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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应急预案作业规程样板

2022-01-11
研发楼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医院项目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研发楼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如何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物业管理应急预案作业规程样板”,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作业规程(三)

1目的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发生的突发意外事件时,能迅速予以处理,并在于24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避免和减少对业主产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火警、触电、困梯、防台防汛、停电、爆管、失窃等特殊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到场进行救护,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查明事件产生原因。

3.2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对产生意外事件的工程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查明事件原因。

3.3管理(服务)中心保洁部负责现场的清理。

3.4管理(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负责安抚现场业主,避免业主产生投诉。

3.5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突发事件的抢险指挥和协调,并负责现场的指挥及善后的处理工作并确保第一时间报公司,填写突发事件报告。

4应急流程

4.1应急分队建立

4.1.1应急现场抢险、案件处理组

组长:秩序维护主管组员:全体秩序维护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救灾、灭火扑救、案件处理等工作。

4.1.2抢修事故处理组

组长:工程领班组员:工程维修人员

负责现场的机电、给排水等设备的维护、抢修工作,视具体情况切断电源、供水设施、电梯运行;保障抢险救灾设施设备运转,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

4.1.3现场维护、后勤保障、通讯、支援组

组长: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组员:管理(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现场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公共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负责事发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负责报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保障应急、抢修各小组材料物资供应,协助应急现场小组工作。

4.2应急分队工作

4.2.1应急分队是在小区经理直接指挥下,由各部门骨干组成的一支队伍,应对各类突发

故、自然灾害和治安刑事案件。

4.2.2在紧急情况,应急分队有权调动各部门的人员,使用各种应急设施、设备。

4.2.3应急队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组长调配。

4.2.4发生突发情况时,分队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在处理各种事件中应机智灵活,勇往直前,直到完成任务。

4.2.5应急分队须定期进行训练、演习和业务培训,各组员要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4.2.6分队各组定期检查各自的工作,保证人员能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到位,设施、设备及时启动和使用。

5工作流程

5.1火警应急预案

5.1.1一旦发现火警,任何岗位的员工都要立即扑救并报告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视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

5.1.2听从现场指挥员指挥,积极扑救,各司其责,按“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开展救援工作,确保秩序维护安全。

5.1.3火灾时,疏散人员要走消防楼梯,严禁使用电梯。

5.1.4若“119”消防队员到场后,现场人员应听从消防队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灭火救灾工作。

5.1.5扑救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做好现场记录,并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1.6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2触电应急预案

5.2.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5.2.2在未切断电源前切不可接触触电者,应用绝缘物体帮助触电者脱离带电体。

5.2.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专业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5.2.4事后应查明触电原因,如电器、线路、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制定相应措施并及时落实。

5.2.5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2.6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3困梯应急预案

5.3.1秩序维护监控中心听到电梯警钟鸣响,以及从中央控制系统或自动控制系统得知电梯故障,有人被困时,利用电梯对讲机与梯内被困人员通话,亲切礼貌地告诉他们不要惊惶,通知电梯保养公司或维修部门,并立即派人到电梯所停之最近地方,用口头告知被困人员。

5.3.2立即通知工程部门、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并在大堂该梯门口树立停用牌。

5.3.3工程部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关闭该电梯动力,通知保养单位到场。

5.3.4非工程及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开门放人,以免发生危险。

5.3.5当被困人员救出以后,管理人员要询问他们的健康情况。如有身体不适者,要陪同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要求电梯保养公司,认真检查电梯故障原因,排除隐患。

5.3.6当事件结束后,秩序维护撤出停用牌,恢复电梯运作,工程部根据故障原因,予以整改。

5.3.7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3.8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4停电应急预案

5.4.1发生停电事件,立即通知监控中心。

5.4.2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工程部、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及各部主管。

5.4.3工程部领导或值班人员及时派遣电工赶赴现场,检查断电原因。

5.4.4如属供电线路故障,工程部立即向供电所查询,启动备用发电机组,通知客户部及秩序维护部并告知业主。

5.4.5如属局部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抢修,秩序维护部派员现场维持秩序。

5.4.6由于停电之关系,电梯有可能出现困人,秩序维护部需立即查明,如有,立即通知工程部按困梯应急预案处理。

5.4.7在通常情况之下,电源将于数分钟后恢复,否则,工程部主管应将实际情况告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由经理考虑是否采取疏散等措施。

