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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工作方案通用

2023-04-22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方案是为某一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根据上级领导的任务要求。制定方案必须考虑发生问题的角度和方式,写方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或许你需要"环境卫生工作方案"这样的内容,感谢您的浏览!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市局决定自20xx年5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下称“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小作坊。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管理,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三、责任分工

市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

组织开展辖区小作坊的清理排查行动,重点加强产品直接销往餐饮环节的家庭式作坊的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小作坊底数和加工经营状况;认真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小作坊业主开业前办理登记证明。在9月份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验收之前,小作坊登记率达50%以上。

(二)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进一步增强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小作坊在加工场所公开悬挂小作坊登记证明、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四防”到位(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生活区和生产区、一般清洁区与清洁区达到有效分隔;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手续,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从事食品加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加大督促小作坊产品送检力度

督促小作坊每年至少每品种送检1批次。对送检不合格的,要帮助小作坊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一些重点品种,可以实行专项抽检。

(四)严厉打击食品加工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依法查处未取得登记证擅自生产的“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靓丽永宁是我家”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乡村主干道路周边、镇区驻地及集贸市场、庄点巷道、农户院内乱搭乱建、乱丢乱放、垃圾乱堆等行为,结合本次集中整治,对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闽宁镇、望远镇、杨和镇进一步完善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车,健全保洁员队伍,环保局监督,乡镇加强日常管理,并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善镇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乡村主干道路整治

各乡镇要对乡村主干路、村庄房前屋后有乱建乱搭的房屋长期堆放的草堆、砖堆、煤堆、粪堆、砂石堆、土堆都要进行彻底清理,保持道路两侧及绿化带保洁畅通,应整治69个自然村,631个村庄,3150条巷道,322.9公里。

1、闽宁镇整治5个自然村,68个村庄,340条巷道,完成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201省道、福宁街、莆西路、闽甘路、月玉路、叶北路、园艺路、玉海路、金玉路、东滩路、中西滩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2、李俊镇整治15个自然村,142个村庄,710条巷道,完成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雷东路、许黄路、丰登路、侯友路、团结路、李银路、李魏路、小李路、李庄路、西环路等乡村主干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3、望洪镇整治16个自然村,147个村庄,735条巷道,完成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109国道、滨河大道、仁增路、东西玉路、农丰路、前渠路、永黄路、青植路、靖吊路、李银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4、杨和镇整治10个自然村,63个村庄,310条巷道,完成51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大新渠路、二幼路、奉献路、靶场路、惠王路、胜利路、永红路、观清路、纳北路、汽车城路、红星路、红王路、永旺路、南旺路、纳北路、双渠路、纳新路、中腰路、和平路、小湾桥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5、胜利乡整治9个自然村,85个村庄,425条巷道,完成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许旺路、旺胜路、观平路、观湖路、李银路、五先路、小湾桥路、五渠路、先锋路、青植路、烽园路、中心路、靖吊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6、望远镇整治14个自然村,126个村庄、630条巷道,完成38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永清路、板桥路、上长路、立张路、梁田渠路、双庆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二)开展乡镇设施园区整治

要求每个乡镇完成设施园区内的菜堆、土堆、粪堆等垃圾,整治标准达到设施园区内的道路畅通,温棚周围干净整洁。

闽宁镇整治1个设施园区;李俊镇整治2个设施园区;望洪镇整治5个设施园区;杨和镇整治5个设施园区;胜利乡整治5个设施园区;望远整治镇2个设施园区;共整治20个设施园区环境。

(三)开展村庄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整治

1、各乡镇新建的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开展亮化整治,达到美观、实用,持续保持环境整洁。

2、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达到垃圾入池,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畅通,对部分村庄巷道、农户院落堆放的柴草、杂物、木料有村队统一安排闲散空地进行集中堆放,保持院落干净整洁。

(四)各乡镇垃圾设备分配方案

结合全县实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和乡村环境整治两项任务统筹一并解决,村庄巷道无垃圾箱和垃圾车等问题。

