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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各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11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荐】各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深刻汲取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4月5日在全乡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以及周边地质安全,同时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供电所、乡消防办、各村

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二)整治内容:房屋安全方面,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4月5日,严格按照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板房等),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对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幸福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小学、中学、乡民政办、乡企管站、乡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农技站、乡水利站、乡安办、供电所等,各村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所及企业、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

(三)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礼堂、文博单位、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领导:

1.乡党委副书记牵头养老机构场所排查整治,

2.乡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商场及商贸企业排查整治,

3.乡党委宣传委员吴利武牵头各类学校(幼儿园)、旅游、娱乐场所等场所排查整治,

4.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牵头各类卫生医疗场所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食安办、乡民政办、乡公路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乡安办,各村

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四)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涉危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环保站、乡企管站、乡建设站,各村

(五)整治内容:民爆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销售单位库房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各村

(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安办,各村

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

(七)整治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非法改装车辆及无轨胶轮干式制动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汛期排查整治尾矿库浸润线、坝体稳定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尾矿库的防排水设施运行不畅,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汛期日常值班观察分析无记录等问题。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自然资源所、乡环保站,相关村

交通运输、交通安全。

(八)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九)整治内容: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客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尤其是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系统等安全装置)、槽罐车罐体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十)整治内容:继续深化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制砂点。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乡安办、各村

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

(十一)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控治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六个集中整治”活动(即: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农房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深刻吸取村居住宅“小火亡人”事故教训,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消防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民政办、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卫生院、乡安办,各村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十二)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公路站、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三)整治内容: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乡镇、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生态林、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以及护林人员巡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乡党委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乡安办、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四)整治内容: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林业站、乡建设站,各村

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1、各村先自行排查;2、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做好长效机制管理。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三)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录入已建成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治理双控平台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立行立整,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乡安办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肃追责问责。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部门排查后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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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省市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等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就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在县安委会组织领导下,按照专业分工,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2日)

1.制定方案。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与市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沟通,结合实际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县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8·29”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行文安排部署,于9月12日前印发实施,要明确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将专项行动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企业,动员广大职工深度参与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浓厚安全氛围。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10月中旬)

1.自查自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集中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针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清单管理工作的意见》(阳安发〔20xx〕12号)要求,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行业领域、每一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

3.集中整治。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三)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下旬)

1.开展“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

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进行复查,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三、任务分工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任务分工如下。

(一)公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铁路设施建设与维护、旅客组织、铁路运输、运营调度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城镇燃气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四)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五)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六)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学校实验室等方面隐患排査治理和监管防范。

(七)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洽理和监管防范。

(八)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九)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占压、泄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高风险路段,各类道路路面安全管控,“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加强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三)县化工专项行动办重点加强对化工行业、化工园区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四)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危化品行业领域“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期间,各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研判分析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业领域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要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具体抓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各专业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抽查。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有机结合。各专业委员会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汛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集中行动有机结合,将其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效载体,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强化风险管控,狠抓整改落实。有关隐患排查情况一并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范畴。

(四)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强化督查落实。各专业委员会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执法检查,举报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张清单”建立等情况。

(六)加强情况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专业委员会主任,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隐患情况分析于11月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范文资料: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示例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液[20xx]16号)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依法管控,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液化气企业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液化气储灌站和供应站点安全事故隐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气瓶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使用非自有钢瓶、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含液化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存瓶量不符合规定,使用气液双相钢瓶、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无充装配送信息钢瓶,暗埋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黄习坚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适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组织联合督导和执法捡查。

三、职责分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管理,引导液化气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指导液化气经营企业推进餐饮场所更换使用燃气安全软管。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和超区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压力容器(含钢瓶)、压力管道和液化气钢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监察和瓶装液化气的质量、计量监督;查处液化气充装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落实液化气钢瓶连锁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推进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卡式炉燃气罐、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或发送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子以查处,对在燃气场站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依法查处;配合其他部门对未经许可充装、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且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已经安全许可的燃气场站、存储、经营、使用液化气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其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液化气企业、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应职责。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餐饮业企事业单位、个体餐饮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加强安全管理。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执法。要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该停产的立即停产,该关闭的立即关闭;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液化气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查内容。(1)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履责,各乡镇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工作是否到位。(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黑气"店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二)督查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县、乡镇两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

