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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农业领域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04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优秀方案:农业领域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编,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为加强农业领域内环境治理,降低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业领域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

立即行动,排查隐患。各农村社区、村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本辖区相关区域,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农村的垃圾堆、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等部位,是否有废弃农药瓶、罐、桶、袋等包装物,一经发现要及时做好回收工作,防止污染环境。积极大力推广农业有机肥,减少农药使用量,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开展农用地膜回收利用。

认真按照农用地膜回收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抢抓农业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健全协调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务求转出实效。做好工作计划,全面查摆农用地膜回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引导督促农民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捡拾回收田间、田边、棚边等处残留的地膜。在果树主产区聚焦苹果采摘关键期,开展废弃农用反光膜专项整治。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在重点社区、村因地制宜设立临时废旧农用地膜储存场所,方便农用地膜回收。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收集整理后,及时清运至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

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

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业生产中的秸秆问题,紧紧抓住生产过程中秸秆还田、秸秆加工利用等方式,确保全镇范围内小麦、玉米秸秆、农业蔬菜秸秆等不乱堆乱放、不露天焚烧等。合理有效的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效益。

畜禽粪污处理。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养殖场、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建立督查整改台账,严禁粪污乱排乱倒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镇畜禽养殖环境运行良好。

渔业养殖污染处理。

组织辖区内渔业养殖户(企业)开展养殖区域垃圾清理工作,对渔业养殖生产区、生活区、进排水渠道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收集清理渔用投入品包装、生活垃圾等养殖副产物及废弃物,收集的废弃物集中放置在自己仓库或者其他废弃物存放安置点。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

各农村社区、村要认真摸排线索,严厉查处不履行破坏农业生产环境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规范破坏农业生产环境的处理行为。对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要及时将线索移交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各农村社区、村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督察考核办公室等将进行抽查督导,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对社区、村庄农业考核内容。同时要引起高度重视,合力推动我镇农业领域环境大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工作的责任感

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农业生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请各社区、村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农用地膜回收清理专项行动,留存好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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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坚决杜绝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7月16日、7月23日省、市政府召开的全省、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发〔20xx〕30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县农机行业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机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实现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9月8日前)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9日至12月15日)

1.集中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所辖村“两委”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县政府专项整治要求,指导督促村“两委”履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每个村委会按要求设立农机专管员,实现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底数。9月底前,指导督促村委会与每位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所有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机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村“两委”的联系,充分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同、共管共治的条件,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员,并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劝导工作,消除拖拉机违法载人源头隐患。

3.集中整治道路上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加强与县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4.集中整治拖拉机底数不清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发动村“两委”开展拖拉机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和已公告报废注销但牌证未收回仍在继续使用)底数。每个行政村要建立拖拉机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5.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县农机监理站要严格按照20xx年省、市、县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报废时限、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达到强制报废注销条件的在册变型拖拉机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强与县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上道路行驶变型拖拉机的查处力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条件、县农机监理站已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要收缴其牌证,并责令将车辆交售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处理。

6.加强拖拉机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沟通联系,按照目前各自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把注册登记、年检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关,集中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脱离年检、驾驶人无证等问题。

7.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县农业农村局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两微一抖”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将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将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机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机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县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乡(镇)长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副乡(镇)长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人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拖拉机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村“两委”。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9月10日前将本乡(镇)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本乡(镇)拖拉机保有量情况;每月28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区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饶林资字〔20xx〕80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检查、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上下联动,认真摸清天然林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强有力的整治成效实现天然林最严格的管制目的,为建设大美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从事天然林保护工作的同志负责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区林业局森林资源股股长

区林业局林长办主任、设计队长

区林业局灾害防治股股长

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股股长

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执法队队长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中旬结束。重点整治范围为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商品林。

四、整治内容

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林商品林中存在的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

五、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核查、整治打击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历时30天)

1.宣传发动。印发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区林业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2.摸排核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如实填写《天然林问题摸排情况表》(见附表1),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填报《天然林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毁林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二)整治打击(时间从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历时25天)

根据核查结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整改打击。其中:一般性违规问题的督促整改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其他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历时25天)

检查和打击处理完成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表格于12月5日前报市天保中心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开展天然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是贯测落实《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也是加快推进“廉洁”“大美”目标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结合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核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排查纳入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商品林,认真摸清天然林领域存在的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并及时予以查处。

(三)严肃整改,完善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分类整治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时限和整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严格天然林管护和用途管制,促进天然林保护工作健康推进。

精彩范文 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压减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xx)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T1830-20xx),严格检验规定标准、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实施安全检验,严禁违规检验,严禁未经检验出具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确保农机手夜间驾驶安全。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进一步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务管理。

3.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逐年报废淘汰,存量到20xx年减少一半,2025年全部清零。确定的治理任务重、要求高,牵涉部门多,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尽责,对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治理任务和清零时间要求,列出本地区具体整治任务、清零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治见到实效。

