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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分享

2022-01-03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必然需要编制一份完整的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选】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见》(党发〔20xx〕12号)和《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充分发挥地处——遵义“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奋力建成魅力门户、中开放枢纽、城乡共美高地。到2025年:

——城镇空间更具规模。做大做强“三城一园两中心”,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县城规划范围达60平方公里,县城常住人口达25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城镇经济更具实力。县域经济总量突破500亿元,占贵安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全力做大做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550亿元。

——城镇品质更具内涵。三年内全面改造完成棚户区10个、老旧小区18个、背街小巷56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98%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城区路灯亮灯率达100%,“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城镇服务更加完备。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引进12年一贯制优质民办学校1所,构建户籍管理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教育供给服务体系;每千人床位数达6张以上,每千人医生和护士分别达3人、4人以上,创建三级医院2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城镇吸纳聚集人口功能明显增强。

——城乡融合更加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四带一园”产业布局,建成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15个以上。农民持续性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力争控制在2以内。

二、优化城镇发展格局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核心,现代化工产业园为支撑,镇和镇为区域中心的“三城一园两中心”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动产城互动、港城联动、景城融合。坚持东拓西进,加快顶方新区建设,形成东湖组团,推动县城向东拓展;强力推进翁井水库水功能置换,加快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形成西部组团,推动园区与县城形成产城互动。加快港港区及集疏运道路建设,将花梨集镇纳入港区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港城联动。以打造禾丰康游度假区、南江康居颐养区、健康制造区为抓手,建成市北部康养健康城,形成景城融合。到2025年,产城建成区面积达30平方公里,港城建成区面积达1平方公里,景城建成区面积达6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做大现代化工园区。全力实施工业大突破奋进计划,将永温镇、金中镇、双流镇纳入经济开发区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园区交通、能源、通讯、物流、标准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产业协同,合理布局“一区五组团”,建成市北部500亿级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到2025年,园区建成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强区域中心城镇。稳步推动产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资源要素向镇、镇倾斜,增强区域中心城镇承载能力。到2025年,镇和镇建成区总面积达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大城镇人口规模

(一)促进人口合理聚集。提升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的人口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人口向县城聚集,有序引导宅吉乡、高寨乡、毛云乡等乡镇人口向区域中心城镇聚居。到2025年,全县城镇常住人口达35万人,县城常住人口达25万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制造业、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产业和就业规模;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着力保障农村转移人口住房、教育、医疗等;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优先安置在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到2025年,农村人口向县域城镇转移达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人才工程”引进计划,重点引进现代化工、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人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吸引更多外县籍高学历人才来县就业创业。积极组织县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设立专家人才工作站,推动人才(团队)到创办企业。到2025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强城镇经济支撑

(一)夯实城镇产业基础。深入实施产业奋进计划,做强城镇现代产业支撑。突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抢抓磷酸铁锂市场风口期,强力推进实施以“磷系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主链,氯碱化工、新型建材为辅链的新型现代化工“倍增再倍增计划”,强化精准招引,全力打造市北部千亿级现代化工产业核心支撑引领区。突出富硒功能农业,主攻“茶、蔬(菌)、果、药、猪”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富硒种植展示区、富硒产业支持平台、加工园区服务平台,形成富硒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打造富硒功能农业示范县。突出康养度假产业,深挖文化、地热、峡谷等资源禀赋,盘活优势旅游资源、强化多业态叠加,积极发展南部生态康养、温泉疗养、旅游地产等产业,串珠成线开发精品旅游项目和线路,打造“生态+温泉+硒养”的中全时特色康养度假区。到2025年,园区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园区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左右;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重点支持安达科技发展壮大、转主板上市,支持磷化集团、川东化工和三环磨料等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台农、蓝芝等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正邦、正大等企业早日投产达产。支持家家康大药房、宏顺汽贸等企业上限,支持劳务派遣服务、广告、汽车修理与维护等服务行业企业上规。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0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25家,限上商贸业企业达4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20家,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15000家。(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城镇投资消费。加快推进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强力推进“3+4+1”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提升打造万象君汇、麒龙广场等传统商圈,加快推动中国硒街升级。到2025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560亿元以上,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8.5%。(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一)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县城至久城大道建设,改造提升云开二级公路,积极融入贵安城市经济圈。

(二)优化市政公共交通。

(三)提升城镇保障能力

六、提升城镇形象品质

(一)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二)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三)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七、保障城镇公共服务

