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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合同汇集

2023-12-19
售房合同

售房合同。

你了解怎样制定一份契约吗?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都需要契约来保护自己。一旦签署了契约,当一方违反契约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救济方式得到补救。如果你正在寻找类似"售房合同"这样的信息,希望本文能够为你提供新的思路,帮助你更好地掌握技能并解决问题!

售房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1),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2),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号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 √现定名 】 【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户型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

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 。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产权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均以竣工后由专业的测绘机构测定面积为准。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 √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年利率0.81%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3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于 年 月 日前已付清首期款 元,余下房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办妥银行按揭手续,在十日内转入出卖人账户。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20 日之内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2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2%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肆 (该比率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无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无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已交付房价款每日万分之 贰点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贰(该比率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 ,并按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或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自出卖人发出交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买受人应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付清房款及应支付的其它费用,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出卖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并不交付该商品房给买受人使用。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 ( 附件三 ) 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再装修达到符合附件三内的标准。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

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排水渠、化粪池、供水、供电在交房时间使用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60日内,双方共同向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体细则请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后 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4、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X%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X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在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办理退房的所有有关手续后,出卖人确认在房产所已退房成功后的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 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买受人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和外墙立面,不得改变厨房厕所,卫生间的位置及使用功能,否则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面、公共用房、用地、露天停车场等由出卖人或物业公司负责统一管理使用;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地下室及其未出售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需要装修时,需经出卖人备案,并接受监督。外墙不得增加外露设施,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法律责任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买受人已详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认可并接受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同意遵守相关管理约定。具体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须在房屋交接前签订。

(1)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0.8元/月。平方米(建筑而积),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收取。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四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 2 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收。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委托之日起 无 日内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纳凭证。

2、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无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壹 份,买受人 壹 份,藤县房产管理所壹 份,银行、不动产局、住房公积金各壹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字并签章), 买受人(签字并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售房合同 篇2

关于售房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有住房一套坐落于大连市*区(填写房证地址,必须一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20.。。。房证号。现我们决定出售上述房屋,因不能亲自办理卖房手续,故我委托我的丈夫(或者妻子)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我办理上述房屋出售的一切事宜,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

1偿还相关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代领保险费,注销抵押登记,代领房屋所有权证;

2与买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出售过户相关手续;

3代为接收卖房房款(开户转款),如需资金监管,则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及解冻手续。协助买方签订借款合同。

4如房屋坐落地址变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领取新证;

5如上述房屋动迁,代办拆迁手续,签订拆迁补偿补偿(回迁安置)协议,领取动迁补偿费;

6支付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7代为查询、调取房屋档案相关信息。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我享有与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一年

委托人:

年月日

销售房地产合同协议书

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天津之家—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_________房屋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 产权属于该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 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200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 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 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房屋简介)

1.房型: 室 厅 卫 厨

2.总建筑面积: 平米; 总使用面积: 平米

房间1: 平米; 房间2: 平米; 房间3: 平米; 房间4: 平米;

厅1: 平米; 厅2: 平米; 厕1: 平米; 厕2: 平米;厨: 平米

3.电器: 有 包括: 无

天然气 暖气

家具: 有 包括: 无

4.采暖费: (人民币) /月; 物业费:(人民币) /月;

5.腾清:是 否 装修:无 一般 中档 高档

6.意向售价(人民币) 万元 返回

个人销售房产合同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售房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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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售房合同书通用样书正文内容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平南XX管理XX大院内的_____栋_____楼,房号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XXX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 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房产证复印件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XXX

售房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乙方为甲方自有销售部。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房地产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数据、书面资料及价格必须签字后,乙方方可执行。

9、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10、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1、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WWW.XD63.CoM 心得体会大全】

12、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甲方同意负责乙方部门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及销售部人员工资。

甲方,

乙方,

时间,

售房合同 篇5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元整(¥××.00元)。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违约责任甲方应当于20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00.00元),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内)自行过给甲方。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契税票对卖家有利,房本为买家有利)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上条为没有资金托管的首付。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元整(¥××.00元)。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元整(¥××0.00元),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违约金较高。经甲乙双方协商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00.00元),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内)自行过给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贷款获得批准,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整(¥××00.00元)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此条对买房有利)。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内现有的固定设施留给乙方,其中包括空调×部,抽油烟机×个,燃气热水器×个,燃气灶×个,……,已固定在墙体上的柜子不予拆除。经甲乙双方协商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契税票对卖家有利,房本为买家有利)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上条为没有资金托管的首付。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双方过户后×个月内把户口从××房内迁出。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关于物业交割,各承担各的费用)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央产房上市手续,上市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支出。(如为第一次上市的央产房,需要这条。有些超标的需要补不少钱。但要注意。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元整(¥××0.00元),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如在交易过程中国家政策有变动,以政策变动后为准。

此补充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准。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整(¥××00.00元)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此条对买房有利)。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售房合同 篇6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 受托人(简称乙方): 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成都市 区 。

2、房屋套型为 室 厅 卫;总建筑面积__ _m2;公摊建筑面积___ m2;套内建筑面积__ m2;建筑结构为 ;楼层位于 层(共 层);规划设计用途为 。(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3、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 】未设定抵押 【 】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它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4、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

【 】独家【 】非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受托人外,还可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

(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 】

(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

(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

(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

(九)其他(请注明) 。

第四条 委托房屋出售价格

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 ____元)。

第五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2、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乙方佣金:双方约定为售房款的_____%;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___ 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4、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7、甲方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按与甲方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5、乙方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推广途径,对甲方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6、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

9、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10、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购房人资料,给受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非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方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 。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售房合同 篇7

售房合同是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文书之一,它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一份好的售房合同可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售房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首先,售房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交流畅通的基础。双方应当提供真实的信息,并对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接下来,合同必须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买方更好地了解房屋的情况,作出明智的决策。卖方应当如实提供房屋的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售房合同还必须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卖方应当证明自己具有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并愿意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过户的时间和具体手续,以确保房屋的合法转移。卖方应当确保房屋没有任何争议和纠纷,以免给买方带来麻烦和损失。

此外,合同还应当明确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房屋的总价款、首付款、贷款金额等。买方应当按时支付房款,卖方应当按时交付房屋。双方可以约定一些特殊的付款方式,例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

售房合同还应当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对于交易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果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最后,合同应当明确交易中的其他事项。例如,卖方是否提供房屋的配套设施和装修,买方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一些特殊条款以满足双方的需求。

总之,售房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一份好的售房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所有权归属、价格和支付方式、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通过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可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售房合同 篇8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 拾 万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号 平方米)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x市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本合同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中介方积极协调双方交易,保证此交易真实有效,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中介费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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