(二)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农忙时期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秋收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严格执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2.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三)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摸清底数。市在册变型拖拉机只有5台(其中麓棠镇1台、富新镇4台),现在在本市运营的变型拖拉机,基本上是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基本是当地人。为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街道办要摸清本辖区内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信息建立健全台账,加强安全教育管理。4月底前台账报市农机监理所,农机监理所汇总上报。

2.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制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推行便民服务,规范回收与补贴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控风险点,切实满足农民需求,保障农民利益,提高群众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农机装备向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

3.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及程序,各县(市、区)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落实宣传教育本职责任

一要落实宣传引导责任。大力宣传曝光非法变型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引发的交通事故,积极引导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隐瞒非法变型拖拉机。告知有关运输企业、建筑企业、货运源头企业等不租用、不引进变型拖拉机承担运输业务。

二要落实劝管责任。落实乡、村基层组织责任,强化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农机管理员、农村交管员、劝导员等多种力量,对变型拖拉机所有者、驾驶人进行入户专访、登门宣传、上路劝导,做到“一对一”教育管理。

三要落实告知责任。对依法注销、逾期未检、到期报废的车辆,要千方百计收集到其所有人的联系方式,按照时限要求,通过短信、公告、信件和上门通知等多种渠道,把依法管理的相关要求告知到乡、到村、到人。

各镇、街道办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前三季度最后一个月21日前向市监理所报季度工作小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2月初,12月上旬,各镇、街道办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到市农机监理所。

精彩范文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文旅发[20xx]33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加强旅游市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提升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目标

有效整治“低价游黑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竟争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放心游”品牌形象。摸清违法违规活动规律特点,综合施策,从根源铲除“低价游黑链”等旅游乱象的生存土壤。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旅游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止。

四、整治重点

(一)旅行社相关业务。无证导游、非法运营车辆司机等未经许可的个人、企业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

(二)在线旅游经营者。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不落实、销售“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平台经营者未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

(三)导游人员相关活动。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擅目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行业指导。结合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统筹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对《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规范旅游包车、团队档案管理等。采取集体约谈、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旅行社、导游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红线意识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性。

(二)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旅游目的地,加强车站、机场、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和旅游团队、地接社以及主要景区中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严查无证导游、非法运营车辆司机招徕旅游者行为。针对旅游客源地,加强对招徕游客环节的检查,将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将关注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各种免费、赠送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网络巡查。按照《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力量于5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排一批线索并组织查处。

(四)加强案件查办。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聚焦“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从严从快查办一批案件。通过交叉检查、以案施训、公布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件、现场督办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旅游案件查办能力。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示范作用,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五)加强执法协作。强化纵向、横向沟通联系,遇到需要跨县域协查协办的案件,将报市局执法支队协调进行转办、协查,主动做好沟通,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全链条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发现违反消费者权益、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抄告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投诉受理。认真落实“放心游”服务承诺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旅游投诉受理职能部门和投诉受理岗位人员,严格首问责任制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投诉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联系投诉人,妥善处理好旅游投诉件。加强诉转案工作,对办理旅游投诉举报件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迅速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密切关注和稳妥处置网络、微博等涉及本辖区的旅游舆情信息,避免负面舆情酝酿发酵扩大。

(七)加强平台管理。旅行社要全面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出团前一天在监管服务平台上填报团队行程单、游客名单、散客拼团等信息,实现旅游团队监管“全程网办,全程监管”。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立即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电子合同管理”功能模块;己使电子合同的要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合同数握实时上传以及统一的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的嵌入。

(八)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信用惩戒手段运用,进一步规范“双公示”系统填报,按照“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黑名单生成、移出等工作,在黑名单生成过程中,切实履行列入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移出过程中切实履行信用修复、复核、确认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六、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4月下旬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情况、举报途径和方式。通过单位网站、公众号、报纸等各类媒体,集中一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典型旅游违法违规指导案例,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4月至5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对投诉举报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不合理低价游”、网络违规信息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为重点,组织集中执法检查。开展集中办案、以案施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6月至8月,采取“交叉执法”、“体检式”暗访评估等手段,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并及时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震慑影响。

(三)总结提升。8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成效和主要问题,逐步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执法、信用惩戒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旅游市场长效治理机制,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市文体旅游局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xx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执法机构队伍改革成果的一次检验,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研究部署,集中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舆论宣传,切实传导整治压力。各旅行社要结合当前旅游复苏旺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文体旅游局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社会义务监督员和作用,做好法规宣传、市场监督、线索报告等工作,把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向行业通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精选: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xx〕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査、细查、严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xx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xx〕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査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査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xx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査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査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负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荐】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本


为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围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两少八更加”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难题、惠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患者需求的新变化,聚焦改进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模式,持续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行动范围