5.4.8如有需要撤退,秩序维护部应按火警措施处理,协助指引辖区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4.9当所有人员撤离后,秩序维护巡逻员检查辖区,确认无人方能离开。

5.4.10监控中心对整个事件做好记录,会同工程部记录停电原因、人员撤离时间等详细资料。

5.4.11检修完毕恢复供电前,工程部应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秩序维护及其他部门关闭所有设备,恢复后再开启。停电恢复后,工程部检查各有关设备,如存在管理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公司主管部门。

5.4.12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4.13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5遇急症病人应急预案

5.5.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场所。

5.5.2发现人员立即通知监控中心。

5.5.3监控中心通知就近秩序维护赶赴现场,帮助实施抢救。同时通知管理(服务)中心派员赶赴现场。

5.5.4如抢救无效立即将病人抬离现场,同时通知监控中心报120急救中心。

5.5.5客户部人员及时向周围业主或单位了解病人情况,及时和单位或家属取得联系。

5.5.6通知保洁及现场秩序维护人员清理现场,疏散人员,恢复办公秩序。

5.5.7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5.8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6爆管水浸应急预案

5.6.1当接到业主投诉或报告后,立即告知监控中心。

5.6.2监控中心接到爆管浸水信息,立即通知就近秩序维护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立即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部、保洁部人员赶赴现场。

5.6.3当值管理(服务)中心最高领导立即担当现场指挥,统一协调分派人员。

5.6.4工程人员应立即关闭爆管或渗水的管道阀门,保护其他设施设备,防止进一步扩大事件,防止因浸水产生触电事故。

5.6.5保洁人员立即携带排水设施进行现场排水。

5.6.6秩序维护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5.6.7管理人员对业主进行安抚,避免引起业主投诉。排水结束,工程人员迅速查明原因,立即实施修复,并将过程向主管汇报,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5.6.8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6.9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7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5.7.1管理(服务)中心接到、获得有关台风等信息后,通知各部应做好预防措施。

5.7.2工程部门对户外的灯具、广告、天线、设备层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牢固。

5.7.3管理(服务)中心应事先向业主传达台风信息,及时做好关闭门窗的宣传工作。

5.7.4秩序维护加强巡逻,各当值秩序维护坚守岗位,无人接替不准擅离岗位。特别加强对户外物品的监视,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进行紧急维修。加强对设备层及天台、屋面的巡视,防止进水。

5.7.5工程人员加强夜间值班人员,增加对设施设备的巡查。

5.7.6管理(服务)中心在夜间或节假日应派员进行值班,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5.7.7台风汛期过后,如对设施及服务产生后果或影响的,由各部立即实施修复或整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7.8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8失窃应急预案

5.8.1任何人员在发现有偷盗情况时,应先告知秩序维护监控中心并组织对现场进行保护,必要时报警。

5.8.2若犯罪嫌疑人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

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

5.8.3保护现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物品,保护罪犯嫌疑人留下的手痕、脚印、烟头及作案工具等。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现场保护人员不得离开。

5.8.4若是移动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

5.8.5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设法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5.8.6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8.7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5.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程

5.9.1管理(服务)中心任何人员发现或接到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告知监控中心。

5.9.2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就近秩序维护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并当值管理(服务)中心最高领导赶赴现场。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

5.9.3当值管理(服务)中心最高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担当现场指挥,有条件情况下实施现场隔离,直到卫生防疫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5.9.4现场由卫生防疫部门专门人员进行消毒,物业人员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5.9.5事后随时公布小区现状,提醒业主做好预防工作,管理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做好业主工作,帮助业主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5.9.6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9.7详细内容可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6.0相关文件与记录表式

l《突发事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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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应急维修预案作业规程细节管理之水管爆裂样板


工程部应急维修预案作业规程细节管理之水管爆裂

1.0目的

规范应急维修预案的工作程序,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工程的应急维修作业;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制定辖区内给水管道爆裂故障的应急维修预案;

3.2工程部领班负责应急预案的备料,实地勘察及现场作业施工;

3.3工程部领班负责依据预案内容,制定作业流程;

