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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

2022-01-12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基建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www.03kkk.com -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写实施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扎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遏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巩固消防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继续深化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上门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加强重要节日活动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民政系统各机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要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善用电安全环境,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

3.关注民政服务群体消防安全。针对低温冰冻天气,要重点加强民政系统各场所的监督指导,督促开展火灾风险自评自查自改,严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服务对象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三)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民政系统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督促各服务机构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

(三)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应急部门的部署,及时登录启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并运用此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同时,养老慈善股、社会事务股应督促辖区内的民政服务机构登录、使用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化平台,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将日常安全管理、自查、被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等做好相关信息和隐患数据录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要将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录入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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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卫生健康局2021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深查、细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集中排查并有效治理火灾隐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卫生健康局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本工作方案为各卫生健康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的部分内容,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制订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人员。

四、加强对疫情定点医疗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接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新建定点医院、集中临时医院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对存在火灾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生物实验室、氧气储藏室、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易燃易爆储存仓库、配电室、电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坚决纠治堵塞消防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问题。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六、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在20xx年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在6月和11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查”各一次,7月之前完成消防应急灭火、逃生救援演练活动1次。

八、落实《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规定。凡是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及有限空间(地下室、空坪)的消防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杜绝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九、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LED微信工作群、“119”宣传日等平台,开展警示性消防宣传,对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消防安全事故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范围,对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或隐瞒不报、迟报的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精彩范文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1.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消防[20xx]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对安全隐患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本行业本单位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台账清单,并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特别对中、高风险隐患,紧盯不放,立即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私自改装、迁移煤气管道、制氧管道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设置不规范的制氧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科室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如门诊大楼,住院大楼、老危旧建筑、制氧供氧室及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搭、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

4.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要组织对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5.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对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式宣传和排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加强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1月15日前,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警示性宣传,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大力普及门诊急诊部、预防接种点、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带头、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題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等3个清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录入“双控”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每天的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填报“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清单”(附件1),每日17:00前上报局安办。

四、加强监管问责

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体系覆盖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齐抓共管。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实效。对个别单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领导。

优秀方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用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xx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三、任务分工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方案精选】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xx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分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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