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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通用4篇)

2023-04-20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迷茫的我走在茫茫的世界时。我们是时候开始准备一份工作方案了。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向大家提供了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篇1】

一、师德(10分)

1、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对违背吉林市教师师德禁令之一者造成校级影响的扣2分,造成镇级影响扣5分,造成市级以上影响的扣10分,同时当年不评优、不晋级。

3、违反学校“十不准’’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2分。

4、教师在爱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一2分。

5、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每次扣1一2分。

6、不服从学校人事分配和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1一5分。

7、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或使用学校禁止的电器设备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8、政治、业务学习,学校会议及各种活动缺一次扣0.5分

二、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0.5分,病、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一周以上(以镇级以上诊断为依据,住院治疗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2、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0.2分,并罚款现金5.0 0元。

3、旷职一天,扣1 0分(事前不请假,事后又不及时补假,视为旷职),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以上,或事假超三天,绩效工资按50%发放,事假超五天的停发下月绩效工资。且一年内不准评优、晋级。

4、临时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月累计每够4小时按半天扣分,累计间假够一小时扣2元。

5、教师工作中(包括值周、值通勤车、)漏岗一次扣4分,并罚款2 0元(由于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记存休,有存休可在本学期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不休者期末累记一天加0.5分。

6、月考核满勤加1分。

三、教育教学(带班教师)(50分)

1、按时完成各类计划及总结,教学日记和教案等业务工作,并按时接受检查,未完成者一项扣1分。按时参加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并形成记录,缺项者每项扣1分。认真做好上下午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因记录不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带班教师自己负责。并扣当事人5分。

2、能自制有质量的玩教具,每学期8件(每月2件),未完成者,每少一件扣1分。

3、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4、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5、安全无事故,出现事故及时上报领导。一旦发现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带班教师在场扣除1分,因离岗闲谈造成的事故扣除5分,并付幼儿医药费的金额,费用超出百元以上的带班教师扣医药费的百分之五。

6、做好晨检记录及幼儿药品的记载,记录填写不详的扣除1分。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无记录的扣除0.5分。

8、自串课、改课,特殊情况请示领导,经允许方可改课,每月不超二次,超出者每次扣0.5分,私自串课的每次扣1分。

9、遵守一日常规活动,保证各类活动时间(晨检、晨间谈话、上课、户外活动,两操,午睡按时上床,起床)有效地利用大型玩具,户外活动时保育员必须配合教师组织活动,不按时的每项扣0.5分,户外活动保育员不跟班的每次扣1分。

10、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家访记录及幼儿缺勤记录。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磕碰,学习表现等),未及时反映、瞒报者后果自负,扣5分,付幼儿医药费的百分之百。

11、除饭前饭后组织幼儿看电视外,其它时间不得看电视,违者每次扣1分。

12、认真做好家长接送幼儿签到工作,因从带班教师手中接走幼儿出现的幼儿走失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并扣带班教师5分。

四、教育环境(保育员)(5 0分)

1、卫生工作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大扫除。班级两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整洁,地面、窗台擦干净,物品各归其位,没有灰尘,一处不整洁扣0.5分。

2、毛巾、水杯及玩具摆放整齐,定期(每周三)消毒,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3、寝室被整齐,床单拉紧、扫平,窗帘挂好,定期让家长洗换床单,毛巾、窗帘。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4、垃圾、纸篓每天必须倒干净,禁止乱放垃圾。没做到的每次扣0.5分,严禁让幼儿帮助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负。

5、做好除两室之外的其他担当区卫生工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每处扣0.5分。

6、配合带班教师组织指导幼儿餐前洗手,洗手人数一次不能超过10人,没有做到的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保育员送餐具、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不得让幼儿帮助取饭菜,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问题保育员自己负责。

8、按时组织幼儿午餐,指导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讲话、不掉饭粒、不剩饭、不偏食,没有组织的午餐扣0.5分,前提开饭的扣保育员0.5分。

9、餐前或进餐过程中,不处理问题,不批评幼儿,保证幼儿足够的饭量及用餐时间,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0、开饭时间,保育员不准打扫卫生,违反一次扣0.5分。

11、配合教师组织幼儿上床休息,将幼儿比较厚的衣服脱下,按顺序叠好,放在幼儿脚边,组织幼儿将鞋子摆放整齐,午间配合教师组织幼儿起床、穿鞋、穿衣服。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2、幼儿有拉尿裤子情况时,保育员及时处理幼儿衣裤净,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