(一)保障教育服务供给。优化调整教育布局,大力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所,与市同步在全省率先通过学前教育国家普惠认定;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4所;推进实施普通高中五年自主发展计划,巩固一中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成果,完成三中省级“信息技术教育”特色学校支持计划项目建设,组织职校争创省级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引进一所优质12年一贯制学校,充实办学力量。强化师资培训与学历提升,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新增学位达20440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完成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硒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通过三级医院认证,力争卫生院、花梨卫生院、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将南江卫生院提升为医护康养一体化机构,建成县人民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逐步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张以上,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4人以上,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3人,成功申报省、市重点专科5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住房服务供给。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长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到2025年,新增房地产开发量达300万平方米,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00套以上,建成高端人才公寓100套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县乡村一体化教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加快文化体育公园、“三馆一中心”、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体育馆、体育场、游泳中心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优先开通禾丰、南江、双流、永温公交专线。推进省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创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成“三感村寨”15个以上,争创省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3个,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20个,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型村寨30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等升级,争创“美丽农村公路”国家级示范县。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水利输送管网,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加快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步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到2025年,创建“美丽农村路”500公里,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5%,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率达36.9%以上。基本实现5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增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流动人口分布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常住人口市民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水平增加2岁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完善乡贤返乡、城乡人才合作交流等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推动教科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深化“三变”改革,在全县范围大力推广水东乡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和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强化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

(二)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设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规划法律约束和实施监督,注重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塑造管控。加强村庄规划和风貌引导,加快塑造山水城市、绿色小镇、和谐社区、富美乡村特色风貌。

(三)强化项目支撑。县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间节点,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

(四)强化考核评估。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制定县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将县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县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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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立足县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任务

20xx年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60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组织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以蔬菜为主导产业。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结合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以食用菌、蔬菜特色产业提升及高效生产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方向,实施食用菌、蔬菜生产人才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遴选培育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到所在镇(街道办)农技站报名,也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对于“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审核录入。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及产业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20xx年、20xx年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育对象遴选。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为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结合20xx年培训目标,遴选确定由县农广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承担260人的培训任务,县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基地。

(三)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对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和精准培育。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四)努力提升培育能力

1、强化师资管理。强化师资选聘管理,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能够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为培训师资。师资聘请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和省市农民教育师资库中选取。也可聘请部分具有实践经验土专家授课。

2、选定培训教材。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正规教材。培育教材及学习用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免费发放。

3、严格培育时间。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不少于40学时。

4、把握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班课程安排表,精心组织教学。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5、实行痕迹管理。培训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和方案组织实施,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均要求照相(或录相),填写相应表册留存,实行过程痕迹管理。

6、开展后续服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现有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包括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评选表彰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定期回访、电话远程咨询、资源对接等工作,帮助学员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需求。

(五)严格认定管理制度

1、科学认定。依据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颁发职业农民证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引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政策挂钩。坚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政策扶助的主要依据,保证具有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培育对象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教育学习平台、新型职业农民在线培训知农云课堂平台在线学习,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建立跟踪服务信息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10月20日)

1、制定方案。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2、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培训学员,登记造册,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15日)

按照培训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授课、田间课堂、参观考察、跟踪服务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15日)

1、考核评价。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网上评价。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员的系统评价进行汇总,以学员网上评价作为培训教师以及培训机构的考核标准。

2、集中培训完成后,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形式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拨补助资金。

3、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讲课费、教师和学员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习实训费、参观考察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培训资料和耗材费、培训证书印制费、组织招生费、认定和档案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跟踪服务费、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监督的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重点检查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及培训成效。

实施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选派专职人员担任督导员。督导的权利和义务按《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育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农民培育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为农民培训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精彩范文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享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xx〕5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xx〕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石臼街道分别新建成不少于10个达标示范小区;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分类方案。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5.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规范收集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

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3.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促进源头减量。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xx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xx年下半年)

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3.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至20xx年)

1.20xx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xx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xx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xx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荐】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xx〕136号)《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xx〕7号)《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发展规划(20xx-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xx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xx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xx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xx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xx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xx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xx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xx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xx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xx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xx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xx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xx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xx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xx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xx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xx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xx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xx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xx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xx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xx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xx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xx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xx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xx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精彩范文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分享


一、制定背景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20xx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顺应需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改管并举,创新机制”的原则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位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四、主要任务

我县20xx年计划改造10个小区,共1698户。其中基本型6个、提升型3个、精品型1个。

五、改造内容及标准

按照基本型、提升型、精品型三类,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居民需求,主要抓好“五改”,即: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改良长效管理等五项工作。

六、实施流程

(一)制定方案;

(二)设计招标和各社区组建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委员会;

(三)实施设计方案和工程设计;

(四)造价咨询、财政评审;

(五)工程招标和实施;

