类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必须将方案给准备得当,制定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什么样的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方案分享]环保垃圾分类整改方案其七”,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实施范围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xx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分类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xx)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

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20xx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

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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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分享]促销方案其七


只有事先作好了方案,才能从容地完成重要的事。由于需要展开一个项目,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方案该怎么写才好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方案分享]促销方案其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 方案背景

做促销无非就是几种形式:买就送、赠品、大折、特价销售等等。但是也就这几样,对于促销来说就足够了。有时候我们在做促销的时候为什么效果不是很好?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给予顾客更高的心理满足,我们没有把顾客的心吸引来。

二、 总体思路

三大促销活动联合推出,可使每种活动的优势互补,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满就送:主要可让“满就送”的优势继续发挥,使已购物的顾客发生重复购买行为,但要减小赠送幅度。

现场抓金:购商品的顾客,刺激其购买欲望。返还现金,顾客看得见,但每次掏金金额必须控制在20元以内。

价格由您自己定:购商品的顾客,在付款时进行摸价格折率游戏。

三、活动时间:略

四、活动实施细则

(一)欢乐庆典,来买就送 超值团购价 服务送到家

(二)“闪电”店庆价 激情店庆价 缤纷共享

1、 “闪电”店庆价商品,完全体现超低的感觉。

注:这类商品除供应商让部分的毛利外,门店将做出亏损的举动。为能达到一定的低价效果,又能保证亏损的额度小,建议选择该类商品时,从低单价、超实用的特点出发选择,并限时限数。

(三)抢做幸运星 价格自己定

1、凭购物小票在收款处摸“折率球”。

2、球上是几,就是价格的折率。

3、顾客得到折率后,在购物凭证上盖上“折率”。

五、广告费用预算

1、演出费用:****元(1500元)

2、《网桥商讯》封面:4000元

3、POP及展板: 100元

4、横 幅: 100元

5、30000DM宣传单印刷费用:5500元

6、宣传单投递费: 1200元

合计: 10900 元。(11400元)

六、活动评估

(一)成功点

1、活动直接促进销售。

2、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有较强新颖性和趣味性,能调动顾客的参与热情。

七:其他活动

1. 持本刊前来消费的顾客享受95折。

2. 持本刊广告来消费满500元有礼品赠送,

3. 对新人来采购大宗结婚物品,赠送一纪念品。

写作借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四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写作借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四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

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参考方案: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校园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发〔20xx〕2号),《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政办字〔20xx〕19号)等要求,结合我县校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强化国民教育的基础作用,着力提高师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进家庭、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储存的管理体系,逐步规范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及奖惩机制,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要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

(二)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提升师生知晓率。要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校本课程,建立学科教学渗透机制,通过语文、生物、地理、化学、科学等课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各学科教学课堂中,通过班团队课、综合实践课,开展肆周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学生每周总结一次在家实施垃圾分类的情况,做好统计、评比和激励,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三)加强志愿队伍建设,强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要明确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实施垃圾分类教育和管理。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选拔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课程实施能力和知晓能力为重点,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或教研活动,尤其要做到班主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意识。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等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加入全县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参观体验活动,实地参观体验垃圾处理场所,开展环卫体验活动,鼓励教师进行垃圾分类的科技课题研究,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组建学生社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等。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各学校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方式。在教室、宿舍、食堂、操场等场所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实际分类需要,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颜色可参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第一版)》。各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运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有条件的学校可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六)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按规范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设置标识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设置公示栏,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和收运联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各学校在办公楼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设施,集中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设施,集中供餐的增设餐厨垃圾收集设施。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预约回收制度,签订专业回收公司统筹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数字信息平台,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录及价格。建立好垃圾处理台账。

2、厨余垃圾收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食堂按规定时间将餐厨垃圾投放至指定投放点。

3、其他垃圾收运。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环卫专业运输单位收运。

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建立体系框架,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与学生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健康卫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促进师生良好习惯的养成。要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投入,确保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制定出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办法,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学校考核目标,让垃圾分类思想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推动我县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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