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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07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方案范文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必然需要编制一份完整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彩范文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

公开公正。各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地制宜。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保障对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已纳入压(采)煤沉陷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点。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补助标准

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市财政户均补助1000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除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8万元。

五、保障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属于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各镇要积极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镇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六、管理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各镇要组织城建、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2.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各镇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各镇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并协助技术薄弱区域落实危房鉴定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危房鉴定准确,各镇要逐户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

4.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各镇要加强农户建房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改造的农房规划选址合理、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规范、抗震措施齐全、结构稳定牢靠。其中,重建房屋禁止使用木屋架和钢构梁。危房改造竣工后,镇政府及时组织验收,初验通过后,镇向县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残联、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5.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有条件的镇要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6.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县住建局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住建、各镇要严格执行《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610号),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结合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县住建局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镇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保障措施

1.落实部门职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县负总责,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省、市统筹指导。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加强信息共享。各镇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地方可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4.健全调度制度。各镇要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实行周报、月报制,每周一报上周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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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水利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经县水务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目前我县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情况,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从近期央视曝光的个别省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长期不通水、群众脱贫后饮水仍困难等问题,我局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分乡镇按照行政区划以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摸和动态监测,按照拾遗补缺的原则,再次逐村、逐户核查核实,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要立足全县农村用水户,重点监测群众经常反映停水断水的村组、偏远山区、管网末端,促进供水隐患零见底,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二)坚持排查、监测全覆盖。督促管理人员对包抓村逐村逐户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按工程进行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确保运行情况摸排、监测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存在供水隐患的部位,通过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故障发生前彻底消除停水隐患,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工作范围

全县15乡镇250个行政村的59648户自来水用户。

四、工作内容

按照农村供水产权划分与运行管理责任的规定,由管理单位、村级组织与用水户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测,并通过定期沿管线巡查、核查井内设施、入户调查了解管道运行情况、开挖抽点管段等方式,深入排查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自来水到户工程是否完善、群众日常供水是否稳定、取水是否方便,水质是否达标,饮水安全证明是否规范等问题,并及时消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供水正常稳定。

(一)主干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供水干支管及其配水设施,按照供水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由各工程管理所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高位蓄水池开始至村级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1.2m以上,配水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等极易引发停水现象发生的,有针对性的采取了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实现了提前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管道与设施正常供水。

(二)村级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村级管网及其配水设施,以村级管理组织为主体,包村管理员紧密配合,定期逐条管道、逐个检查井进行排查,特别排查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隐患的具体位置,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置,能够增加覆土厚度解决隐患的,村级组织受益群众投劳完成,需要更换管道和设备的,供水管理单位无偿提供管材和配件,村级投劳配合完成,避免因村级管网断裂或阻塞而导致区域性停水断水。

(三)户用设施排查及采取措施

户用设施主要由受益用户负责。提醒用户水表井内不能有积水,也不能贮藏蔬菜等生活物资,保持干燥、干净和整洁,以免影响水表正常运行;日常取水裸露在外的立杆和龙头应随时检查并关是否能正常关闭,以免漏水等原因导致户内停水断水。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留隐患”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坚持即知即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5月24日前完成所有摸排工作。

第二阶段(5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各供水工程管理所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定期核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即知即改,检视问题有无遗漏、有无新增,再督再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六、方式方法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题为“掺假的脱贫摘帽”的报道后,省水利厅及市水务局随即下发了《关于开展饮水安全运行情况摸排的紧急通知》,县水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农村供水保障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下一步保障好供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供水工程管理所负责对全县集中供水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水质、水量是否达标,户内供水设施是否正常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并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二是加大排摸,全力解决停水断水隐患。安排6个供水工程管理所定期对各自辖区内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动态监测,特别是重点排查、监测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设计值1.2m以上;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断水隐患的具体位置,以真实情况为支撑,必要时可以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做到第一时间排除,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断水前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及村级管道与户内设施全部正常供水。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我县充分利用村镇广播、村级微信群、持续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加强村户供水设施管护责任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以乡镇、村组为单位向群众更新告知维修人员电话及监督服务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农村供水服务反映投诉渠道,切实确保从“源头”到“龙头”无长期停水断水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是对脱贫攻坚农村饮水问题清零结果的全面检视,务必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思想,要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方式方法。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组要按时限要求,通过入户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过细的工作措施,发现短板、消除盲点、固强补弱,切实达到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供水正常。

