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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物业服务合同(精品十三篇)

2024-02-23
物业服务合同

你对合同的相关知识了解得透彻吗?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在大量的资料中编辑精选了一篇极其有用的“物业服务合同”,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县医院提供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xx县医院保洁及相关配套服务

2、坐落位臵及服务场所:xx县医院内

3、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设备及工具耗材目录清单)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住院楼供应综合楼发热门诊地面、外围环境。

2、全院中心运送服务。

3、负责洗衣房日常布类洗涤工作。

第五条配套服务

被。

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被及清点物品。

产房、供应室、输液室、ICU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

5、在工作期间协助为病区送药及院内标本。

6、医疗垃圾交接。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xx县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对乙方的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提供约平方米的场所作为乙方办公室及主任宿舍、工作间等物业管理用房。工作用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不含乙方煮饭和空调用电)、车辆维修费、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8、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9、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提供专业的消毒液及工具。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约定继续履行,乙方未能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臵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社保费用,培训材料,与承担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清洁材料、工具、消耗品和其它费用,乙方公司法定税费,物业管理日常办公费用等费用。

财产的保险义务。

;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政策、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提供配套服务中涉及与医疗相关事务而发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

第八条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项目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85﹪以上;

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85﹪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85﹪以上。

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85﹪以上。

一、病区

(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冲洗,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施康液擦拭,施康液由病区护士配比后提供;医生办、主任办(示教室)、值班室每周清扫二次(包括家具、墙面、天棚);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架每周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病区天花板、空调表面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手术室、产房按现有工作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2、门诊楼

门诊走廊、楼梯、各诊室、急诊科、急诊抢救室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有污迹及时擦净,室内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灯管每月擦拭清洁一次,并保洁;各办公室内、诊室、检查室家具每日擦拭行政值班室至少每周清扫一次,使用后及时保洁,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水箱等每日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

检验科、体检中心、值班室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卫生间参照门诊楼保洁要求。

道路、绿化等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绿化及时除杂草。

5、垃圾每日收集二次,并及时清理。

6、供应综合楼:按现有供应室保洁要求做好工作。

,并保洁。

门诊楼、供应综合楼按医院上班时间提前1小时,下午下班推迟半小时。

第九条配套服务质量要求

1、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各病区护士长,门诊部主任及相应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告知科室负责人。

2、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建议,乙方应安排顶替人员到岗。

第五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条委托管理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效期限年。

第六章费用标准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配套服务收费金额全年为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按每月平均转账支付合同款,支付时间由医院财务科根据月考评分情况核算后次月初7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甲方不得拖延。乙方按照上述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如果本合同服务费在应付日后,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整。

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保洁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当月收费10%计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200元。

,但甲方在没有增加服务范围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时乙方服务费不变。

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如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

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500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甲方如因医院业务扩大,增加医疗项目,加大工作量,须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下述附件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附件一:xx县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方案

附件二: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设备、工具和消耗品清单

附件四:物业服务承诺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xx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2】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编辑,沈天风

物业服务合同【篇3】

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是一个具体而重要的合同,涉及到物业管理、维护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定义和重要性


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广东省范围内,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提供方与业主或租户之间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该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费用、责任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租户之间合作和约束的基础性文件。


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还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有效维护了业主或租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明确的经营准则和约束。


二、合同内容


1. 服务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如维修、清洁、安保、绿化等。同时,还要注明服务的时间、周期和频率等细节要求。


2. 服务质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的服务质量要求,如服务标准、维修响应时间等。同时,还应包括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的机制,以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其责任。


3. 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并说明费用的构成和调整机制。还应明确费用逾期支付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4. 合同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服务的起止时间和合同续签或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5. 争议解决:合同应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三、合同要点和注意事项


1. 明确责任与义务:合同中应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或租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双方能够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


2. 保护业主或租户权益:合同中应确保业主或租户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合理安排维修、保洁和安保等服务,并规定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


3. 合理定价和费用构成:合同中应明确收费标准,确保物业管理费用的公正合理,同时明确费用的构成和调整方式,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4. 关注细节和特殊情况:合同中应注重细节,特别是关注特殊需求和预案,如特殊设备的维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等,以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5.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合同中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保险、安全风险评估等,以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各方应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身权益的充分保护,如遇到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或专业咨询,以确保合同能够发挥其约束和保护作用。


