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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采矿合同(范文十四篇)

2024-03-18
采矿合同

一份有效合同到底如何写?在当今社会,法制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为了让合作能够更加规范化,合同的签订必不可少,想要更详细地了解“采矿合同”吗请仔细阅读下面的资料,请认真了解以下内容!

采矿合同 篇1

甲方(兼并重组前原采矿权人):

乙方(兼并重组后采矿权人) :

丙方(兼并重组主体、乙方出资人):

鉴于: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___]23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基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丙方作为古县部分煤矿企业整合主体,收购甲方实物资产,并同意甲方将采矿权转让给兼并重组后设立的子公司乙方。

2、甲、丙双方已于 20___ 年9月30日签订了《兼并重组整合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煤矿兼并重组有关政策规定和统一安排,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合同:

一、 转让方式

甲方经出资人同意将其拥有的编号为 的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丙方同意乙方受让甲方采矿权。

二、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采矿权即: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编号为27的《采矿许可证》。

该采矿权许可证载明基本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

地 址:

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矿区坐标拐点范围:

开采深度:由 米至 米标高,共有 个拐点圈定

根据山西省国土厅《资源储量备案证明》,甲方煤矿20___年底保有储量为 万吨。甲方剩余储量以有资质机构实际测量为准。

三、甲、乙、丙三方基本情况

甲方为股东 、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

乙方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与太原西山劳动服务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树春,住所: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

四、乙方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乙方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以(晋)名称预核内[20___]第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

投资人、投资额、投资比例: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100%)

五、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采矿权转让价款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臵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83号)规定执行。支付方式按照《兼并重组整合协议》约定执行。

六、资产资料移交

(一)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现续,并由各方参与交接的人员共同签署《现场移交单》作为本协议附件。《现场移交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方应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等煤炭生产的相应资质证照、工程技术资料与采矿权有关的批复文件及合同等法律文件。至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全部证照手续的变更。

七、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按本协议约定将相关资料证件完整地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协助乙方完成为使本协议项下的采矿权转让生效所需要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促使第三人签署任何文件或申请,或者获取任何有关批准、同意或许可,或者完成任何有关的变更及过户登记和备案。

3、甲方应负责协调矿区所在地与周边四邻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接收采矿权不受干扰。

4、甲方承诺所拥有的采矿权没有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采矿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乙、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按本协议约定付款。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接替甲方享有对受让采矿权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处臵权。

3、乙、丙双方承诺,丙方在乙方公司中控股(51%以上)情况,自采矿许可证颁发后两年内,不发生逆向变化(不得少于51%)。

八、其他约定

(一)此采矿权转让合同只涉及采矿权的转让。煤矿所属的其他资产、负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三方另行约定。

(二)对于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除并做好善后工作,因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受让采矿权后,应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并按经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

三方应做好交接工作,采矿权一经转让,乙方将依法行使此采矿权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让之前原采矿权人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而未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依法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返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如果乙、丙两方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每延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迟付的当期转让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甲方拖延资产交接,或甲方拖延履行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每延迟一日,则应向乙、丙两方支付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是双方于20___年 月 日签订的《兼并重组整合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加盖企业公章,乙方由丙方代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由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组监章。

(四)本合同一式 十一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三 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山西西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组(监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采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xxx市xxx镇xxx金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省市 砂石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该采矿权许可证号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矿证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采矿权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已按时缴纳,矿山从首次开采至今生产正常,矿业权属无争议。

二、转让方式、费用

1、甲乙双方属不同法人的两个企业,本次转让是为了调整各自的产业结构,以适应社会生产结构经营,促使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本次转让方式未作价出售。转让资产包括采矿权和矿山总资产、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元(大写 )。

3、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于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由乙方全部缴纳。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转让费用按付款计划逐年交清,否则,甲方有权按年计划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支付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并赔偿乙方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体转让费的10%违约金。

四、其他

1、本协议双方盖章,经登记机关审批核准后,办理完采矿权变更手续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转让前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转让后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共计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转让审批机关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采矿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采矿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采矿,掘进,出矿等工程

2.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1. 乙方负责采矿,选矿的生产设备,生产材料及工人工资全部费用。

2. 乙方应安全生产,按年计算每年任务,【6吨精选钨沙】交与甲方,价格按每吨三万五千元,任务外的钨砂按市价卖与甲方。

3. 在生产前乙方应向甲方交押六十万元风险金才能生产,本风险金在安全生产状况下,待协议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

