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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装饰合同九篇

2024-04-26
装饰合同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里,签合同不论是对于权益人本身还是对对方都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在交易完成之前一般先要签订好合同,您是否对写合同一头雾水吗?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 -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当监理工作进行超过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一个月的监理费。

第4条、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

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a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e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f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二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 元;第三次 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 元;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任何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对于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承包人负责。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地点: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_____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范本通用版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 提交成果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__。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 工程户型:1.4 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 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20XX《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第三条 发包人责任

3.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人工费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税金(3、41%)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合同签订生效后,

3.2 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 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

第四条 承包人责任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4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长的。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 王 辉 为发包人代表。

5.2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拨付中标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至中标价的75%停止拨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中标价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一年后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李 翔 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 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 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乙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必须达到有关标准。

7.1 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

工程质保: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用材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止相邻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 年。

结算方式:施工人员进场后即支付40%工程备料款,工程施工至贰拾天即支付30%工程款。

第九条 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 / 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 / ,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 / 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 ,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 进度款

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 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视同违约,并违约方应按合同价款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

11.2 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

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11.3 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反诉人认为: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11.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③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2.3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凡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13.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12.4 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乙方应在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前3天通知甲方参加。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办通知,甲方接到该通知5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1份。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验收不合格需改进而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第10.2条执行。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15.2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本合同第1.7条约定工程总价款的40%;付进度工程款,付款额为合同工程款的40%;工程完工办理整体验收合格手续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5%;余结算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派人上门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有关法规和中信支行饰工程招标文件,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 . 1 工程名称:

中信支行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全部工程内容以甲方签订的施工图为准。

承包方式:按施工图、包材料、包工具、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保修。

1 . 2 工期总天数:50天

1 . 3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竣工。

1 . 4 质量等级:按省级优良标准

1 .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含设计费)为RMB: 元

金额大写:人民币: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 本合同条款;

2 .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 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 . 施工图纸和本地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 国家和本市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24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规范、适用法律

3 . 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 2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 4 条 甲方工程代表

4 . 1 甲方工程代表姓名:

4 . 2 甲方代表的责任与权利

4 . 2 . 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托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4 . 2 . 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生效。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 。

4 . 2 . 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 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 2 . 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 小时内不予答复。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

第 5 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5 . 1 在开工日期之前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5 . 2 甲方进行的分项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5 .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 6 条 乙方工程代表

6 . 1 乙方工程代表姓名:

6 . 2 乙方任命的本工程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的自检,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9.工程结束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应在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及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三)上签字。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应书面提出。

6 . 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乙方有权停工等待。

6 . 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 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2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其它,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

6 . 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中途更换工地代表。

第7 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 . 1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交达到甲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预算,对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作法说明。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

7 . 2 对于甲方已批准认可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认为不够详尽、完善,需作补充的,在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7 . 3 甲方认为已批准认可的设计不够详尽、完善,不适合现场情况,需做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或修改设计,不另计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施工。甲方将办公室钥匙一套,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

7 .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规范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防护、照明、防火、看守、围栏和警卫。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7 . 5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壹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7 . 6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7 . 7 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审批、登记等各种报批手续;负责办理本工程消防报审、验收手续,在约定工期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办理乙方施工部分的其它合格证、准用证等有关证书。

7 . 8 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 . 9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 8 条 延期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8 . 2 乙方未能按时开工,且没有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乙方超过约定开工日期10天,本合同解除,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

8 .3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 9 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甲方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 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若由甲方提出停工要求,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若停工责任在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

第 10 条 工期延误

10 .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3 . 不可抗力;

4 .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未答复,视为延期要求未被确认。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10 . 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第25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 11 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11 . 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11 . 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1 . 3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11 . 4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

第 12 条 工程质量

12 .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省级优良工程。

12 .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败诉方承担。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第 13 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第 14 条 合同价款之确定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可作为工程决算价确定的依据:

14 . 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14 . 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14 . 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和材料更换;

14 . 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14 . 5 乙方中标材料价格和工程量;

14 . 6 乙方工程决算经审计后的工程量涉及预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正误差不能超过+2%,超出+2%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预算和决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按照实际竣工图计算。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 15 条 工程款支付

在工程施工开始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始后第20天,按甲方、监理单位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来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程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成后,竣工资料交审计机构审定,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决算价,余5%在工程一年保修期满后。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 2 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工程款支付进度。

