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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1000字合集

2023-03-24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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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1)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我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止有偿违规补课的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在会议上,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我个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我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从未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今后我决心继续努力,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正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格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2)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学习、执行和落实,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就我校落实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工作做如下自查:

一、突出学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学校每学期开学、期末都能针对学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近期学校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xx〕8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二、规范管理,严抓落实相关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职责清晰、措施到位。成立管弄新村小学有关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2、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目标传导、层层落实。严禁学校除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3、签订承诺书,严格规范要求,为人师表。严禁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落实细则,杜绝相关事件发生。若学校和教师违反第八、第九条规定要求,有以上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第二次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3)

本人认真学习《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教师〔xxxx〕5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将我学习有偿补课文件后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把教育教学质量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精心设计,认真指导学生课堂内的学习活动;

2、不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5、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8、不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总之,品德修养是教师形象的关键,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创造教师新形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4)

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强化和推进教育教学建设。去年冬季县文化教育体育局针对在职教师有偿办班及强订资料等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上周县局又责成成教科、法规科、教育科领导来校督查此事。我校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校成立了以校长白华涛为组长、以副校长为副组长、以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同时领导小组带领中层人员包年级、包任课教师,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1、仔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收到有关信息以后马上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分析了我校教师有偿家教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审了专项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2、出台制度

我们在成立组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出台了《县实验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对于仍然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处罚:①、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②、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取消当年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资格;③、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位师德考核不合格,申请调离本学校。④、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宣传教育。4月22日下午召开专题会,会上学习了《县实验小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方案》,使全体教师认清了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张校长和宋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县实验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白校长做出重要讲话,强调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

4、公开承诺

首先是全体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在全体教师会上,从校长到中层班子成员,按顺序进行公开承诺。坚决不搞有偿家教,并且承诺,假如再搞有偿家教,将引咎辞职。然后,全体教师共同宣誓,表达拒绝有偿家教的决心。最后,我们要求每一位教师签定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和责任书。反思以前的行为,谈现在的体会,写清今后的打算,并且承诺:假如再从事有偿家教,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6、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这次自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家教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

一、坚决不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去补课;

二、理直气壮地拒绝老师家教的要求;

三、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时向校长室举报或反映。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7、开展教师座谈会

在采取各种禁止有偿家教的正面措施以外,分包领导深入各年级经常听课、评课,召开教师座谈会、研讨会等等一些教育方法,想方设法把教师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来,转移到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品位上来,转移到打造高效课堂中来,从而使教师在自然而然中远离有偿家教。

8、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

目前我校两人请假,经调查目前只有一个代课教师,但没有办辅导班,另一个教师还没有找到代课教师。在全体教师会上,我校要求请假教师请代课教师时一定报于学校调查后才能录用。凡是在社会上办有辅导班的人员一律不用。

9、作业量的控制

经调查,学校周边社会办学的辅导班21个,在校学生参加辅导班的有4多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教师布置的作业量大是一个原因。所以,我校要求一二年级教师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要求三----六年级学生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能在课堂上完成的绝不留到课下做,尽量缩短作业时间。经调查这些要求我校教师基本能做到。

三、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作业量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整治的力度,巩固所取得的成果。

我们相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有监督员的认真监督,有家长的支持配合,有我们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实验小学的教师队伍一定会健康、和谐地向前发展。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5)

接市局和中心校通知后,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偃教78号文件,并要求全体教师针对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和反思,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没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学校没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学校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学校没有发现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六、学校没有发现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七、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八、学校没有发现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针对上述情况,我校均没有教师参与其中,并且认真向教师讲述了市局查出力度和惩罚措施,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教师师德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一名光明磊落的人们教师;

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学校确实以后,将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同时,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职评的资格。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由齐德文校长任组长,王香、梁德秋、周志国为成员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位领导分管包干负责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提高认识。

召开专项会议,及时将上级有关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上级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签订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并下发至家长一封信,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自查自纠。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

班等。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是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7)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教师作为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刘天佑、张洪亮、陈光海、韩、瓦、为成员。刘天佑、承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瓦承包七年级组,仔细查看我校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

接到通知后,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家教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条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应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得将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学校都要把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已付费补习的教师将被授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直到相应的教师职务被撤销。”

4 、县区认真办理相关人员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

(1)教师(干部和工人)

a对于第一次被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面签,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第一次考评晋升资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

b第二次被查实的,在县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当年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坚持教学,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学资格,开除公职。

(2)委托人

A、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一年内有两次带薪家教活动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初评、优秀评的资格,三年内不申报各类示范学校;校长做检查,年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

b 、一年内在教师、干部、职工中开设三个以上有偿辅导班的学校,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外,还需与校长进行交流、调剂。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第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此外,学校的在职教师没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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