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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集合

2024-03-09
规章制度管理

这是一篇编辑为您特意制作的“规章制度管理”请您好好欣赏,请收藏此页以备不时之需。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

规章制度管理 篇1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管理 篇2

1.总则

1.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订本制度。

1.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3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奖励

2.1奖励方法:

2.1.1口头表扬;

2.1.2会议表彰;

2.1.3加分和现金奖励;

2.1.4通报表扬;

2.1.5晋升提级。

2.2奖励内容:(一分等同人民币三元)

2.2.1员工在当月的综合表现按照公司下发的《员工评优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2.2.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的,予以建议奖,奖励5-33分;

2.2.3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举报或揭发不良行为,防止或挽救各种事故发生,从而保证酒吧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有特殊功绩者奖励5-200分;

2.2.4有效地防止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理级以下)按价值不同予以加分奖励

2.2.4.1拾到现金100至200元内奖励1分;200至400元内奖励2分;400至600元内奖励3分;

2.2.4.2拾到现金600至800元内奖励5分;800至1000元内奖励6分;

2.2.4.3拾到现金1000至3000元内奖励7至13分:(每三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4拾到现金3000至10000元内奖励15-28分,并进行店内通报表彰;(每五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5拾到现金价值1万元以上者报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2.2.4.6拾到客人贵重物品的价值由店负责人判定,并根据现金数的加分方法进行加分奖励。

2.2.5收到顾客小费每一百元加一分;

2.2.6拾到手提电脑每台加15分,拾到客人手机和数码相机壹部加8分,拾到小灵通壹部加5分,拾到MP3、MP4的每部加2分;

2.2.7带领下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晋升提级;

2.2.8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形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加1-33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处罚

3.1处罚方法

3.1.1口头警告;

3.1.2通报批评;

3.1.3扣分罚款;

3.1.4辞退开除。

3.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扣分分业务和纪律两大类:

3.2.1业务类:

1、工作区域卫生不合格、不规范及摆台不按要求者每项扣1分;

2、工作疏忽、马虎、业务不娴熟而导致开单错误或上错物品的,每项扣1分,造成损失的并照物品销售价赔偿,特殊情况报经理处理;收银盖章后改单服务员与收银员每次各扣1分;每天作废的单据每5份扣1分;

3、员工下班时必须上交当天的单据,违者扣1分/份,丢失单据每份扣1分、每本扣50元;

4、存酒卡每月领班出错每5张扣1分,领班未亲自送给客人的每次扣1分;

5、每周一交员工心得本,迟交扣1分,每晚交一天加扣1分,当天休息的自动延后。妥善保管员工心得本,弄丢者除每本扣3分外需买新的心得本给员工,C级经理以下人员不允许批阅员工心得,违者每次扣5~20分;

6、餐前检查(包括仪容仪表)未达标的每项扣1分;

7、客走后发现物品损坏的按经理团5份、主管、领班3份、当事员工2份的比例赔偿;

8、回收到吧台和出品部的饮料桶必须保证无垃圾,违者每次扣1分;

9、酒吧大厅未经经理同意不得向客人提供散水和点茶服务,违者每次扣1分,因地域性原因大厅需要向客人免费提供茶水的,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

10、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对讲机没电,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次;

11、客户部、楼面经理手机下午2:30必须开机,违者扣5分/次;

12、因工作疏忽发生问题,对客人造成伤害或让酒吧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负直接责任,并扣5~100分;

3.2.2纪律类

3.2.2.1管理人员会议迟到者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一次扣5分;

3.2.2.2召开管理人员会议(限在包厢召开)时,不允许翘二郎腿,违者一次扣1分,电话响铃一次扣1分,未带笔、笔记本一次扣3分;

3.2.2.3每日的管理人员班前会一周可以请假一次,超过者1次扣5分;

3.2.2.4管理人员会议前应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现没有做好文字准备的,一次扣1分;

3.2.2.5每日上班前,管理人员(仓库主管、音乐主管除外)必须在每日例会本上签字,违者一次扣1分;

3.2.2.6消极怠工,没完成本职工作,扣2~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

3.2.2.7迟到、早退:1至5分钟扣1分,6至10分钟扣2分,11至20分钟扣3分;21至29分钟扣4分;时间超过半小时(含30分钟)者,扣5分,当日无薪,当月无全勤奖,无月度奖金;