15 . 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若因乙方延误提供发票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及时通知乙方修改。

第 16 条 材料采购供应

16. 1 本装饰工程除另有约定之外,所有设备和材料由乙方采购。

所有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住宅工程保修责任,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

其厂家、品牌、型号、品质和价格须甲方书面认可,双方封存样品,由乙方采购。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采购招标,由乙方按招标结果与供应商签定采供协议,并向甲方提供协议副本,甲方亦可以派人共同参与采购。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

16 . 3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 17 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供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的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指定的材料不合格。艺术品博物馆:中国诗歌节陈列馆。

第 18 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乙方负责设计,不另计收费用。设计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 19 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报郑州批准,乙方未经郑州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若发现存在擅自变更设计的情况。用户叫甲方提出设计修改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共同确定。

第 20 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20 . 1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担原竣工日期。

1 .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 .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 .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 .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程量;

5 .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20 . 2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 天内,提出因变更引起的材料使用及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化的书面报告,送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

20 . 3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20 . 4 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 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24条约定的方法解决。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方案图)光盘,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 21 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15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伍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5天内组织验收。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甲方应指派两人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作好记录签字。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动资金20%作为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计价后,下月五号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时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结算所有工程款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 22 条 竣工结算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30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提交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并将最终审核意见副本送交乙方。双方对审核结果达成一致,并在乙方完成第7条约定工作后。甲方必须在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如违约方7日内不能进场施工。

3 0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决算审核的,从第31 天起按合同第25.1条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决算资料不齐备、不配合中介机构工作、联络中继等原因造成延误,审核时间顺延,延期时间由中介机构确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

22 . 3 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的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 0 天内结算。

第 23 条 保修

23 . 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装修的时候要确定合同的内容,要保证对自己的权益有充足的保障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开始工程。

23 . 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部的工人由班组自定,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23 . 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一年。

23 . 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留存。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5 %。若发生的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项目价款:甲方按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a、隐带窗______元/m²;地弹门______元/m²:如乙方下车按______元/t计价收取.本单价所包含的工作为:

23 . 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合格,由甲方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同时。

23 . 6 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 24 条 争议

24 .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设壹名专(兼)职质检员,负责施工的质量检查,配合协调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4 . 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24 . 2 . 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4 . 2 . 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4 . 2 . 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24 . 2 .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 25 条 违约

25 .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拖欠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班组长必须每天到现场值班,副班组长必须在岗,乙方的二位领导者严禁脱岗、缺岗、迟到等。晚上加班时。

25 . 2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每日人民币贰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天不能竣工,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所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乙方精心挑选,禁止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施工(禁止用55岁以上人员。

25 . 3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防护用品的搭设必须经过甲、乙双方验收后才准使用,禁止蛮横施工。

25 . 4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自身入场教育,遵守甲方有关现场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对违反项目部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

25 . 5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 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 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5 . 6 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扣款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

25 . 7 对于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导致存在的在甲方要求完成范围之内但未在乙方投标文件范围之内的工程项目仍须由乙方在合同约定工期之内无条件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上述漏项工程的费用。乙方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第 26 条 不可抗力

26 . 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26 .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

26 . 3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26 . 3 .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6 . 3 .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6 . 3 . 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 . 3 . 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约定。

第 27 条 工程分包

27 . 1 乙方不得转包部分或全部工程。对于专业性较强或需要专业性施工资质的工程部分,乙方可以分包部分工程。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7 . 2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

27 . 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

27 . 4 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工程分包价款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 28 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28 .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监证机构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劳务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

28 .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交主管工长审核,经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采购。

28 .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8 . 4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 29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29 . 1 本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9 .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部、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造价

人民币 元整。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在保修期一年内,乙方无偿保修。

六、付款方式

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95%即人民币 元整,一年质保期后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即 元整。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图纸1套、工程量清单1份。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施工规程及要求施工,不得减少施工工艺要求,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工程施工中如有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装饰工程中用到的主要建筑材料(地砖、门、五金材料、电线、各类开关)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其它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

(4)本工程乙方不能转包、分包。若发现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其它事宜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预算外的工程或清单中未列入的材料、工艺发生变化时,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 软装物品采购,安装,摆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工作内容

1.1物品采购(详见附件清单)