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是保障业主或租户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重要文件。合同内容应详细而准确,注重服务质量、费用支付、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细节,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争议解决程序。合同签订双方应全面理解和认同合同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以实现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

物业服务合同【篇4】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国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区(县)______路(街)______。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

北至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号楼】【幢】【座】______层______单元______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______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3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乙方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应当与业主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元、【 】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一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三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______。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业:______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

2.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业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关于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的约定见附件七;

6.遵守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业主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七条 业主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约定,经乙方书面催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当按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略)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略)

七、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约定(略)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

12.______;

13.______;

14.______;

15.______。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部;

扶梯______部。

2.绿化率:______% ;

楼间、集中绿地______平方米;

砖石铺装______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______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米;

【沟渠】______;

【蓄水池】______个;

【化粪池】______个;

【雨水井】______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__;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______个;【草坪灯】______个;【 】______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______;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__________________个;

【污水泵】______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______;

【 】______。

4.【燃气调压站】______;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

7.避雷设施包括______;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______;

10.电脑网络线______;

11.电讯电话______;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个车位______平方米;

14.自行车库__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______个;

16.信报箱______个;

17.值班室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平方米;

19.______。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篇5】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物业服务合同【篇6】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事项

1.1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2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图、建筑物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物所有权证等文件。

(2)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名单、房屋用途、房屋面积、房屋编码等信息。

(3)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用水、用电、燃气等费用的结算方式、金额和周期等资料。

(4)其他甲方提供的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标准

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2 乙方的服务内容、范围和标准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

1.1 日常维护:对小区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1.2 维修:对小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1.3 安保:对小区进行安保巡逻,保证小区安全。

(2)物业管理服务:

2.1 水、电、燃气等能源的供应:负责小区水、电、燃气等能源的供应和结算。

2.2 环境卫生:负责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消毒等工作。

2.3 公共部位的部位的维护和保养:对小区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4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3)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2.4.1 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2.4.2 为甲方提供其他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费用的支付

3.1 甲方应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元。

(2)按季支付:季末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____________元。

(3)按年支付:年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____________元。

3.3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名单、房屋用途、房屋面积、房屋编码等信息。

(2)甲方提供的用水、用电、燃气等费用的结算方式、金额和周期等资料。

(3)其他甲方提供的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4.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4.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且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提供服务内容的。

(3)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4)其他因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的情况。

4.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发现甲方存在违约行为,且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2)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提供服务内容的。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4)其他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合同的情况。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2 甲方不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3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提供服务内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履行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4 甲方或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终止日前未履行的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5.5 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接到对方通报后3日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由过错方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由过错方和对方按损失赔偿额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六条 保密

6.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保护物业管理服务的机密性。

6.2 甲乙双方应保守下列秘密:

(1)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和乙方的信息。

(2)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小区设施、设备、环境和资料。

(3)其他属于甲乙双方共同保守的秘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篇7】

关于物业服务的合同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物业服务合同【篇8】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物业服务合同【篇9】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物业服务合同【篇10】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以下是该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

1. 合同编号:见合同编号

2. 甲方(业主):

————以下填写甲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以下填写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 签订时间:

————以下填写签订时间的日期和时间————

5. 服务内容:

(1) 物业服务的常规服务,如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逻、维修、保养、清洁、安保等;

(2) 物业管理区域的水、电、气、热等供应及维护;

(3) 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秩序维护及管理;

(4) 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及管理;

(5) 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相关服务。

6. 服务费用:

(1)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支付;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业主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3) 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业主的支付情况逐月结算。

7. 服务期限:

(1) 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

(2) 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8. 合同解除:

(1) 双方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或损害业主利益;

(3)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

以上仅为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具体条款内容应根据双方协商和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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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实用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正文内容

甲方:XXXXXX乙方:XXXXXX为推动XXX__数据业务的全面发展,甲乙双方就本次优惠促销活动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服务协议:

一、本协议是双方进行XXXXXX数据专用卡和无线网卡优惠促销活动的依据。双方确认乙方以XXXXXX(填写数据卡号码)参加本次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方式

1.乙方可在下列促销方案中选择其中一种,并在相应□中以√标明选择的促销方案:乙方为捆绑交费客户乙方为非捆绑交费客户□交纳预存

1.乙方交纳XXX元g业务预存,甲方扣除乙方XXX积分。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___)、随XX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可使用XXX个月的g商务套餐(含参加促销当月)。