三:用工管理

1. 乙方依法用工,自主用工,自行招工,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

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性,但必须经矿区医院身体检查和甲方保卫部政审及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按规定时间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招用,将员工统报坑口备案。

2. 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依法给予员工正常的劳保待遇。

四:安全生产责任

1. 乙方承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方针,服从甲方的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好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险赔偿金额每人不得少于60万元,并将雇主责任保险凭单和工伤保险单复印报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备案。

3. 甲乙双方另行专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同时乙方还应与甲方坑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 乙方人员在工程承包内出现偷盗矿产品和生产材料,备品条件等工业器材以及其它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应按经济损失35倍赔偿或每人一次承担10003000元处罚,在结算中扣减,触犯法律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结账方式

乙方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结清上月工程款及钨砂款

六: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签订即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揽采掘工程协议(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井下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地点:

二、工程项目名称:井下采掘及附属工程。

三、工程项目范围:按xx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设计,有序、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作业。

四、工程单价(工程单价不含税)

1、掘进与扩帮,挑顶,撬底工程以立方米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立方米为328元(约合1180元/米)

2、采矿工程单价以吨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吨45元。 上述1、2条款的单价均包括从凿岩爆破开挖到运输矿石或石渣的所有费用。运输是指从井下作业面装车运输到地面选矿厂堆矿场或废渣场的整个过程。

3、附属工程单价

(1)、采掘时需毛石浆砌拱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每米按800元,直墙每立方150元,验收结算。

(2)、采掘工程需混凝土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按每立方米600元结算。

(3)、采掘工程需要用木料支护的,甲方支护给乙方的人工费按每米120元验收结算。

(4)、采掘过程中需人工二次倒运的,以每增加一次倒运,增加每吨8元验收结算。

4、双方确定有关材料的单价:炸药:11.6元 、导爆管:每发6.8元,电雷管:每发3.5元,电价:每度0.70元。乙方同意这些价格不管市场情况有无变化二年内不再调整。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巷道掘进及附属工程按甲方验收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采矿工程按甲方地面矿仓计量员的计量单进行结算。

3、结算时甲方将其提供的爆破材料、电费,维修配件500元之内有乙方承担,每月30日验收,下月10日前付清92%的工程款,扣留8%的安全押金。

六、双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和规定时间完成,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不预验收或罚款或终止协议的处理。

(2)、甲方应及时购置设备,提供材料。

(3)、甲方必须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供给。

(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

(5)、卷扬机电费、水泵抽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因自身生产材料和设备不到位造成乙方民工停工,从停工第三日起,补助现场施工人员的民工每天30元的生活费。

(6)、如果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严重违反有关条款,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采掘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另行安排工程队,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权力与责任

(1)、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人资质的各类证明材料和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建全矿山安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2)、每月拓工程款8% 预留给甲方,协议期满全部付清。

(3)、乙方有权按生产进度制各岗位的工作报酬。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矿、渣,不得将矿、渣混倒,制造人为损失和贫化,发现矿、渣混倒一车罚款100-500元。

(5)、乙方雇佣作业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6)、乙方不得雇佣信丰县本县区内的作业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7)、杜绝偷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承担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运输设备和矿山机械保养等费用。

(9)、乙方招收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条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及时准确的整治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无事故。相关人员各种规定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伤、残、亡等一切事故费用乙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身份证,计生证证明,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及安全险,并在甲方备案。

3、矿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矿规,矿纪,乡规民约。

4、在协议期内,如遇自然不可抗力产生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处违约金10万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签。

6、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采矿合同 篇4

委托方(下称甲方): 泉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下称乙方): 王 阿 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整幢配电房及室外散水施工等).

三、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款项时乙方应开具所在地税务统一正式发票)。

四、合同工期: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合格手续。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提供水、电源到施工现场。

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4、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1、严格按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标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在竣工验收前所有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方可验收。

4、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1、工程变更(含设计修改通知单、甲方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核定单)均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图,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原则上不得增减图纸内容,凡经甲方审核的变更单,乙方必须按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3、如因变更而调整的工程量,决算时均做相应的调整,即:增加工程量的决算按投标预算价与实际最终报价的下浮比率作为结算标准;减少的工程量也作相应处理。

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而造成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拖延1日历天向应支付甲方损失费1000元累计计取。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由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

本合同一式__贰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壹 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在实施过程中需订立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具效力。

采矿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租采矿权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目标矿权的基本状况及租赁期限

1.1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以下简称“目标矿权”),其采矿许可证编号为:批发证机关为___(以下

简称“发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目标矿权系甲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探转采/转让)的方式,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获得的。

