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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24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汇编,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全域无垃圾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县委、政府“稳重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村、各驻镇单位和企业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二)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域无垃圾要求,有力有效地开展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分管领导、包村干部负责对联系村、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驻镇单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目标

全县最干净城镇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引,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五治三化”为主要内容,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镇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一是各村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街道平整,清洁卫生,排水通畅,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垃圾存放地和污水排放管理,没有固定垃圾存放场的村,原则上要设立固定的垃圾存放场,防止垃圾外泄、渗漏污染土地及地下水源;二是镇区严禁沿街乱摆摊、乱放货物和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坚决查处违法建房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年久失修、破旧、危险的住房和其他用房及建筑物,及时组织产权单位和个人进行修缮,维护良好的城乡房屋风貌;三是各村抓好绿化、美化和亮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镇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造“宜居、宜业、宜旅”城乡新环境,促进我镇全域无垃圾示范镇建设。

(三)突出治理重点,抓好措施落实。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要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严格按照城乡环境“九进”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统筹兼顾、城乡互动、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依法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提升镇城乡环境综合质量、深化城乡环境总体效益为目标,对标“四好村”建设清洁整齐优美家园,一是环境卫生的治理在确保无卫生死角的同时,彻底清除全镇内的枯枝、浮土、砖头、瓦块及遗留的建筑垃圾等。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强化城镇管理,努力做到全镇风貌整洁,优美整齐,使村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按照“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污水、清理杂物。“四治”,治理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贴乱发、摊位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五重点”,重点治理“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农房违规搭建、电线电网私拉乱接、施工场地乱象”。来开展此次环境整治活动,达到优美宜人;二是治理重点,抓好三大片区,环卫死角片区——刷马路口、原军分区、原生药厂、冬沟;环卫巩固片区——三家寨村、亚休村、老康猫村、色隆村、塘星村、加当村;环卫深化片区——社区居委会;突出农户四件事一是理顺房前屋后杂物,严禁乱堆乱放;二是保持房屋外墙洁净,严禁乱涂乱画;三是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四是推行生态农业,严禁将地膜、食用菌包塑料袋滞留菜地;强化驻镇单位三项工作,一是抓好日常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严禁乱七八糟;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环境卫生治理学习教育工作,严禁莫不关心;三是抓好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工作,严禁专项治理流于形式;充实环卫设施,垃圾箱,全镇已建垃圾箱14个,根据实际,需要添设垃圾箱9个。果皮箱,为建设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全镇旅游形象,在社区居委会过境路段需要添设果皮箱10个;革除10种陋习行为,一是严禁随地吐痰;二是严禁乱扔垃圾;三是严禁乱贴乱画;四是严禁乱摆乱放;五是严禁损坏公物;六是严禁随地便溺;七是严禁破坏绿化八是严禁乱穿马路;九是严禁说粗话脏话;十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镇商业门市、摊点经营行为,做到摊不出店、货不出柜;落实市场“双五包”责任和摊主责任,制止乱堆乱倒垃圾、乱泼乱排污水、随时随地宰杀活禽活鱼行为,做到摊位整齐、商品摆放有序、集中宰杀、清洁卫生;加大临时农贸市场的管理,清除市场撑杆搭棚及乱搭乱建行为;抓好场镇市场建设规划,逐步取缔以街、以路代市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

(二)规范车辆秩序。一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二是新增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做到顺停泊位、车头向外、整齐划一,由派出所负责。三是禁止脏车入街和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由环卫所负责。四是场镇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停放和上下旅客。五是对乱停乱放和违章车辆,由镇交警中队所依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镇党委、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周检查、月考评、半年考评、年终考评的考核制度,并与评先和村干部工资挂钩,实行重奖重惩,将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目标绩效;

(一)综合排名考核。一是镇环卫组工作人员每月25日对各行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考评。评出最干净的村和最不干净的村在“微”公众平台上公布;二是经州、县、镇督查组查出有问题的,第一次被督查责令整改的,镇人民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0.5%的村级公务费,作为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和垃圾的清理费;第二次则扣除1%的村级公务费;第三次则扣除2%的村级公务费;三次以上的,则扣除10%的村级公务费。驻镇各单位经县、镇督查组查出有环境卫生问题的,镇政府应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视其情况,对在镇所享政策予以调整。

