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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精选

2024-01-25
春节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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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1】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2】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3】

春节期间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全年最繁忙的交通时期之一。为确保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都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随着人口流动和旅游出行的增加,道路交通压力巨大。为保障行车安全,各地交警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加强道路巡查和整治,严格查处酒驾、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等。同时,广泛宣传交规知识,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铁路交通安全管理

春节是铁路客流高峰期,各地铁路部门在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了多种措施,优化运行组织、加强车站安全管理,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增加列车运行频次等。同时,提前预测客流状况,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广大旅客顺畅出行。

三、航空交通安全管理

春节是民航客流高峰期,为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捷,各航空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应对措施,包括加强机场安全管理、提前安排航班计划、增加服务人员和航班班次等。同时,提供更加便捷的机票预订和乘机服务,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好的航空服务。

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水上交通流量也会大幅度增加。各地水上交通部门加强了对淡水、盐水等水域的管理和巡查,尤其注意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五、安全状况评估与风险分析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各种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找出潜在的风险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六、应急救援机制

春节期间,交通出行量巨大,如发生交通事故,必然会对出行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配备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快速处理事故并恢复道路畅通。

总体来说,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出行顺畅,为全国春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4】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03Kkk.coM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5】

XX年,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初的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成立社区各项机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加强党建共建工作,促进社区文明建设,组织辖区内党员召开座谈会,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加强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的转段工作,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并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

积极联系共建单位,发挥其共建作用,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专题学习会等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好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使党员紧跟形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组织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社区各项工作与生活中执行党的决策,起模范作用。共建单位在中秋佳节期间上门慰问了困难、重病党员合共6人,并送上慰问品。做好流动红旗的资料整理工作。

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以建设社区阵地、活跃社区文化、强化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拓展社区服务为切入点,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为宗旨,切实把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融入到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具体工作中去,有效地发挥了社区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健全机制,为社区依法自治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健全制度,为实现社区管理有序提供稳固的基础;拓宽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满意的全方位服务;完善网络,构筑社区良好治安管理服务体系;真抓实干,营造洁净优美的社区环境;创新载体,共创文明健康社区新风尚。

我们以建设社区阵地、活跃社区文化、强化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拓展社区服务为切入点,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为宗旨,切实把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塑造和谐优美的社区生态环境,创造便捷的社区生活配套设施,拥有完善的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社区文化和现代文明程度。

社区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社区消防专管员和消防安全生产巡查员,成立了一支社区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从而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取得实效。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向居民、业主派发宣传单张1000余份,四次更新宣传栏,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居民自防自救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对辖区三小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现安全隐患的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遇到不合作的,我们及时向xx安监所汇报,做到检查到位,汇报及时、准确,消除火灾隐患。

全面落实上级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着重解决居民生活困难,符合低保的应保尽保。定期上门走访低保户,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为低保户进行一年一次的年审工作。热心居民周姨,每月从自己微薄的退休金里拿出一百元来帮助低保户伍瑞莲一家,这种互相帮助的精神,在社区成为一个榜样。

社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对街巷出现的脏、乱、差现象,及时上报、及时整治,认真做好美化、净化工作,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为迎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这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到辖区街道派发宣传单张达800份,为居民群众宣传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性,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得以顺利进行。

在寒暑两假期间组织青少年参加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促进社区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协助各小区管理处做好安全文明小区的巩固和提高工作。今年,我社区协助丽日华庭和丽景南湾两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时化解小区内管理处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在社区开展邻里互帮互助活动,出现问题上门调解,减少社区纠纷发生。对社区内的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以消除社区内不稳定因素。

今后将继续加强社区管理,完善社区的各项服务,为社区居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6】

春节已过,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结合项目部实际,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施工现场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施工安全情况

临边防护整改修复到位。

一闸、一漏”,确保用电安全;供电设备安装警示标志,一二级配电箱整齐到位,防护配件到位;金属配电箱壳体保护零线完好,漏电保护装置完好,配电箱标识明确,配电线路走向明确。

3、消防管理

(机械车辆、仓库等部位均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且灭火器工作正常性能良好。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器运行正常,无乱接电线、电器现象。

(办公区、食堂的临时照明等用电线路、插座等经过了重新检查、测试均正常工作无异常。

(无易爆物。

4、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在桥上及危险位置设置了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临边、临空面等设置了安全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用电线路布设较乱,个别线路布设不复合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2、桥面系临边防护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牌。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项目部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1、对施工用电线路将进行统一规范布置,采用架空或地埋敷设。

2、加强对各类防护设施的管理,必须保证各类防护设施与施工进度同步,并悬挂警示标牌。

四、总结

通过本次大检查发现了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使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确保节后安全复工;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项目部将继续严抓安全,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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