1.3 目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月___年___月___日。

1.4 目标矿权的矿区地理位置为:___。

1.5 目标矿区的范围坐标为:_____________。

1.6 目标矿区的矿区面积为:_____________。

1.7 目标矿权的开采矿种为:_____________。

1.8 甲方未/已依法办理了储量占用登记,在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所占用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___。

1.9 根据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方案,矿权项下的矿山生产规模为___吨/年。

1.10 甲方拟将目标矿权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进行采矿。甲方在租赁期内继续承担采矿权人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1.11 目标矿权的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___月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2.1 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本合同项下目标矿权的租金

为每年¥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万元)。合同期内的租金总额为¥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万元)。

2.2 本合同签署后额___%(即¥___万元)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该保证金不冲抵乙方每年应付的租金。待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未发生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情形的,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___日内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2.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金。之后乙方应在每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第三条 目标矿权的出租审批

3.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后日内,向目标矿权的原发证机关提交办理目标矿权出租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出租采矿权的报告;采矿权出租申请书;县(市、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甲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和采矿权清查工作中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是否同意出租的意见;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矿区范围图、地质剖面图;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资金、技术、设备等);原发证机

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述材料中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对于原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甲、乙双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3.2 甲方应在原发证机关批准目标矿权的出租之日起内,向乙方提供该目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地质技术资料的复印件。

第四条 目标矿权的出租未能获得批准时的处理方法

4.1 非因可归责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___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批准时,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4.2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并按租金总额的___%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3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___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的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按照租金总额的___%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之前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该赔偿金。

第五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5.1 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5.1.1 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的采矿权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甲方对目标矿权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

5.1.2 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目标矿权与其他矿权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矿界争议;

5.1.3 甲方已依法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如需缴纳的话)、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1.4 甲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5.1.5 甲方已按照规定填报了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5.1.6 甲方不存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出租、非法承包、出租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

5.1.7 甲方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1.8 甲方不存在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

5.1.9 目标矿权未设定任何抵押权;

5.1.10 目标矿权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情况;

5.1.11 甲方已经依法办理了采矿用地报批手续;甲方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没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终止或解除的风险;

5.1.12 目标矿权的出租不存在可能无法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情形;

5.1.13 甲方已完成了出租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登记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甲方出租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5.1.14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依法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义务,以确保目标矿权的合法、有效存续,并确保目标矿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开采条件。

5.2 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5.2.1 乙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承租目标矿权的资格条件;

5.2.2 乙方已完成了承租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乙方承租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5.2.3 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矿权出租价款及其他义务。

第六条 交易税、费的承担

6.1 因目标矿权的出租而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予以承担和缴纳。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和延续登记事项

7.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但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办理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导致目标矿权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赔偿责任

8.1 任何一方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则该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8.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2项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且逾期超过___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3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目标矿权的出租审批手续的,逾期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4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法定义务,致使目标矿权灭失、被吊销,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从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额的___%承担赔偿责任。

8.6 乙方在租赁矿业权期间,未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方案及本合同第1.9项约定的矿山生产规模进行开采,擅自扩大开采范围和开采规模、强度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额的___%承担赔偿责任。如该约定的赔偿金数额小于乙方因违规开采所获得的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差额部分继续进行赔偿。

8.7 乙方如发生本合同第8.6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或者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国家规定,导致目标矿权灭失、被吊销或者甲方被有关部门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的,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独立条款

9.1 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八条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到影响。无论本合同是否依法生效,无无论本合同是否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第四条和第八条的约定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

10.1 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和联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后即视为收讫。

10.2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地保密。同时,乙方对于在目标矿权的出租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亦负有保密责任。本条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二条 附件的效力

12.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采矿合同 篇6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为了保障甲方在该合同项下债权的安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采矿权向甲方设定抵押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其采矿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审批发证机关为______(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的方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获得的。

1.3抵押物的矿区地理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

1.4抵押物的矿区范围坐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

1.5抵押物的矿区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抵押物的开采矿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抵押物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截止_____年___月,抵押物占有且经备案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9双方确认或经评估的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双方确认认书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

2.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包括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和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4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基础设施和地上附着物。

2.5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规定从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条抵押合同的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的、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见;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双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说明或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双方有关证照复印件;抵押合同;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4.1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截止到抵押备案之日:

合法、有效的;乙方对抵押物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

4.1.2抵押物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

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非法承包、转让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

4.1.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1.6抵押物未设定其他任何抵押权;

冻结的情况;

4.1.8乙方已依法办理了采矿用地报批手续;