1、闽宁镇安排14辆垃圾车,垃圾箱957个,垃圾收集转运全部进入闽宁填埋场,垃圾清理率达到100%。

2、李俊镇安排10辆垃圾车,垃圾箱16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3、望洪镇安排20辆垃圾车,垃圾箱19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4、杨和镇安排5辆垃圾车,垃圾箱8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5、胜利乡安排9辆垃圾车,垃圾箱12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6、望远镇安排11辆垃圾车,垃圾箱10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95%。各乡镇以队为单位配备保洁员。

三、管理机制

(一)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1、各乡镇要求各村成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筹措卫生保洁经费。

2、各乡镇对各村分片划定清扫保洁地段,分路沿线的村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清扫,并在各队落实1名保洁员,做到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清运到位。

3、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制度。各乡镇组织各村与各队各农户逐一签订门前环境卫生三包目标责任书,提高群众参与率。

4、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由村民参加的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对村庄巷道、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路两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农田、池塘、水沟清洁无污染,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5、实行村干部分段卫生包干制度,沿路各村由村干部对卫生分段实施监督和管理,制定村民互动监督机制,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评比。

(二)垃圾清运管理机制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各村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路线。一是实行“四定”、“四包”。即:定人、定任务、定车辆完好率、定安全行车;包油材料消耗、包设施完好、包单车经费、包清运任务和质量;二是要求司机必须按时出车,不得无故脱岗;三是垃圾清运车必须做到车容整洁,清运车要加盖篷布,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撒漏;四是垃圾必须按规定倾倒在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倾倒;五是垃圾车将装车过程中撒漏的垃圾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地净。

(三)垃圾处理机制

各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对生产建筑垃圾就地填埋,生活垃圾各村选择闲散空地,采用挖坑铺垫防渗膜或就近选择空地使用建筑材料临时圈砌后半封闭堆放,再转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禁止在耕地和水源地上填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队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网络体系。李俊镇、望洪镇、闽宁镇垃圾收集运送到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启用望远镇垃圾转运站,将杨和镇、胜利乡、望远镇垃圾进入望远垃圾转运站。启用胜利乡、李俊镇、望洪镇垃圾中转站,有县城投公司配备垃圾车,各乡镇管理使用,逐步解决全县垃圾收集处理问题。

(四)垃圾清运经费筹措制度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多渠道筹集垃圾处理资金,征收范围包括全县各村居民。农村低保户凭有效证件予以免征。收费标准为常住居民每月每户4元,剩余资金由乡镇和县政府补助。

四、责任分工

(一)环保局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统筹协调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各项工作,并做好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

2、建立完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3、协助指导和解决各乡镇在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农牧局

负责指导乡村发展农业产业,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农业的推广示范,做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他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测、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乡村做好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三)卫生局

负责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工作,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固废的管理,配合环保局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四)水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协助乡村清理主干沟渠等工作任务。

(五)乡镇责任

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次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环保局具体抓好监督考核工作,协助乡镇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各乡镇对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负总责,辖区各企业工商经营户要搞好驻地内部和外围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2、乡镇辖区、县、乡主干道路、沟、渠两侧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乱堆乱放、乱倒乱泼、乱涂乱画等现象。

3、村通队道路、沟、渠两侧及房前屋后、农户院落干净、整洁、畅通,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4、各乡镇新建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符合规划要求,围墙、栅栏、门楼美观适用。

5、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入池,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巷道、主干路畅通清洁。

6、设施园区内平整、干净、整洁,道路畅通,无乱堆杂物现象。

7、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相互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对不按时间完成整治的乡镇进行公开曝光。环保局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联合卫生、农牧及各乡镇在集贸市场开展宣传,每月宣传一次,发动群众全民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日-3月10日)。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专题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大清扫活动,各乡镇要对重点村庄,主干沟、渠道路两侧的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全面铺开,重点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对前阶段已整好的村庄进一步巩固提高,对清理不彻底的村庄,发现积攒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效果明显。

(四)打造示范亮点村庄整治的阶段(4月20日-5月5日)。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须确定3-5个高标准示范亮点村庄,代表本乡镇迎接区、市验收。