13、做好两室通风,消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项扣 0.5分。

14、协助班任做好幼儿及班级备品登记,管理好物品。不认真记录的每次扣0.5分。

15、保育员每天负责关好门窗,灯。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保育员负责。

五、工作表现(20分)

1、全体教师服从园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2、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卫生工作,经检查不合格每处扣0.5分。

3、值周教师按时认真接送每一位幼儿并做好交接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要求补上),因记录不详实造成家长与幼儿园纠纷的由值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值周教师负责锁好幼儿园处大门,及走廊窗户,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值周教师负责,不按时值周的教师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值周教师自己负责。

5、班级不得堆放私人物品,违者每次扣当事人0.5分。

6、班组备品摆放合理、整齐,经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闲谈及串班,违者每次扣0.5分,不经请示到其他班级的扣当事人及带班教师各0.5分。

8、对待家长及幼儿要热情周到,出现家长向园领导反映或领导检查时发现的每次扣1分。

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例会,不及时参加或笔记不全的每次扣0.5分。

10、上操时全园教师都要出操。未出操的教师每次扣1分。

11、开会、学习或带班期间关闭手机,不得接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不得闲谈或听MP 3。违者一次扣2分。

1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13、班级备品丢失的,扣该班主任1分,并由该班主任自己赔偿。

14、教师不得催促家长早接幼儿,发现一次扣1分。

15、教师不得因各种理由劝退幼儿,发现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16、根据班级需要,班组三人共同完成本班教育环境的设计,相互合作,没做到的班组每人扣1分。

六、教育科研(5分)

1、做好各种科研材料的记录与积累。每少一次扣0.1分。

2、认真做好师徒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0.1分。

3、科研课案每学期一篇,没有的口0.5分。

4、撰写论文(每学期一篇)没有扣0.3分。

参加论文交流活动(基础分一分)评为优秀论文的加0.2分,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比评上等级的按学校考核细则相应加分。

5、个人成果按考核细则加分。

6、积极参与幼儿园课题组织的科研活动(基础分1分,评为优秀的加0.1分)

7、学期末依据考核总分评出校级教科研先进个人。

8、论文等材料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5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00元,在吉林市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50元。

七、定项加分

1、班长、组长期末每人加0.5分。

2、期末累计班级三人平均分,按高低顺序评出优秀班组,评为优秀者每个加0.5分。

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篇2】

为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我校课堂教学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根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云溪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升文

副组长:曾庆良

成员:杨洪波、刘国泰、彭岳文、周 帆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刘国泰

成员:李乐生、郑琳娜、向喜、刘英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我校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四、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五、考核对象

列入财政预算拔款的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员工(校长除外)。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实绩。

具体内容为:

1、本办法所指绩效工资即:区财政下拨的早晚下辅津贴及本期每位教师(在编在职)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绩效工资用于发放工作质量奖、班主任津贴、早晚下班津贴、值周补助、教师个人绩效奖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为:

A、工作质量奖 B、班主任津贴 C、早晚下班津贴 D、值周补助

E、教师个人绩效奖=教师期末绩效考核得分/校绩效考核总分*(下拨总额-A-B-C-D)

4、工作质量奖发放办法:

每次联考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质量抽测中,所授学科的平均成绩超过同年级同学科的总平均成绩0.1分,奖励授课教师2元,以此类推。教两门主科的教师取两科的总和(含平行班)。中考奖、特殊贡献奖按《中考奖、特殊贡献奖发放办法》执行。奖金由校长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不列入绩效奖范围,

5、班主任津贴发放:

(1)、班主任津贴基数为每月 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单独考核并下发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由政教处负责。

6、早晚下班津贴发放标准:早、晚下班每节12元。

7、值周补助:由校长室根据全期教师值周情况造表核发。

8、教师绩效考核及年度考核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并下发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由教务处负责。

七、确定等级。

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排名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区优人数按当年教育局下发指标确定,镇优人数等同于区优人数,总分60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5%以内)。区优指标分配原则: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两年1名,教辅人员每年1名,丁山小学每年1名,其余为教学人员,各类别按考核分高低取, 镇优指标与评比方法同区优。

八、教职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家教家养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取财物的。

4.旷课(工)超过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6.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9.违反计划生育的。

10.未超过教职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绝学校安排的。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每期进行一次,结果作为当期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职工表彰奖励、培养培训、年度考核工作(上、下两期绩效分相加即为当年年度考核分)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晋升、评优评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晋升、评优评先。

十、说明

1、本方案自20xx年上期起执行,由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篇3】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方案。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关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

(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xx]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

(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 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

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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