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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

2024-02-12
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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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篇1】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它在一般借款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联保人的责任,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合同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贷款购房或经营贷款方面。

首先,联保借款合同是什么?它是一种由借款人、贷款机构和联保人签订的协议,其中借款人是指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主体,贷款机构是指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联保人是指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个人或机构。联保借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借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贷款机构的利益。

在联保借款合同中,贷款机构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是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值的资产。但有时候,借款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满足贷款机构的要求,这时就需要联保人的加入。联保人通常是借款人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经济实力较强的个人或企业。

联保人在联保借款合同中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个人信用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贷款机构会对联保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经济实力可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具体来说,联保借款合同中联保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联保人需要提供担保物。这些担保物可以是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贷款机构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对这些财产进行抵押或查封,以保证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其次,联保人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或违约,联保人有义务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是联保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

此外,联保人还需要在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时提供同意。贷款机构一般会对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条件进行审核,并要求联保人提供书面同意。这是为了保障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借款人和联保人恶意逃避责任。

最后,联保借款合同还规定了联保人的权利和义务。联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还款和负债情况报告,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状况信息。另外,联保人还有义务保证对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其价值不降低。

综上所述,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借款合同,它在一般借款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联保人的责任。联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供担保物,担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在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解除担保时提供同意。联保借款合同的签订可以增加贷款机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其利益。然而,作为联保人也需要对自己的财产和信用状况进行谨慎评估,确保具备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的能力。

联保合同【篇2】

联保合同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保障方式,其通过联合多方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风险,保障相关利益受损的情形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此类合同在实践中的应用相当广泛,特别是在大型采购、投资等领域,被广泛应用于相关项目上。本文将从联保合同的定义、主体、实施要素、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对联保合同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联保合同的定义

所谓联保合同,是指由多方主体联合签署的保障性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在相关事务中所涉及到的多个主体能够共同承担责任,减少风险,保障收益。在联保合同中,多方主体彼此之间具有共同的责任,当相关事务出现问题时,任何一方或多方主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有义务给予支持。

二、联保合同的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一份联保合同最少需要有三个以上的主体进行签署,这些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机构、政府等相关主体,但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才可以签署联保合同。一份联保合同中的主体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业主:业主是一份联保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主体,因为业主需要对整个项目有全面的掌控权和决策权。业主将联保合同视为保险,需要确保所有买家、供应商、承包商等合作伙伴加入该联保合同,以此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2)买家:买家通常是指以购买某项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主体。当涉及到大规模的物品采购时,买家通常需要承担大量的责任,此时便需要他们加入联保合同,避免出现单一买家不能承担风险,导致整个项目被迫终止的情况。

(3)供应商:供应商通常是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当涉及到大型采购或投资时,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将非常重大,如果他们不能提供所承诺的产品或服务,整个项目都有可能受损害。因此,供应商也需要加入联保合同,为该项目提供保障。

(4)承包商:承包商通常是由第三方机构、企业或个人承担的。在采购或投资合同中,承包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为相关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设备支持等。因此,与此相关的承保商也需要签署联保合同。

三、联保合同的实施要素

联保合同的实施要素是指联保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合同的内容、签署流程、费用支付等内容。一份完整的联保合同通常包括以下的实施要素:

(1)合同的内容:联保合同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需要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内容,包括如何管理风险、保障利益等。

(2)签署流程:签署流程是指协调签署过程中各种特别规定的流程,合同签署需要遵守特定的流程,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合法性。

(3)费用支付:费用支付是指在签署联保合同时,各方需要支付的各种相关费用和手续费。

四、联保合同的质量控制

联保合同的质量控制是指控制联保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质量,以确保合同能够完全地达到预期效果。在多方主体之间签署联保合同时,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加强沟通:在联保合同中,各方主体需要保持沟通,以确保合同达到预期效果。

(2)强化执行力度:联保合同的重要内容需要得到所有合同签署方的严格执行。

(3)完善合同的内容:在签署联保合同时,应当制定完备、详尽、一致、清晰的合同内容,以确保各方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同内容。

总之,联保合同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它通过联合多方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风险,保障相关利益受损的情形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因此,在签署联保合同时,需要严格遵守签署流程及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以确保合同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联保合同【篇3】

联保合同

联保合同是指由多名保证人共同担保某一合同所涉事项的合同。联保合同的签订,可以提高借款人、承包商或购房者等利益相关人的信誉度和借贷风险,从而增加借款人、承包商或购房者的融资或交易成功率。因此,联保合同是很多商业领域必备的一种合同。

联保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担保联保合同和非担保联保合同。担保联保合同是指多名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债务进行担保。在这种形式下,保证人在借款人不偿还债务时,要承担主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债务。非担保联保合同则是指多名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责任进行共同承担,但保证人不需要提供担保物品。