3.4工程部领班依据预案作业流程制定演练计划;

4.0程序要点;

4.1制定原则;

4.1.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出的预案要符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实可行;

4.1.3有效性原则。制定出的预案要在发生故障的处置实施时收到良好的效果,具有实用性;

4.2重点防范部位

4.2.1辖区内各分支节点处阀门及阀门两端接口处;

4.2.2辖区内各进户水表及两端接口处;

4.2.3喷泉进水阀门;

4.2.4消防栓处水表、水阀接口处;

4.3应急预案的制定;

4.3.1工程部根据小区发展情况进行标识,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定本小区重点防范部位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审批;

4.3.2工程部领班根据各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应急作业流程预案;

4.3.3應急預案應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本小區配置的物品材料的規格、型號。

b.有重點防範區所需物品的地理座標。

c.有備品備件購置單位,通訊地址或倉儲位置。

d.有應急作業人員的通訊地址。

e.有應急作業的必備工具。

f.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g.有預案演練的責任人。

h.有重點防範區應急作業流程。

4.4應急維修的組織與裝備。

4.4.1以工程部主管爲主的作業隊組織指揮搶修,水電維修領班及員工均有明確的職責和分工。

4.4.2由護管部主管指導事發現場設欄,布障與道路管理,協助應急照明。

4.4.3工程部應裝備雨衣、雨靴、鐵鍬、鐵皮提桶、應急燈。

4.4.4護管員應有與小區供水管相配的快速節頭儲備。

4.4.5工程部應裝備與供水管網相配的大、小管子扳手、熱熔機、試壓泵。

4.5注意事項:

4.5.0首先應確認:

a.接到通知,發現異常湧水,工程部維修領班要迅速帶好相關圖紙。

b.工程部主管及領班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發地點。

c.確認故障原因及解決方案。

4.5.1注意挖掘時不要鏟壞相鄰管網及設施。

4.5.2使用扳手時不要用力過猛,以防工具脫手傷人。

4.5.3作業時要將管內余水放盡並清理出作業區。

4.5.4去除故障點後加裝快速接頭。

4.5.5接頭作業完畢後要進行試壓。

4.5.6試壓成功後方可回填土方。

4.6審批意見:

4.6.1公司總經理審批意見。

4.6.2送行政管理部存檔備案。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样板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

(三)物资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区划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应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置预案。

第三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

(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具有专业资格的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负责人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力量;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

(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

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

(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

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

第二十五条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

(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

(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等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质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质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或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

(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必要时可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等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

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成都市物业管理社会安全事件中应急预案样板


成都市物业管理社会安全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十六条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第九十七条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出于"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极端或违法行为发泄不满情绪,围攻冲击基层党政机关、阻断交通、扣押人质,个别地方发生破坏公共设施、打砸政府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等的局部骚乱。有的甚至采取自杀等过激行为。

第九十八条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有:

(一)数量增多,规模扩大;

(二)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参与的人员复杂;

(三)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四)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

(五)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六)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第九十九条鉴于群体性事件的上述特性,在预防和处理建筑区划内群体性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紧紧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应合法、理性、克制,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切忌与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发生正面冲突,导致事态扩大。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情报收集工作,做到发现事态迅速制止。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维护职责。

第一百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

(二)规范服务、诚信履约、依法经营,避免应物业服务不到位引起建筑区划内的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让员工掌握一定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技巧;

(四)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的法制意识,正面宣传社会的和谐面及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

(五)加强与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其开展相关有利于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工作;

(六)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发现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七)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但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对对方的挑衅行为,应保持克制;

(八)及时对群体性事件现场无关人员、围观人群进行疏散,并设立警戒,制止无关人员靠近现场。避免现场骚乱,防止事态扩大;

(九)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情况;

(十)出现伤人、纵火、损毁公物等过激行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伤员救护、灭火、财产保护;

(十一)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公安人员汇报现场情况,内容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影响范围、组织成员等;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公共秩序。

(十三)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后,对事件现场及证据进行保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十三)调查取证完毕后,在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公共秩序。

第二节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百○一条社会安全事件还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一百○二条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节制定;

第一百○三条社会安全事件关系到社区稳定和社会安全,因此在建筑区划内的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处置社会安全事件时的手段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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