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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20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娱乐场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经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管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娱乐场所开展抽查工作,现制定本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一、抽查项目名称: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二、抽查对象:全县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三、抽查范围:全县

四、抽查比例:按照全县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五、抽查方式:参加部门采取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摇号方式抽取,企业名单确定后,以实地检查为主进行。参加抽查部门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对所抽取企业进行各自确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事项记录在案。

六、“双随机”方法:被抽查对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模块中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参加抽查人员在本部门建立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由参加抽查部门共同组织检查。

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对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参加抽查部门可以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进行检查,也可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检查。

七、实施时间:20xx年11月3日至12月3日

八、实施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透明

在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时要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参加。完成抽取工作后,要及时将随机情况报县商改办备查。

(二)认真准备

实施抽查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抽查:

县文广旅局:娱乐场所单位抽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三)严格程序

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时,要当场进行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做好检查结果运用

(1)检查人员要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有:“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抽查部门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情形。

(2)检查结果要依照抽查部门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3)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将检查表、证据材料等及时归档,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将档案移交相关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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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抽查工作方案合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开展20xx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及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从监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抽取。

抽查比例:按5%抽取。

抽查参与科室: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

抽查内容:从县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这一事项。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中选定被检查对象,由局管理员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省“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局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

2、抽查科室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确认。

4、检查过程有影像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抽查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市、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检查工作中,相关科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相关科室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便今后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

【精选】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县水务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县水务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和范围

全县在省水资源税取用水管理系统登记取用水户,抽取比例10%。

三、抽查内容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按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

四、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及工作流程。执法人员要对照《县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事项,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实施检查,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切合实际的检查措施和检查标准,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填写核查表,并由被检查人盖章或签字。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取水计量设施核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取水计量设施核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的,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细则的要求,领导小组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监管科室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精选】社区联合社“三变”改革工作方案优秀篇


根据《县加快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县镇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情况

(一)县镇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基本情况。

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位于社区11号;截止到20xx年底集体资产有:社区办公室约1300平方米及办公用品共计约90万元;闲置办公室1处;社区集体资金2.3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400人左右,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由社区支部书记同志担任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事长,理事会成员有监事会成员;共计7人。本地优势产业:水果(李子、桃子、杂柑、西瓜)、蔬菜(羊肚菌)、中药材(芍药)、水产养殖(罗氏沼虾、小尾虾);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2万元。

(二)“三变”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位于社区友谊南街11号;注册时间:20xx年8月15日、注册资金10万元;法人代表,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社区支部书记。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种养殖及销售。

三、主要方式

资金变股金。将集体经济组织资金30万元按照6.1%的年收益入股到鸿锦农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罗氏沼虾及小尾虾养殖、销售业务。

四、预期收益及分红方式

(一)“三变”承接主体盈利模式。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以入股分红、农产品加工销售为基本盈利模式。20xx年预计收入2万元。

(二)分红方式。将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按照6.1%的年收益入股到鸿锦农业有限公司,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入股金额进行分配。

五、操作流程

(一)确定可变资本。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村集体或农民的资源资产进行评估折价,核定可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二)选好合作对象。合作对象为:鸿锦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10日;位于省市县镇社区4组,法人代表:邓明华;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从事家禽饲养、水产养殖等业务。

(三)签订合作协议。经村集体(农民)及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达成协议,确定将村级集体资产30万元按照6.1%的入股分红到鸿锦农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展家禽饲养及水产养殖、销售等业务。

(四)履行合作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做好成立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工作准备。

2、20xx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做好前期资金筹备及入股成员讨论工作。

3、20xx年8月30日至9月15日,做好合作协议的讨论及签订工作。

4、20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七、保障举措

(一)健全运行机制。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工作机制、成立(代表)大会制度。

(二)加快产改进度。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成员身份界定、股份量化、股权证颁发等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较上年增加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按照增加比例的5%实行一次性奖励。

(四)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管理集体资产,全面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账务分设。

优秀方案: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肺炎防控方案合集


一、工作前的准备

(一)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必要时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三)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四)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每天上班前应当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六)健康教育。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二、场所内的卫生要求

(一)通风换气。

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二)垃圾收集处理。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三)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四)会议室、办公室。

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五)卫生间。

1.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三、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精彩方案: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持续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字〔20xx〕19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相关的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公开和共享,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自律,依法依规运用联合惩戒手段,推动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推进企业廉洁制度、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纳入管理的诚信信息

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纳入管理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包括一般诚信信息、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信息。

(一)一般诚信信息。包括:

1.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行政审批信息;

2.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行政处罚信息;

3.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联合惩戒信息;

4.应急管理部门或本级政府、安委会对企业授予安全生产方面的荣誉信息。

(二)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存在下列情形或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4.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的;

5.被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7.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8.矿山企业存在超层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10.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三)“黑名单”信息。符合以下条件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黑名单”管理:

1.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要求

(一)采集范围。信息采集遵循行业采集原则,各股(队)负责采集职责范围内监管行业(领域)上述三项企业诚信信息。外地企业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相关诚信信息,应纳入其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发生当地监督部门信息采集范围。

(二)采集主体。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各股(队)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主体,负责全区范围内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采集、汇总,并对所采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采集完成后统一交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

(三)采集规范。对符合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条件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各股(队)应按照附件1格式的要求认真采集、逐级汇总、按时上报。对一般诚信信息,各股(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诚信信息管理的要求执行。

(四)采集时限。各股(队)应于每月4日前(不得迟于每月8日)将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

(五)涉密信息处理。各股(队)应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所采集信息实行保密审查,不得泄露秘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应当删除信息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以及自然人住所(与经营场所一致的除外)、通讯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

(六)信息审定。按照“谁监管、谁处罚、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各股(队)应充分核对符合联合惩戒对象及“黑名单”管理条件的信息并书面告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当事单位或人员在接到告知之日起5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七)信息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本级一般诚信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各股(队)联合惩戒对象及“黑名单”信息,按规定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

3.各股(队)在书面报送联合惩戒对象及“黑名单”信息(附件1)后,还需登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联合惩戒对象及“黑名单”信息。

4.联合惩戒信息管理、移出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措施

对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对象,各股(队)要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2.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

3.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培训;

4.暂停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撤销其证书;

5.依法依规对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实施安全生产市场禁入;

6.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7.在向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时,应当参考其安全生产信用状况,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予颁发政府荣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廉洁建设的重要部署上来,深入抓好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工作贯彻执行,积极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长期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警示作用,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强化惩戒管理。企业联合惩戒工作的信息采集、结果反馈等过程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真实、有据可依、有证可查,对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在“信用”“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媒体上相关信用信息,促进企业守信用信。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股)队要明确专人负责,依据失信惩戒的实施条件做好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工作。报送的材料由股室队主要负责人签名,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每月3日前上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至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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