(二)保洁员考核。每周由环卫组对辖区所有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和暗访,同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连续3周检查不合格的街、片,对保洁人员进行辞退,及时更换。

03kKK.Com延伸阅读

【方案精选】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领域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为目标,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破坏环境资源或威胁公共安全以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或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但当场得到有效处置。

(二)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县民政局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全县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交流、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职责

1.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或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或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2.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行政许可部门或监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加强监管协作。

五、工作任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到市场监管实践中,共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相互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4日前)

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建立行业监管无证无照经营台账,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

(三)清理整治阶段(12月29日至10月31日)

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分析和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态势。

(二)建立机制,长效监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摸底排查、投诉举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等。

(三)督促检查,强化问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动态性、多发性、区域性等特点,要以常态化的要求常抓不懈,推进无证无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精选方案_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解决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拼改装、上路行驶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执法部门应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动换电自行车新业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布局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结合换电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在全县范围增加自行车换电柜数量。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简化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报建手续;县供电公司积极提供电力接入便利支持换电业务。支持地产新能源电池推广使用,培育发展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新业态。通过购车奖补、充电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电池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抓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优化交通设施,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对城区特别是老城区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未分、人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应尽快纳入改造提升计划,改扩建城区道路,最大范围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改善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现象。公安部门要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效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县住建局要牵头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智能安全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逐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安全充电装置。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应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要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曝光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乱象,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文旅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各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

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长期)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控,对综合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超标电动车整治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推进、抓落实、抓效果,确保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规范管理及阶段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方案范本]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方案范本]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和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摊点、图书报刊摊点和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主动联系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和人行横道,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高校稳定工作。结合xx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高校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师生爱国热情,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在高校内传播,确保高校稳定形势。

(六)加大学校内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七)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

(三)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五)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认真开展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工作中务实,使整治工作有规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人员具体负责,有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校要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各地各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

生参与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对因经费等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和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忽视和谐校园创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认识,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到宣传动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直接影响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优秀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汇编


为扎实推进全县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县20xx年铁腕治污二十九项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的函》(政环函[20xx]463号)文件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xx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县空气质量各项考核指标同比有所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突出重点难点,加强燃煤、扬尘、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污染综合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控。

二、工作背景

近日,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县部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结构性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处在陕北26县(市、区)后进位次。根据省空气质量监测结果,20xx年1-8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1,陕北地区排名倒三;优良天数182天,优良率74.9%;CO第95百分位浓度2.4毫克/立方米,地区排名倒二。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陕北地区排名倒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我县为中央资金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县的有利契机,根据散煤清零相关要求,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县发改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配合)

2.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县城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县工贸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提高城区通行效率并加强移动源管理

3.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引起集中排放现象,特别是在上学上班、放学下班期间和重要路段要加强引导,提高通行效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4.强化城区摩托车、小面包、农用车辆监管,禁止冒黑烟车上路,淘汰老旧渣土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城管局配合)

5.强化车辆冒顶装运整治。对上路车辆开展车辆冒顶装运整治行动,严禁遮挡不严和沿途抛洒现象,降低道路扬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配合)

6.机动车辆禁限行。依法划定并公布限行区域,依法禁止尾气超标车辆行驶。严格执行县城区过境货车绕行管理制度,重点管控过境货车排放不达标情况,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车不予通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三)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

7.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扬尘防治方案并上墙公布;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治要求,风力四级以上天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并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城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

8.加强裸露土地治理。持续开展城区裸露土地排查治理,城区所有裸露土地包括国有储备土地、供而未用的国有土地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全部采取绿化、覆盖、硬化,完善防风抑尘措施。重点是加强师家园则村周边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裸露山体的管控,减轻扬尘污染。(县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折家坪镇、宽州镇、下廿里铺镇政府配合)

9.积极开展道路保洁、洒水工作。加大对扬尘污染突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洒水增湿抑尘力度,在天气晴好,道路不易结冰情况下,县城主要交通干道洒水降尘频次不低于4次,其余重点交通道路不低于3次;在重污染天气下,适当增加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频次,保证道路通行安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资源规划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秀延街道办、折家坪镇政府、宽州镇政府、下廿里铺镇政府配合)

10.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镇(中心)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各镇、中心负责)

11.严控烟花爆竹燃放。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禁放区和禁限放区内不得审批设置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或临时销售网点,确保烟花爆竹售卖点及销售量只减不增。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禁限放区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当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中心配合)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2.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对于提升改造类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县工贸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13.加强工业企业炉窑治理。全面排查工业炉窑,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县工贸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科技局等配合)