(三)强化成果运用。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摸、边发现问题边整改,既要排摸点上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促进面上的工作。各供水管理所定期要将监测结果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根据梳理汇总出的问题清单全面认领,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带队领导、抽调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真查实核的态度,认真定期排查农村供水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各级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务必做到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同时常态化监测督查问责组对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认真、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影响全县农村供水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问

【方案精选】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渐退机制工作方案模板


《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分类调整各类帮扶政策,优化配置各类帮扶资源,实现帮促对象与帮促举措的动态管理,切实提高过渡期内帮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的渐退工作,探索建立帮扶政策的渐退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与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围绕“强富美高”新要求,以稳定脱贫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脱贫农户渐退程序,切实保障“十四五”帮扶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进一步促进社会长期稳定,推动帮扶措施精准化、合理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自愿。稳定脱贫并符合渐退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在充分了解渐退机制的情况下,按照自主申请的方式参与,自愿接受帮扶政策的调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渐退机制的宣传与执行当中,应当以鼓励引导为主,不得强制要求。渐退过程当中,如有农户要求恢复合理帮扶政策的,相关单位应即刻予以办理。

(二)坚持实事求是。渐退工作要以脱贫农户收入明显增长、生活明显改善为前提,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渐退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准确、档案齐全、结果公正。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力度,强化审核审查,确保渐退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坚持正向激励。对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稳定脱贫农户,要采取表彰、奖励、宣传等方式予以鼓励激励,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自力更生光彩、自主脱贫荣耀的良好氛围。相关镇村与职能部门要做好渐退对象的跟踪服务工作,在补贴类政策适当退出的同时,要确保保障类政策的全面延续和提升类政策的全面加强。

三、渐退方式

自愿退出、鼓励退出、劝退等。

四、渐退标准

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长,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稳定脱贫农户可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设“鼓励线”与“劝退线”两个层面的指导标准。自主申请农户经审核确认达到“鼓励线”标准的,相关部门可将其纳入渐退对象管理;对经干部走访或系统比对后发现达到“劝退线”标准但又未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农户,主管部门和镇村干部应主动上门核实情况并视情开展“劝退”工作。

(一)家庭情况全部满足下列情形的,达到“鼓励线”标准:

1.家庭年人均收入连续两年(前一年实际与当年度预计)超过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2.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创业,且就业创业人员月均工资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或者有从事家庭性生产经营行为且参与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超过4000元的;

3.家庭住房条件安全,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6平方米,同质自来水通达到户且正常使用的;

4.适龄子女正常入学且学习费用(接受非必要性培训的不计入)支出低于家庭总支出金额15%的;

5.家庭成员无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年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万元的;

6.家庭成员无重度残疾人员的;

7.家庭成员出行便捷,具有能够满足工作生活需求的安全交通工具的;

8.家庭成员拥有较为健康适宜的文化娱乐生活,家庭有线电视或网络通达且正常使用的;

(二)家庭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劝退线”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两年超过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2.家庭成员入职公务员、事业编制等财政供养岗位,入职县级以上国资企业或在民营企业中担任高管职务的;

3.家庭拥有中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船等生产设备或家庭成员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雇用工人或缴纳税收的;

4.家庭成员拥有2套以上商品性住宅或拥有1套以上经营性房产(含网签购置未交付)的;

5.家庭成员中有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家庭成员有1.6L以上排量或非微型新能源汽车的;

7.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

8.家庭成员有高额改善型消费支出(如旅游出行乘坐航空器,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的;

9.家庭成员拥有资金或财产储备超过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

五、渐退程序

(一)公告。各乡镇(街道)制订完善本级渐退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公告,详细说明渐退对象的标准和申请认定的程序。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与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渐退工作承办与解释工作。

(二)农户申请。有意向的稳定脱贫农户可向所在村自主申请成为渐退对象,填写“县稳定脱贫低收入农户渐退申请表”(附件1),说明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由其帮扶责任人推荐报送至村居委员会。