4.甲方在乙方预存费用中逐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扣减XXX元冲抵乙方g商务套餐费用。

1.乙方交纳XXX元g业务预存话费和XXX元随XX月租费。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随XX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可使用_____个月的g商务套餐。

4.甲方在乙方预存费用中逐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扣减_____元的g商务套餐费用和_____元的随XX月租费。□

1.乙方交纳XXX元押金,甲方扣除乙方XXX积分。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___)、随XX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每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交纳XXX元g商务套餐月租费。

4.押金于协议生效之日起XXX_年后可退还。

1.乙方交纳_____元押金。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随XX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按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交纳各项费用(含_____元的g商务套餐费用和20元的随XX月租费。)

4.押金于协议生效之日起XXX_年后可退还。注:促销活动产生的通信费不再享受积分优惠:乙方的交费方式(捆绑或非捆绑)以现有交费方式为准;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X_年后,乙方凭交纳押金的发票退还押金(乙方为个人客户应持本人有效证件,乙方为单位客户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押金以乙方交纳押金的形式退还。

2.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销号,按第三条第

(二)款第5款执行。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动之专用无线网卡和XXX__数据专用卡;

2.甲方向乙方提供g业务相关服务;

3.甲方负责在优惠期(自参加促销当月(含)开始的十二个日历月)结束后,将本次活动专用XXX__数据专用卡的g套餐类型自动转为乙方参加本次促销活动前所选g套餐类型。

4.甲方有权根据协议内容对乙方帐户内的全球通客户积分进行扣减;

5.对因停电、交易系统故障、传输线路故障、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不良造成误码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获得相应型号的活动专用无线网卡和XXX__数据专用卡壹套;

2.在优惠期内,乙方不得变更所选促销方案和g套餐类型,不得变更XXX__数据专用卡付费方式;

3.乙方应妥善保管无线网卡和XXX数据专用卡,如乙方将无线网卡和XXX数据专用卡丢失,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爱惜使用无线网卡,对无线网卡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由无线网卡厂商负责);

5.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如乙方选择的方案为交纳押金,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g商务套餐的金额退还押金,如乙方选择的方案为交纳预存,甲方不退还乙方的预存话费余额。无论乙方选择何种方案,乙方不退还甲方活动专用无线网卡和XXX__数据专用卡。乙方已被扣减的客户积分不再恢复.

四、本协议所指g商务套餐仅包含g业务,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等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

五、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

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现行的《入网协议》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在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甲方(签章):XXX__乙方(签章):XXX__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

物业服务合同【篇12】

【富邑华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四川盛世中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户】: 栋 单元 号/ 栋 号商铺 丙方:【装饰装修单位】:

为加强【富邑华庭】小区房屋的装饰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结构安全,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保证房屋质量和小区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免受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消防条例》、成价费[2004]239号“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邑华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富邑华庭临时管理规约》,就富邑华庭小区内房屋的装饰装修活动,于乙方和丙方办理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前,甲、乙、丙三方就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内容

(一)乙方委托丙方(乙方自装)对该房屋室内空间、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饰装修,地面装饰装修材料的厚度不得超过20毫米;

(二)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功能及布局,露、阳台装饰装修不得加装护栏、防雨遮阳棚等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为;

(三)卫生间装饰装修不得破坏防水层;

(四)底层、顶层私家花园绿化装修方案及安装中央空调须提前5天报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施工;

(五)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等均应按设计位臵或指定位臵安装;(六)空调室外机必须在设计位臵或指定位臵安装;

(七)商铺招牌安装方案、安装中央空调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通过、备案后方可施工。第二条 装饰装修手续办理

(一)申 请

1、乙方于装饰装修施工七日前与丙方负责人共同持乙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明(乙方本人未能亲自办理时,受托办理人需带上乙方亲笔签名捺印的书面委托书一份,还应包含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装饰装修方案说明、施工平面图、水电施工图、施工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丙方的所有证照、合同及图纸等均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至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申请表》,装修方案设计图纸必须详细标明水、电、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设施的位臵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

2、租户办理装修申请,必须提供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装饰装修委托书》并同时附上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申报自装手续的,必须具备本条第一项中规定的有关资料(包括装饰装修方案说明、施工平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4、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铺,原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须改动:(1)装修前必须报武候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竣工后必须再次报武候区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书》,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5、乙方或丙方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甲方有权采取暂停水电服务等方式拒绝其施工,有权拒绝其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并且将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二)审 核