3.2.2.8上班带情绪,没有微笑服务、不文明、不礼貌、不周到、讲方言引起客人投诉者扣1~5分;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扣5分;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和营业秩序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9上班时称呼上级需加职称并有礼貌,违者1次扣1~5分;

3.2.2.10上班私带钱币、香烟及通讯器材等私人物品者(餐前检查发现),一律扣3分,下班临检发现的无论价值多少、数额多少一律没收并视情节扣10~200分后开除;

3.2.2.11上班时间员工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用公司电话,违者扣3分/次;

3.2.2.12未经经理同意在客人未点听装饮料、杯装果汁、鸡尾酒(子弹系列)时不允许向客人提供吸管,违者每次扣5~50分;

3.2.2.13吧台不可以私自帮客人寄存物品,违者扣2~10分;

3.2.2.14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者扣1分;员工未经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吧内逗留扣5分;

3.2.2.15上班时大声喧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嬉闹、说方言或粗口的、游荡者(界定时间为10分钟)扣2分;

3.2.2.16营业后期,在岗人员不得有催客离场行为,违者扣5~100分;

3.2.2.17私食宾客(含客剩的)饭菜、饮料、水果、饮品者及收市后剩余的果盘每次扣3分;私用客用设施扣1分;客留物品不上交的每次扣5~100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18上班时间不允许嚼口香糖违者每次扣1分;

3.2.2.19除音乐部员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动DJ台和灯控台,违者扣20分/次,严重者予以扣20~100分并开除;

3.2.2.20在酒吧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者扣2分;

3.2.2.21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浪费超过50粒米者一次扣款50元;

3.2.2.22因对顾客不礼貌、评头论足者扣3~10分;

3.2.2.23私收促销员礼品者一次扣3分;

3.2.2.24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2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5私自吃夜宵的每次扣1分;

3.2.2.26私带亲友参观本店设施扣5分;上班时间私自会友者扣5分;

3.2.2.27未经允许私自进场或陪朋友在场内消费的每次扣5分;

3.2.2.28上班时间在服务现场吸烟者扣10分,下班后着工衣做出影响公司形象行为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扣2~1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9上班时倚墙靠物、叉腿抱肩,在宾客面前修剪指甲、掏耳朵、剔牙、伸懒腰、挠头、挖鼻孔、吃零食及不礼貌行为扣1分;带醉态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只可以佩带结婚戒指、耳丁,违者每项扣1分;

3.2.2.30参加酒吧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大扫除等),迟到的扣3分,不到的扣5分;

3.2.2.31管理人员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不制止、不帮助的扣5分,有意包庇隐瞒者予以降级处理,并扣20分;

3.2.2.32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在场内拍照,违者扣5分,严重的扣20~100分并予以开除;

3.2.2.33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进入的地方有:仓库、财务部、收银台、吧台、工程部,违者一次扣2分;

3.2.2.34非工作需要在包厢点歌或动用包厢设备的每次扣2分;

3.2.2.35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可喝酒,违者每次扣2~10分,特殊情况上报经理处理;

3.2.2.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加扣5~100分并可开除;

3.2.2.36工作不负责或私人因素而损坏设备、工具、各种公司设施,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扣5~10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2.2.37偷窃本店物资、客人或同事的财物者扣50~200分,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2.2.38在酒吧内私放易燃、易爆、凶器等危险物品者扣5~20分;

3.2.2.3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的,扣罚100~200分,并予以开除;

3.2.2.40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旷工当日无薪,并加扣200%工资,且无当月全勤奖,并予以开除;

3.2.2.41营私舞弊(有意做单、多收顾客钱财等行为):除追回其款项外,扣罚200分予以开除。部门同区域领班及当班其他员工知情不报的须负连带责任,并视情节扣5~100分,严重者开除;

3.2.2.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罚200分, 并予以开除;

3.3处罚实行挂扣分制度,具体标准按公司下发的《挂扣分制度》执行,同时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挂扣分制度》见附件

3.4本条例未涉及之违规行为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视情节扣1一20分,达到开除者扣50—200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员工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处罚条款处理外,还须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3.5.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责任人赔偿10%-90%;

3.5.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规章制度管理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

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任何个人均不得经营农药。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销售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其品种和数量均应分级纳入农药供应计划。如需要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规章制度管理 篇4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以打卡的'形式考勤。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次数为一天2次,员工应严格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2、员工上班时间内应公事到盱眙以外出差,不需要打卡但必须有经批准的《出差审批单》,提前1天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该员工外出事由确定是否需要添加出勤记录。