(三)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责任不到位、办事拖拉、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督查工作组提请上级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季度督导、适时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地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买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参加排查和督导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瓶装液化气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县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精彩范文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1.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消防[20xx]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对安全隐患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本行业本单位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台账清单,并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特别对中、高风险隐患,紧盯不放,立即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私自改装、迁移煤气管道、制氧管道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设置不规范的制氧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科室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如门诊大楼,住院大楼、老危旧建筑、制氧供氧室及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搭、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

4.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要组织对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5.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对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式宣传和排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加强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1月15日前,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警示性宣传,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大力普及门诊急诊部、预防接种点、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带头、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題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等3个清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录入“双控”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每天的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填报“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清单”(附件1),每日17:00前上报局安办。

四、加强监管问责

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体系覆盖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齐抓共管。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实效。对个别单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领导。

【精选】城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合集


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控风险、遏制事故,根据区安委会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在全乡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区工委管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治、有效管控,推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制定海上运输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超限运输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以渔港码头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二)制定海洋渔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出港渔船适航性、船员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海洋牧场平台、渔业养殖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配合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工地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高风险部位和作业环节。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使用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四)配合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五)配合医院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医院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六)配合消防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老旧小区、民宿、“渔家乐”、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乡政府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每个行业领域、每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摸清问题隐患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31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时整改、执法促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大排查专项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我乡、村、各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属地监督管理工作。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抓好本村、本单位拉网式大排查组织推进,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隐患排查。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坚持“专业委员会牵头、属地配合联动”,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要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翻箱倒柜起底查的要求,统筹抓好自查、排查,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全,确保把所有隐患全部查找出来。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建立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完成一处、销号一处”。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发动群众、职工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调度总结。各村、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导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分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精彩方案: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广安办〔20xx〕46号)、《广汉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8号)及《广汉市食用油品和油脂类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7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条块结合、街道各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遵章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体系进一步健全,为街道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街道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有色、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等行业领域,突出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城中村、“企中企”、“园中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整治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隐患。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业层面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分层级涵盖企业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企业各类建筑、厂房、车间、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入手,针对冬季低温、大雾、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风险点位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火灾防控方面:以城市综合体、车站、商场、文博单位、景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企中企”“园中园”“九小场所”等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继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2.烟花爆竹方面: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及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三库”、“四防”等基础设施不达标的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等问题。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3.危险化学品方面: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落实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4.道路交通方面:是否加强对“两客一危”、大货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是否加大对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驾驶证、“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各运输企业是否针对各类运输车辆特点,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严禁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是否认真做好临水路面、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公路沿线隐患的监控防范。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5.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和燃气方面:检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在位,电焊、气焊、起重、登高操作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证,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是否有安全隐患,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有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火灾、防触电、防倒塌措施,操作工人是否佩戴了安全帽、登高作业时是否拴了安全绳,检查各燃气配送点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牵头责任人:

其他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

6.工贸行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深入开展对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排查,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涉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是否深入开展冶金、建材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窑炉和煤气柜等专项整治。是否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7.特种设备方面。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8.城市安全方面。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和日常维护,确保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9.废品收购站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各个废品回收站的消防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是否存在过期或不合规格现象、安全通道是否乱堆放杂物、是否有小店面“三合一”现象等情况。

牵头责任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0.其他方面。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排查整治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街道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通过采取聘请专业机构或安全专家,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和属地政府综合排查整治的方式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第四季度及年末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行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契机,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强化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在整治工作中认真梳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特别是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强化执法措施。街道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企业、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年度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落实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为抓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从快处理;需要立案处罚的企业,严格依法办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行从严从重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移送一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舆论宣传。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分管单位、各企业(场所),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实名曝光;要开展一次针对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警示教育,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应于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检查表,并于专项行动结束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至街道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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