等程序;乙方设定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有效存续,并确保抵押物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

第五条乙方的报告义务

,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2)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矿产品的销售情况;

(4)乙方履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义务的各项情况;

(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该书面要求后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临时报告。

5.3抵押期间,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毫不迟延地向甲方作出口头或书面报告:

(1)无论何种原因,抵押物的价值可能或者已经发生实质性贬损的;

(2)抵押物难以通过年度检查或获得延续登记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经被国土资源部门注销或吊销的。

拟转让的价格和条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物。

第六条违约责任

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乙方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或合同第五条项下的报告义务的,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获得延续登记,或被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的,甲方有权宣布货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时,甲、乙双方可依法协商共同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变卖,

7.2因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划收。

第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和联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抵押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备案完成之日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抵押权即依法设立。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省_________市

采矿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的采矿施工劳务承包给乙方。

二、协议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掘进2000米完工时终止。

三、 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开采施工,甲方按照掘进量每米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款。支付方式为:

1、前两次在每掘进3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2、以后在每2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3、掘进总量在1000米之后,每150米支付一次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四、甲方提供矿山开采所需的设备及坑口全部固定资产。

五、开采所需的爆破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爆破材料等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适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雇请、管理。工资,福利等由乙方与工人自行协商,甲方不予以干涉。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抵押金 元,此款在本协议终止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努力给乙方创造良好的开采环境。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和开采环境。

九、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者甲方中途单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抵押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可以停止生产。

十一、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矿合同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2,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4、其它 。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 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1.本协议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 乙方按协议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 万元, 年已缴纳 万元,剩余价款 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 万元,年缴纳 万元,年缴纳 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协议的形式确立,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矿合同 篇9

四川省古蔺县岔角滩井田(煤矿)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四川省古蔺县岔角滩井田(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法将拍卖标的四川省古蔺县岔角滩井田(煤矿)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乙方。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范围:面积7.55平方公里,海拔标高+1000~+100米,范围由以下9个直角坐标拐点圈闭:

拐点XY拐点XY?

13111140356094702311435035610590?

33114340356120004311408035611840?

53114000356124006311220xx5613120?

73111060356104708311132035610280?

9311100035609670

勘查开采矿种:煤。

甲方向乙方提供《四川省川南煤田古叙矿区岔角滩井田煤炭资源/储量估算报告》。

第三条?本合同出让的探矿权有效期2年,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30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标的仅为探矿权、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本合同出让的探矿权不得延续、转让;出让的采矿权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依法转让和抵押,转让、抵押的有效期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五条? 四川省古蔺县岔角滩井田(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此价款不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登记费、采矿权登记费及其他有关法定税费。

拍卖成交后,乙方同意在签订《四川省古蔺县岔角滩井田(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含节假日,下同)缴纳成交价款的40%(含履约保证金在内);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30%,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国窖广场分理处

银行帐号:166401040002222

第六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并持缴清全部拍卖出让价款凭证到甲方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采矿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露天开采项目。

二、承包范围及时间

1、范围,露天铁矿开采工程。所采矿石运至破碎平台,所采废石运至废渣堆放地(工程费用只计剥采总量)。

2、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设备、包设施、包基建(搬迁基建双方协商解决)、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务、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进行总承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必须有乙方直接负责实施,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工程量及产量

年工程量 万吨; 年按宝山矿业公司宝山铁矿下达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执行。

五、采矿费用的计价

六、工程质量及矿石质量

原矿块度≤300mm,贫化率≤15%,损失率≤8%,总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剥采比不大于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矿石永久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失矿量价值的80%进行处罚。

七、费用结算

乙方生产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原则上不予付款,进入第二个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程量70%进行结算,其余30%在下月结算。

八、甲方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矿山技术资料,并提供采矿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采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资金的投入。

3、负责矿山采矿生产外部关系的协调,确保矿山开采施工不受影响。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及时采纳,监督纠正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6、确保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费用。

九、乙方权利和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务。

2、按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采矿施工图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生产,严禁随意扩大采掘范围和随意堆放废石,未按设计生产乙方随意扩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确认。

3、按要求进行采矿,回采率不得低于95%,贫化率不得超过15%,损失率不得超过8%。

4、配合甲方进行生产技术工作,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议。

5、自行解决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及费用。

十、施工进度保证

甲方在合同期内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技术能力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施工和采矿计划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劳务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环境、政策、市场等)致使甲方无法经营,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属违约范畴,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产的,视为违约。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规定的矿石量,乙方按计划矿量与实际完成矿量的差额部分的矿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确系因资金、技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将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出决定后的一个月内撤离工地。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采矿合同 篇11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富春社区路灯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工程款控制价为人民币 结算方式:以财政实际控制价结算,漏项部分按实际所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结算依据: 二、工程质量要求:按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_版(FJYD-407-20_);