(五)验收考核及表彰阶段(5月5日—12月31日)。制定考核细则,组织检查验收,进行表彰奖励,确保工作常态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任务、整治标准、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乡镇主导、部门包扶、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乡镇辖区各企业、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作配合抓好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助,大力配合,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把督查指导作为推进“靓丽永宁是我家”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保障措施,制定具体督查指导方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加强整治督办落实的跟踪回访,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早谋划、快部署、常协调、勤督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成员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靓丽永宁是我家”工程中的正反典型事例,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实施“靓丽永宁是我家”综合整治工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考核奖惩措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xxx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xxx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细则》,将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和包村部门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年终依据季度督查考核汇总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乡镇在每月20日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每发现一处乱堆、乱倒垃圾给予处罚(从每季度下拨整治经费中扣除),依据每月督查情况核算季度整治经费。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问责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3

一、全面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全辖区各居民组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义务清扫队伍开展大扫除活动。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2、在全辖区各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1、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2、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与城管大队联动,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社区与辖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管理台帐;城管协管员每天对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责任单位、门店、住户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

四、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xx街道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创造整洁、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xx市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xx市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我街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通过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市区环境的长治久洁。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营造全街上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整体形象。

1、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路两侧、我街三个出口延伸。

2、清理村路两侧秸秆堆放及粪堆集中管理。

3、集中整治我街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4、整治城中村家禽,以户为单位集中饲养。

5、清理无物业居民小区各类垃圾及楼道内堆放物,清理居民楼道野广告及其他张贴物。

组织力量对我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出城口延伸等垃圾集中清运,对巷道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良行为,做到垃圾无死角,xx街道环境清洁。

1、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内容及负责人。

2、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召开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3、自查分析阶段(3月24日——————3月28日)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进行现场调研,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

4、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各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加大力度,分段有序进行整改。

5、巩固深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对整治问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完成。

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一致,特别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互相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5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重要环节,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进行了深入摸排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黑作坊”和“黑窝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后续的监管情况看,食品小作坊管理能力不足、生产卫生条件不佳,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有效深化小作坊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整治和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共3类:一是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二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较为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三是生产近几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高的品种的小作坊(如米冻等)。

(二)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时间安排及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7个月,从5月起至11月底,具体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至5月底)

继续抓好小作坊摸底排查,梳理重点整治小作坊清单。将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以及已纳入目录尚未取证的小作坊,列为此次的整治重点。完善更新小作坊监管档案,剔除现场制售经营户,逐户建立监管档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登记表》(附件1)。

(二)分类整治阶段(6月-11月底)

1、要加强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的监管,要求其在明显位置张挂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对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人员无健康证、未索票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2、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限期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

3、对生产经营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小作坊依法予以查处。

4、对生产低风险并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必须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同时要求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产品要有当年度的检验报告,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5、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引导办证。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已纳入目录管理的小作坊业主取证,按照帮扶引导原则,查改并重,必要时指导其制定科学、有效、合适小作坊实际情况的整改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改进生产条件,于规定时间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取证产品的送检环节,要以现场监督抽取样品和加封封条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检。一是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要加强监督,对所有获证的小作坊食品和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二是对已纳入目录管理但不按时取证的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的小作坊以及群众热议和举报的小作坊可适时进行监督抽检。

(三)市场倒逼。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两证”(小作坊核准证、产品检验报告)的小作坊食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同时要对小作坊食品标签开展监督检查,销售未按规定在容器或者包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科所协作。整治期间,各办案单位应加强与局食品生产流通科沟通联系,可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扩大整治成效。各市场监管所应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要加强与辖区所在地其他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治的“钉子小作坊”,可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停止提供经营场所,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无证照小作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可依照《食品安全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等知识培训;加大小作坊监管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各村(社区)、各部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增强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城乡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和谐的新煤城。

二、年度目标

按照“镇督导、村负责、组到位、户落实”的要求,建立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实现“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两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不出户)、一改(农户改厕)”的目标,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争创环境优美乡镇或市“十佳乡镇”称号;创建一个县级以上文明卫生单位或卫生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成立煤炭坝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坚持“全镇铺开、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宣传发动,全覆盖拉网式改善镇容村貌。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各村要召开支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会议,全民统一思想。通过制作村卫生宣传栏、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墙面标语、上户走访向农户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加大环境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卫意识,并促进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各村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义务劳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报表彰活动开展中、日常生活中的优秀人物和事迹,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活动开展,带动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现象。