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为主,其他医院比照执行。

三、行动内容

(一)预约诊疗

1.多样预约。依托全省便民服务平台,支持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站、手机端等多途径预约并能提供3种及以上形式的预约挂号服务。医院普通、专科和专家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优先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预留诊疗号源,对预约、转诊患者设置绿色通道。预约放号时间合理,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保留人工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医疗机构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

2.精准预约。三级医院就诊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以内,二级医院就诊分时段预约精确到1小时以内,B超、CT、MRI、胃镜、肠镜等采取分时段预约检查并精确到1小时以内,分时段预约检查量不低于总检查量的60%,完善就诊检查时间段(点)告知服务。单个检查项目提供诊间或自助机、网站、手机端等自助预约方式,多个或有复杂告知的检查项目提供诊间或统一的预约中心预约,集中将各项检查项目的预约安排一次性完成。

(二)门诊服务

3.就诊服务。各类指示标牌清晰完备,有明确的就诊和出入院流程。医务人员着装规范整洁、态度耐心亲和,佩戴胸卡(牌)上岗。提供就医咨询、预检分诊、集中检查预约、预约住院、审核盖章、预约陪检、医保咨询、代邮检查单、门诊及住院结算咨询、方便门诊等“一站式”服务和导诊服务。根据疾病时段特点,及时调配门急诊资源,确保出现就诊高峰时门急诊运行平稳有序。分类完善初诊、复诊、转诊等患者的叫号规则,对一日内在同一科室就诊的患者只收取一次挂号费。落实残疾人、现役军人、老年患者优先就诊和绿色通道制度。持续推进急诊患者先诊疗后付费试点。

4.联合诊疗。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20xx年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都要设立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加强检查、检验、药房多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缩短窗口排队时间。

5.检查检验。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等查询方式。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医院,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共)体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xx年6月底前,县域医共体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6.保护隐私。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做到一患一诊室。开展示教须征得患者同意。进行暴露患者肢体等操作时使用围帘、屏风等进行遮挡。

(三)住院服务

7.“一站式”服务。设立入院准备中心,“一站式”办理住院预约、入院缴费、预住院检查检验安排等事项。对下级医院符合入院指征的转入患者,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

8.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手术病房和日间手术室、日间治疗中心,提供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等服务。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为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的患者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

9.优质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医共体内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下沉,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综合服务。推进急慢分治,实现医共体内顺畅双向转诊和接续医疗服务。门诊、病房提供自助结算、诊间结算、病区(或床边)结算、移动终端结算等不少于3种费用结算方式。

11.患者随访。安排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科知识的人员对出院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移动端等途径定期开展随访,了解患者康复情况,提供药物使用、康复锻炼、生活起居、健康饮食、自我保健等指导咨询服务。

(四)规范诊疗

12.临床路径管理。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提高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的入径率和完成率,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20xx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以上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13.处方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

(五)药学服务

14.用药指导。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加强医共体内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推动药学服务下沉。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重点为慢病签约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15.药品供应。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智慧药房”建设,统一县域内药品供应目录,实行慢性病长处方,开展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

(六)后勤服务

16.环境氛围。根据患者实际,引入咖啡店、面包店、书吧、自动售货机等,在公共区域为候诊患者提供网络、阅读、餐饮等舒缓情绪服务。通过宣传栏和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17.环境设施。院内通道整洁、无障碍物,雨雪天气有防滑措施。院内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患者就医。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患者免费提供轮椅、担架等器具,卫生间无污渍、无异味、无杂物,门诊、辅助检查科室区域卫生间提供卫生纸或增设免费取纸设备。

18.膳食质量。根据患者病情提供合理优质的膳食服务,推出病区点餐、送餐服务,不断提高患者膳食满意度。

19.智能停车。使用智能化手段对车位和车辆实现车牌识别、剩余车位可视化提醒、智能引导等方式,优先采用扫码支付、无感支付、“先离场后付费”等智能缴费方式。

(七)医患沟通

20.投诉沟通。完善医患沟通工作制度,配备相应办公场所和具有医学背景的专职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实行“首诉负责制”。提供电话、网络、意见箱等多种投诉途径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及网站公布。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3月至11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4月)

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实施步骤、时间节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对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医院请于4月15日前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以书面盖章形式上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分工负责,临床科室抓好落实,医务人员全面参与,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让患者感受到专项行动成效。

县卫健委于4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医疗机构围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内容开展“健康服务基层行”活动,实地体验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结合行动方案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医疗机构抓好整改落实。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1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总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将专项行动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固化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保障效果可持续。县卫健委将改善医疗服务成效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对各单位推进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患获得感不断提高。各医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请于11月中旬以书面盖章形式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联系人:薛同军,电话:,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建立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细化实施方案,逐条明确时间表,逐项制订施工图,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县卫健委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并定期公布辖区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结果,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风监督专员作用,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要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了解核实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与行业内外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发掘树立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医院、示范岗位和示范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全县医疗机构就医体验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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