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乙方提交竣工资料齐全,并开具相应税务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八、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甲方更变计划等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2. 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

3. 施工现场受到外部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工程完工后,乙方首先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各工程明细表等竣工资料。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作为工程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标准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整改。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乙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作为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1. 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 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 选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核后五天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1.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

2. 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3. 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本合同的约定项及本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4. 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帐号:

采矿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塔山镇下甸子村,及入股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有经营权的采石场承包给乙方进行采石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双方签字(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自愿解除合同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自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以每立方米3元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村、组及村民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及费用和自公路至采石场的道路等全部费用均包括在内由甲方负责处理及协调。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甲方要对本采石场(山场)的所有权及证件负责,如有疑义时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②要对村、组及村民提出的一切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好,如界址点、道路、期限等等与采石场(山场)有关的事均包括在内。

③要协调好村委会及上级各主管部和政府的关系,要保证乙方的正常开采、销售不受影响。

④要协调好公路至采石场(山场)的道路的正常行驶,甲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止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负。

⑤有按合同约定(按每壹仟立方米结账的权利)⑥有自觉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⑦有自觉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严格按着合同条款履行的责任,进行合法经营。②有按合同款按时支付给甲方承包费用的义务。

③有保证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正常经营的权利和对工人的管理教育、支付款等义务。

④要严格按着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开采、运输石料及处理的权力。

第六条,入股人的权力、义务,

①入股人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及要求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参与乙方的正常生产(开采)管理、经营活动。

③有按实际开采量向乙方分红和支付股金的权力。

④如遇乙方在开采及生产经营亏损时支付亏损款额的支付义务(按股份)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不妥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另鉴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后悔,否则出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入股人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入股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采矿合同 篇13

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乙方: (采矿权人)

经依法审批,乙方取得了 (开采项目)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健康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采项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开采项目为 ,开采面积为 平方公里,开采矿种 ,开采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批准事项以采矿许可证登记为准。

二、甲方的职责

(一)对乙方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监督乙方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发;

(四)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六)向乙方提供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开矿政政务;

(七)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提出的申请事项;

(八)不得批准他人进入乙方矿区内进行采矿活动,维护矿山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九)甲方按规定返还乙方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十)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组织乙方按批准的矿区范围埋设矿区界桩;

(十二)对乙方的违法采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其他法定职责。

三、乙方的权利

(一)按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期限、开采矿种进行开采;

(二)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建设生产,根据矿山建设生产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三)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四)依法申请相应的采矿权延续、转让和变更等登记;

(五)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乙方的义务

(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采矿,向甲方报告建设和采矿进展情况;

(二)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按规定填报矿产储量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不得漏报、瞒报、弄虚作假;

(四)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五)采矿回采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的标准;

(六)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

(七)妥善处理与矿区群众关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

(三)乙方在开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终止

(一)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乙方依法申请转让采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采矿许可变更登记的;

(三)合同解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为开采项目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法律规定办理乙方的申请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二)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未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三)因甲方的处罚违法,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四)乙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五)乙方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六)乙方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七)未经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八)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九)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乙方不得申请采矿权,也不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采矿权。

八、附款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一份,州(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各一份。

甲 方: __________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 月__日

采矿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非煤矿山采矿权

1出让合同书

合同编号:

矿山采矿权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矿山采矿权矿点位

于,矿区面积为平方公里,矿山名称为。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矿山采矿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共计

元(¥元)。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

民币元(¥元)作为采矿权出让金。出让人

开具收款收据。

第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一次性付清

上述非煤矿山采矿权出让金。

第六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矿山采矿权出让金

之日,出让人将竞买采矿权票据及《采矿许可证》正副本、身份证复

印件交给受让人,并在受让人办理其他手续时提供方便。

第七条、受让人必须按照**编制的开采方案实施开采,不得越层、越界开采。禁止乱采滥挖,破坏矿产资源,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第八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矿山采矿权出让金的,出让 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在30日内为受让人提供《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并及时提供办理其他证件时需使用的出让人身份证及印章等。若出让人未按时提供采矿登记证及其他证件影响受让人正常生产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保证金。并退还已经支付采矿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要求出让人赔偿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发协调解决,协调不 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执 受让人执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签字、盖章)受让人(签字、盖章)

二〇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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