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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本: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2022-01-29
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建筑扬尘治理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做一些项目,我们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有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方案要撰写哪些相关内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方案范本: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防治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督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扬尘突出问题,确保所有工地达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裸露土地和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全县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现场围挡

1、县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储备土地)设置全封闭围墙,施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设置实体围墙,3个月以内的工地、市政工程可按规定设置组合彩板式围挡(如袁河西路提升改造项目)。县区主次干道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5m(房地产项目可根据销售需要设置4.5m高硬质围挡,按围挡比例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宣传比例不低于50%),其余路段若施工不便(如田地)可设置绿色仿真草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工地组合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实体围墙结构形式见《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墙(挡)提升改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设字【20xx】175号文件)围墙样式四示意图。

3.建筑工地围墙(挡)公益广告要选用县文明办审定公布的内容,并报住建部门审批。公益广告应做到尺寸匀称、色调和谐、规格统一、布设均匀。

(二)出入车辆冲洗

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感应式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并保证水源压力,满足冲洗要求;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能实现可追溯视频倒查。

(三)施工道路硬化

建筑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

(四)裸露土地和散装物料堆放覆盖

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裸露场地和散装物料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五)施工场地洒水保洁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喷淋洒水降尘设施,建立洒水清扫抑尘责任制度,现场洒水清扫保洁须实现全覆盖,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各作业楼层无尘土。建筑物周围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土方工程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喷淋设施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并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

3、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拆除施工中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区域进行覆盖、遮挡,防止扬尘扩散。要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严禁只拆不清;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

4、市政道路施工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喷淋或喷雾等防尘降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要预拌进场,道路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六)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1、土石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且有效蓬盖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七)严格追究责任

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和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约谈、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通报批评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建设单位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提请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外地企业清出县市场。监理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由监管部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提请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外地企业清出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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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及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以提高全局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收官总结“七五”普法和谋划安排“八五”普法为主线,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等活动,营造全局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应急和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委学习计划,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强化学习领会效果。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学考。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4.认真开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

5.认真开展应急普法大宣讲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基层单位宣讲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提升普法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

6.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普法内容纳入各类学习计划中,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治、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7.认真开展应对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安排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法治宣传工作,将疫情相关法治宣传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中,结合督查检查、帮扶指导和行政审批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全社会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

8.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落实好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措施和约谈制度,及时在新闻媒体曝光典型事故。

三、强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

9.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普法业务培训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思想淬炼,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10.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工作动态及时反馈局法规科。

参考方案: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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