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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

2024-03-08
婚前协议书

在法律文书更加完善的时代,合同已经成为保护我们的重要存在。合同的拟制有哪些细节呢?编辑根据您的要求为您整理了一份专业的“婚前协议书”,建议您将此网页收藏起来以方便未来查阅!

婚前协议书 篇1

【要点提示】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典型案例】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上海市闽行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例。 原告曾某(男方)离婚后通过征婚,与也曾离异的贾某(女方)相识。经过短暂的接触,几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就忠诚协议方面问题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如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解答,实际上又否认了忠诚协议的效力。

【各方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协议有效。夫妻忠诚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违法,夫妻忠诚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法律明确的要求,协议双方等于把法定的义务变成了约定的条款,法院应当予以认可;婚姻本身即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着积极作用。

第二种意见认为协议无效。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以爱情为基础,不能通过协议设定,夫妻间应相互忠诚仅仅是一种价值取向,而不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非“必须”,“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但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定人身关系。人身权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

【律师观点】

律师查阅了大量法院判例,并与多位法学专家研讨,认为当前法律界对待夫妻忠诚协议效力上,主流观点还是趋向于有效说,但应该注意其约定而区别对待。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民法理论而言,“忠诚协议”属于私法范畴,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了忠诚协议,意在实现关于婚姻的某种意思自治。但这种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无边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约束,也即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条件全部满足,则该行为应被评价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在“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时,该行为应当是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

(二)、认定夫妻忠诚协议,合于夫妻忠诚义务之立法本意。我国《婚姻法》第4条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诚协议都是有效的,实践中需要审慎对待。

欺骗情况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这里的胁迫应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形。

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事先通过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监督权和裁判权,该约定显然无效。

综上所述,就具体个案来说,笔者倾向于应当认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认定利大于弊,且具明显的意义优势。同时,律师忠告那些准备付诸协议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对待,不仅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能不切实际约定过高的数额,如果显失公正,法官也不会支持。

婚前协议书 篇2

1、夫妻双方婚后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部门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负有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应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动承担家庭的各项义务,相亲相爱,互守贞操。

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无理由无根据的情况之下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应本着互敬互爱的态度积极沟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瞒和欺骗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怀孕,哺乳期间有权利无条件拒绝离婚,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6、夫妻双方负有生育、抚养后代的义务,因医学理由不能生育、抚养的情况除外。(此条可根据你夫妻双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双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决定。

8、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如下落不明,发生事故致身体残疾,亡故等情况的,另一方必须负起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9、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违反前第三款第一项中的忠诚义务,在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具体事项应由无过错方进行决定。如孩子的抚养费用承担,探视的时间、次数,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属等问题。

10、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因违反法律而被监禁,另一方可随时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另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11、本着创建和谐“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双方在婚后有义务参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会或活动。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况除外。

12、夫妻双方对各自父母的财产具有独立的继承权,未经一方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准则。

婚前协议书 篇3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二、乙方的共同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三、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

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四、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五、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六、其它(略)。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认购协议:

1、乙方自愿申请认购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物业用途为住宅,房屋总价款计人民币_____。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宜昌华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收)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并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与甲方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办理相关手续。

3、在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转卖乙方所认购房屋。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认购协议书所规定的要件履行承诺,签约时间可据实予以延期。

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认购协议书中的要件,视为违约,扣除其交纳定金作为违约金。

6、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满前,乙方应与甲方办理合同转签手续;认购协议书有效期满,乙方未能与甲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委托宜昌华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该房屋另行处理。

7、房屋买卖合同书签定后,本认购协议书约定条款自动失效,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8、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

9、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本人)或委托代理方(人)签字后生效。

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4

兹因立约人____、____情投意合,爰订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____,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妻负担:

________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妻负担全部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人民币____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____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____女方:____

立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书2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 元,债务 元;女方有债权 元,债务 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

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协议书 篇5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并准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房产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甲方婚前房产:详细房产清单。

2.乙方婚前房产:详细房产清单。

二、甲乙双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各自个人所有。

三、甲乙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房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

四、甲乙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甲或乙婚后一方对外所负的未经对方同意的债务,以甲或乙一方的财产清偿,与对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婚后的其他财产为共同财产,其收益为共同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各自婚前的房产及婚后所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房产产生的收益(不含增值)为共同财产。

六、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七、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承担,并增加协议一份,送交公证机关,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二〇xx年月日。