(三)村镇审核。各村居在收到农户渐退申请7日内,组

织2名以上村干部对申请农户家庭状况进行初步审核,经小村监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评议后,无异常问题的上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复核确认工作,组织乡镇部门对村居上报的渐退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于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将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的《县渐退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四)县级确认。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渐退对象名单进行复核,对其中满足渐退条件的上报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不符合渐退条件的反馈乡镇(街道)。最终确定的渐退名单,由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政策调整。渐退名单公示结束后次月内,各相关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居,按照渐退期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渐退对象的帮扶政策调整到位,帮扶责任人与对象户关系由“结对帮扶”调整为“挂钩联系”。相关单位与个人常态化开展跟踪调查服务,确保渐退农户无返贫风险。

六、帮扶政策优化

按照帮扶方式,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20项帮扶政策进行分析梳理,总体分为补贴类、保障类和提升类三个类别。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农户,适度放弃补贴类政策,全面延续保障类政策,着重加强提升类政策。具体政策清单如下:

(一)补贴类

1.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收益:参与县乡统筹项目的低收入农户,每年享受精准扶贫帮扶资金投入额10%左右的收益分红。

2.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分红:省、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部分的50%用于分红。

3.产业富民项目分红:产业富民发展资金奖励项目与低收入农户构建利益联结关系,定期分红。

4.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其他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政策。

5.水电费生活补贴:与民政部门政策相衔接,每户每月享受补贴4吨水费和30度电费。

(二)保障类

1.基本医疗补贴政策:财政代缴基本医保费用,参保人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报销最高为35万元。

2.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财政代购大病补充保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合规部分再报销85%;另外县域内住院建档立卡户经报销后自付部分不超过10%(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自付部分不超过5%)。

3.基本养老保费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最低保费缴纳标准并由财政予以全额代缴。

4.残疾人保险补贴:财政代购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和首次确诊重大疾病限额赔偿等保险保障。

5.因灾致贫保险补贴:财政代购因灾致贫保险,对人身意外伤害、意外事故和意外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险保障。

6.农业保险补贴:财政代缴水稻、小麦农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7.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就医、住院时产生的医疗报销费用在医保合规范围内除去医保报销,商保大病报销后,剩余部分再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

8.慢性病、特殊病救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

9.大病保险“一降一提”: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赔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10.免费健康体检: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11.住房改善补贴政策:为经认定符合兜底安置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房改善搬迁户,提供住房条件兜底保障。

(三)提升类

1.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提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非农职业技术培训,提高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2.有劳动能力低收入人口激励行动:通过发放务工津贴、创业补贴等方式给予自主脱贫人员物质奖励,通过嘉奖、宣传等方式给予自主脱贫人员精神鼓励。

3.扶贫小额信贷:低收入农户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的5万元以下扶贫小额贷款。

4.以“信”换“贷”普惠金融服务:建立农村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低收入人口通过个人信用获得贷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与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渐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安排分管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落实本项工作。乡镇(街道)要组织乡村振兴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强化业务学习、指导与培训,统筹协调好各相关条线开展工作,规范好村居的宣传引导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能科室,涉及多个科室的要明确牵头责任人,统揽好本部门的渐退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确保渐退工作的稳妥推进。

(二)强化跟踪服务。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帮扶政策的渐退方式进行充分的合理评估,切实做好保障类政策的延续和提升类政策的加强,对渐退对象进行常态化的跟踪研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工作。镇村两级要定期组织开展渐退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返贫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渐退对象在自身发展能力上不

断加强,在社会保障体系上兜底织牢,确保不出现因渐退后导致返贫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乡村振兴局与宣传部门要积极发掘渐退工作的优秀典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与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乡镇村居也要利用好本级阵地灵活多样的开展宣传工作,以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树立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全面开展一次建档立卡人口的信息比对工作,初步筛选出适用于渐退规定的农户名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乡镇村居,帮助主管单位更加便捷高效的开展信息核实,帮助基层干部更加精准的开展宣传引导。

(四)强化督查指导。渐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任务式、指标式渐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渐退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做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通报。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在渐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把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用建设。注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运用。对于经相关部门或镇村干部核实达到“劝退线”,在主动开展动员工作仍然拒绝主动申请成为渐退对象的,经审核确认,应由县乡村振兴局将相关信息递交县信用办处理,并视情通知相关人员工作单位采取适合惩戒措施。