3、员工上、下班漏打卡者,2日内必须填写《考勤补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作补卡依据。当月累计补卡超过4次,从第4次起每次按50元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休息日需加班的,必须事前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没有《加班审批单》的,考勤记录不作为加班依据。

5、所有员工上班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如发现打上班卡后不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下班时间再回公司打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50元,以示警告,累计3次以上者扣除年终奖,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6、员工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每月办公室编制《考勤统计表》,并予公示,如有疑问应在3日内提出更正申请,否则不予更正。

7、员工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条》,1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经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办公室备存。无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8、一个月内连续请假10天以上,且无故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以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特殊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

7、本规定与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从20xx年10月15日执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规章制度管理 篇5

一、听课的目的.

听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听课制度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态;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指导老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同时通过听课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听课人员组成

1、听课人员由系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听课小组。由教学办组织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2、教师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方法,发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由考古室组织安厝,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听课要求及形式

1、听课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

2、听课形式主要采取随机、随堂听课为主,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总结所听课的优缺点,由听课小组讨论评议后公正评价,写出评课意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评价表》。此表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4、教师互相听课后应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并做好记录。

5、教研室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规章制度管理 篇6

1.管理目的

项目实施完成后,完善外包人员的规范化作业.保证系统正常生产.

2.运维人员要求

乙方在完成项目终验后,直接转到项目维护, 乙方指定的工程师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运维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该岗位工作人员无论是本公司职员或外包商职员,一律以我公司员工对外。

2.1 运维人员资源要求.

乙方必须给运维人员配备电脑及上网环境及居住环境(要求到达现场,不超过5分钟路程). 必需配备可移动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开机,处于能接通状态.

2.2 人员技术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员的要求,该名运维人员必须参与过该项目的实施,有从业经验一年以上.

2.3 运维人员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现场,晚5:30离开.得到最终用户同意,可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4 运维人员的考核

每一个季度,甲方会针对运维人员的巡检情况,故障解决能力,项目的稳定性等综合情况打分,纳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3.项目运维双方接口

甲方管理接口人:

许胜凯 (甲方一卡通小组组长), 电话: 13574871203,邮箱:

甲方客服专员 :

4. 客户关系处理要求

1. 直接客户关系维护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配合直接客户的业务推广,让直接客户零投诉。

2. 终端客户关系维护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好维护巡检及故障及时处理,让终端客户零投诉。

3. 潜在客户关系维护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合理详细的解说一卡通相关业务,让潜在客户有良好的印象。

5.工作内容

主动巡检要求:

1. 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天20:00前提交项目日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2. 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周五20:00前提交项目周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3.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季度最后一天20:00前提交项目季度总结报告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4. 主动巡检内容及表格,详见本规范附件。

6.故障处理:

维护工程师接到故障任务,要求在1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故障(电话或现场),按最终用户的`要求时间内解决故障,并提交case报告。

1. 甲方客户专员,每月电话回移动及最终用户,并统计回结果,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2. 甲方每季度的回结果,发送到乙方运维工程师及乙方高层管理人员。

7、运维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信息中心外包系统的全部维护人员;

第二条、长期驻场维护人员必须按照信息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每日须到服务台签写《到岗记录》;

第三条、维护人员不得在未经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信息中心设备;

第四条、维护人员必须遵守信息中心相关的运维、安保制度,对于违者,须按照信息中心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维护人员在完成运维工作后需认真填写《运维事件记录单》,每天下班前将《运维事件记录单》交给信息中心运维主管;

第六条、维护人员如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使用信息中心场地处理事务,须事先向信息中心运维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公司维护人员办公场地,由信息中心研发组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每日开关办公室,日常防火安全检查;

第八条、维护人员如违信息中心相关规定,信息中心将向所属公司进行通报,超过三次者,将向所属公司提出人员更换;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规章制度管理 篇7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制定好班级考勤制度。每节课(含早读)均应由任课老师(或班干部)负责清查人数。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对全勤学生发给全勤荣誉证书,给予表扬奖励。

〈三〉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两天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政教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四〉无故旷课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校长。

(六)每班应选定最负责的班干部负责本班考勤工作,如发现学生无故缺席要立即报告课任老师和班主任,并想办法迅速通知家长,摸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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