婚前协议书 篇6

婚 前 协 议 书

甲方(或称老婆):聪明能干、美丽大方的未婚妻:

乙方(或称老公):相貌平平、大脑迟钝的未婚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婚后责任明确,生活美满,特签订本协议以约束双方的婚后行为,并声明签字后有法律效力。如果甲或乙方对条款内容有疑问,可以在签订完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由甲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一,家庭生活方面

1、由于老婆体质柔弱,不能胜任体力劳动,原则上老公有义务承担全部家务,包括买米,买菜,做饭,拖地板,定期清扫房间等。在作为对老公的奖励或自愿劳动的情况下,老婆可分担部分家务;又由于老婆手脚细腻,皮肤敏感,易受到各种有毒、有害或其他化学物质(如洗衣粉、洗洁精之类)的腐蚀,所以老公要主动洗菜、洗碗,洗衣。(同意使用洗衣机,但是衣物的洗涤标签上标有“不易机洗”字样或符号的必须手洗,否则一切后果由老公承担。)

2、老公必须以老婆的口味为标准进行烹饪,菜单要多样化,一周内菜单不可重复。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及时做饭时,老公必须提前一天安排好老婆的饮食生活。

3、原则上不允许甲乙双方吸烟。如果实在忍不住了,可以在避开另一方的前提下偷偷吸烟,并及时清理现场。如果当场被抓住者,罚款人民币200元,并限3日内由另一方消费掉,另一方无权放弃此权益,否则视为包庇。

4、考虑到老公由于白天工作忙,家庭责任大,而导致睡眠不足,不利于身体健康。特规定老公的法定娱乐时间为:周一到周四:19:30---22:30 周五:19:30---24:00 周六,周日为相对自由活动时间,因为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地支配时间。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申请,来不及申请的情况下可经甲方口头批准延长或调用娱乐时间,累计未用的娱乐时间不得转入下周。乙方可娱乐的项目在甲方优先的前提下暂定为电视节目,DVD影碟,音乐欣赏,电脑游戏(禁止网络聊天)。

5、一切以老婆的工作为重,老公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作出任何影响老婆工作的举动。如遇老婆工作一天后心理压力大或是心情不好时,老公应主动放弃一切娱乐时间,陪老婆聊天或逗、哄老婆。老婆开心了,老公要陪老婆开心;老婆不开心了,老公更要哄老婆开心;老公要尽心尽力的疼爱老婆,直到老婆受不了抗议为止。、如遇到老婆心情极差想打人的情况,老公有义务积极承受,并注意做好安全措施(例如用手护住脑袋,不允许抵抗,更不允许还击!)。对甲方的要求是尽量避免实质性地使用尖锐利器(如牙,菜刀,剪刀,指甲等),吓唬的不算。如甲方想摔东西,乙方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进行抢救,并要求乙方有能力预估事态发展,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抢救而甲方事后又后悔,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从正常经济收入以外的给与补偿,具体的乙方可灵活处理。、甲乙双方都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尤其是乙方,冬季必须每周至少冲凉3次,且至少有两次使用香皂或沐浴液,夏季必须每天冲凉至少一次且要求每次使用香皂或沐浴液。为了保持睡眠时空气清新,要求乙方必须每天洗脚并及时清洗袜子。否则甲方有权任意处理乙方的臭袜子。8、绝对禁止发生乙方搓下身上的泥,并遗留在床单或者沙发等等家具上!、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10、乙方不可作出伤害甲方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妻子的感觉为依归。否则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且乙方不得对赔偿要求提出反对。

11、乙方应尊重甲方意愿,不可勉强甲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二、夫妻财务方面

1、由于乙方大脑不够灵活,对数字无亲和力。故,甲方不怕苦、不怕累,主动要求承担家庭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希望乙方为大局着想,积极努力的配合甲方的工作需要。

2、存折,工资卡,现金由甲方统一管理,具体操作由乙方负责。家庭日常的开销,如电话费、煤气、水电、日常生活必需品费等等,都由乙方负责每月向提交付款申请,甲方配合完成支付工作。

3、乙方的个人开销如手机费、交通费、午餐费等合计定额为800元/月。乙方必须及时提供相关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否则不予报销或报销打折。如有另外花销需提前申请。乙方的服装鞋帽的添置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发型,甲方可适当地征求乙方的意见。