精彩范文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农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高质量完成16530户以上常住农户改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的衔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4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垃圾处理率超95%。扎实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启动200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建成20xx年度2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并通过验收,新建20xx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55个,启动5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后续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的目标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

1.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的问题摸排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原市扶贫办印发的《全市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到户清单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形式,由县或乡镇干部带队入户,严禁将任务简单交给村(社区),重点摸排目前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厕所,排查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项,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厕所,按照整改时间要求,按照下沉一级的原则,市掌握到镇、县掌握到村、镇掌握到户,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分类推进整改。对整改结果,市县两级要加强抽查复核,特别是对软弱涣散、各级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零报告”、媒体曝光过的村要进行重点复核,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同时做好迎接省级抽查评估和国家级督查的各项准备。

2、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好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民生工程。

(1)合理确定改厕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16530户以上改厕任务,其中市7000户以上、县4000户以上、区800户以上、区270户以上、区1300户以上、区1700户以上、区1300户以上、经济开发区160户以上。预计到年底,全市除市外全部完成整村推进,市乡镇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优化提升改厕模式。继续全面推广县籍山镇采用便携式可调式盖板(获得国家实用性专利)改厕的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群众自建补助和砖砌式三格化粪池,采用一体化装配式改厕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情况优先采用玻璃钢材质化粪池;采用砖砌式化粪池改厕的,内壁应做防渗处理,同时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整治和农村防疫等工作。

(3)制定改厕实施方案。以县域为单位,按照不同村庄类型,逐村论证,合理制定改厕方案,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合理测算户均投入,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监管验收、运行维护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并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坚持标准引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把标准规范应用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

(4)认真组织培训和实施。将国标《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农社发〔20xx〕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切实贯彻到改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加强对干部、施工人员的政策、技术培训,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度,发挥好镇村两级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实施和监督。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改厕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质量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抽验、复核、验收机制,明确工作流程。

(5)扎实做好改厕验收。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县级验收,并及时将改厕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县级验收要做到全覆盖,年改厕数量2000户以下的各区要组织逐村逐户验收,年改厕数量2000户以上的县市组织验收时要覆盖到所有改厕村;镇(街道)要逐村逐户验收,市级验收将覆盖到所有的改厕乡镇。改厕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农户使用时,要到户讲解使用和清掏基本知识,将维修维护服务和清掏服务电话作为使用须知张贴。

3、进一步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坚持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开展后续管护工作,继续全面推广“单户净化利用”、“就近接入管网”、“互助清掏”、“集中清运”等4种资源化利用模式,深化“农村改厕维修服务站+集中储粪池资源化利用”模式。选择适应本地的成熟管护模式,开展农村户厕和公共厕所的维修管护和粪污清掏服务,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设立和公布管护服务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农户诉求,加强对运维管护主体的考核奖惩。提供社会化服务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不搞“大包大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可以适当减免收费。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实现全市镇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解决群众使用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按照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30%,20xx年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的目标,开展20xx年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4、深化农村环境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成36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组织编制“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统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要同步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4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村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制定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管网完善修复、设施改造提升及规范运维。

6、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标准,建立治理台账,确定治理优先顺序,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分步推进整治,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辖区内无农村黑臭水体的县市区实施动态监管,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

7、强化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按照粪污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在项目实施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衔接效果。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到2025年,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

8、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处理方式和保障措施,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和技术路线,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建设任务,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大力推广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稳步建立户初分类、清扫保洁员二次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度,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9、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式转运站和转运车辆等设施以及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之短板。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专业化的企业从事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等服务作业,引导清扫保洁向村单元延伸,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10、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整合”,推广“两次四分法”,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加快建立以镇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1、开展工作激励。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115”评选,选择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村、重点示范村作为对象,评出1个县区、10个镇、50个村,营造浓厚氛围。

(四)深入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按照到2025年“江南片区按照全域美丽大花园标准建设,江北片区因地制宜打造示范镇村”的思路,深入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12、推深做实“五清一改”。围绕“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主题,以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地带,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农户的庭院和房前屋后为重点,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因地制宜提高“五清一改”标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13、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创造活力,推广四自一提”模式等典型案例,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探索运用积分制、示范户等办法,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14、围绕“一环四线”重点提升。围绕多彩农园环、生态田园线、湖光山野线、弋江风情线、繁昌慢谷线,开启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启动建设200个较大自然村(非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点),其中市50个、县40个、区10个、区10个、区20个、区30个、区30个、经开区10个。依托现有建设基础,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在完成“五清”任务的基础上,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