1、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外立面等的装饰装修,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业主装饰装修申请后,三日内给予审核备案,并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协议;

2、凡涉及改动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拆墙、拆除外门窗、阳台等)或者超过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装饰装修方案,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并由乙方或丙方自行申报成都市富邑华庭区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物业服务中心方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协议;

3、属转租物业的,租户须持乙方的《书面委托书》及《房屋租赁协议》方能办理该房屋的二次装饰装修手续。第三条 允许施工的时间

(一)房屋装饰装修必须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双休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施工,必须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使用电动工具,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施工时如对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经营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提醒或要求停止施工;

4、当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双休日及节假日停止施工。第四条 施工期限

(一)乙方委托丙方(乙方自装)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其工程施工期限自乙方或丙方到甲方办理完毕有关装饰装修手续,并取得《装修施工证》之日起计算:平层和商铺60天之内应实施完毕,跃层及花园洋房90天之内应施工完毕;

(二)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施工期限的,乙方或丙方必须提前三日至甲方填写《装修延期申请表》,经甲方现场核准后方可延期。第五条 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出示本人《临时出入证》,并在小区内将《临时出入证》按规定佩带,便于识别,无有效“临时出入证”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二)施工人员要衣着整齐,不得裸露身体或做出不雅观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出入证并限制进入;

(三)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政府有关治安法规、条例和物业管理有关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喧哗或打闹,也不能在小区内饮酒赌博、留宿、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饭,更不得有损坏、盗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行为,违者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予以制止,同时视情节轻重程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施工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和甲方的安全抽查,“三无”(无身份证、无务工证、无暂住证)人员不得进入小区。第六条 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理

(一)装修垃圾按规定于每日下午15:00—17:00装袋封好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地点,由甲方委托政府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甲方按政府颁布的收费标准在装修方办理《装修施工证》时向装修方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政府定价,随政府价格调整而调整),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为:元/平方米;(三)装修改建需拆除墙体以及私家花园施工泥土以体积为计算单位加收装修垃圾清运费:元/立方米(此项收费标准甲方已经过仔细测算,如乙方对该收费标准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环卫单位单独清运,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五)凡违反规定乱扔乱倒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违规者支付清运费用。对环境造成污损的,甲方有权对责任方追究赔偿责任。第七条 材料装卸、运输

(一)乙方或丙方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机具进入小区必须持《装修施工证》在甲方处填写《装修材料/机具进入申请表》,并主动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查验并登记,经核实无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后方可进入;搬运物品出小区前乙方或丙方应先到甲方办理《物品出门条》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出具《装修施工证》、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物品清单(乙方自装的由乙方出具身份证明);

(二)进出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油漆、香蕉水等液体材料和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在公共场所;

(三)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共用部位,造成污损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搬运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或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乙方和丙方不得在公共道路、楼道、楼梯等共用部位堆放水泥、沙、石、灰、泥土、油漆、涂料等建筑材料,如确须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必须提前到甲方办理手续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做好铺垫和遮盖工作,搬运后立即按甲方规定的清洁 标准清洁干净,材料在公共区域停留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小时;

(五)材料装运车只能停于指定的车行道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地下车库或非指定区域(地下车库限高2米)。第八条 施工用电

(一)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户设计用电负荷,严禁擅自接、拉电源线;

(二)装修施工超容量用电必须到甲方办理申请。如违章用电,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噪声限制

(一)不得使用超过政府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设备;

(二)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震动、振动;

(三)施工期间应关闭进户门,避免影响相邻业主,污染公共环境卫生;

(四)若因上述原因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相邻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的,甲方有权没收相关人员《临时出入证》或责令停工整改。第十条 防 火

(一)乙方和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和丙方负责;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要当日进料,当日用毕,现场不得存放;

(三)每套房屋的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直至按规定配备为止,配臵标准如下:

(1)50平方米以内:不少于4㎏;(2)50—100平方米:不少于8㎏;(3)100—300平方米:不少于16㎏;(4)300-500平方米:不少于20㎏。

(四)凡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等),乙方或丙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用火申请,并在核批的时间内施工。一经完工,即将动火工具撤离现场;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饭、留宿,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六)室外的消防水、消防器材和管道非火警严禁擅自使用,严禁改变、损坏消防设施和管线,违者报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房屋外立面设施装修要求