14.推进重点领域VOCs综合整治。按照分类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VOCs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原辅材料。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设施。所有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规范运行。全县汽车维修业完成VOCs治理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停产或停业。(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工贸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五)加强县城面源和废气排放污染管控

15.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城区所有油烟餐饮服务(含烧烤)、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达标排放,未达标的依法停业整顿;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并建立台账;严禁违规露天烧烤。(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四、工作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中心)、街道办、各部门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镇(中心)、街道办、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镇(中心)、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要明确本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强化对行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有效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17.强化监督问责。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期间,县环保督查组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县政府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整改任务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行业主管单位、监管单位、所在乡镇(办),追究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未能按期完成重点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牵头工作制定部门工作方案,确保秋冬季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18.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与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引导、鼓励公众自觉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政策执行,坚决遏制和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县政府办〔20xx〕13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教育和促使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自觉依规用权、按章办事,从源头根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全镇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为镇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进行。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治理时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明确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

1.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自3月8日开始,到4月2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8日—10日)。

成立镇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业山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吕俊生和纪委书记熊明生任副组长,唐峰林、杨婷、张晓晨、王翔、杨玉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设在财政所,由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3月8日—3月10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要书面填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情况承诺书》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开;二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填写《县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表》,于3月10日前将自查汇总表上报镇治理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3月11日—25日)。

在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治理办,由镇治理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查纠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1.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并于4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材料上报镇治理办。

2.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治理办。

(五)总结上报阶段(4月16日—4月25日)。

镇直各单位和镇属国有企业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举一反三,有效预防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监管防范规范化,长效化。总结材料要在4月23日前上报县治理办。

四、工作要求

在全镇统一部署开展这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负责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抓好津补贴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专项治理的先导性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教育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知规守纪,按章办事。

(二)明确工作责任。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支部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财政等部门要负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全面自查、重点督查,整改查纠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对照相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加以整改。对超标准、超基数、超范围或重复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要全面清理;对违规自定项目要立即废止;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要全部清退。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推进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甚至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自查自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处理;对被查被纠、明改暗不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财经法规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本单位的内控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要结合各项财务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要建立典型案件即时问责通报机制,对已发现查处的典型案件,快速组织力量,快速核查立案,快速通报曝光。

【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控方案范本


20xx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最关键的一年,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已关闭“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实施“一厂一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量化问责,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条件。(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国土所、工商质检所按职能分别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电网公司变压器电量数据,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镇环保站、环保中队、供电所,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工商质检所,各行政村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有效推进清洁供暖。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村应根据采暖期供气合同以及实施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镇建设办、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严防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死灰复燃”。(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淘汰国二级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加强对“油改气”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车辆定期检验管理,严禁“油改气”车辆在定期检验时使用汽油通过检测。(交警中队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2、配合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加强企业单位自备油罐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罐车,依法查处无照及相关无证油品生产经营行为。(工商质监站牵头、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十个百分之百”;镇建设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放和裸露地面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村中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防治扬尘污染。

3、强化禁燃禁放管控。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各村村委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巡查员各负其责确保自己所负责的区域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燃”。要严格执行“五禁”措施,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镇环保站、环保中队、各行政村落实)

(五)突出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1、强化臭氧污染源控制。根据臭氧污染形势,适时启动针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镇环保站、环保中队、镇建设办、各行政村)

2、实施秋冬季错峰调控。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秋冬季错峰生产的要求,继续对铸造、建材等行业及土石方、拆除和喷涂作业实施管控,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或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秋冬季一律错峰停产。

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全部实施停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建材行业:采石、采砂、石灰、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实施停产。

施工作业: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和喷涂施工作业。

3、严格落实错峰调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秋冬季期间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经县政府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接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企业按相应级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环保中队、镇环保站、各行政村组织落实)

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只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冬防”这场硬仗中,以扎实的基础、切实的行动、宗旨的执行,采取超常之举,推动全镇生态环境工作实现大跨越,实现环境质量大提升,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争做贡献。

【精选】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案汇编


根据江医保发[20xx]40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依托村组、银行代收、倡导多元化网络缴费”的征收原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全员参保。

二、征收对象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三、目标任务

参保率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基数上,必须达98%以上,确保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镇政府将此目标任务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参保率统计以统一截止时间前上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的金额为准。