4、甲方的婚前经济投入(买房、装修等)视为甲方的个人财产,为了免去公正的麻烦,采取由乙方向甲方声明的方法处理,考虑到目前婚姻法的不严谨,甲方声明自愿将债权转让给甲方。因此,婚前乙方现在声明放弃对家庭债权的所有权,此声明视作此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夫妻外交方面

1、原则上如果老婆要利用节假日回自己父母家时,老公有义务陪同前往,且要求表现良好。在有需要时每天必须陪老丈人至少喝半斤酒而且要积极主动地抢下老丈人的酒杯; 必须不厌其烦的陪丈母娘打麻将,该赢时不许输,该输时不能赢。

2、如乙方本年度春节或其他节假日想回家探亲,必须提前半月向甲方申请且必须提供详细花销计划书。(注意:只报销单程交通费。)如要求甲方一同前往,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乙方有义务提前与其父母协调好甲方在探亲地的家务免责事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听从其母亲的意见而忽视甲方的意见。否则,无条件要求乙方搬回去跟其母过日子!

四、奖励制度

1、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乙方表现甚佳,不幸遭到甲方表扬,甲方可以视情节给予乙方奖励。如:香吻一个、拥抱一下,或奖励现金等等。

2、如果甲方在日常生活,能够努力的配合乙方完成家庭理财以及各种急、难、杂事,乙方应视情节主动要求给予甲方奖励并由甲方执行。如:大餐、手饰、RMB若干等。(这些要视甲方所做事情的大小来决定,但最少每次不许少于RMB100元整)

3、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甲方能够积极主动的帮助乙方完成第一条款里的任何一项,乙方都要视情节主动要求予以甲方奖励。如:RMB50-500元不等。

五、惩罚制度

1、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乙方不能够照顾好甲方,使得甲方生气以至于大发脾气,甲方可视情节惩罚乙方。考虑到乙方经济窘迫,甲方不得采取经济处罚,可采取例如取消乙方当年的探亲权或所有费用由探亲地承担等。

2、乙方不许仰仗自己身高与体重的“优势”而对甲方大吼大叫,甚至“横眉冷对”,不许用伤感情的话来嘲讽甲方,也不许对甲方不理不睬,更不许向甲方父母或兄姐告状!如果有此类事情发生,甲方有权利提出惩罚或是情节严重可以分居。

3、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下班后,不马上回家而在公司或是外面逗留,对方都要视情节罚款。如:下班后不回家,去邻居家聊天者,每次罚款RMB50元整,如果态度不好,可继续追加款额。如果是乙方则从生活费里扣除。

4、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回家后,为了看体育台或是电视剧而没有积极主动做饭者,对方都有权利惩罚另一方。

5、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劳动,如:在厨房里洗菜或是炒菜等,另一方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都要在旁边配合,或是做好后勤工作,如果没有积极主动的完成,另一方有权利收取罚款,每次款额不低于RMB50元整。如果是乙方则从生活费里扣除。

6、乙方不许在任何情况下惩罚甲方。

7、以上各项所得的任何款项都作为公积金而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里。

8,甲方应考虑乙方的承受能力来采取经济处罚。

六、其它

1、我们所要遵循的原则是:“老婆永远是对的”。

2、如果老婆做的不对,请参照第1条。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

在制定此协议时,我们都希望一个家庭能够和睦成长,我们并不希望有惩罚事情的发生,制定本协议也只是约束一部分还不是很热爱家庭、热爱妻子的人。希望乙方尽快投入到一个体贴、勤劳、爱家、爱妻的好男人当中来,争取为以后的家庭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与坚定的信念!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手印或是人名章:手印或人名章:

婚前协议书 篇7

一、以下房产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_________________

2、

3、

以上房产的在婚后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价款(包含了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二、以下房产系女方婚前个人财产:_________________

2、

3、

以上房产的在婚后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价款(包含了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三、各自名下婚前已有的车辆、存款、投资理财等财产,及其在婚后所得的收益,均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

四、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财等财产,均属于出资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财产在婚后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无论是否由本人实际管理或经营,亏损均由各自承担,收益均归各自所有。

五、任何一方在婚后继承所得,亦归各自所有,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响个人财产的属性。

六、任何一方婚前既有债权、债务,仍归各自所有;

结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签字同意所产生的债务,个人为自己及他人担保产生的债务,经营个人财产亏损时所产生的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

一方使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了个人债务的,债务人应从其个人财产中补偿给另一方所还债务额的50%。

七、本协议没有手写内容,双方签字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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