3.加强长效管理

成立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支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责任制;建立分类减量、群众主体、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4.示范带动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1-2个示范点。各个示范点建设要因地制宜,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又符合自身实际、可长期坚持的整治方式,做到科学规划,着力在注重实效、凸显亮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确保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5.配齐人员

配备保洁人员,各村可按区域人口数每400人安排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片区的卫生管理,做到定期保洁;配备义务监督员,建立以退休村干和教师、年老党员和退伍军人为主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队伍,及时监督和检查保洁员保洁工作情况、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村民环保行为、农户“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6.环卫设施管理

村内现有环卫设施由村负责管理维护,辖区内环卫设施增建、维修由各村(社区)自行统筹安排。

五、明确责任

1.镇环卫所卫生责任区域:新、老集镇(包括沙子坡市场上下区域、跃进片区,跃进社会客车站除外)、煤城大道沿线及两侧、派出所汽车桥至反山坳加油站沿线及两侧、商贸街沿线及两侧、工业园至煤城大道的玉煤路沿线及两侧。

2、各村卫生责任区域:

(1)根据行政村区域界线划定责任区,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原由环卫所负责的S206线、X092线(煤回线、煤双线)、玉煤线的卫生工作由相应的行政村负责。

(2)城乡结合区域:镇环卫所责任区域外与煤炭坝社区、楠竹山、棤树等村(社区)之间的城乡结合区域,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

3.工作要求:镇环卫所及各村要确保责任区清洁、卫生。按上级要求,煤炭坝镇垃圾填埋处理场已关闭停用,各村要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减量原则,将垃圾自行消化处理;集镇、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垃圾由镇环卫所负责处理,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六、整治内容

(1)村域内公路、村道沿线道路及两侧控制线内与山边、田边无堆积垃圾,水塘、渠道无漂浮物;

(2)村(居)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成堆或散落垃圾,房屋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无臭气;

(3)村(居)民屋内整洁、厕所干净无臭气,无蝇蛆,无污垢、禽畜圈养,人畜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4)每户(特别是村(社区)小吃店和商店)有收集容器,对垃圾分类,并相应进行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减少垃圾量,争取做到垃圾零出户;

(5)本组村(居)民举办红白喜事后,当事人要及时安排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七、制度机制

1.各村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比,且确保考核评比制度的长效实施。各村、组要以村干部、组长、联村(组)干部为基础,成立环境卫生评定小组,每季度对组、户进行评比,对清洁组(户)、不清洁组(户)在村(组)公示。通过卫生户、示范组、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评比,引导和激励群众以实践行动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卫生治理,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各村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全村党员、村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处罚。

3.完善《村规民约》。各村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卫生管理费征收制,以制度管事管人。

八、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由一名村干部担任环卫专干,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2.健全制度,分类指导

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集镇和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各村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②各村(社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本村各组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③联组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负责指导、监督本组村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本小组公共区域的整治工作,并负责本组农户卫生评比、粘贴卫生等级签等工作。

3.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1)市、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2)镇人民政府按县、乡1:1配套资金,与全年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挂钩,以每月检查评比通报为依据。

(3)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落实资金,基本上按县、乡、村1:1:1投入资金。

(4)新增垃圾处理经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资金。基础经费按每村1万元/年的标准发放;人头经费按村人口数每人1元/年的标准发放。

(5)村(社区)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制定《村环境卫生治理筹资筹劳方案》,通过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辖区内企业、经营门店、各农户(每户40元/年)筹措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要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实行专款专用。

(6)此上各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考核评比,确保实效

(1)村(社区)检查评比分常规检查、特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每月27、28号为常规检查时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与重大接待活动前进行特定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

(2)评比标准参照县爱卫办文件执行。

(3)各村(社区)每月对辖区各组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户卫生评比。

(4)每月督查由镇督查小组邀请三至四名环卫专干一同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督查,由环卫专干评分。

(5)每季度末由镇领导小组对各镇属部门、驻镇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xx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xx月9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x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8

5号

)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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