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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3-10-22
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复产工作方案

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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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2】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省域内但在--省域外的员工(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除外),返城后须隔离观察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3)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工,等待通知。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并就近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疑似病例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减少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客户面对面往来,提倡线上办公、线上洽谈、线上交易,尽量减少人员来访,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厂。取消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尽量减少省外出差和小型会议。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管理系统、发放防控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员工防控意识,督促员工按照有关部门的防护指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每位员工使用。落实员工日常测温、环境卫生、及时就诊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防控保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切实保障员工等合法权益。有条件时,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

三、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不得入城。

(二)车辆入城

1.遵循车辆报备制度。本企业车辆入城时,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报备相关信息。车辆到达时,由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中途不停靠。

2.严格防疫措施。做好人员防疫,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因货物装卸、货品检验、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下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做好车辆消杀,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车辆离城

1.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不住宿)。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离开,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住宿)。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在报备计划时间内,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不发生密切接触,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3】

为落实经济建设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科学精准的做好各类会议及活动期间的肺炎疫情防控,快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参加人员的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越北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冠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举办活动及会议使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如必须举办的需要经上级专业风险评估后,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活动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活动及会议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工作。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活动主办方需要成立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对接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主办单位应提前对参加本次活动保障的所有环节人员(包含接送车辆司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方案培训。明确活动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人员14天内有无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及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活动人员应承诺14天内健康且没有到过高中风险以及重点地区,否则劝其不得参加活动。

(三)做好参加人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吉的人员,返乡进村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自由出行。若无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自由出行)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如到社区的将详细信息报备给社区。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工作。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水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护目镜等。

(五)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在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体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的复检室,以供待检人员做好受检准备及检测不合格的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临时隔离。隔离场所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液、有效消毒剂、水银体温计、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社区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工作

(一)入场时的防要求。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时除身份标识外,均应佩戴口罩。

(二)入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吉祥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正常、吉祥码为绿色且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地区活动轨迹者方可进入会场。接受提问测量和验码时需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四、活动现场的防疫工作

(一)现场防护要求。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会场后,除身份识别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口罩。活动场所应有足够空间,参加人员隔座就座,间隔一米以上,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导相关要求使用管理,使用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气次数。

(二)减少人员流动。各责任人,督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处置。

五、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行居家隔离留观。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心,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按疾控中心通过流调的密接、次密接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六、处置完成接触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过消杀,密接经集中隔离21天及居家隔离7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xx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xx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5】

- 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省2020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2020省2020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出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本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 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建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办公室 组长:林国珍 成员:陈丽红、陈奇、林霞、张持中、武静静 职责: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2、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3、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 、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5、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6、检查上班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并为上班职工测量体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1次,并做好登记。

一、如何确保返工前如何排查到位 (一)企业应先制定详细防控方案,确保防控有章可循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制度、后勤保障、日常管控、应急处置、员工返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提前备好防护物资,确保清洁消毒到位。

1、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2、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

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

3、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如走廊、地面、电梯和休息区的桌椅等做好清洁消毒;

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宣传画;

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员工及客户洗手后进行消毒。

(三)做好员工排查,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 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莆上班;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莆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进入公司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四) 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对不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踪责任。

二、复工期间如何跟踪管理到位

(一)确保防控体系落实 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居委会、疾控部门工作,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企业应每日向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企业内部加强管理 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

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

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确保防控物资分配到位,确保每位员工生命健康 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原则上提倡每位员工每天需戴口罩上班,对防护物资不足的员工,可由公司统一采购分配并做好登记工作。视疫情情况,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护措施全面细致,不漏过任何一个环节 要将工作场所分为公共区域、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外工作场所三个部分、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做到防护无死角。

1、公共区域

(1)建立体温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减少在人群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区域的逗留时间,如门厅、走廊、洗手间、茶水间等,逗留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