四、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xx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8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缴费。

具有我县户籍的下列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由县政府按原资金渠道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1.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二档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1)特殊困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

(2)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3)重点优抚对象;

(4)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

(5)计生特别扶助对象;

(6)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2.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一档全额代缴:

(1)第1项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

(1)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残疾等级三、四级的残疾人;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按其规定给予个人缴费补助。上述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第2、3项中的人员,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政府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不变,筹资标准调整为,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31.50元/人.年,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76.50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为3.50元/人.年。由县财政局凭县医疗保障局编制的参保资料将补助金额直接拨付给县医疗保障局。

中小学校、大中专(职)院校新入学的市外户籍学生,因户籍地或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终止的,在办理学籍登记后一个月内,可自愿参加新入学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并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缴费标准和在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1/3缴纳医保费,待遇期为新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新入学市外户籍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83元/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1元/人。

六、参保方式

(一)集中缴费期缴费方式

1.非接触式征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手机APP、“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办理缴费业务。

2.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城华西银行、邮储银行等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含天府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移动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业务,还可通过扫描银行微信二维码渠道缴费。

3.社区、村(组)、学校代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由所属社区、村委会代收。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代收代办单位集中收缴医疗保险费后,按税务部门资金解缴管理要求,及时传递缴费信息、汇缴入库。在以上渠道不通的情况下,城乡居民缴费人可至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仓山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费。

4.特殊人群代缴。由财政全额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特殊人员,对应管理部门在身份标识成功后,按相关要求及时将财政代缴保费向医保基金收入户进行经费划转,医保经办机构可在身份标识成功后进行相关权益记录。需差额缴费、自愿缴纳高档次或转为普通居民的按前述方式办理缴费。符合政府代缴个人缴费条件的城乡居民已自行缴费的,由参保人凭税务机关开具的缴费凭证向各主管部门申请财政代缴补助,有多重身份人员,遵循就高原则,仅能申请一次补助。

(二)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方式未在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参保缴费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前述缴费方式办理缴费。

(三)缴费证明缴费人通过各代收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委会、学校等)缴费的,各代收单位应为缴费人开具税务部门统一格式的《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仅作为缴费收款证明,不得作会计核算凭证。缴费人可事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也可在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七、组织保障

(一)实行责任制

1.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主要是让城乡居民病有所医。镇党政班子领导要分别对各自挂点的村(社区)进行指导布置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任务完成。

2.各驻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把该项工作列入村(社区)中心工作,落实村“两委”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以村小组为单位,将任务落实到各位村委干部身上,负责动员、组织片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机制。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责,在政策宣传、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上,要起骨干作用。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校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任务落实到每一级每一班的责任人身上,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机制,确保全镇在校学生100%参保。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决定成立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和日常工作等,罗晓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立督查组

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组长由纪委书记邓兵担任,成员由王小兰、姜思勉等人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督查,每半月进行专项督查一次,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督查情况。镇每周五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做好未缴费人员的核实清理和政策宣传,确保应保尽保。对工作推进不力,连续两次排名后五名的村(社区)及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村(社区)支书、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及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中旬前)

(1)全方位宣传。采用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各村(社区)在主要路口、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政策宣传标语;二是通过村两委干部上门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四是各村(社区)利用广播和借助微信平台等发送播放政策宣传信息;

(2)召开动员会。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镇政府全体干部以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卫生院、各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部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工作。

镇班子领导要到所挂点村(社区)组织村“两委”干部及各村小组组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分片包干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12月底)

1.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把任务具体细化到人,明确责任,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居民参加医保。

2.村干部通过入户的形式发放参保和政策宣传资料(每户1份)进行宣传动员。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政策讲解。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辖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安排专人专管,镇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个人缴费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报销政策的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难度将会加大。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早动员、早部署、早组织。要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板报、横幅、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以及社保经办点、定点医疗机构和银行网点的宣传窗口,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和优越性,广泛宣传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和大病保险等政策实施的成效,特别是让城乡居民理解支持新的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证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争取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居民征缴工作。

3.强化部门配合。我镇将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参保缴费机制,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力度。坚持以镇政府、村(社区)为主要力量,采取多种缴费措施,方便居民缴费。镇劳保中心要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录入工作,确保个人信息全面、真实。