(一)安装空调前必须到甲方申请登记,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不得影响小区房屋外立面的统一设计,应在原设计位臵上固定安装。如设计无外机位,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位臵安装。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加装外机接水托盘,冷凝水排水管接入指定位臵,并妥善处理好冷凝水的落水,不得任意流淌楼下或污浊墙面,且安装时不得超出本户范围,安装时不得影响相邻住户;室外机运转噪音不得超标,其用电负荷应与户内设计配臵相匹配;

(二)升降式金属衣架的安装仅限于阳台内,其伸缩、升降均不得超出阳台空间范围;

(三)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包括所有房屋的窗户、墙体上)以任何方式发布装修等各类广告信息,且其它任何形式的附属物(含标语、标牌、灯箱、广告等)均不得粘贴、悬挂、固定于房屋外立面;

(四)露、阳台不得擅自封闭或半封闭(如确需封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样式及规格型号安装);

(五)屋顶、二楼及以上平台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设物(如外臵晒衣架、遮阳蓬、防护栏等),不得封闭成屋、搭棚,改变其外观及用途;

(六)不得改变房屋外墙、阳台(含阳台内墙)、外门窗(玻璃)的形状、规格、颜色、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更换进户门和改变进户门位臵、开启方向、颜色及式样;

(七)不得对公共露台、天台进行装修,不得改变私家花园围栏的外观设计;(八)如需在露、阳台部位墙面重新粉刷涂料、吊顶,需参照原外墙面及阳台顶棚的颜色,选择使用色调接近的材料。如吊顶时无相近的材料,在吊顶施工前必须使用涂料(油漆)等处理成与原阳台顶棚相近的颜色,从而使小区达到色彩、形式的统一;

(九)如需在露、阳台装修、放臵绿化、盆景及其他物品,必须按照不得高出地面米、垂直吊臵不超过米规定执行,且不得超过露、阳台空间范围;

(十)商铺店招的安装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未经甲方许可,商铺的其它外立面(含外墙石材、玻璃、门等)不得设臵任何形式的广告内容。第十二条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一)乙方和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时,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1、未与甲方办理完毕装饰装修手续而擅自开工;

2、装修户内未配臵相应的灭火器具而擅自开工;

3、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结构上(承重梁、柱、墙、板)开孔,擅自在承重墙、山墙、抗震墙、楼层现浇板、预制板上开孔、剔槽;

4、用实心砖墙分割室内房间或铺设过重地板材料,增加楼面负荷;

5、将未做防水工程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破坏屋面和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造成渗漏隐患;

6、改动原有门窗尺寸,在外墙上开窗,拆除连接阳台、混凝土墙体及做出其它影响建筑物结构、使用安全和外观的行为;

7、破坏室内暗埋管线,擅自改动上、下水管和强弱电线路;

8、擅自改动、拆除、包埋煤气管道、气表及擅自安装燃气用具,擅自开启煤气表铅封,将供气软管擅自加长或移入他处使用;

9、改变房屋外墙、阳台、外门窗(玻璃)的规格颜色、功能和布局。更换进户门和改变进户门位臵、开启方向、颜色及式样。改变房屋立面门、窗的开启方向;

10、擅自拆除、改动阳台护栏和窗台护栏;

11、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12、擅自封闭或半封闭露、阳台,擅自在户外安装网、罩、栏、蓬、花架、晾衣架,架设卫星接收天线,将装修或其它物品悬挂、放臵于窗户、阳台外侧;

13、占用共用楼道,天台屋面及消防通道,擅自改动、拆除、装修共用配套设施,擅自改变私家花园围栏的外观设计;

14、擅自在屋顶平台、二层及以上平台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封闭屋顶平台、二层及以上平台,擅自拆除、新建及升高露、阳台、屋顶平台、二层及以上平台的隔断墙或隔断护栏;

15、擅自改装智能化对讲、门禁系统及煤气报警系统等弱电设备;

16、施工作业现场吸烟、擅自动用明火作业,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17、向室(窗)外抛弃杂物、丢弃建筑垃圾,往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和生活垃圾桶内倾倒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砖块等);

18、破坏、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绿化;

19、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场地加工装饰装修材料。擅自在楼梯、过道、庭园、天台、屋顶、道路及其它共用部位搭建工棚设施,使用公用水电,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

