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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学校招生方案范文汇总

2023-04-21
学校招生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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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1】

根据20__年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和相关规定,制定此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十三陵中心小学是全额拨款全日制公办学校、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学校地处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名胜旅游景区十三陵镇,是一所半山区小学。中心下辖两所完全小学:中心校涧头小学和泰陵园完全小学。目前中心校有12个班,泰陵园小学有6个班,共18个班。全中心共有学生370人,教职工67人,其中北京市骨干教师2人,区级学科带头人1人,区级骨干教师12人,学校以“爱育爱福泽福”为办学理念;以“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作为全体师生的价值追求;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探索实践“高效+有趣”的课堂文化;营造学校“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以建设“让领导放心,让百姓满意,让同行认可”的农村优质小学作为学校的奋斗目标。

二、招生计划

中心校(涧头村西):计划招生两个班,每班40人,共计80人。

泰陵园小学(泰陵园村):计划招生一个班40人。

三、招生范围及地点

中心校招生范围:涧头村、西山口村、石牌坊村、大宫门村、仙人洞村、南新村、长陵园村等7个村。招生地点在:涧头小学。

泰陵园小学招生范围:果庄村、德胜口村、万娘坟村、泰陵园村、小宫门村、悼陵监村、康陵园村、王庄村、胡庄村、胡庄社区等10个村社区。招生地点在:泰陵园小学。

四、招生对象

1.入学年龄:凡年满6周岁(20_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均须免试入学。

2.京籍户口或者房产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片内按京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4.非京籍:由教委统一电脑派位入学。有关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关注幼升小义务教育入学平台。

五、报名携带材料

家长需要携带入学材料顺序为:

京籍:

1.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顺序:孩子页、户口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

4.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婚需要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明确儿童抚养权)

5.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_以上材料审原件,交学校复印件。

非京籍:非京籍入学由教委统一电脑派位之后,家长到我校联系入学,上交以上京籍所需材料及在京就读证明。

六、招生程序

入学序位原则:学校服务片区户籍和房产一致优先,其次是家庭户籍、房产、按本市户籍对待、在本区工作居住的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

学校服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京籍和按京籍对待家庭户在招生计划数内按序位登记入学,满额为止。

七、报名时间

1.6月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4:00)登记京籍和按京籍对待的儿童,请家长一人(不用带孩子)带齐资料和签字笔,按照招生范围分别到两校进行办理。

2.20__年7月10日起,下发录取通知。

八、招生负责人咨询电话

九、重要提示

1.六年一学位:凡招生人数超过设计规模的学校,继续实施入学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登记,自登记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20__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入学。

特殊时期,请家长做好个人防护。

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2】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3】

暑假是孩子们休息的时间,更是巩固提高、打好基础、崭露头角的时候。当您为了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学习,孩子一味沉溺于手机、电脑、电视;孩子学习习惯不好,粗心大意,作业速度慢,这无时不在困扰着各位家长。为了解除各位家长的后顾之忧,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充分利用暑假来弥补学习的某些不足,或强化提高自己的某些学科,为了让您的孩子在假期既玩的开心,又不落下学习,特开设暑假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为了孩子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服务,让您的孩子既能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做好暑假作业,并对即将开始新一学期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个系统的把握,又能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真正做到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4-6岁幼儿

三、培训内容:

1、拼音、数学、汉字的认识及书写;

2、对上学期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对下学期的课程提前预习和衔接;(一年级上册内容)

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培训班备有各科试题和试卷);

四、收费标准:

(1)xxx元/人(不含食宿)

早上8:30——11:30下午2:30——4:30

(2)xxx元/人(含住宿)中餐四菜一汤,保证孩子膳食营养早上:8:30——下午4:30

五、培训时间:

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4】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5】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方案范文【篇6】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 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法、审核、考核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六、监督管理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 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 学制 收费标准 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80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普通高考理科 三年 5000元/学年 40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40

临床医学(医学美容)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30

康复治疗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学年 30

护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学年 80

助产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

元/学年 70

药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学年 30

医学检验技术 普通高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学年 20

医学影像技术 普通高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学年 20

放射治疗技术 普通高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学年 20

医学美容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学年 20

医学生物技术 普通高考理科 三年 3915元/学年 10

药品生产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3915元/学年 10

合计 500

八、本方案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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