4.加强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纳入村级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镇建立考核办法和定期通报制度,发现并督促解决各村(社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实现全镇参保率达98%以上的总目标。

(1)对方法措施有力,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启动问责机制,支书要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加强督查,确保基金安全。督查组要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定期督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对骗取、套取基金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方案精选】2021年健康扶贫自查评估工作方案汇编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卫生健康委安排,为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自查评估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卫生健康系统承担的健康扶贫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规范程序,严把标准要求,从严从实自查,科学精准评估,做到基础数据、工作措施、成效结果、存在问题真实准确,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缺补漏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迅速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持现行标准,瞄准既定目标,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任务落实无遗漏、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四)坚持全面评估。即盯紧重点工作和重点政策,又涵盖一般面上工作,即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政策内容、工作环节全覆盖。

三、制定自查评估报告

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自查评估报告。报告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保障。各单位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健康扶贫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从事健康扶贫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工作情况。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配套政策文件情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完成上级要求的摸底调查、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

(三)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健康扶贫普惠政策。对贫困患者门诊费用执行“两免两减半”政策情况;对住院贫困患者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情况;落实医疗机构自定减免政策情况;执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情况;设置便民门诊,建立就诊绿色通道情况。

(四)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落实大病集中救治。对核实患病需救治的贫困患者,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情况;在疾病救治过程中,控制群众自负费用占比,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在保证治疗效果前提下有限援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保目录药品,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情况;组织贫困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救治情况。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本着自愿和应签尽签的原则,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面对面签约完成情况;对签约群众的随访情况,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的随访情况。

(五)开展免费健康查体。对所有贫困群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查体的组织实施情况;查体结果运用情况。

(六)政策宣传解读。在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委悬挂公示栏情况;入户发放政策明白纸情况;组织政策宣讲活动情况。

(七)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在开展的活动中实施义诊巡诊、送医送药、政策宣讲等活动情况。

(八)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包括扶贫协作开展情况、唇腭裂等特殊疾病患者公益救治情况、打造公益平台情况、开展的创新性工作。

(九)查摆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自查评估中梳理发现的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四、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台账

按照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台账化的要求,对全县健康扶贫自查评估建立三个工作台账。

(一)建立政策落实工作台账。梳理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局,本单位制定出台的健康扶贫政策文件。对确定的相关政策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本单位政策清单,同时以贫困群众个人为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台账。

(二)建立工作落实情况台账。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我局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自查目标是否全部实现,任务是否全部完成,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扎实成效,梳理建立重点工作完成台账。同时整理报送本单位年度实施方案、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类文件。

(三)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各单位要对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巡视巡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政策短板、缺项漏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梳理,真实的将各项政策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本单位的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完成清单、成效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估。3月5日开始,我局组织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自查评估领导小组,对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开展全面评估,3月15日前完成,3月18日前形成攻坚脱贫工作自查评估报告,经党委同意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县开发扶贫领导小组。请各单位对照自查评估指标表,按照年度分类整理备查。抽调人员3月4日上午9点到县卫生健康局202室报到。

(二)整改提升。3月底-6月,各单位要针对评估小组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提升,6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对原计划于20xx年底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实施,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xx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20xx年底全面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明纪律要求。评估小组要按照市、县重点工作安排及要求,坚持质量优先、坚持真查真改,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数据真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指导、评估工作职责,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本次自查评估工作作为锲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纠、边纠边改,务必整改落实。对自评整改工作开展不力、主要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局党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精选】人居环境自查梳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补足工作中的补足与短板,按照《关于针对我市三个乡镇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新自查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如下:

一、自查目的

结合文件所列问题,举一反三,对镇村工作进行自查梳理,在辖区内进行地毯式自查梳理,将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列出清单,整改到位,夯实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自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推动、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改善村容村貌、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工作,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力争做到立查立改,全面到位。

三、自查时限

20xx年2月10日-20xx年2月28日

四、自查要求

按照自查内容和要求时限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五、进行实地抽查

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片长为副组长的人居环境自查小组,组成八个联合检查小组。

实地抽查时间2月11日起,按照网格化包保责任清单,逐村组片进行拉网式自查。

六、检查要求

1、保洁员全天在岗,必须穿工作服。

2、检查过程中,村干部陪同,发现问题,留下影像资料,村上立即进行整改。

3、20xx年2月26日,对环境问题的村屯进行“回头看”。

4、对未整改到位的村屯,镇上召开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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