(六)竣工验收和落实后期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形成合力,协调推进。二是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组织实施、居民全程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属地管理职能,引导居民树立大局、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氛围。四是做好结合文章。要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契机,扬优势,补短板,强实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和国家卫生城相结合的文章,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方案精选】乡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分享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开展,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0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省、市、区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认真梳理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列入20xx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专题学习。2.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课程。3.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主题宣讲活动。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宣传周”、“安法宣传周”等活动4次。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实行“一岗一清单”。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3.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开展明查暗访,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xx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面清查辖区非煤矿山。

(五)消防安全整治。1.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2.加大对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的整改及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工作;3.聚焦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乡村、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1.年内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2.开展城市燃气使用安全宣传。3.对辖区内全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进行重点排查。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排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油气长输管道、气瓶充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九)交通行业安全整治。村级公路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路段(部位)数量、具体分布情况、隐患严重程度,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按月上报的“四个清单”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定。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及《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抢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中国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省、市一体化云、网监管要求,做好政务云资源统一编码工作,确保新增信息系统“应上尽上”,系统上云率达到100%。确保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均接入省统一身份系统,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xx年底,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xx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xx年底,城区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驻地达到50%以上,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xx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xx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xx年底,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

10.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xx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1.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建设环境质量智慧监测系统,通过综合性监测平台,创新运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监控云平台等,对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信息进行智能化监控。到20xx年底,实现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3.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xx年底,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大力推进“爱”APP的应用推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政务大厅宣传等线上线下推广措施,结合已上线应用服务,将“爱”建设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主渠道之一,切实发挥“爱”APP效能。到20xx年底,“爱”APP日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全县人口总数的2%,分厅新增一链办理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即时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积极使用市级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为全县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形成“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化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安全、自治和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7.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护栏板、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到20xx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县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部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并争取打造1-2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亮点特色,在市级以上平台推广展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精彩方案: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5号),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标准指引、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xx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等25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据”里下载),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案,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建立健全区本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编制区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待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建立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工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政府公报工作、解读回应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届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xx年11月底前,涉及25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出台推进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xx年4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25个试点领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政府标准化公开目录由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与上级部门要形成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取得实效。

【精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xx〕29号)精神,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精准保障支持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为基本原则,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目标、监控、评价、成果应用等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主要工作

1.拓展管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管理。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稳步建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2.完善管理链条,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

3.拓展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四、实施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1.推动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收入结构与质量、支出结构与效果、财力分布与可持续性、财力与职能匹配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以及预算执行等方面。(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2.加快实施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报告制度。紧紧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尽责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效益尤其是核心业务实施效益,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3.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时间安排:20xx年底完成)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4.探索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选择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时间安排:20xx年度完成)

5.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6.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要求向财政分局报送绩效运行信息。(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7.加强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时间安排:20xx年起)

8.探索建立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开展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时间安排:20xx年试点自评)

9.全面实施政策、项目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各预算部门组织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自评,用5年时间对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部门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建立评价工作质量抽查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10.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重点关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效率及职能履行效果等。(时间安排:20xx年试点)

11.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和重大支出政策、转移支付资金,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时间安排:20xx年起)

12.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将绩效跟踪情况、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成果及时向部门单位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将结果报送财政分局。财政部门视情况,组织整改效果“回头看”。(时间安排:20xx年起)

13.建立向党委政府报告机制。根据需要将重要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管理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时间安排:20xx年起)

14.建立接受人大监督机制。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接受人大监督。(时间安排:20xx年起)

15.建立向社会公开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要求,主动将财政批复的绩效目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及部门单位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时间安排:20xx年起)

16.建立与考核挂钩机制。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对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17.建立与问责挂钩机制。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时间安排:20xx年起)

18.与预算管理各环节挂钩。探索绩效评估结果与新政策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与资金执行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等挂钩机制。(时间安排:20xx年起)

(三)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9.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时间安排:20xx年起)

20.探索其他资金资产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绩效管理。探索国有资产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使用效益,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闲置资产的积压、资产的重复配置,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等情况。(时间安排:20xx年起)

(四)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完善涵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部门单位要构建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时间安排:20xx年启动,逐步健全完善)

22.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送财政分局,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体现实绩。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时间安排:20xx年起,逐步完善)

23.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优化完善专家咨询机制,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咨询评估支持;建立第三方机构库,严格准入门槛,规范选用程序,加强业务培训,严肃绩效评价质量考核和诚信管理。(时间安排:20xx年起,长期完善)

24.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指标库建设等主要管理环节的网络化、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时间安排:20xx年启动,长期完善)

五、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2.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组织指导、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预算单位要不断强化绩效理念,理顺工作机制,统筹内部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考核监督。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镇人大、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要对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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