20、在屋顶绿化时栽种高大树木,在屋顶、平台、阳台上修建超高水池、花槽;封闭底楼私家花园内的井盖;在电缆沟上挖土、安装超重设施;改动和损坏上人屋顶内的公共设施、管、沟、线等;

21、擅自在室外任何位臵加装灯、牌、广告等;

22、安装振动及噪声较大的设备;

23、装饰装修施工人员不按时结束装修工作和装饰装修时间结束后不离开小区或夜间擅自在装修户内留宿;

24、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铺,在装修前未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并交甲方备案而擅自施工,在装修竣工后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书》,未交甲方备案而擅自入住、经营。(二)乙方和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乙方、丙方负责人在装饰装修施工前应与甲方对户内隐蔽工程进行检测交接(如:冷热水管打压试验、通水试验、绝缘检测、通电试验等)。如不进行交接就自行施工,一旦施工后,因装修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或丙方负责人有义务做好装修现场的管理工作,应指定专人为装修现场的消防防火责任人,并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3、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机具、物品进出小区须持《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材料、机具进入小区需提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材料、机具进入申请手续,以便甲 方确认进入的装修材料或机具是否和装修方案相符,是否有政府相关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搬运物品出小区前乙方、丙方负责人应先到甲方办理《物品出门条》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机具和物品进出小区;

4、底层私家花园、屋顶、二层及以上平台绿化,允许在距任何一方女儿墙1米外搭建通透式花架(限高米),不得修筑任何形式的阳光棚(房)。屋面花池泥土不得高于350毫米,水池蓄水深度不得高于300毫米,其它地方均应保持原状,不得进行任何装饰或堆放杂物;

5、闭门施工,避免粉尘污染公共区域;

6、规范用电,装修机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该户设计用电负荷;

7、施工期间应封闭排水管口,以免造成地漏、排水管道堵塞,影响相邻;

8、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9、装饰装修材料请自行妥善保管,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10、小区内所有门前、走廊、扶梯间和公共区域均设有足够灯光照明,乙方和丙方不得增加门前灯饰,以免影响观瞻或妨碍相邻;

11、室内卫生间、厨房装修时,回填必须用轻质材料(如:炭渣),严禁用建筑垃圾回填破坏防水层;

12、尽量缩短装饰装修工程时间,以免影响相邻业户正常生活;

13、装修工人在装修现场施工时须正确佩带《临时出入证》,如无《临时出入证》或未正确佩带《临时出入证》以及《临时出入证》分辨不清不及时补办,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场。

14、装饰装修完工后应提前两日向甲方申报验收,否则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15、乙方和丙方有义务于办理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前将本协议内容告之装修施工人员,并于施工期间进行现场监理;因装修施工人员违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施工监管、巡视检查

(一)装修施工期间,乙方和丙方应进行现场监理,并有义务向施工人员介绍小区内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政府及小区内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作业,文明施工;

(二)装修施工期间,甲方将派工程技术、秩序维护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 检查,其工作记录将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乙方和丙方应主动接受现场巡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现场检查。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

(一)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乙方和丙方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申报,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查验。查验内容为:

1、外装:窗户、阳台、空调、上人屋顶、非上人屋顶、私家花园、阳台护栏和窗台护栏等是否按规定施工和操作,是否有乱搭乱建现象,是否有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如有,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拆除,所有费用和风险、责任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2、内装:是否改动过防水层;主体结构、水电气表及管线等是否覆盖、改动、拆除;是否按申请内容和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水池;是否遗留装修物料于共用区域;是否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等;其他禁止性行为的检查;户内电器开关、插座及线路通电测试;给水管试压;排水管通水试验;厨房、卫生间闭水试验等。

(二)查验合格后,三方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如不合格则限期整改,整改后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三)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和丙方至甲方退还《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后,三方在《装修退场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装修过程结束。

(四)三个月后,乙方和丙方至甲方处,经三方共同检查确认未发现共用部位及设施有损坏、堵塞、渗漏等现象及无影响相邻的情况,无息退还装修履约诚意金。

第十五条 装修管理服务费

乙方委托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甲方向丙方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乙方自装的直接向乙方收取(政府定价,随政府价格调整而调整):

(一)装修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每户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天(或元/平方米〃天);