联保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联保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人之间应明确各自的承担比例和责任范围,以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

其次,联保合同中应明确债务的种类和条件。借款人应明确借款的种类、借款数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和利率等重要条件。

再次,对于担保联保合同,必须要有确切的担保物品并进行担保物品的评估。在评估担保物品时,需要确保其价值充足,并了解其市场价值和出售渠道。

最后,双方应对联保合同的签订进行详细记录,并在签订前注重审查和证明。保证人在签订后要注意相关义务和责任,并及时履行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利益相关人之一,保证人需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义务,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从而维护商业领域的稳定和信誉度。

联保合同【篇4】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非联保小组成员): 贷款人:

为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资金贷款,贷款人同

意发放。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联保借款是指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

按照联保协议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向作为借款人的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贷款,由联保小组所有其他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作为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按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一)本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借款金额,用途见下表: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最高______(余额/发生额)贷款,最高额贷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为最高贷款额度,用途见下表;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最高额贷款限度内,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超过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余额贷款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循环使用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一时点均不得超过约定最高贷款额限度。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发生额贷款是指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

二、利息计付

(一)贷款利率为____(月/年)利率,为以下第_____种;

1.固定利率,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_______(上浮/下调)_____%(本合同签订时基准利率为______,执行利率______),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利率调整日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基准利率后,新基准利率正式施行当日。(2)自基准利率调整后次_____(月/季/年)起调整。(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按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20日,借款人应将当期利息足额汇入其在贷款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中,由贷款人从该账户直接收取。

(三)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四)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基准利率指银行同业公认或通常实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贷款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时,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三、还款方式

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还款。

(一)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二)按期结息,到期还本。如借款本金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分期付款的,按_____(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月/季末月/期末月的______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还款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还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款金额=

2.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每期还款金额=借款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如需展期,应提前向贷款

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五)本合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作为借款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二)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三) 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表、报及所有开户社(行)、帐号和其他资料;

(四) 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利用本合同借款进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资产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合同下债务。

(七)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八)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九)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的债权保全措施。

(十)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修、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事实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但房屋登记费等国家有专门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但因非贷款人的原因除外。

(二)有权了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借款人、保证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借款人、保证人应按合同支付的款项,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借款人、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借款人、保证人特别声明:贷款人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划收借款人、保证人任何账户的资金都代表借款人本人在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支取借款人的资金,贷款人和任何金融机构、单位不需再获取借款人、保证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债务,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代为清偿。

(五)按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对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但贷款人内部使用及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第四条 作为保证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承诺:

(一)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各保证人共同对本合同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仅对约定的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具体保证担保金额如下: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展期且保证人继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展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收入、资产证明或财务报表,以及所有开户社(行)、账户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七、保证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保证责任。

八、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如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九、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十、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产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担保措施。

十一、不论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任何用途,保证人均愿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二、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当发生借款人挪用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十三、贷款人转让债权、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四、对保证人因履行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款项,贷款人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

第五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

间届满、以及贷款人依国家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保证人不违法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四、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如不足以清偿本合同下的债务,贷款人有权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偿还本金、利息、罚息或相关费用等;

(一) 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三) 借款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四) 借款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

(五) 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

(六) 其他严重影响债券实现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名称及资本变更、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

第七条 贷款资金支付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本合同 (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一、本合同贷款资金支付选择以下方式:

(一)贷款人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借款人自主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帐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资金支付具体方式以经贷款人审核同意的《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为准。

二、借款人应按_____(月/季)向贷款人报告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商务合同等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三、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采用贷款人受托

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支付申请、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与实际用途是否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四、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出现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追加担保∕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改变贷款资金发放、支付的条件和方式∕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第八条 贷后资金监管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规定,本合同____(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借款人必须设立专门资金回笼资金账户,并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借款人以本合同贷款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来往应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违约

(一)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计收利息,或按 (日/月/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二)贷款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利息,即按合同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或按 (日或率或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

(三)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如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四、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期限纠正∕停止发放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对违约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债务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进行信贷制裁∕向有关部门单位及金融行业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二、借款人、保证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章程、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

三、借款人、保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按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无论收到与否都自愿认可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联保小组成员各持一份,贷款人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借款人、保证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贷款人已对本

合同条款进行详尽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面充分理解。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如为“借新还旧”,保证人对此是知晓并自愿提供担保。

四、借款人、保证人保证具有独立或经营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应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 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甲方:乙方:日期: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三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叁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六 个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保合同【篇5】

联保合同是指供应商、制造商等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签署的合同,即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由第三方保修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作协议。联保合同的实行不仅有助于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还能够降低供应商和制造商在售后维修方面的成本,提升商品竞争力,拉近商家与消费者的距离。