(五)推进畜禽养殖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15、启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依据《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xx-2025年)》和“十四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以及种养结合的中循环提升行动,完善规模养殖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台账管理,建立种养结合管理机制,推行液体粪肥就近就地、精准还田利用。加快推进鸠江区、湾沚区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总结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试点项目,建立养殖场和有机肥厂双份清单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调度监管+技术指导”相结合的项目监管工作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95%。

16、推进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回收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大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全程监管体系。强化农膜准入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在湾沚区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区建设,推广典型模式,探索机械化回收技术,加强回收利用网点建设。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1%以上。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继续引进一批先进技术,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典型模式,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步伐。继续办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大力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

(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17、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出台我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村庄规划编制规程,重点提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规划要求,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文化保护、村庄设计、建筑风貌引导管控规则等。20xx年进一步优化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分类,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

18、推进村庄规划试点。6月底前完成镇村和镇村村庄规划省级试点规划审批工作,有序推进市镇迎接村等7个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市级试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村庄规划,新增43个村庄规划编制。

19、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村庄规划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按照“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涉及乡村空间安排的规划,纳入村庄规划统一编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许可制度,指导各地在开展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时,严格依法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逐步规范解决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无序问题。

(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0、编制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按照全省美丽乡村建设“441”工程思路,“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建设“一环四线”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50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推进40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新建300个左右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成10+N个市级美丽乡村旅游集聚区(乡镇),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市域全覆盖。

21、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完成20xx年2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重点完成垃圾治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整治建设任务,9月份完成县级验收,10月份开展市级验收并通过省级验收。开启20xx年度5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进度达到序时要求。

22、继续加强已建美丽乡村的后续管护。把对20xx-20xx年度已建223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点的长效管护工作纳入美丽乡村考核。因村施策,进一步明确美丽乡村管护目标、质量要求和管护方法,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重点推进“一环四线”和乡村旅游集聚区的美丽乡村管护。

23、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做法,根据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村为主体、群众支持、社会各界和工商资本广泛参与,共建精品村,20xx年启动5个以上精品村建设,结合200个美丽宜居村庄(自然村),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利用好已下拨的800万元美丽乡村后续管护资金,多方筹措整合资金,7月底制定精品村建设工作方案报至市委农办。

(八)加快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有序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0xx年提质改造建设农村公路170.3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08公里。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工作和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科学制定乡村绿化规划,实行分类施策,按照“农田林网化、道路林带化、庭院林果化”要求,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抓手,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造林面积3.3万亩,创建2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提升美丽乡村绿化水平。积极利用房前屋后隙地,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全面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文章,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绿化水平。积极创建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大力推进农房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典型案例。继续开展设计下乡和传统村落、建筑保护工作。

(九)建立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镇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推动,抓村带户、发动农民,推动落实。加强研究谋划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同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今年重点工作。

(二)发动农民参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要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决不搞“刷白墙”、“一白遮百丑”、“形式改厕”等劳民伤财之事,让农民参与,让农民满意。

(三)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工作调度,实施工作情况月报告、季调度、年度考核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

(五)注重宣传激励。总结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继续开展星级文明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激励镇、示范激励村和“最美庭院”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作为,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社会氛围。

精彩范文 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本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已陆续入汛,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区在北方地区,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全年登陆我国台风偏多。近年来矿山企业曾多次发生因雷电、大风造成的矿井停电、多人被困井下险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预警信息

要及时掌握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发现矿山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发出预警。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防汛、应急等部门,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每处矿山企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矿山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

组织矿山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矿山企业重点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极端天气是否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尾矿库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四、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

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连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采用物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各类矿井都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要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并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彻底根治的,要立即停产。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将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明知有水患仍冒险蛮干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

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矿山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梯道间、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确保其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矿山救护队要强化训练,规范使用氧气呼吸器及相关装备、仪器和用品,严防在施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六、加强检查,精准开展执法工作

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xx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xx〕45号)要求,组织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受采空区、老空区水患或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精准执法,发现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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