(3)尽量少触摸公共区域物品,接触电梯按钮、扶梯、门把手等部位时可用纸巾遮避,如无遮避须及时洗手。

2、室内工作场所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2)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休息区进行清洁消毒应根据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3)企业员工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4)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5)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6)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客户佩戴口罩,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客户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7)办公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8)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3、室外工作场所 各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 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五、设备设施管理

1、在外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疫情期间暂停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切断病毒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渠道。

2、确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办公场所宜全新风运行,并加强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 电梯包括直梯、扶梯应加强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应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5、建议办公场所设立口罩等常用防疫用品集中收集垃圾桶。

办公场所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

6、垃圾房及时清运,封闭储存。

六、采购管理

1、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进行采购。

3、食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2020省2020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住建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高度警惕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之后出现的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

二、简化复工复核程序。疫情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有碍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和核准等程序。对近期拟开复工的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可以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代岗,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开复工。

三、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贯彻落实《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等相关要求,用好政府调控之手,精准给予补贴支持,确保政策落地、末端见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全面梳理开复工项目,动态掌握企业开复工计划和进程。对接企业做好服务,对重点工程要派驻包抓人员“一对一”指导,其他工程落实网格化管理,点对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用工难、物流难、原材料难、上下游企业配套难等难题,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项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评估疫情影响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现场平面重新规划布置,原则上只留一个出入口,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要围挡严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根据劳动力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错峰施工、流水施工、化整为零、分散作业面等形式,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通过科学配置资源、优化施工组织等手段,达到高效、优质、安全的目标。

五、提升机械作业水平。鼓励企业立足实际加大建设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装配式混凝土、附着式全钢自动升降脚手架、数控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焊接网片、铝合金模板等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建筑施工对劳务工人的依赖,从而达到提高劳动效率和工程质量之目标。施工设备、实验器具等应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

六、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筑施工项目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设置疫情防控专岗,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依托“陕西健康二维码”和“健康陕西APP管理版”,落实职工体温检测登记报告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对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进行单独收集。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控制每间宿舍人数,保持通风、换气。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推行分批、分散就餐,控制就餐人数,避免面对面就餐。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家禽家畜和携带野生动物、家禽家畜进入工地。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随时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

七、严格工程质量控制。复工项目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物资短缺的情况下,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和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关,不准随意简化验收程序、降低验收标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严肃查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工程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期,严防因疫情推迟复工后的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工作,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擅自上岗作业,确保企业安全复工。要因地、因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运用视频监控、实名制管理、钉钉、微信等智慧工地信息化手段,科学合理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在全力抗击疫情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省2020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

甘肃省住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住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建筑施工方面

(一)分区分类指导开工

1、分区域推进开工复工。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分级分类防控指导意见》确定的分级类型,分区域推进开工复工。低风险区,正常组织开工复工;中风险区,应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工复工;高风险区,应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且防控条件完备后,及时组织开工复工。(www.SXw9.CoM 实习报告网)

2、分类别指导开工复工。对涉及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防控物资生产等项目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列入全省十大生态产业项目、脱贫攻坚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国家和省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经省政府确定为重大招商引资的项目,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提前开工;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其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二)强化措施确保管控

1、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复工准备。开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主导,其他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工地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组织体系和领导机构、责任分工、门卫值守、人员管理、防控物资购置储备配发、食堂卫生、杀菌消毒、巡查检查、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措施,做到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个人逐级覆盖,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结合工程进度及施工阶段特点,可优先采取局部开工、机械施工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作业人员、递增施工量等措施。

2、建立施工人员健康档案,做好动态管理。各建筑工地要优先使用本地务工人员,认真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对计划入场人员摸排至少两周内来往史、人员接触史,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对来自外省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甘人员,通知其暂缓返回;对外省来甘返甘人员以及来自省内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分级分类防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对其他已返回人员,要做好信息排查登记和日常体温监测。