一、联保合同的保障作用

众所周知,市场上许多商品是由制造商和供应商合作生产的,但由于诸多因素,例如物流配送等问题,商品往往在运输中受到部分损伤。此时,根据在保修期内,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操作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得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持有效发票、保修凭证和联保卡,可以享受联保服务,即由第三方保修服务商提供专业、快速的售后维修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二、联保合同的意义

联保合同的实行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商家形象的加强,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市场环境。

三、联保合同的协作机制

供应商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合作通常需要签署联保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所面临的风险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联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联保服务的时间范围:

联保服务的时间范围是指第三方保修服务商提供联保服务的时间期限。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特性,联保服务的时间范围也有所差异。

2. 联保服务的范围:

联保服务的范围是指第三方保修服务商提供的具体售后服务内容,内容包括维修、更换、退换货等。在联保合同中,供应商可以按照需要设定相应的维修、更换、退换货标准。

3. 联保服务的价格:

通常来说,联保服务价格是由第三方保修服务商进行定价的。在实际签署联保合同时,供应商需要确定联保服务的价格,并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达成一致。

4. 联保服务的商家责任:

在联保服务过程中,商家需要承担责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来说,商家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第三方保修服务商能够在联保服务的合同范围内操作,同时配合第三方保修服务商的客户处理流程,全力支持和配合保修服务工作。

5. 联保服务的风险分担:

在签署联保合同时,需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担。主要包括经济、技术、服务等风险。商家和第三方保修服务商可以就各方面的风险进行细致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应的保障协议。

四、应如何签订联保合同

在签署联保合同时,首先要确定合作方的资格和信誉度,并在商量过程中阐明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商家应充分评估第三方保修服务商的技术实力、售后能力和信誉度,从而确定商家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和联保合同的内容。

除此之外,还需要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内标准,以确保联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需考虑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良好关系,而不只是关注第三方保修服务商的利益。

五、联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联保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确定联保服务的价格和范围:商家需要确定联保服务的价格和范围,同时在联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免出现误会或不必要的纷争。

2. 确认联保合作方的资质认证情况:商家应该在选择第三方保修服务商时,需要考察保修服务商的资质认证情况,以确保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实力和信誉度。

3. 确认联保合作方的服务能力:商家需要充分考虑第三方保修服务商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技术实力,以免在联保服务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情况。

4. 确认联保合作方的服务承诺:商家需要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处获得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在联保合同中明确规定。

5. 确定联保合同的有效期:商家需要在联保合同中明确规定联保服务的有效期,以及在联保服务期内商家与第三方保修服务商之间相互配合、支持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六、结语

联保合同是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售后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并有助于推动商家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商家需要充分了解联保合同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需求选择第三方保修服务商,并在签署联保合同时明确规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商家应遵循合法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序。

联保合同【篇6】

联保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产品质量问题也成为了企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购买一件商品并不是完全可控的,他们需要知道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质量问题,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要求,并提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信心和安全感,联保合同应运而生。

联保合同是一种风险分担的合作形式,旨在通过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联保合同不仅能够有效地减少消费者的风险,提高他们对商品的信心和满意度,同时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联保合同在保障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联保合同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有保障的服务,让消费者无须担心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也同时能够帮助消费者解决质量问题。这样,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信心和安全感就会得到大大提高,从而增强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形象。

另一方面,联保合同也为企业降低了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经济风险。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联保险,企业可以将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减少了自身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并且在遇到质量问题之后,也更有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方位赔付支持,从而减少了企业的不必要的企业经济损失。

在消费者和企业中间,联保合同起到了重要的沟通和渠道作用。联保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合作机制,提供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桥梁,让消费者通过对联保合同的了解,更好地实现自己权益保障的需求。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联保合同建立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和联系,在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中更好的促进他们的口碑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的出现无疑是大众消费的发展趋势,可以说,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商业合作方式,对于消费者、企业和保险公司的互利共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未来,联保合同的市场空间还大,它不仅可以在商品销售领域内继续占有一席之地,还可以在其他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联保合同【篇7】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增强员工互保、联保意识,防止事故发生,养成全体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习惯,在安全管理中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管理、互相制约、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特签订本协议。

1、互保、联保小组人员,互相监督小组成员按照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5、互保、联保小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6、进行危险作业时进行监督,互保、联保小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安全思想的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7、凡发生事故或“三违”行为,互保、联保小组人员承担规定处罚。

8、此协议由互保、联保小组人员共同签订并严格执行。

班组长、安全员班组安全互保、联保人员签字

跟班队长(签字)

队长(签字)

分管部长

(审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此表一式三份,班组、队、部门各自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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