2、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收取。

(二)甲方预收元/户的装修管理服务费,并于房屋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合格,装修工人退场之日当日止,按实际装修天数计收费用;

(三)装修工程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期限的,甲方另按10元/户〃天的标准向乙方或丙方加收超期管理服务费。

(四)装修完工后,乙方、丙方应提前48小时至甲方申请装修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申请后,两天以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协助乙方验收,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和丙方才可申请办理装修退场手续。第十六条 履约诚意金

(一)为防止不当装修可能给乙方及小区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乙方委托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甲方向丙方收取履行本协议的履约诚意金。乙方自装的直接向乙方收取;

(二)平层每套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含:装修结构保证金1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1000元,防渗漏及外观保证金1000元);跃层每套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含:装修结构保证金2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1000元,防渗漏及外观保证金1000元);

(三)商铺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缴纳人民币 元(含:装修结构保证金1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1000元,防渗漏及外观保证金1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缴纳人民币 元(含:装修结构保证金2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1000元,防渗漏及外观保证金1000元);

(四)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经检查确认未发现共用部位及设施有损坏、堵塞、渗漏等现象及无影响相邻的情况,无息退还装修履约诚意金。第十七条 装修施工证

(一)丙方负责人(乙方自装的由乙方负责)持本协议和装修履约诚意金、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缴费单等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证》,使用中不得转借、损坏或遗失;

(二)施工期间如造成损坏不便辨认或延期须补办的,按元/证收取工本费,遗失须补办的,按元/证收取费用;

(三)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丙方办理装修退场申请手续时,丙方负责人(乙方自装的由乙方负责)负责原样退还给甲方。因遗失而不能退还的,按元/证予以赔偿;

(四)装修施工期间,因违规施工、超期或其他违反物业服务规定的情况下被甲方没收后,按元/证收取重新办理费用,若不重新申办的,甲方有权拒绝进入小区施工并限制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直至办理为止;

(五)装修施工期间丙方(乙方自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进户门外侧张贴《装修施工证》复印件,进户门内侧张贴施工方案及施工图,装修负责人、责任工长及防火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甲方进行装修日常巡检。第十八条 临时出入证

丙方在办理装饰装修手续时,丙方负责人应负责为现场装修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乙方自装的由乙方负责办理),作为装修人员进出小区的唯一凭证(由乙方或丙方指定的装修负责人在装修户内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并且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给予办理)。

(一)装修负责人持《装修施工证》及装修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及免冠照片一张到甲方办理,一人—证,不得转借,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使用人应将《临时出入证》端正佩带在外衣左胸处,清晰可辩,并妥善保存。施工期间如造成损坏不便辨认或延期须补办的,按元/证收取工本费,遗失须补办的,按元/证收取费用;

(三)装修施工期间,因违规施工、超期或其他违反物业服务规定的情况下被甲方没收后,按元/证收取重新办理费用,若不重新申办的,甲方有权拒绝进入该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直至办理为止;

(四)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丙方办理装修退场申请手续时,丙方负责人负责统一原样退还给甲方(乙方自装的由乙方负责)。因遗失而不能退还的,应按元/证予以赔偿。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及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富邑华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富邑华庭(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约定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及时制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及丙方支付元~元人民币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以及责令赔偿包括修复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其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内的经济损失,并可没收《装修施工证》并责令停工、没收《临时出入证》并限制进入小区、责令恢复原状、暂停水电服务、暂扣装修材料/装修工具、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和报请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二)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管线破损,管道堵塞,地、墙面渗漏水、裂纹、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责任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因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共用部位的设施造成损坏的,责任方限期恢复并应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搬运装修材料、物品造成楼道、墙面、地面等公共场所设施(如墙面乳胶漆、单元门、楼道石材、扶手、铁花、配电箱、电梯轿厢等)损坏的,责任方应立即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不予修复或赔偿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到恢复原状。也可委托甲方在装修完毕后统一修复,修复费用由责任方全额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应就丙方违约向甲方和其它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和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详细阅读《富邑华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富邑华庭(临时)管理规约》,并遵守其相关约定。

第十二条 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一)乙方或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内容范围的,必须报请原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协议各方确认充分了解本协议内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乙方和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富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鉴章 年 月 日

乙 方:(业主签字捺印)年 月 日

丙 方:(装修单位鉴章)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13】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 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 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 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 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 元,小时收费 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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