3、协调保障防疫物资供给,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场地保障,确保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消杀设备、洗手池等主要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充足到位,配置符合防疫要求的单独隔离观察宿舍,作为人员临时隔离观察及突发情况的处置场所。在工地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岗,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全覆盖问询排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情况检查,并登记建档,工地封闭围挡必须严密牢固,严禁无关人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入工地。

4、加强公共区域管控,做好人员管理。项目对施工区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垃圾存放点、厕所等生活区域采取定期清理、杀菌消毒等措施,对密闭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工地食堂要确保制度健全、食材安全、炊事人员健康,坚决杜绝疾病通过餐饮渠道集中扩散传播。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别设置口罩等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专用收集容器,集中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处理,同时要及时做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用餐采取分餐、错时用餐、配发盒饭等方式分散分批进行,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合理控制每间办公室、宿舍人数。

5、落实应急工作机制,防止疫情扩散。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时,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严格排查接触人员并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必要关爱帮助。对于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工地应第一时间停工并封锁现场,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报告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调整措施给予支持

1、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复工的项目,工期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予以顺延。

2、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鼓励加快拨付进度,适当增加安全文明费的拨付比例。

3、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受疫情影响变化幅度较大时,合同中有约定调整方法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调整方法的,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签证按实调整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4、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发承包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友好协商合理分担损失。

5、防控用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防护服、体温检测器、电动喷雾器等采购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在措施费中单独列项。

6、延误工期需赶工的项目,赶工补偿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政公用方面

(一)强化服务保障

1、进一步压缩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对开工复工建设项目及有关生产企业的用水、用气报装需求,可采用容缺机制简化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齐相关手续。

2、明确重点保障服务对象,对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经政府认定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的用水、用气、用热、生活污水处理等需求,优先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所欠费用不收取滞纳金。

3、对具备开业条件逐步开业的大型商场、综超、餐饮、市场等的用水、用气、用热、生活污水处理等需求靠前服务、全力保障。

4、结合企业逐步开业、职工陆续返岗、人流明显增大的实际,继续做好市容环卫清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对车站、广场、公厕、商场、餐饮企业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清扫。

(二)确保平稳运行

1、全面做好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护。加大各类市政管线、供水厂(加压站)、换热站、燃气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巡查巡检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平稳。

2、严格规范供水设施净化及消毒等制水环节操作流程。加强取水、制水和输水全流程水质检测,强化燃气气质及压力检测,做好换热站供回水温度监测,保证水、气、热等持续安全稳定供应。

3、加强市政公用企业厂区防疫。督促各市政公用单位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对员工进行每日测温、分类管理,加强日常防控,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在办公区、施工区设置检测卡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调整措施支持

1、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对市容环卫、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相关市政公用单位,按照省政府有关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给予相关税费足额减免。

2、切实加大对市容环卫、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单位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保障力度。

三、房产物业方面

(一)因城因企施策

1、房地产企业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复工复业时,及时向当地住建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对外省来甘返甘人员以及来自省内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分级分类防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进行隔离。

2、鼓励推行网上销售交易,暂停房地产企业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疫情期间举办现场促销活动。高风险区房地产企业销售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督促房地产企业做好自持、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类物业、楼宇的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防疫设备和物资到位。

(二)细化物业举措

1、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复工复业期间继续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防控措施,在保障企业工作人员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人员信息排查工作。

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大对电梯轿厢、门禁、门厅前室等公共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力度和频次,加强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留观隔离。

3、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做好人员、车辆出入小区登记、测温等措施,发现体温较高的迅速报告社区采取及时就诊或居家隔离等措施,无相关依据不得阻碍、限制回甘务工人员、房屋租户等进入小区。

4、除应急抢修外,其他物业维修工程以及业主自行装修工程一律暂停,并对应急抢修人员做好防护和登记工作。

5、杜绝小区内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小区内开展聚集性活动。

6、鼓励推行扫码登记等无接触技术应用。

(三)调整措施支持

1、房地产企业未能按期开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并适当增加对企业的定向支持,简化开发报批报建等相关审批流程。

2、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关税收优惠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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