1.1.1家具

1.1.2灯具

1.1.3窗帘

1.2物品运输

1.2.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绝大部分物品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提供详细的物品清单;

1.2.2包装及运输方式:本合同产品的包装必须适合汽车长途运输和产品多次搬运;汽车运输并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实报实销,以确认签收单为准)。

1.2.3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交货日期顺延。

1.3物品摆设布臵

1.3.1乙方应在收到首付款项后当日下单,从下单之日起 天内对上述物品摆放完成。(若遇到甲方硬装工程进度延期、完成时间顺延)

1.3.2物品摆设布臵必须在设计师本人的监督下进行,设计师到现场进行安装工作,甲方协调当地搬运工人以及物管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3.3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告知为准,乙方的摆设布臵工作应该在7天内完成。

2.货款结算方式

2.1本合同的总金额大约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金额¥ )(最终以实际发生重新核算,最终以决算清单为准)。

2.1.1乙方原则上按之前提供给甲方的报价细案来核算,需要调整的地方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在 合同总金额的范围内采购家具饰品,同时保证效果。但如不能达成协议,家具超额部分实报实销,设计单位另收取25%管理费。

2.1.2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单价均为“浮动价格”,市场价格有可能涨跌,按照实际价格增减调整。

2.2支付方式为:

2.2.1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本合同首期货款,即人民币 整(小写金额 )。

2.22货品到达现场摆放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尾款;即人民币 整(小写金额 )。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天内。(如个别物品不能按期到达,可与甲方沟通并得到认可后方可调整时间)。

4.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须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付款。若由于甲方原因,延期付款,乙方交货时间顺延。

4.1.2如因甲方原因推迟安装时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交货时间顺延。

4.1.3甲方应在乙方安装前提供以下条件:室内已经初步完成清洁;晚间有保安;安全系统已经安装并运行。

4.1.4甲方应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清单,明确最后摆放的效果,并予以确认。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须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需做好交接验货准备及签证)

4.2.2乙方采购的货品效果及安装效果应该达到室内设计的要求。配饰附件清单没有包括部分,按甲方要求增加的,费用另付。

4.2.3乙方应该保护甲方的私密资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或转让本设计合同及相关附件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2.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内容。

5.售后服务

5.1本合同所有家具家俬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法执行,所有家具家俬质保一年,自确认验收1年之后截止。保修期内,如出现确属质量问题,应由乙方提供的厂家免费维修;确实不能修复的,厂家予以更换。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家具损坏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厂家可提供维修服务,但需收取相应的工本费及运费。

6.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6.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外;甲乙任何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而造成对方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限额,不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总金额。

6.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阶段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天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3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时,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签约地 。

7.其他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或相应附件。补充条款或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的延续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合同有效附件:

软装清单

7.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7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权属:。

1.3工程结构面积:。

1.4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设计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甲方工作。

3.3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3.7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委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方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方式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器。

4.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工程变更单。支付增加项目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减项须收取15%的管理费。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就保证材料的质量,确保不会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乙方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可以拒绝使用。如甲方坚持要求使用,则应出具保证书,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3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4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的限制而导致乙方所购材料的档次、质量受到限制,影响了工程质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

7.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7.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7.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应赔偿乙方误工费,工期顺延因甲方没按时提供材料、设备造成挡工,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没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____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市住宅装饰工程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必要提醒甲方。

第九条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顺延。

9.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安装工程完毕。

2、建墙、防水工程完毕。

3、木制作工程完毕。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装饰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工作日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项目

1、2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注:所用材料

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关于工期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50/天计算赔偿

3、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8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诀算

1、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双飞粉进场付元

5、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10%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已经确认的设计成果提出由于成本限制方面等因素需对设计做30%以上的调整。

第六条其他条款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更换设计材料应得到乙方书面确认;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同意认可。

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300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

因不能按时验收超过约定时间,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4、本合同一式二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应减收该同期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甲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9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

(甲方)(乙方)北京维宏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北京维宏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安装玻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自本合同签订及第一期工程款支付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质量:优良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对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施工 所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临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设计变更未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工期想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评定同意标准>>(GBJ300-88)等 国家制度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 关于工程的支付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因定价格

(1)固定价格(人民币:贰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款尾款的50%。(人民币:壹万肆仟佰捌拾元整)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得约定 凡约定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这个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发包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自己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期:

****年**月**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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